浙富控股: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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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6-034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暨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通知》(公告编号:

2016-031),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近期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2016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

指引(2016 年修订)》,自 2016 年 5 月 9 日起实行。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

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度股东

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5 月 18 日至 2016 年 5 月 19 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30~

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

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现场会议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2号赞宇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2日

8、出席对象

(1)截止 2016 年 5 月 1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

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2、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8、关于选举何大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审议事项中议案 7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

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根据《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等相关文件要求,对影响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

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5、

议案 6、议案 7、议案 8 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

及时披露。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富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24)。

三、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

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

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

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16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30。

5、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 702 号赞宇大厦 11 楼,浙富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310030,传真

号码:0571-89939660。

四、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3、联系电话:0571-89939661;联系人:李菁颖

六、备查文件

1、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3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66”,投票简称为“浙

富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表示对以下议案 1 至议案 8 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100

议案 1 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

议案 2 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议案 3 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00

议案 4 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

议案 5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

议案 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00

议案 7 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

7.00

保事项的议案

议案 8 关于选举何大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8.00

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5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回 执

截至 2016 年 5 月 12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浙富控股”(002266)股票

股,拟参加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

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

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

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序 表决意见

议案内容

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 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8 关于选举何大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

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

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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