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所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我们同意聘任蒋陆峰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马瑜骅先生、陆嵩先生、郭加广先生担
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陆嵩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郭加广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1、经审阅上述相关人员履历等材料,上述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提名、任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董事会秘书郭加广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条件,任职资格合法。
3、上述人员均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独立董事: 张博华 金景波 陶滕云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