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68 股票简称:太极股份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太极股份
股票代码:00236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
十五研究所)
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北四环中路 211 号
股份变动性质: 股份数量增加,持股比例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一致行动人):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73 号裕惠大厦 A10 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数量增加,持股比例增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
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和《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
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
(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太极股份拟向宝德科技、云计算研究院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所持有的宝德计算机 100%股权,向刘鹏等 10 名交易对方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所持有的量子伟业 100%股权,并向特定投资者非公
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权益变动是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一部分,信息披
露义务人本次取得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新股尚须取得国务院国资委
批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具体请见本报告书第三节披露
的内容。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目 录 ............................................................................................................................................3
释 义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6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和持股计划..............................................................................................9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0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6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7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9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20
附表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23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意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 指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
一、中电科十五 指
研究所)
所
一致行动人、中
指 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电科投资
上市公司、太极
指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
中国电科 指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宝德计算机 指 深圳市宝德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宝德科技 指 宝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云计算研究院 指 深圳市宝德云计算研究院有限公司
量子伟业 指 北京量子伟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伟业基石 指 北京伟业基石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刘鹏等 10 名交易 刘鹏、陈玉朕、李勇、骆梅娟、王文秀、伟业基石、
指
对方 张俊、叶正明、王军胜、陈峰
太极股份向宝德科技、云计算研究院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其所持有的宝德计算机 100%股权,向刘鹏
本次交易、本次
指 等 10 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所持有
重大资产重组
的量子伟业 100%股权,并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行为
太极股份向中电科十五所、中电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份募集配套资金
交易对方/宝德科
宝德科技司、云计算研究院、刘鹏、陈玉朕、李勇、
技、云计算研究
指 骆梅娟、王文秀、伟业基石、张俊、叶正明、王军胜、
院及刘鹏等共 12
陈峰
名交易对方
标的公司 指 宝德计算机、量子伟业
标的资产 指 宝德计算机 100%股权、量子伟业 100%股权
《发行股份及支 太极股份与交易对方于 2016 年 1 月 4 日签署的附条
指
付现金购买资产 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协议》
《发行股份及支
太极股份与交易对方于 2016 年 5 月 11 日签署的附条
付现金购买资产
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偿
协议之补充协
协议》
议》
《盈利预测补偿 太极股份与交易对方于 2016 年 1 月 4 日签署的附条
指
协议》 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盈利预测补偿
太极股份与交易对方于 2016 年 5 月 11 日签署的附条
协议之补充协
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偿协议》
议》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中电科十五所
1、基本情况
名称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 211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建明
开办资金 10,641 万元
事业法人登记号 事证第 110000001638 号
组织机构代码 40001129-4
法人类型 事业法人单位
经营范围 开展计算技术研究,促进信息产业事业发展。高性能计算机
技术研究;网络技术研究;通用信息平台技术研究;相关计
算机技术研究;相关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相关硕士研究生
培养。
成立日期 1958 年
经营期限 无
税务登记证号码 110108400011294
通讯地址 北京市北四环中路 211 号
主要股东 中国电科持有中电科十五所 100%股份
2、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地区的居留权
十五所所长、党委副书
李建明 男 中国 否
记、太极股份董事长
刘洪国 男 十五所党委书记、副所长 中国 否
高 扬 男 十五所副所长 中国 否
毕会娟 女 十五所副所长 中国 否
谭景信 男 十五所副所长 中国 否
十五所党委副书记、纪委
陈长生 男 中国 否
书记、太极股份董事
邵 辉 男 十五所总会计师 中国 否
刘秉瑞 男 十五所副所长 中国 否
3、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发行在外股份
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电科十五所不存在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
有、控制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 5%以上的情况。
(二)中电科投资
1、基本情况
名称 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73 号裕惠大厦 A 座 10 层 1007 室
法定代表人 胡爱民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工商注册号 100000000044956
组织机构代码 71783888-X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
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
融衍生品;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
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
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4 年 04 月 18 日
经营期限 2014 年 04 月 18 日至
税务登记证号码 11010871783888X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73 号裕惠大厦 A 座 10 层 1007 室
主要股东 中国电科持有中电科投资 100%股份
2、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或地区的居留权
胡爱民 男 董事长 中国 否
董学思 男 副董事长 中国 否
夏传浩 男 董事 中国 否
武祥 男 董事 中国 否
刘学林 男 董事 中国 否
沙冰 男 董事 中国 否
武健 男 董事 中国 否
常务副总经理(主
陈永红 男 中国 否
持工作)
李弘 女 财务总监 中国 否
3、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发行在外股份
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电科投资不存在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
有、控制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 5%以上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中国电科持有中电科十五所 100%股权,为中电科十五所的控股股东;中国
电科持有中电科投资 100%股权,为中电科投资的控股股东。中电科十五所与中
电科投资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和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太极股份为优化公司发展方式,加快实施发展战略,拓展业务领域,提高公
司在服务器市场的竞争能力,拟向宝德科技、云计算研究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其所持有的宝德计算机 100%股权,向刘鹏等 10 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其所持有的量子伟业 100%股权,并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中电科十五所和中电科投资参与本次配套融资的认购,根据本次募集
配套资金发行股份底价(47.86 元/股)、募集配套资金上限(20 亿元)和中电科
十五所和中电科投资认购下限(分别 2 亿元)初步测算,本次交易将导致信息披
露义务人中电科十五所所持有太极股份权益比例由 37.50%稀释为 31.62%,信息
披露义务人中电科投资所持股权由 3.79%增加至 3.93%。
二、未来股份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外,十五所、中电科投资不排除
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太极股份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
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之前,中电科十五所持有上市公司 155,841,120 股股份,占总股本
的 37.50%,为公司控股股东,中电科投资持有太极股份 15,733,590 股,持股比
例为 3.79%。中电科十五所与中电科投资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构成一致行动
关系。
根据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底价(47.86 元/股)、募集配套资金上限(20
亿元)和中电科十五所和中电科投资认购下限(分别 2 亿元)初步测算,本次交
易后,中电科十五所持有太极股份 160,019,974 股,持股比例将稀释为 31.62%,
减少 5.88%,减少超过 5%。中电科投资持有太极股份 19,912,444 股,持股比例
为 3.93%,增加 0.14%。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1、 本次交易方案概要
本次交易的交易方案为上市公司向宝德科技及云计算研究院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其所持有的完成资产整合后的宝德计算机 100%股权,向刘鹏等 10
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所持量子伟业 100%股权。
同时,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
集配套资金,配套融资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且不超过 20
亿元。
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简介
(1)发行定价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为公司 2015 年第四届第四十二次董事会
决议公告日即 2015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向宝德科技、云计算研究院及刘鹏等共
12 名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均价的 90%,符合《重组办法》的规定。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交易均价
确定方式如下: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
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总量。
经 201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277,064,81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2 元(含税),用资本
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5 股。该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于 2015 年 6 月
16 日前实施完毕,送转股后公司总股本达到 415,597,227 股。经此次派息及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调整为 36.02 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涉及宝德科技、云计算研究院所持有宝德计算机 100%股权的交易
对价为 166,600.00 万元,其中现金支付 24,990.00 万元,股份支付 141,610.00 万
元;刘鹏等 10 名交易对方所持量子伟业 100%股权的交易总对价为 42,100.00 万
元,其中现金支付 8,377.56 万元,股份支付 33,722.44 万元。太极股份以发行股
份方式支付,按 36.02 元/股的发行价格计算,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上市
公司股份发行数量具体如下:
序号 交易对方 发行股份(股)
1 宝德科技 35,382,843
2 云计算研究院 3,931,427
3 刘鹏 2,176,706
4 陈玉朕 1,489,372
5 李勇 1,103,343
6 骆梅娟 1,089,317
7 王文秀 927,439
8 伟业基石 818,157
9 张俊 526,834
10 王军胜 489,959
11 叶正明 551,204
12 陈峰 189,812
交易对方合计 48,676,413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发行股份数量也将随之进行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以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数量为准。
(3)锁定期安排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
协议以及交易对方出具的股份锁定承诺函,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安排如下,符合《重组办法》第四
十六条的规定:
交易对方 锁定期 股份锁定期说明 锁定期延长说明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
形式转让;自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12 个月
且利润补偿期间第一年年度专项审核报
告出具后,累计解禁额度上限为宝德科
技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总数的
4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24 个月且利
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而 润补偿期间第二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
宝德科技 12 个月
取得上市公司股份 具后,累计解禁额度上限为宝德科技于
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总数的
7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36 个月且利
润补偿期间第三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及
《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累计解禁额
度上限为宝德科技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取
得的股份总数的 100%。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四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因云计
云计算研 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而 算研究院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对其
36 个月
究院 取得上市公司股份 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
间不足 12 个月,因此云计算研究院自本
次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交易对方 锁定期 股份锁定期说明 锁定期延长说明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
形式转让;自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12 个月
且利润补偿期间第一年年度专项审核报
告出具后,累计解禁额度上限为刘鹏等
10 名交易对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的
股份总数的 4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刘鹏等 24 个月且利润补偿期间第二年年度专项
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而
10 名交 12 个月 审核报告出具后,累计解禁额度上限为
取得上市公司股份
易对方 刘鹏等 10 名交易对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取得的股份总数的 70%;自股份上市之
日起满 36 个月且利润补偿期间第三年年
度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出
具后,累计解禁额度上限为刘鹏等 10 名
交易对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
总数的 100%。
本次发行结束后,基于本次发行而享有的太极股份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
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若交易对方上述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规定
不相符,交易对方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进行相应调整。限售期满后,股份转让将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3、 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简介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即不超过 20
亿元,其中,中电科十五所和中电科投资参与本次配套融资的认购,认购金额均
不低于 2 亿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太极自主可控关键技术和
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太极云计算中心和云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太极智慧城市
数据平台和核心应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以及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
价(或置换公司已支付的现金对价)。
(1)发行定价
根据《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
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 2015 年第四届第四十二次董事会决
议公告日即 2015 年 12 月 23 日。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
均价的 90%,由于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至定价基准日期间,公司实施了 2014 年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2 元(含税),用资本公
积金每 10 股转增 5 股,除权、除息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调整为不
低于 47.86 元/股。上述发行价格的最终确定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中电科十
五所和中电科投资不参与询价,接受最终的询价结果并以该价格认购股份。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
调整。
(2)发行数量
公司拟向包括中电科十五所和中电科投资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发
行不超过 41,788,549 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
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发行股份数量也将随之进行调整。
(3)锁定期安排
中电科十五所和中电科投资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投资者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
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
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结束后,特定投资者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获得
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此规定。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
的其他安排
本报告书披露前 24 个月内,中电科十五所和中电科投资与太极股份之间未
发生任何重大交易。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电科十五所和中电科投资与太极股
份之间无预见未来期间的交易安排。
四、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1、 已履行的决定和批准程序
(1)2015 年 12 月 22 日,太极股份召开第四届四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并记载于董事会决议记录中。独立董事审核了本次交易相关文件,对
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书面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2016 年 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第四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并记载于董事会决议记录中。独立董事审核了本次交易相关文件,对本次交易
事项进行书面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表
了独立董事意见。
(2)2016 年 1 月 4 日,太极股份与宝德科技、云计算研究院及刘鹏等共 12
名交易对方分别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
协议》;
(3)截至 2016 年 5 月 3 日,(中水致远评报字【2016】第 1012 号)、(中水
致远评报字【2016】第 1013 号)评估报告书经中国电科备案;
(4)2016 年 5 月 11 日,太极股份与宝德科技、云计算研究院及刘鹏等共
12 名交易对方分别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和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5)2016 年 5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重组报
告书、标的资产审计评估及相关议案。
2、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的授权、批准和核准
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核准,包括但不限于:
(1)国务院国资委对本次交易的批准;
(2)太极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4)通过商务主管部门涉及经营者集中的审查;
(5)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自上市公司股票停牌日(2015 年 5 月 14 日)前 6 个月至本报告书
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太极股份上市交易股份的行
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
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
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所(以及本所所代表的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承诺本报告
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2016 年 5 月 11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所代表的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2016 年 5 月 11 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下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太极股份住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备查阅: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本页无正文,为《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字盖章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2016 年 5 月 11 日
(本页无正文,为《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字盖章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2016 年 5 月 11 日
附表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北京
股票简称 太极股份 股票代码 00236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
称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 地 路 211 号、北京市海淀
五研究所)、中电科投资控股有 区阜成路 73 号裕惠大
限公司 厦 A10 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 否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大股东 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中电科十五所持股数量:155,841,120 股,持股比例为 37.50%。中电科投资持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股数量:15,733,590 股,持股比例为 3.79%。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中电科十五所持股数量:160,019,974 股,持股比例为 31.62%。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中电科投资持股数量:19,912,444 股,持股比例为 3.93%。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 否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是 □ 否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不适用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 不适用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否 □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注: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太极股份股东大会的审议
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
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
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字
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2016 年 5 月 11 日
(本页无正文,为《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字
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2016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