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二 0 一六年五月十九日
目 录
1、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聘请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审议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附: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会议议程表
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5 月 19 日下午 2:00 时
现场会议地点: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序号 内 容 报告人 主持人
1 宣读现场会议到会股份,宣布会议开始 季诚建
2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季诚建
3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杨柏樟
4 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 季诚建
5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林加善 季诚建
6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林加善
7 关于聘请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季诚建
8 关于审议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林加善
审议以上议案
9 提名现场计票监票人员 季诚建
投票表决,现场计票
10 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季诚建
11 宣读法律意见书 律师
12 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季诚建
投资者接待日活动
议案 1: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代表):
我受董事会委托,向大会作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2015 年,公司主导产品草甘膦下游需求放缓,产能过剩导致行业无序竞争
加剧,造成草甘膦价格一路走低。公司另一主导产品有机硅产能依然过剩,市场
竞争激烈,价格一直在低位徘徊,未出现明显好转,经营形式极为严峻。面对如
此严峻和困难的形势,公司围绕“抓变革、促转型、谋发展”的工作思路,通过
深化内部管理、推进管理变革、抓好生产经营、加快产业提升、促进转型发展等
措施来控制费用、降低成本,努力改善经营业绩,推进公司的持续发展。2015
年度完成营业收入 73.47 亿元,较上年度减少 4.78%;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6,681.69 万元,较上年度下降 636.69%。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以充分发挥董事会监督
监管、考核指导职能为目标,强化市场形势、行业形势的预判和分析,提升对生
产经营的宏观指导水平;以全面实施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健全
运营机制,着力提升公司内部运行管控水平和风险防范水平;以提高资金运转效
率为核心,大力推进资本运作,把握公司投资重点和节奏,狠抓项目管理。通过
全公司上下的共同努力,在公司治理、生产运行、资本运作、经营管控提升等方
面均有提升。
现将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
1、围绕重点,突出董事会的决策作用
2015 年,公司董事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政策和监管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出
席会议并发表专业意见,对公司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进行了研究和审议。除了常
规内容外,董事会还就公司治理、项目投资、制度建设等涉及公司发展和规范化
运作的重大事项进行了决策,全年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决议 46 项,充
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主体作用,确保公司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
2、发挥专业委员会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本年度董事会下属四个专业委员会在提高董事会的议事质量、数量和效率方
面进一步发挥了作用。各委员会权责分明,有效运作,在战略、审计、关联交易
控制、薪酬考核、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专业的审核意见,有效提高了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
二、积极支持经营层开展工作,推动变革。
在国内经济增长速度进一步放缓,实体经济陷入困境的经济大环境下,公司
两大产品受产能过剩的影响,产品价格均跌入历史低谷,2015 年度首次出现了
亏损。董事会积极支持公司经营层的工作,引入管理咨询团队。为适应经济“新
常态”,迎接新一轮发展,公司与全球最大的管理咨询公司--美国埃森哲公司合
作,以战略规划、组织管控、供应链优化三个方向为切入点,实施管理咨询,推
进管理变革。通过与管理咨询团队互动交流、专业研讨,共同分析问题,深入剖
析不足。先后召开项目启动会、通报会、宣贯会及各类专题会议,使全员正确认
识管理咨询,了解项目进展情况,更好地汲取先进的管理理念、方法和工具等。
通过对公司进行整个“诊断把脉”后,建立了全新的组织架构,明确了公司战略
发展方向,并进行落地实施。
三、加强内控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1、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内部控制水平
根据中国证监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浙江证监局《关
于做好浙江上市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规范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强化公司内部
控制,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报告期
内,公司在去年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的基础上,对《公司章程》与《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增添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等相关内容。并增加制定了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新安股份发展
战略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管理规定》、《社会责任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针对
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公司及时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加以完善。公
司在披露 2014 年年度报告的同时,公布《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健全完善公司治理的相关制度
根据中国证监会加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相关要求,对《公司章程》与《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增添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等相关内容。并增加制
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新安股份
发展战略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管理规定》、《社会责任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进一步完善了上市公司治理体系。
四、加强董事会自身建设,依法行使董事职权
1、提高执业水平
公司全体董事重视相关知识的学习,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政策,积极参加各类
培训,同时还积极参加公司和相关监管机构举办的专题培训,综合素质和执业水
平不断提高。全体董事勤勉尽责、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公司监事会和社会公众舆
论的监督,未发生舞弊行为,董事会全体董事未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
2、督促经营层依法合规经营
公司董事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督促经营层依法合规经
营,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
外部董事主动关注和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
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董事的职责,
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公司市场形象
1、规范信息披露
董事会依照相关法规的要求,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增强了公司规范运作
的透明度。在披露信息方面,严格按照所制定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对
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执行,确保了公司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地披露。公司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接待工作,方便了投资者与公司的
信息沟通与交流,在提高公司透明度和落实“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方面发挥
了应有作用。公司均在第一时间把公司生产经营、对外投资和公司治理等情况披
露给广大投资者,在定期报告方面,按要求及时完成了 2014 年度报告、2015 年
一季度、三季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的披露;2015 年还累计披露了 39 项临时公告,
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2、加强同投资者的交流
公司高度重视同投资者的沟通、互动,进而获取公司发展建议和提升公司市
场形象。首先,公司积极参加各证券机构组织的投资者见面会活动,加强同广大
投资者的沟通,宣传公司的亮点,争取投资者的市场关注。其次,通过投资者电
话咨询、网络平台答复、机构研究人员访谈等多种方式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耐
心、诚恳而又规范地答复投资者所提出的问题。
六、加强内审机构建设,强化内审职能
公司审计工作坚持“服务大局,强化管理,促进提高,务求实效”理念,紧
紧围绕公司工作重心,不断强化内审职能,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开展了
对公司本部及各二级单位、各子公司的专项及全面审计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工作
任务。
2015 年,通过全体董事的共同工作,董事会较好地把握了公司的发展方向
和重大决策,基本完成了股东赋予的工作任务。2016 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
局之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公司董事会将更加提升信心,将安全清洁生
产和保证企业扭亏为盈作为公司首要目标,把安全环保、基础管理、控本增效、
资本运作、市场建设作为工作重点,确保生产安全,确保企业效益能扭亏为盈,
以回报全体股东和全体员工对董事会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9 日
议案 2: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代表):
我受监事会委托,向大会作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监事会成员
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参加了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决策和
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2015
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如下: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22 日在浙江省建德市江滨
中路新安大厦 1 号 3 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
由应天根监事长主持召开。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同意《2014 年度报告及摘要》
3)同意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同意公司 201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5)同意 2014 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同意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7)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应天根先生因工作变动,向公司辞去监事长及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规定要求,增补杨柏樟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同意提交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在浙江省建德市新安
东路 555 号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由应天根监
事长主持。审议表决通过了《公司 2015 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5 年 5 月 20 日下午在浙江省建德市
江滨中路新安大厦 1 号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
由杨柏樟监事主持。经审议表决,3 名监事一致选举杨柏樟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
监事会监事长,任期自选举产生之日起至 2017 年 7 月 6 日。
4、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25 日在浙江省建德市江滨
中路 1 号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由杨柏樟监事
长主持召开。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5、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28 日在浙江省建德市江滨
中路新安大厦 1 号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由应
天根监事长主持召开。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2015 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监事会对 2015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发生的独立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审阅各项报告,以及现场检查
等方式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实施监督。监事会认为,2015 年公司决策程序合法
规范,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改善;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未发现有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积极履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职责,对公司的各定期报告
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
3、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有关资产交易的行为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交易价格公
允、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及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发现有损害
部分股东的权益,也没有发现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现象发生。
5、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及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公司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的实际情况,
对该报告无异议。
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5 月 19 日
资料 3: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代表):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经审议通过了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
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15 年度报告的全文及摘要已于 2015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年报摘要同时刊登于 2015 年
4 月 27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公司年报单行本与会议资料一并发于各位股东(代表),请审议。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9 日
议案 4: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代表):
我受董事会委托,向大会作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本年度公司财务决算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5 年度的会计报
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
允反映了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会计处理遵循了一贯性原则。现将 2015 年度财务审计决算报告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表(合并数) 单位:元
指 标 2015 年 2014 年 增减率
营业收入 7,346,915,175.17 7,715,831,723.98 -4.78%
利润总额 -197,947,065.85 70,269,005.61 -381.7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6,816,875.25 49,714,809.60 -636.6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29,565,238.13 61,159,801.85 -638.86%
营业利润 -187,517,171.32 115,585,111.61 -262.23%
投资收益 83,254,417.36 56,037,504.04 48.57%
营业外收支净额 -10,429,894.53 -45,316,106.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9,545,657.94 378,598,986.06 -55.2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减额 -131,034,363.16 3,080,312.00 -4353.93%
总资产 7,839,189,532.76 7,973,555,250.84 -1.69%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3,966,465,744.72 4,299,786,538.24 -7.75%
基本每股收益 -0.39 0.07 -657.14%
稀释每股收益 -0.39 0.07 -657.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49 0.09 -644.4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46 1.12 -7.5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7.97 1.38 -9.35
产收益率(%)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19 0.43 -144.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5.84 6.33 -7.74%
2015 年非经常性损益发生如下:(收益为+,损失为-)
项 目 金额 说明
本期处置长期资产和长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3,614,495.88
期股权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26,383,721.81 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24,407,264.29 持有至到期投资收益
值变动收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8,691,996.80 对外委托贷款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7,616,896.54
小 计 65,480,582.24
减:企业所得税影响数(所得税减少以“-”表示) 2,317,163.8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15,055.5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62,748,362.88
二、2015 年度经营及效益情况
1、收入
公司 2015 年度合并主营业务收入 71.89 亿元,比上年度的 75.32 亿元下降了
4.55%,其中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30.95 亿元,比上年度的 29.35 亿元上升了 5.45%。
公司两大主导产品销售情况:农化产品销售收入全年为 35.75 亿元,占主营
业务收入的 49.73%,比上年的 38.05 亿元收入下降了 2.3 亿元,降幅为 6.05%,
主要原因是 2015 年度公司主导产品草甘膦系列产品售价比上年有大幅下降;有
机硅产品销售收入全年为 29.71 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41.33%,比上年的 29.24
亿元收入上升了 0.47 亿元,增幅为 1.6%。
国内外销售情况:公司国外销售收入全年为 26.07 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36.26%,比上年的 28.85 亿元下降了 2.78 亿元,降幅为 9.65%,主要原因是 2015
年草甘膦系列产品售价比上年有大幅下降;国内销售收入全年为 45.82 亿元,占
主营业务收入 63.74%,比上年的 46.47 亿元下降了 0.65 亿元,降幅为 1.38%。
2、成本
公司 2015 年度合并主营业务成本为 64.76 亿元,比上年度的 65.13 亿元下降
了 0.6%,其中农化产品销售成本全年为 32.62 亿元,占营业成本的 50.37%,比
上年的 32.76 亿元下降了 0.14 亿元,降幅为 0.4%;有机硅产品销售成本全年为
26.24 亿元,占营业成本的 40.52%,比上年的 25.92 亿元成本上升了 0.32 亿元,
增幅为 1.24%。总体上本年成本降幅低于收入的降幅,使公司毛利减少。
3、利润
2015 年度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98 亿元(合并数),比上年度的利润 7027 万
元,减少了 2.68 亿元,下降了 383%。其中农化产品销售毛利率本年为 8.74%,
比上年毛利率 13.91%下降了 5.17 个百分点,毛利减少 2.17 亿元;有机硅产品销
售毛利率本年为 11.67%,比上年毛利率 11.36%上升了 0.31 个百分点,毛利增加
1461.56 万元。国外销售毛利率本年为 5.67%,比上年毛利率 14.19%下降了 8.52
个百分点,农药产品减利是今年利润下降主要原因。
母公司实现利润总额 3903 万元,比上年度的利润 1.49 亿元,减少了 1.1 亿
元,下降了 73.83%,主要是本年主要产品市场售价较低影响,实现的经营性利
润比上年下降 1.20 亿元,子公司分红下降减利 3974 万元,营业外收支下降增利
4287 万元(上年含诉讼计提费用 5573 万元)。
2015 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合并数)为-6.46%,比 2014 年度的 1.15%
下降了 7.61 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公司 2015 年主要产品市场价格下降。
4、经营成果情况
单位:元
项 目 合并 母公司
一、营业收入 7,346,915,175.17 3,202,754,126.25
减:营业成本 6,645,612,815.73 2,989,804,685.97
营业税金及附加 20,542,844.98 6,477,019.24
销售费用 276,813,004.77 115,262,442.28
管理费用 544,877,447.71 239,032,412.59
财务费用 62,187,617.17 11,255,004.34
资产减值损失 67,653,033.49 34,791,808.7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83,254,417.36 246,367,632.1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4,520,268.06 14,851,872.6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87,517,171.32 52,498,385.21
加:营业外收入 33,501,891.76 9,150,802.24
减:营业外支出 43,931,786.29 22,623,734.5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97,947,065.85 39,025,452.92
减:所得税费用 60,156,530.05 13,343,463.6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58,103,595.90 25,681,989.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66,816,875.25
少数股东损益 8,713,279.35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39
(二)稀释每股收益 -0.39
三、资产状况及投资情况
1、集团公司资产状况
2015 年末公司总资产为 78.39 亿元,其中流动资产 28.67 亿元,长期股权投
资 3.06 亿元(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固定资产净值 34.34 亿元,在建工程 3.85
亿元,无形资产 5.5 亿元;负债总额 34.9 亿元,其中流动负债 31.53 亿元,非流
动负债 3.37 亿元;股东权益 43.48 亿元(含少数股东权益 3.82 亿元);资产负债
率 44.52%。
2、母公司资产状况
2015 年末母公司总资产为 53.11 亿元,其中流动资产 14.96 亿元,长期股权
投资 22.86 亿元(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固定资产净值 11 亿元,在建工程 0.47
亿元,无形资产 2.37 亿元;负债总额 17.96 亿元,其中流动负债 17.13 亿元,非
流动负债 0.83 亿元;股东权益 35.15 亿元;资产负债率 33.82%。
3、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36 家,共出资 22.34 亿元,比上年的 30 家共
出资 19.42 亿元,新增了 6 家,出资额增加 2.92 亿元。其中新增 1 家子公司为:
零对价收购 Cimax 公司;新设立 5 家子公司 1.45 亿元,分别为上海新久公司、
上海崇耀公司、浙江崇耀公司、四川轩禾公司、江苏金禾公司;另原子公司新增
出资主要为镇江江南 0.3 亿元、新安天玉 0.16 亿元、开化元通 0.49 亿元、新安
创投 0.15 亿元、新安香港 0.42 亿元、新安国际 0.05 亿元,同时对山东鑫丰公司
减资 0.084 亿元。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表
业务性 持股比
序号 子公司全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万元) 经营范围 实际投资额(元)
质 例(%)
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 浙江开 10,075.00
1 制造业 有机硅生产销售 388,674,704.77 100
限公司 化市
浙江开化元通硅业有 浙江开
2 制造业 10,000.00 工业硅加工销售 193,123,700.00 100
限公司 化市
黑河市元泰硅业有限 黑龙江
3 制造业 1,000.00 工业硅加工销售 6,000,000.00 60
公司 黑河市
阿坝州禧龙工业硅有 四川阿
4 制造业 4,000.00 工业硅生产销售 32,075,000.00 100
限责任公司 坝州
浙江新安包装材料有 浙江建
5 制造业 962.00 包装材料生产销售 13,750,206.80 100
限公司 德市
浙江新安物流有限公 浙江建
6 运输业 3,336.00 货物运输 17,889,669.99 74.34
司 德市
镇江江南化工有限公 江苏镇
7 制造业 20,000.00 农药化工生产销售 280,336,239.28 100
司 江市
新安天玉有机硅有限 广东清
8 制造业 10,000.00 有机硅生产销售 100,700,000.00 100
公司 远市
浙江新安迈图有机硅 浙江建
9 制造业 USD 10,500.00 有机硅生产销售 354,419,130.23 75
有限责任公司 德市
泰兴市兴安精细化工 江苏泰
10 制造业 2,300.00 农药化工生产销售 23,000,000.00 100
有限公司 兴市
新安(阿根廷)化工股
11 阿根廷 流通业 USD 30.00 农药化工国际贸易 2,321,328.00 100
份有限公司
绥化新安硅材料有限 黑龙江
12 制造业 10,000.00 工业硅加工销售 100,000,000.00 100
公司 绥化市
生产销售农具和化
新安阳光(加纳)农资
13 加纳 制造业 USD 200.00 学品、进出口一般 41,807,885.00 70
有限公司
货物
新安阳光(科特迪瓦) 科特迪
14 制造业 农具和化学品销售 864,700.24 70
农资有限公司 瓦
宁夏新安科技有限公 宁夏石 高精多菌灵、敌草
15 制造业 5,349.73 75,810,839.12 75
司 嘴山市 隆生产销售
浙江新安创业投资有 投资管理咨询
16 杭州市 服务业 5,000.00 65,000,000.00 100
限公司
浙江新安进出口有限 进出口贸易
17 杭州市 流通业 2,000.00 20,000,000.00 100
公司
新安有机硅(深圳)研 有机硅产品的研发
18 深圳市 服务业 500.00 5,000,000.00 100
究院有限公司
新安国际控股有限公 投资与管理
19 美国 服务业 USD 50.00 16,504,382.13 100
司
新安阳光(尼日利亚) 尼日利
20 流通业 USD 6.41 农具和化学品销售 408,506.38 70
农资有限公司 亚
芒市永隆铁合金有限 云南芒
21 制造业 11,000.00 工业硅加工销售 96,411,303.00 90
责任公司 市
山东鑫丰种业有限公 山东莘 农作物种子批发、
22 农业 10,018.00 53,080,558.26 44.013
司 县 零售
加纳金阳光矿业有限
23 加纳 矿业 USD 100.00 采矿 38,584,424.10 70
公司
AKOKO Goldenfields
24 加纳 矿业 USD 0.10 采矿 26,622,394.33 83
Ltd.
新安集团(香港)有限
25 香港 服务业 HKD 5,000 贸易、投资 81,359,364.89 100
公司
新安阳光(马里)农资
26 马里 流通业 USD 0.20 农具和化学品销售 326,586.87 70
有限公司
浙江同创资产管理有 浙江建
27 服务业 1,000.00 资产管理 10,000,000.00 100
限公司 德市
杭州维捷新科技有限 浙江杭
28 服务业 USD 160.00 有机硅开发和销售 6,192,504.00 100
公司 州市
泰州新安阻燃材料有 江苏泰 磷酸酯类系列阻燃
29 制造业 5,700.00 26,642,649.70 60.44
限公司 兴市 剂生产、销售
江苏南 技术研发、咨询、
30 南京中绿公司 制造业 115.00 12,520,000.00 60
京市 贸易
新久融资租赁有限公
31 上海市 服务业 17,000.00 投资与管理 127,500,000.00 100
司
崇耀(上海)科技发展
32 上海市 服务业 1,000.00 有机硅开发和销售 10,000,000.00 50
有限公司
杭州崇耀科技发展有 浙江建
33 服务业 50.00 有机硅开发和销售 500,000.00 100
限公司 德市
四川轩禾农业技术有 四川成
34 服务业 500.00 农具和化学品销售 2,400,000.00 48
限公司 都市
江苏金禾植保有限公 江苏溧
35 服务业 1,000.00 农具和化学品销售 4,500,000.00 45
司 阳市
36 新安美国公司 美国 服务业 农具和化学品销售 零对价 100
4、公司投资情况
2015 年度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3.22 亿元,2014 年度完成投资额为 8.35 亿元,
同比投资额减少 5.13 亿元,减少比例为 61.44%。其中 2015 年度新安大厦项目完
工转入固定资产投资额为 2.75 亿元。
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9 日
议案 5: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董事(代表):
经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 公 司 2015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258,103,595.90 元 (合并报表数),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266,816,875.25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5,681,989.31 元,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2,568,198.93 元 , 当 年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23,113,790.38 元;加上 2015 年初未分配利润 1,729,472,865.61 元,
减去在 2015 年内实施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减少数 67,918,463.30 元,
2015 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684,668,192.69 元。
为兼顾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的需要,拟定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为:以 2015 年底总股本 679,184,63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本年度不转增。
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9 日
议案 6: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代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
国内会计界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该所自我公司上市以来一直为我公司
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具有较高的财务和审计业务水平。在 2015 年度
的审计工作过程中,我们与该所审计人员进行了充分沟通。我们认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人员对我公司的财务状况了解充分,审计的
程序、方法均符合国家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审计结果能客观、公正、
公允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现一年聘期已满,需对 2016 年度的财务
审计服务机构重新聘任。
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业务的延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 2016 年度的财务审计服务,年度审计费用为人
民币 200 万元。
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9 日
议案 7: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议董事长年度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长在 2015 年度薪酬情况如下:
姓 名 职 务 2015 年报披露报酬(万元)
季诚建 董事长 85
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9 日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
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着独立、客观和
公正的原则,及时了解、关注公司一年来的经营、发展情况,推
进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
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保证了公司运作的规
范性,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201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聘任情况
原独立董事何元福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15年5月辞去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在2015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决定增补陈银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伯耿:浙江大学化学工程博士。现任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与
生物工程学院教授、中国化工学会常务理事兼化学工程专业委员
会副主任、浙江省化工学会理事长、美国化学会Ind Eng Chem Res
副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化工进展》副主编。
严建苗:浙江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国际
经济学系系主任、教授,中国世界经济学会理事、浙江省经济学
会理事、浙江省国际经济贸易学会常务理事、杭州市WTO咨询中
心学术顾问,兼任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何元福: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2012
年1月退休。曾任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浙江省财政干
部教育中心主任、浙江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副校长等职。
陈银华:高级会计师,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
税务师资格。现任浙江浙大新宇物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巴士在
线独立董事、露笑科技独立董事。曾任浙江省审计事务所综合部
副主任,浙江万邦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浙江万邦资产评估公
司副总经理。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
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15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12次。我们严格
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发表
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同时,我们分别作为
董事会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分别亲自参
加了各自所在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召开的会议,依照公司《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为公司重大事项决
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
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
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听取和审议了公司管理层关于本年
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对年报进行了认真审
议;监督和核查了董事、高管的履职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重点关注并审核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外担
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选聘等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一) 关联交易
2015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系日常生产经营过程发生
的关联交易。公司与有良好合作关系和有质量保证的关联单位合
作,能充分利用其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服务,有利于保障公
司的生产经营和产品质量,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节约经营成本。
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是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制定的公允、合理的定
价方式,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对担保事项的决策审批程序。截至2015年12月31
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没有
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无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
担保的情形。公司除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正常经营性
资金往来外,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形。
(三) 募集资金的使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726号文核准,
公司于2009年8月13日采取网上、网下定价的方式发行了人民币
普通股(A股)21933751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911.21
万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毕,累计
使用募集资金总额78,812.80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18,606.68万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500万元,扣除手续费后
利息收入净额2,508.28万元)。2015年5月20日股东大会通过后
将18,606.68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及孳生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顺应业务发展变化,将部分募集资
金用途变更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有关规定。
(四)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与薪酬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决策程序、发放标准符
合规定,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真实、准确。
2015年度,公司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被提名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以及社会
关系等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以
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
被提名人具备履行职责的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符合《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于201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
披露的《2015年第三季报告》中,按相关规定披露了预计2015
年度业绩亏损情况,没有出现对业绩预亏进行调整的事项。
(六)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在国内会计界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该所自我公司上市以来一
直为我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具有较高的财务和审计业务水平。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人员对我公司的财务状况了
解充分,审计的程序、方法均符合国家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审
计结果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为保持公司财
务审计业务的延续性,建议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
公司提供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服务。
(七)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经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共计
派发现金红利6791.85万元,并于2015年6月18日派发完毕。
(八)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未完成的承诺事项。
(九)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15年度,公司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相关信息披露人员按照法律、
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所有重大事项均及时履行了信息
披露义务。
(十)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经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
应用指引及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纳入评价
范围的业务与单位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执行,
公司内部控制符合公司实际,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十一)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下设的四大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各自职
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许多建设性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我们认为,新安股份自成立以来,能尊重独立董事意见,努
力营造独立董事履责环境,认真遵守上市公司各项运作规则,树
立了“诚信经营、规范治理、信息透明、业绩优良”的资本市场
形象。2016年,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将继续独立、审慎、诚信、勤
勉地履行职责,认真发挥在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作用,
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签名:李伯耿、何元福、严建苗、陈银华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