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5 证券简称:雪浪环境 公告编号:2016- 017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豁免履行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
行》(证监会公告[2013]55 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为了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
益,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豁免履行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关联交易承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公司
及子公司不再与公司股东等关联方发生房屋租赁及其他类似的关联交易(以下简
称“该承诺”)。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严格履行该承诺,未与关联方发生房屋租赁及其他
类似的关联交易。
二、豁免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7 日搬迁到新的办公楼,新办公楼占地面积大,由 8 栋
独立的楼宇组成,公司拟以此为载体,打造环保产业园,对外吸引环保类企业入
驻,形成集聚效应,扩大影响力,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良性动力和产业优化的生
态氛围。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等关联方也有从事环保行业的,为了增加上市公
司收入,提高资产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环保产业园的活力和吸引力,最大限度
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故拟将房屋对外租赁时,承租方可以包括关联方企业。
公司豁免履行该承诺后,房屋租赁价格将完全依照市场价格制定,做到公平
公允,并根据相关制度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同时租赁收入能够提升公司业绩,
不会对公司及股东利益产生损害。
综上所述,公司在充分考虑公司及股东利益前提下,特申请豁免履行该承诺。
三、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 年 3 月 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
免公司履行相关承诺的议案》,与会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豁免履行该承诺。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6 年 3 月 2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
公司履行相关承诺的议案》,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公司豁免履行该承诺。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申请豁免履行该承诺,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
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豁免
承诺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也不会损害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豁免履行
该承诺。
四、备查文件
1、《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