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3 证券简称:天山生物 公告编号:2016-053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
统计。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
会通知于2016年4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
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现场会议于2016年5
月11日上午11:00在东方广场写字楼二十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网络投票
时间为:2016年5月10日-2016年5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0日下午15:00至
2016年5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代表股份100,629,1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3.8265%。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代表股份100,629,1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53.826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0.00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蒋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新疆
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
东及股东代表审议了下列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在本
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 100,62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0,62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0,62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00,62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0,62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247,7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0,62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247,7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0,62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247,7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0,62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0,62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0,62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0,62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0,62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0,62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247,7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天阳律师事务所指派李大明律师、常娜娜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天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天阳证股字[2016]第23号)。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