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程科技: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11 17: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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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39 证券简称:晓程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8

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5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6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分配

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74,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3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17000 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先按每 10 股派 0.13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

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6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3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5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5

月 19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5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5 月 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87 号国际财经中心 D506

咨询联系人: 王含静 王琼

咨询电话:010-68459012-8072

传真电话:010-68466652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分配

方案的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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