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建光电: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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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联建光电 公告编号:2016-039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分别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和 2016 年 5 月 5 日发出

通知及提示公告(会议通知及提示公告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决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

票的方式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其中现场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10 日 14:30 在深圳市

宝安区 68 区留仙三路安通达工业厂区四号厂房二楼一号会议室召开,同时使用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于 2016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接受网络投票,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于 2016 年 5 月 9 日 15:00 至 2016 年

5 月 10 日 15:00 期间接受网络投票。

出席会议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26 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 346,850,381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68.6102%。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

资者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1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63,038,73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的 12.4696%。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 190,298,604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7.642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

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530,45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1049%。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56,551,777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0.9674%。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1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62,508,28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2.3647%。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虎军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15 年年度报告》及《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331,611,75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066%,600,871 股反对,14,637,755 股弃权。

2、审议通过《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

行了述职。

本议案表决结果:331,611,75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066%,600,871 股反对,14,637,755 股弃权。

3、审议通过《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31,611,75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066%,600,871 股反对,14,637,755 股弃权。

4、审议通过《2015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31,611,75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066%,600,871 股反对,14,637,755 股弃权。

5、审议通过《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总股本 505,537,595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 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1,107,519.00

元。

本议案表决结果:331,611,75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066%,600,871 股反对,14,637,755 股弃权,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以 47,800,104 股同

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812%,600,871 股反对,14,637,755 股弃

权。

6、审议通过《董事、监事 2016 年度薪酬方案》。同意 2016 年度公司董事及监事以

领取固定津贴的方式获取薪酬。董事区别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人

民币 9 万元(含税);非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 6 万元(含税);监事领取固定津贴人民

币 3 万元(含税)。董事、监事固定津贴按季度发放。兼任公司其他岗位的董事、监事同时

领取相应岗位的薪酬。

本议案表决结果:331,611,75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066%,600,871 股反对,14,637,755 股弃权,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以 47,800,104 股同

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812%,600,871 股反对,14,637,755 股弃

权。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表决结果:331,611,75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066%,600,871 股反对,14,637,755 股弃权,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以 47,800,104 股同

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812%,600,871 股反对,14,637,755 股弃

权。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331,611,75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066%,600,871 股反对,14,637,755 股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331,611,75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066%,600,871 股反对,14,637,755 股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331,611,75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066%,600,871 股反对,14,637,755 股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331,611,75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066%,600,871 股反对,14,637,755 股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331,611,75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066%,600,871 股反对,14,637,755 股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蒋皓、马伟晋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蒋皓先生、马伟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蒋皓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表决结果:312,487,383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188%,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以 38,135,429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1.3030%。

(2)选举马伟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表决结果:321,947,05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202%,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以 38,135,429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9948%。

以上议案均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刊登在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蒋鹏律师、杨蓉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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