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实业:补充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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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16-052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2 日 在《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

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未采用最新格式,现将最新公告内容补充

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

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其召集程序

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5 月 16 日 14 时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5 月 16 日 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5 月

15 日 15:00 至 2016 年 5 月 16 日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

(六)出席对象:

(1)截至 2016 年 5 月 1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西路 630 号本公

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名称

本次股东大会需审议如下议案:

序 号 议 案

1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报告》;

2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报告》;

4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

6

告》;

《关于确定 2016 年度公司与部分全资子公司担保及全资子公

7

司间互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拟为公司向银川润夏投资发展有

8

限公司借款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关于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聘请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

9

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0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1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第一、二、四至九项议案已经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三项议案已经宝塔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十和十一项

议案已经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第八项议案需控股股东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现场办理登记,也可

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传真登记方式请发送传真后来电确认。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

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

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

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16 年 5 月 11 日至 2016 年 5 月 15 日,

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三)登记地点:银川市北京西路630号,公司证券法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

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碰先生

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0951-2024242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 630 号

邮政编码:750021

(二)与会股东费用自理,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

小时内到会议地点,并携带相关证明文件。

(三)网络投票期间,投票系统如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

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附件: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

三、累积投票方式下的计票原则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95”,投票简称为

“西轴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序号 编码

总议案 所有议案(除议案 11 外) 100

1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报告》; 1.00

2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0

3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报告》; 3.00

4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

5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

6 6.00

况专项报告》;

《关于确定 2016 年度公司与部分全资子公司担保

7 7.00

及全资子公司间互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拟为公司向银川润夏

8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 8.00

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关于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聘请 2016 年度财务审

9 9.00

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10 10.00

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

11

11.1 选举周家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1.01

11.2 选举赵立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1.02

11.3 选举张卓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1.03

11.4 选举卢超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1.04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

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

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

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

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周家锋投 X1 票 X1 股

对赵立宝投 X2 票 X2 股

对张卓投 X3 票 X3 股

对卢超投 X4 票 X4 股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11,有 4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议案 11 外的其他所有议

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5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5 日下午 3:

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

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宝塔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会议全部议案的表决

权。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议 表决意见

议案内容

序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报告》;

2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报告》;

4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

专项报告》;

《关于确定 2016 年度公司与部分全资子公司担保及

7

全资子公司间互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拟为公司向银川润夏投

8 资发展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的议案》;

《关于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聘请 2016 年度财务审计

9

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10

案》;

11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逐项表决)

如果委托人未对会议表决事项做出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

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代表委托人(委托单位),其后果

由委托人(委托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累积投票方式下的计票原则

(1)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所选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为股东拥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与所选

人数(拟选出的董事或监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集中使用其

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也可以分散使用。

(2)以所得选举票数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

之一以上者当选。投票结束后,根据全部候选人各自得票的数量

并以拟选举的董事、监事人数为限,从高到低依次产生当选的董

事、监事。当选董事、监事的人数不足应选董事、监事人数,则

已选举的董事、监事候选人自动当选。剩余候选人再由股东大会

重新选举,并按上述操作细则决定当选的董事、监事。

(3)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

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所投选举票无效。

(4)股东对董事或者监事候选人所投反对票、弃权票以及

无效票不计入选举票数,但其所持股份的表决权计入出席股东大

会所持股份表决权总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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