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动力:涉及诉讼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5-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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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78 证券简称:东安动力 编号:2016-027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受理,暂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金额:诉讼标的金额为人民币262,644,523.69元及2015年6

月以来相应利息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前期已对应收账款全

额计提减值准备,案件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安动力或公司)

于近日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预交案件受理费通知书》,现将

有关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原告: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因公司与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买卖合同纠纷,公司向黑龙

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该起

诉讼立案审理。

二、诉讼的事实及请求

1、诉讼事实和理由

公司自1998年设立以来,与被告存在长期合作关系,向被告供应

汽车动力总成产品,在双方供货过程中被告形成对公司的货款欠款,

截止2015年底欠款金额为262,644,523.69元。针对上述货款欠款公司

多次向被告索要,但被告未能偿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之规定,被告有义务偿还上述欠款,但被告拒绝偿还,为维护公司合

法权益,公司特向法院提起诉讼。

2、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向公司偿还欠款262,644,523.69元,同时支

付欠款利息(自2015年6月至还清上述欠款日止期间的按中国人民银

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三、诉讼对公司当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前期已对欠款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案件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

负面影响,如诉讼请求能够得到法院支持且能执行,会对公司利润产

生正面影响,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目前暂无法判断本案对公司

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预交案件受理费通知书》

2、起诉状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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