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3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通知于二〇一六年五月六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上午
10:00 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 3 号楼 6 楼
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 人。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顾
伟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
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16 年 5 月 27 日届满,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32),内容
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提名顾伟先生、康健先生、全劲松先生、严志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
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总计未
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1/2。
本议案需提交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本届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将继续履行职责。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
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16 年 5 月 27 日届满,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32),内容
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提名姚小聪先生、张力先生、范伟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
历详见附件),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
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表决。独立董事对
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已于 2016 年 5 月 11 日于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本届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将继续履行职责。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津
贴的议案》。
公司根据市场行情,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税前)
如下:独立董事姚小聪先生、张力先生、范伟强先生为每人每年 7 万元人民币;董
事顾伟先生、康健先生、全劲松先生、严志荣先生除公司职务薪酬外不额外领取董
事津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参见2016年5月11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16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55)于
2016 年 5 月 11 日刊载于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一日
附 件:
1、顾伟,男,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江商学院 MBA。
2005 年 4 月至 2007 年 5 月任本公司监事;2007 年 6 月至 2010 年 8 月任本公司总经
理;2007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2011 年 09 月至今兼任控股股东新疆兆驰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1 年 5 月至今兼任深圳市瑞驰智
能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 年 4 月至今兼任子公司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2012 年 10 月至今兼任子公司深圳市兆驰光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
年 12 月至今兼任子公司浙江飞越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 年 3 月至今兼
任子公司江西省兆驰光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 年 12 月至今兼任子公司深圳市
兆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执行(常务)董事、2014 年 12 月至今兼任子公司深圳市兆
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常务)董事、2015 年 4 月至今兼任子公司深圳市佳视
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6 年 1 月至今兼任子公司北京风行在线技术有限公
司董事长。
顾伟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截至本公告日,顾伟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390,114 股,持有本公司
控股股东新疆兆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1.65%的股权,直接与间接持
有本公司股份合计为 905,861,135 股。除 2011 年 10 月 31 日因公司违规向控股股
东提供资金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处分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
部门的处罚。
2、康健,男,197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 年
4 月至 2009 年 11 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技术总监;2009 年 11 月至 2010 年 8 月任
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技术总监;2010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2007 年 5 月至
今任本公司董事。2011 年 09 月至今兼任控股股东新疆兆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合伙人、2008 年 04 月至今兼任子公司香港兆驰有限公司董事、2012 年 10
月至今兼任子公司深圳市兆驰光电有限公司监事、2015 年 4 月至今兼任子公司深圳
市佳视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康健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康健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7,475,095 股,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新
疆兆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46%的股权,直接与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合计为 41,620,973 股。除 2011 年 10 月 31 日因公司违规向控股股东提供资金受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处分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
3、全劲松,男,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4
年至2005年任江苏宏图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消费电子事业部总经理;2005年4月至2013
年5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4年2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2011年09月至今兼任控股股东新疆兆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2011
年04月至今兼任子公司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2年10
月至今兼任子公司深圳市兆驰光电有限公司监事。
全劲松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截至本公告日,全劲松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7,475,096股,持有本公司控股
股东新疆兆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46%的股权,直接与间接持有本公
司股份合计为41,620,974股。除2011年10月31日因公司违规向控股股东提供资金受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处分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
4、严志荣,男,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EMBA
在读,会计师。2001年6月至2007年7月就职于深圳市新天下集团有限公司,历任财
务部经理、财务总监;2007年7月至2010年8月任亚洲铝业集团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2010年11月至2011年1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1年1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11
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3年7月至2015年4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2年10月至今
兼任深圳市兆驰光电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04月至今兼任子公司杭州飞越数字设备
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12月至今兼任子公司深圳市兆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15年4月至今兼任子公司深圳市佳视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严志荣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严志荣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姚小聪,男,195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
中共党员。历任广州铁路分局会计师、财务处长、财务部长、广州铁路集团财务处
长;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调研员。2011年8月至今任深圳拓邦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姚小聪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姚小聪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并已取得中国
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6、张力,男,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注册会
计师,注册税务师。2008年7月至2011年6月任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深圳
分所负责人;2011年7月至2012年7月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授薪合伙人;2012
年8月至2014年6月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授薪合伙人;2014年7月至今任上会
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合伙人。2012年2月至今任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16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5月
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力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张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并已取得中国
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7、范伟强,男,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1999
年至2002年任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文锦渡支行副行长;2002年至2003年任招商银行深
圳分行罗湖支行公司部经理;2003年至2008年任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同业部经理;2008
年至2015年任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同托管部副总经理。
范伟强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范伟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并已取得中国
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