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发展: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5-11 08: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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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海发展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H 股证券代码:01138 证券简称:中海发展 上市地点: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暨关联交易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2016 年 5 月 10 日

目录

释义 .................................................................... 4

声明与承诺 .............................................................. 9

重大事项提示 ........................................................... 11

重大风险提示 ........................................................... 22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 .................................................... 27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及目的...............................................................................................................27

二、本次交易方案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28

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29

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32

五、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33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33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33

第二章 中海发展基本情况 ................................................ 41

一、公司概况 ......................................................................................................................................41

二、公司设立及股本变动情况...........................................................................................................41

三、公司最近三年控制权变动情况...................................................................................................44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概况...............................................................................................44

五、公司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45

六、公司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47

七、公司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48

八、公司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48

九、公司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情况 .......................................................................48

第三章 拟出售资产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49

一、交易对方概况 ..............................................................................................................................49

二、交易对方设立及股本变动情况...................................................................................................49

三、交易对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概况.......................................................................................50

四、交易对方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50

五、交易对方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51

六、交易对方下属企业.......................................................................................................................52

七、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53

八、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53

九、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

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说明...............................................................................................53

十、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说明 ...........................................................53

第四章 拟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54

一、交易对方概况 ..............................................................................................................................54

二、交易对方设立及股本变动情况...................................................................................................54

三、交易对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概况.......................................................................................55

1

四、交易对方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55

五、交易对方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56

六、交易对方下属企业.......................................................................................................................57

七、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62

八、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62

九、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

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说明...............................................................................................62

十、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说明 ...........................................................63

第五章 拟出售资产基本情况 .............................................. 64

一、拟出售资产基本信息...................................................................................................................64

二、拟出售资产历史沿革...................................................................................................................64

三、拟出售资产是否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65

四、拟出售资产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情况.......................................................................................66

五、拟出售资产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66

六、拟出售资产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67

七、拟出售资产控股、参股公司情况...............................................................................................69

八、拟出售资产主要资产的权属情况...............................................................................................72

九、拟出售资产主要业务资质...........................................................................................................79

十、拟出售资产对外担保情况...........................................................................................................81

十一、拟出售资产主要负债情况.......................................................................................................82

十二、拟出售资产或有负债情况.......................................................................................................83

十三、拟出售资产未决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其他妨碍权属转移情况 .......84

十四、拟出售资产最近三年曾进行的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或估值情况 ...................86

十五、取得拟出售标的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或者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转让前置条件情况 .......86

十六、拟出售资产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

况 ..........................................................................................................................................................87

十七、拟出售资产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情况 .......................................................................87

第六章 拟购买资产基本情况 .............................................. 88

一、拟购买资产基本信息...................................................................................................................88

二、拟购买资产历史沿革...................................................................................................................89

三、拟购买资产是否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89

四、拟购买资产股权结构、产权控制关系.......................................................................................90

五、拟购买资产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90

六、拟购买资产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101

七、拟购买资产控股、参股公司情况.............................................................................................104

八、拟购买资产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108

九、拟购买资产主要业务资质......................................................................................................... 114

十、拟购买资产对外担保情况......................................................................................................... 116

十一、拟购买资产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 117

十二、拟购买资产涉及的未决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其他妨碍权属转移情况

............................................................................................................................................................ 118

十三、拟购买资产最近三年曾进行的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或估值情况 ................. 118

十四、取得拟购买标的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或者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转让前置条件情况 .....120

2

十五、拟购买资产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

况 ........................................................................................................................................................120

十六、拟购买资产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情况 .....................................................................120

十七、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121

第七章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 125

一、《资产购买及出售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125

二、《资产购买及出售协议》主要内容...........................................................................................129

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修订)》主要内容 .................................................................................132

第八章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136

一、基本假设 ....................................................................................................................................136

二、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136

三、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139

四、交易完成后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 .............................................................145

五、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市场地位、经营业绩、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治理机制 .................160

六、本次资产交付安排的说明.........................................................................................................160

七、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161

八、本次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影响 .............................................161

九、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163

十、独立财务顾问内核程序及内核意见.........................................................................................163

十一、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的总体结论 .................................................................................165

3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一般释义

本报告/本独立财务顾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海发展股份有

问报告/独立财务顾问 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

报告 顾问报告》

中海发展、公司、上市 指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上海海兴轮船股

公司 份有限公司”

中海集团 指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中远集团 指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中国远洋 指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中散集团 指 中远散货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中海散运 指 中海散货运输有限公司

大远公司 指 大连远洋运输公司,为大连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前身

大连远洋 指 大连远洋运输有限公司

拟购买资产、拟购买标 指 大连远洋 100%股权

的资产

拟出售资产、拟出售标 指 中海散运 100%股权

的资产

标的资产、交易标的 指 拟购买资产与拟出售资产的合称

拟购买标的公司 指 大连远洋

拟出售标的公司 指 中海散运

标的公司 指 拟购买标的公司和拟出售标的公司的合称

内部散运整合 指 中海散运直接或间接收购中海发展持有的上海时代

50%股权、神华中海 49%股权、香港海宝 51%股权、

中国矿运 49%股权,以及中海发展全资子公司中发香

港持有的中海散运(香港)维利有限公司 100%股权、

中海散货运输(香港)有限公司 100%股权、中海浦

远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平安航运有限公司 100%

股权、希望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吉祥航运有限

4

公司 100%股权、繁华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荣华

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韶华航运有限公司 100%

股权、年华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英华航运有限

公司 100%股权、才华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嘉惠

山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嘉隆山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嘉茂山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嘉盛山

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锂川航运有限公司 100%

股权

内部散运整合标的公 指 上海时代、神华中海、香港海宝、中国矿运、中海散

司 运(香港)维利有限公司、中海散货运输(香港)有

限公司、中海浦远航运有限公司、平安航运有限公司、

希望航运有限公司、吉祥航运有限公司、繁华航运有

限公司、荣华航运有限公司、韶华航运有限公司、年

华航运有限公司、英华航运有限公司、才华航运有限

公司、嘉惠山航运有限公司、嘉隆山航运有限公司、

嘉茂山航运有限公司、嘉盛山航运有限公司及锂川航

运有限公司

中发香港 指 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司

中散上海 指 中海散货运输(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时代 指 上海时代航运有限公司

神华中海 指 神华中海航运有限公司

香港海宝 指 香港海宝航运有限公司

中国矿运 指 中国矿运有限公司

CLNG 公司 指 中国液化天然气运输(控股)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指 直接或间接持有 100%股权的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 指 中海发展向中远集团购买大连远洋 100%股权,以及

次重大资产重组 中海发展向中散集团出售中海散运 100%股权

本次资产出售 指 中海发展向中散集团出售中海散运 100%股权

本次资产购买 指 中海发展向中远集团购买大连远洋 100%股权

交易各方 指 拟出售资产转让方、拟出售资产受让方、拟购买资产

转让方、拟购买资产受让方的合称

重组报告书 指 本《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

《资产购买及出售框 指 中海发展与中远集团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签署的《中

架协议》 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之资产购买及出售框架协议》

5

《资产购买及出售 协 指 中海发展与中远集团、中散集团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

议》 签署的《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远洋运输(集

团)总公司、中远散货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之资产

购买及出售协议》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指 中海发展与中远集团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签署的《中

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为《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修

订)》所取代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指 中海发展与中远集团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签署的《中

(修订)》 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修订)》

资产评估报告 指 评估机构出具的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

报告

A 股股票/A 股 指 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在上

交所上市挂牌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票

评估基准日 指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交割日 指 拟出售资产和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款支付完成之日,或

交易各方另行协商确定的其他日期

交割审计基准日 指 如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之前(含 15 日当日),则指交

割日的上月月末之日;如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之后(不

含 15 日当日),则指交割日的当月月末之日

过渡期 指 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交割审计基准日止的期间

权利限制 指 股份权属关系存在争议,或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查

封或适用法律或受约束协议限制转让等其他情形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 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体改委 指 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香港证监会 指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有权监管机构 指 对本次交易具有审批、核准权限的国家有关主管部

门,包括但不限于有权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商务部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6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或香

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视上下文而定)

大连市工商局 指 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金公司、独立财务顾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重组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令第 109 号)

26 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第二次修

订)》

上交所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指 根据上下文意所需,指当时有效的《中海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

中国法律 指 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香港法律 指 适用的香港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香港上市规则和香港收购合并守则)

日 指 自然日

工作日 指 指除星期六、星期日及中国法定节假日以外的任何一

个日期

元 指 人民币元,中国的法定流通货币

港元 指 香港的法定流通货币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报告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

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二、专业词汇释义

散货/干散货 指 各种初级产品、原材料。通常根据运输批量的大小,

干散货又分为大宗散货和小宗批量散货两类,大宗散

货主要有:煤炭、金属矿石、粮食等;小宗批量散货

包括:钢铁、木材、化肥、水泥等

7

散货轮、散货船、干散 指 专业从事干散货运输的船舶

货轮以及干散货船

散运 指 干散货运输

油品 指 原油、成品油等油品

油轮 指 专业从事油品运输的船舶

油运 指 油品运输

载重吨 指 一种表示船舶运载能力的计量单位

LNG 指 液化天然气,一种无色、无味、无毒且无腐蚀性的清

洁能源

LPG 指 液化石油气(Liquefied Petroleum Gas),主要由丙烷

和丁烷和少量的烯烃组成,是一种清洁能源

油气运输 指 油品、天然气、液化石油气运输

VLCC 指 20 万载重吨以上的超大型原油运输船

VLOC 指 20 万载重吨以上的超大型矿砂船

COA 指 Contract of Affreightment,包运合同

BDI 指 波罗的海干散货综合运价指数

BDTI 指 波罗的海原油油轮运价指数

CCBFI 指 中国沿海(散货)运价指数

WTI 指 在纽约期货交易所交易的原油期货合约,该合约是原

油市场上的三大基准价格之一

电煤 指 火力发电厂发电用煤

Clarksons 指 CLARKSON PLC GROUP,克拉克森航运咨询公司,

全球最著名的航运咨询公司之一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

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8

声明与承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中海发

展的委托,担任中海发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制作本报告。本独立财

务顾问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遵循客

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交易行为的基础上,发表独立财

务顾问意见,旨在就本次交易行为做出独立、客观和公正的评价,以供中海发展全体股

东及有关各方参考。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声明如下:

本独立财务顾问与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双方不存在利害关系,就本次交易发表意

见是完全独立的;

本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相关各方向本独立财务顾问提供。相关各方已承诺所

提供文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对本报告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或需要法律、审计等专业知识来识别

的事实,本独立财务顾问依据有关政府部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有关单

位出具的意见、说明及文件作出判断;

本报告是基于相关各方均按相关协议的条款和承诺全面履行其所有义务的基础而

提出的;

本报告不构成对中海发展的任何投资建议,对于投资者根据本报告所作出的任何投

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

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说明;

9

本独立财务顾问的职责范围并不包括应由中海发展董事会负责的对本次交易商业

可行性的评论。本报告旨在通过对《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所涉内容进行详尽核查和深入分析,就本次交易是否合法、合规以及对中

海发展全体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发表独立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中海发展董事会发布的《中海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独立董事意见、与本次交易有关

的财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文件之全文;

中金公司同意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中海发展本次重组的法定文件上网公告

及报送相关监管机构。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承诺如下:

1、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履行了尽职调查义

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交易各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交易各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

与格式符合要求;

3、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中海发展委托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的本次

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关本次交易事项的专业意见已提交中金公司内核机构审查,

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5、本独立财务顾问在与中海发展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

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

问题。

10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公司本次交易包括重大资产出售及重大资产购买两项内容:

1、重大资产出售:公司向中远集团或其指定的全资子公司中散集团出售中海散运

100%股权;

2、重大资产购买:公司向中远集团收购大连远洋 100%股权。

上述两项交易同时生效、互为前提,其中任何一项内容因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政

府主管部门或监管机构批准而无法实施,则本次交易其他各项内容均不予实施。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1、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

(1)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为中远集团或其指定的全资子公司中散集团。

(2)标的资产

中海发展持有的中海散运 100%股权。

(3)交易方式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方式为现金方式。

(4)交易价格

根据中通诚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出具并已完成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的《中海发展股份

11

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下属公司股权所涉及的中海散货远输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16〕46 号),以拟出售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评

估值为基础,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拟出售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533,238.58 万元。

(5)期间损益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审计基准日止的过渡期间,拟出售标的资产因盈利及其他任何

原因造成的权益增加由中海发展享有,拟出售标的资产受让方应以等额现金向中海发展

支付;拟出售标的资产因亏损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权益减少由中海发展承担,中海发

展应以等额现金向拟出售标的资产受让方补足;拟出售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审

计基准日期间发生的损益应聘请审计机构于交割日后 60 个工作日内审计确认。

(6)债权债务处置

除另有约定,拟出售标的资产所涉的所有债权、债务仍由拟出售标的公司按相关约

定继续享有或承担。

截至《资产购买及出售协议》签署之日,拟出售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对中海发

展及中海发展下属子公司负有的债务(因实施内部散运整合产生的债务外)共计

6,261,344,338.44 元及港币 3,444,300,104.55 元及 386,714,730.29 美元;除另有约定外,

自《资产购买及出售协议》签署之日起中海发展将不再为拟出售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提

供任何非经营性的资金资助。前述债务将由中海集团和/或其指定的关联方于交割日之

前或交割日当日清偿完毕,中远集团同意就该等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确保本次交

易交割完成后拟出售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占用中海发展及其子公司非经营性资

金的情形。

中海散运因实施内部散运整合产生的对中海发展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发香港的债务

将由中远集团和/或中远集团指定的全资子公司于交割日之前或交割日当日清偿完毕。

(7)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中海发展应于本次交易全部价款按约定支付完毕之日起 30 日内,配合拟出售资产

受让方办理完成拟出售标的资产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违约方应依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

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12

2、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

(1)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交易对方为中远集团。

(2)标的资产

中远集团持有的大连远洋 100%股权。

(3)交易方式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交易方式为现金方式。

(4)交易价格

根据中通诚于 2016 年 3 月 8 日出具并已完成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的《中国远洋运输

(集团)总公司拟转让其所持有的大连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资产评估报告》(中

通评报字〔2016〕38 号),以拟购买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基础,综合考

虑其他相关因素,拟购买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662,940.88 万元。

(5)期间损益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审计基准日止的过渡期间,拟购买标的资产因盈利或其他任何

原因造成的权益增加由中海发展享有;拟购买标的资产因亏损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权

益减少由中远集团承担,中远集团应以等额现金向中海发展补足;拟购买标的资产自评

估基准日至交割审计基准日期间发生的损益应聘请审计机构于交割日后 60 个工作日内

审计确认。

(6)债权债务处置

除另有约定,拟购买标的资产所涉的所有债权、债务仍由拟购买标的公司按相关约

定继续享有或承担。

(7)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中远集团应于本次交易全部价款按约定支付完毕之日起 30 日内,配合中海发展办

理完成拟购买标的资产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违约方应依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

13

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二、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中海发展控股股东中海集团正在与中远集团实施重组,因此,中海发展将本次重大

资产购买的交易对方中远集团及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中远集团或其全资子公

司中散集团视为中海发展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重组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

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

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第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同时购买、出售资产的,应当分别

计算购买、出售资产的相关比例,并以二者中比例较高者为准。”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测算的本次交易相关指标如下: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单位: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度

中海发展 6,837,865.33 2,652,320.24 1,277,652.90

拟购买资产 1,723,883.57 662,940.88 482,038.66

拟出售资产 3,411,775.31 537,120.28 663,596.03

拟购买拟出售资产孰高 3,411,775.31 662,940.88 663,596.03

占比 49.90% 24.99% 51.94%

注:拟购买资产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或净资产额与评估作价中较高者为准。

基于上述测算指标,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对价均为现金,依据《重组办法》的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需提交中

14

国证监会审核。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中海发展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三条

规定的“借壳上市”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和募集配套资金安排简要介绍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转让价款将由购买方以现金支付,不涉及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

金。

六、本次交易标的的评估作价情况

本次交易的拟出售资产为中海发展持有的中海散运 100%股权。根据中通诚出具的

资产评估报告,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中海散运股东权益账面价值(母

公司口径,经审计)为 528,746.87 万元,采用收益法的评估值为 533,238.58 万元,增值

率为 0.85%。拟出售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完成了备案程序。拟出售

资产的交易作价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为 533,238.58 万元。

本次交易的拟购买资产为中远集团持有的大连远洋 100%股权。根据中通诚出具的

资产评估报告,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大连远洋股东权益账面价值(母

公司口径,经审计)为 624,299.58 万元,采用收益法的评估值为 662,940.88 万元,增值

率为 6.19%。拟购买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完成了备案程序。拟购买

资产的交易作价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为 662,940.88 万元。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油运业务、LNG 运输业务和散运业务。本次交易

15

中,上市公司将出售全部散运业务,同时购买从事油运业务、LNG 运输等业务的大连

远洋 100%股权。大连远洋 100%股权注入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变更为专注于油运

业务、LNG 运输业务的油气运输公司。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将更

为专注,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将得到提升,未来发展前景良好,将更好地维护公司广大股

东的利益。

(二)本次交易对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购买、资产出售均以现金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对上市

公司的股权结构产生影响。

(三)本次交易对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中海发展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备考审阅报告,上市公司在本

次交易前后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备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万元) 6,837,865.33 7,029,479.75

负债总额(万元) 4,185,545.09 4,145,428.95

所有者权益合计(万元) 2,652,320.24 2,884,050.80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万元) 2,569,720.55 2,901,854.6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元/股) 6.37 7.20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备考)

项目

2015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1,277,652.90 1,098,713.53

营业利润(万元) 85,229.96 240,992.41

利润总额(万元) 56,469.97 317,160.1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38,968.57 292,371.6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 0.73

八、本交易方案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如下:

16

1、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中海发展二〇一五年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和二〇一六年第三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中远集团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中散集团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4、本次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已获商务部审查通过;

5、标的资产评估结果已完成国有资产评估备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或核准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或核准包括但不限于:

1、有权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对于本次交易的批准;

2、本次交易方案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上述批准或核准取得之前,本次交易不得实施。

九、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本公司保证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与中海发展保持分开,并

关于保持上 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利用控股

中海集团 市公司独立 股东地位违反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程序,干预中海发展经营决策,损害中海发

性 展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以任何方

式占用中海发展及其控股企业的资金。

关于避免同 具体参见“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四)

中海集团

业竞争 本次交易对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的相关内容

1、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中海发展之间将尽可能的避免或减少关联交

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确有必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承诺将遵循市场

化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中海发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关于减少关 和合规性,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中海发展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按

中海集团

联交易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2、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海发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行使股东权利;在中海发展股东大会对有关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

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

本承诺在本公司为中海发展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中远集团 关于提供的 1、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17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信息真实、 所的要求,及时向中海发展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并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

准确、完整 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中海发

展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

前,本公司将不转让在中海发展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

1、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所的要求,及时向中海发展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并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

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关于提供的 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中散集团 信息真实、 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中海发

准确、完整 展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

前,本公司将不转让在中海发展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

截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签署日、重组报告书签署日、资产出售与购买协

议生效日及交割日:

1、本公司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抵

押、质押、查封、冻结以及其他权利受限制的情况,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

或者类似安排,不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

2、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不存在出资瑕疵,不

关于标的资 存在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其解散、清算或破产的情形。

中远集团

产完整性 3、不存在以标的资产作为争议对象或标的之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形式的纠

纷,亦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本公司持有的标的资产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

关查封、冻结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

法程序,该等资产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本公司保证上述内容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如因上述内容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中海发展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参见“第七章本次交易主要合同–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修订)》主要

中远集团 业绩承诺

内容”的相关内容

中海集团作为中海发展的控股股东,中远集团作为中海发展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的交易对方,为维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中海散运及其子公司

对中海发展及其子公司的借款及往来款所产生的债务共同作出进一步承诺如

下:

1、中海散运及其子公司对中海发展及其子公司的借款及往来款所产生的债务

中 海 集

解决资金占 (不包括中海散运因实施内部散运整合产生的债务)应由中海集团和/或其指

团、中远

用承诺 定的关联方于中海发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割日之前或交割日当天清偿完

集团

毕;

2、中远集团同意就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确保交割完成后中海散运

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占用中海发展及其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形;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中海集团同意为中海散运及其子公司日常经营所

需资金提供必要的资助。

1、在本次交易完成交割之前,本公司将根据本承诺函附件所列融资协议的要

关于变更租

求签署相关变更文件,替代中海发展担任备用租船人,承继中海发展在相关

中远集团 船人及备用

融资协议、备用租船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租船人

2、本公司将协助中海散运和/或其全资子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交割之前根据本

18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承诺函附件所列融资协议的要求签署相关变更文件,替代中发香港担任租船

人,承继中发香港在相关融资协议、租船协议中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3、本公司将敦促中海散运在本次交易完成交割之前与德国船东签署补充协

议,约定由中海散运或其下属子公司担任“爱德华”轮之租船人,承继中海

发展在该期租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并同意为前述船舶租赁事宜应德

国船东要求提供相应担保。

十、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和《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本次重组中对投资者权益

保护作出了适当的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一)确保资产定价公平、公允

对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公司已聘请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

评估,确保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公允、公平、合理。公司独立董事将对本次交易定

价方式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所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将对本次交易的实施

过程、资产过户事宜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发表明确的意见。

(二)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人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重组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重组方案采取严格的

保密措施,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重组报告书披露后,中海发展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

(三)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披露。本次交易

涉及的标的资产已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由具有证券业务资

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保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上市公司编

制的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已提交董事会讨论,相关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对本次交

19

易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已对本次交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

告和法律意见书。

根据《公司法》、上交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中海发展将就本次

交易的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平台

中海发展董事会将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全

体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会议。中海发展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

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

就本次重组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参加现场投票,也可以直接通过网

络进行投票表决。股东大会所作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相关股东将自愿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五)期间损益归属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审计基准日止的过渡期间,拟购买标的资产因盈利或其他任何

原因造成的权益增加由中海发展享有;拟购买标的资产因亏损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权

益减少由中远集团承担,中远集团应以等额现金向中海发展补足。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审计基准日止的过渡期间,拟出售标的资产因盈利及其他任何

原因造成的权益增加由中海发展享有,拟出售标的资产受让方应以等额现金向中海发展

支付;拟出售标的资产因亏损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权益减少由中海发展承担,中海发

展应以等额现金向拟出售标的资产受让方补足。

(六)标的资产业绩承诺补偿安排

中海发展与中远集团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并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修订)》以取代上述《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就

拟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补偿事宜作出安排,具体参见本报告“第七章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修订)》主要内容”。

(七)本次重组即期回报摊薄事项的说明

根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上市公司 2015 年财务报告

20

以及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的上市公司 2015 年备考财务报告,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 2015 年度每股收益为 0.10 元/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2015

年度备考每股收益为 0.73 元/股,较交易前增厚 650.28%。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上

市公司每股收益有较大提升,本次交易不会摊薄上市公司当期的每股收益。

(八)聘请具备相关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

根据《重组办法》,中海发展已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进行核查,

聘请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

构进行评估。中海发展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本次

交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十一、股权激励方案

2015 年 12 月 11 日,中海发展二〇一五年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了《关于授权

管理层研究股权激励方案的议案》。根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为积极

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使中海发展核心人员更紧密地与股东、公司的利益

保持一致,进一步提高中海发展竞争能力,中海发展董事会已授权管理层研究制定切实

可行的公司股权激励方案,配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做好人员方面的相关工作。中海发展

管理层将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股权激励方案。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投资者可到指定网站(www.sse.com.cn)浏览本报告的全文及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

意见。

21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交易时,除重组报告书和与重组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

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交易相关风险

(一)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尽管中海发展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保密措施,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仍存在因

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致使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

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交易方案,如交

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终止的可能。此外,若交

易过程中,标的资产业绩大幅下滑,或出现不可预知的重大影响事项,则本次交易可能

将无法按期进行。

上述情形均可能导致本次交易无法进行或需重新进行,并面临重新定价的风险,提

请投资者注意。

(二)重组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下述审批或核准后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

1、有权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对于本次交易的批准;

2、本次交易方案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如果本次交易无法获得或不能及时获得上述批准文件,本次交易将无法实施,中海

发展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标的资产的评估或估值风险

本次重组的资产评估机构中通诚采用了适当的评估方法对拟出售和拟购买资产进

行了评估。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并严格执行了评估的相关

规定。但由于评估是基于一系列假设及标的资产的相关经营状况而进行的,如未来出现

22

预期之外的重大变化,可能会导致资产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针对上述最终评估结果可

能发生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市场风险

(一)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

航运行业的景气程度与经济发展的周期性以及国家政策密切相关。近几年,全球经

济增长四分之三的贡献来自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但受经济周期影响,部分新兴经

济体增长减速。目前,全球经济增长势头的提升大部分源于发达国家经济改善,但发达

国家仍面临不少风险,通缩风险上升是其中之一。同时,世界经济还存在金融市场动荡

和资本流动变化的风险。虽然总体来看,全球经济正在朝着积极方向发展,但复苏基础

依然不稳固,增长依然脆弱且不均衡。由于全球经济和中国经济发展面临诸多不确定因

素,尽管目前航运业已经显现复苏迹象,但整体经济环境未能如期快速回暖将可能导致

整个航运市场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继续疲软,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开拓和发展带来一定程度

的不确定性。

(二)竞争风险

航运公司在运价、航线的覆盖范围、服务可靠性、可利用的运力、客户服务的质量、

增值服务和客户要求等方面面临竞争,可能导致运价的波动。

近年来,出于对未来航运市场复苏的预期,国内外船东纷纷大手笔投资建造新船。

而当前订单的爆发式增长无疑会加剧运力过剩的现状,这势必将推迟市场回归供需平衡

的进程,导致行业复苏更加艰难。

此外,航运企业纷纷追求船舶大型化,在船舶科技和信息设备等方面的投入不断增

加,可能在船型结构、服务能力、信息系统和管理效率等多方面对公司形成挑战。

23

三、业务与经营风险

(一)成本风险

燃油和润油(如机油及其他润滑油等)成本是航运企业的重要经营成本。根据以重

组完成后的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数据,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备考合并燃油成本和润

油成本占备考合并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26.22%和 1.61%。如国际原油价格上涨,

将导致公司船舶航次成本上升,进而直接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重组完成后的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数据为基础计算,在其他因素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燃

油价格每上涨 1%,将增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 1,975.64 万元;润油价格每上涨 1%,将

增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 121.11 万元。燃油和润油价格波动的不确定性,将导致公司经

营成本随之波动,从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二)环保政策变化风险

随着我国环境保护意识的加强,更加严格的防止船舶及水域污染的法律、法规等可

能相继出台,这将增加公司对船舶设备和相关保险的投入,对船舶经营业务和效益有一

定的影响。

(三)船舶生产安全风险

运输船舶在海上航行过程中,难以避免遇到恶劣天气、海盗、战争、罢工、机械故

障等不可抗力及人为事故的风险。近年来,国际局势持续跌宕起伏,各种不确定、不稳

定因素频现。全球范围的地缘政治问题始终影响着某些地区的经济贸易发展和工程项目

建设,对航运市场的负面影响也在不断持续,这也有可能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带来不利影

响。

(四)业务结构变化风险

公司目前同时拥有油运业务、LNG 业务与干散货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中海发

展将剥离干散货业务,成为专业化油气运输平台。公司剥离散运业务将导致公司未来主

要收入与利润集中于油气运输业务,油运行业周期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与股价表

现。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导致的业务结构变化风险。

24

(五)后续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海发展将持有大连远洋 100%股权。虽然中海发展和大连远洋

业务发展成熟、公司管理有效,但是在经营模式和企业内部运营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

差异将为公司日后整合带来一定难度。因此上市公司与大连远洋能否顺利实现整合以及

整合后是否能达到预期效果,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后

的经营整合风险。

中海发展将通过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等措施降低该等风险,并对相关

情况进行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的披露。

(六)拟购买资产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油品等大宗资源品的航运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较大。当宏观经济处于高涨时期,对

石油等资源品的需求将会迅速增加,从而加大对油品的航运需求;但当宏观经济处于萧

条时期,对油品的航运需求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从而导致油品运价出现波动。此外,

自然灾害、意外事件等都有可能使航运业产生波动,从而使公司面临盈利能力下滑的风

险。

海运方式具有运量大、价格低的优势,是大宗物资运输的主要方式,尤其在石油等

货物运输领域具有突出优势,但是其他运输方式仍对海运方式构成了一定竞争。如开通

原油运输管线和我国沿海港口深水码头的建设将减少对原油二程中转运输的需求。以上

因素可能会影响拟购买资产的盈利能力。

(七)拟购买资产净利润和经营性现金流量大幅变动的风险

拟购买资产在 2013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分别为-90,949.00 万元、-37,317.27 万元及 80,408.91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分别为-23,981.69 万元、49,013.38 万元及 252,072.15 万元,在各会计期间波动

较大。由于燃油价格逐年下跌降低了拟购买资产的主营业务成本支出,同时油轮市场自

2014 年 10 月以来持续景气,油轮运价水平的提升也提高了拟购买资产的经营业务收入,

造成拟购买资产最近两年及一期的净利润和经营性现金流量大幅变动。由于拟购买资产

的盈利能力、经营性现金流量与国际原油价格波动及油轮运价波动密切相关,与油轮市

场景气度高度相关,国际原油市场的变动及由此带来的油轮运价的变化,以及油轮市场

25

景气度的变化,将对拟购买资产的盈利能力和经营性现金流量造成直接影响,可能会导

致上市公司拟购买资产实现的利润未达到资产评估报告预测金额的风险。

(八)拟出售资产在交割日前进一步亏损的风险

2015 年以来,受全球大宗商品需求持续疲弱、干散货船运力过剩情况加剧影响,

干散货运输市场运价屡创历史新低。2015 年度,拟出售资产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为-153,678.72 万元。2016 年以来,全球散运市场未见明显好转,市场运

价仍在底部徘徊,由于在交割日之前拟出售资产损益情况仍将影响上市公司业绩,因此

若拟出售资产在交割日前出现进一步亏损,将对上市公司盈利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四、其他风险

(一)股价波动的风险

除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之外,中海发展的股票价格还将受到国际和国内宏观经济形

势、资本市场走势、投资者预期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

虑投资中海发展的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

断。

(二)其他风险

中海发展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26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及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全球航运业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海洋运输业承担着全球 85%的货物贸易和我国 90%以上的外贸物资运输。海洋运

输业既是世界各国提升经济贸易发展和国家实力的生命线,也是我国全方位、宽领域、

深层次融入世界经济的战略通道。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海运业取得长足发展,但“大而

不强”问题仍然突出。打造强大的海洋运输业是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2、国际航运市场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机遇

受全球经济低迷影响,各航运细分市场自金融危机以来不断下滑,其中波罗的海国

际干散货运价指数(BDI)在今年创下历史新低,航运市场业绩出现明显分化,航运企

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在当前全球经济形势的大背景下,国际航运市场发生了许多深刻的变化,呈现出“产

业发展规模化、商业模式联盟化、承载能力大型化”等趋势,国际航运业正在由“高风

险、高投入、高回报、强周期”的传统运营模式向“规模化、集约化、薄利多销、长周

期”的工业化模式转变。与此同时,航运企业业绩出现明显分化,除部分规模型企业盈

利能力较强外,其他航运企业盈利能力持续削弱。

为适应国际航运业的发展趋势,抓住航运业的发展机遇,国有骨干航运企业减少不

必要的竞争、做大规模、优化配置、降低成本、提质增效势在必行。

3、国家战略对海运业提出了新的发展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一带一路”战略构想和中国装备“走出

去”、推进国际产能合作等重大战略举措,出台了《国务院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14]32 号)。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深入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总体要求,航运企业需要围绕实现做大做强做优的核心目标,打造

27

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综合性物流供应链服务集团,为中国经济全球化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在全球航运业重要性日益凸显的背景下,拟通过本次交易将中海发展打造成为专业

的油气运输上市平台,增強整体盈利能力,进而提升全体股东的利益。

1、打造专业的油气运输上市平台,提升行业抗周期能力

通过出售散运业务、购买大连远洋 100%股权,交易完成后中海发展将成为专业从

事油气运输的上市平台,以打造世界一流的能源运输企业为战略发展目标,缔造一家全

球领先的大型能源运输船队,运力规模将在全球油运市场上跃居领先,并打造专业化的

油气运输船队。中海发展将利用航运板块的既有资源促进新产业发展,在进一步巩固内

贸油运市场龙头地位的同时,在各细分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从而实现商业模式优化

和业务多元化发展,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此外,通过整合双方的 LNG 业务,有利于

中海发展实现长期、稳健的收益,将有效提升公司抵抗行业周期风险的能力。

2、统一布局,提升国际竞争力

交易完成后,中海发展将把握国际航运市场转型发展的历史机遇,扩大全球市场份

额,加快国际化进程;着力统一布局海外投资,避免资源浪费,提高投资效率;制定统

一的海内外市场拓展战略,集中力量在国内外竞争中获得更加有力的地位;统一品牌形

象,集中双方优势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3、整合双方资源、增强协同,提升整体实力

交易完成后,中海发展与大连远洋将在船队结构、航线布局、营销定价、船员结构、

采购成本、船队运营等领域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实现资源合理配置,提升公司整体实力,

满足公司未来船队规模的扩张需求及全球航线布局的战略需求,以便更好地服务于国家

战略、保障国家能源运输安全。

二、本次交易方案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如下:

28

1、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中海发展二〇一五年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和二〇一六年第三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中远集团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中散集团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4、本次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已获商务部审查通过;

5、标的资产评估结果已完成国有资产评估备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或核准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或核准包括但不限于:

1、有权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对于本次交易的批准;

2、本次交易方案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上述批准或核准取得之前,本次交易不得实施。

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一)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公司本次交易包括重大资产出售及重大资产购买两项内容:

1、重大资产出售:公司向中远集团或其指定的全资子公司中散集团出售中海散运

100%股权;

2、重大资产购买:公司向中远集团收购大连远洋 100%股权。

上述两项交易同时生效、互为前提,其中任何一项内容因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政

府主管部门或监管机构批准而无法实施,则本次交易其他各项内容均不予实施。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1、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

(1)交易对方

29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为中远集团或其指定的全资子公司中散集团。

(2)拟出售标的资产

中海发展持有的中海散运 100%股权。

(3)交易方式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方式为现金方式。

(4)交易价格

根据中通诚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出具并已完成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的《中海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下属公司股权所涉及的中海散货远输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16〕46 号),以拟出售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评

估值为基础,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拟出售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533,238.58 万元。

(5)期间损益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审计基准日止的过渡期间,拟出售标的资产因盈利及其他任何

原因造成的权益增加由中海发展享有,拟出售标的资产受让方应以等额现金向中海发展

支付;拟出售标的资产因亏损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权益减少由中海发展承担,中海发

展应以等额现金向拟出售标的资产受让方补足;拟出售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审

计基准日期间发生的损益应聘请审计机构于交割日后 60 个工作日内审计确认。

(6)债权债务处置

除另有约定,拟出售标的资产所涉的所有债权、债务仍由拟出售标的公司按相关约

定继续享有或承担。

截至《资产购买及出售协议》签署之日,拟出售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对中海发

展及中海发展下属子公司负有的债务(因实施内部散运整合产生的债务外)共计

6,261,344,338.44 元及港币 3,444,300,104.55 元及 386,714,730.29 美元;除另有约定外,

自《资产购买及出售协议》签署之日起中海发展将不再为拟出售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提

供任何非经营性的资金资助。前述债务将由中海集团和/或其指定的关联方于交割日之

前或交割日当日清偿完毕,中远集团同意就该等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确保本次交

易交割完成后拟出售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占用中海发展及其子公司非经营性资

30

金的情形。

中海散运因实施内部散运整合产生的对中海发展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发香港的债务

将由中远集团和/或中远集团指定的全资子公司于交割日之前或交割日当日清偿完毕。

(7)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中海发展应于本次交易全部价款按约定支付完毕之日起 30 日内,配合拟出售资产

受让方办理完成拟出售标的资产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违约方应依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

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2、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

(1)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交易对方为中远集团。

(2)拟购买标的资产

中远集团持有的大连远洋 100%股权。

(3)交易方式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交易方式为现金方式。

(4)交易价格

根据中通诚于 2016 年 3 月 8 日出具并已完成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的《中国远洋运输

(集团)总公司拟转让其所持有的大连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资产评估报告》(中

通评报字〔2016〕38 号),以拟购买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基础,综合考

虑其他相关因素,拟购买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662,940.88 万元。

(5)期间损益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审计基准日止的过渡期间,拟购买标的资产因盈利或其他任何

原因造成的权益增加由中海发展享有;拟购买标的资产因亏损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权

益减少由中远集团承担,中远集团应以等额现金向中海发展补足;拟购买标的资产自评

估基准日至交割审计基准日期间发生的损益应聘请审计机构于交割日后 60 个工作日内

31

审计确认。

(6)债权债务处置

除另有约定,拟购买标的资产所涉的所有债权、债务仍由拟购买标的公司按相关约

定继续享有或承担。

(7)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中远集团应于本次交易全部价款按约定支付完毕之日起 30 日内,配合中海发展办

理完成拟购买标的资产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违约方应依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

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重组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

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

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第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同时购买、出售资产的,应当分别

计算购买、出售资产的相关比例,并以二者中比例较高者为准。”

根据交易方案概算,本次交易的相应指标如下: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单位: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度

中海发展 6,837,865.33 2,652,320.24 1,277,652.90

拟购买资产 1,723,883.57 662,940.88 482,038.66

拟出售资产 3,411,775.31 537,120.28 663,596.03

拟购买拟出售资产孰高 3,411,775.31 662,940.88 663,596.03

占比 49.90% 24.99% 51.94%

32

注:拟购买资产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或净资产额与评估作价中较高者为准。

基于上述测算指标,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对价均为现金,依据《重组办法》的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需提交中

国证监会审核。

五、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中海发展控股股东中海集团正在与中远集团实施重组,因此,中海发展将本次重大

资产购买的交易对方中远集团及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中远集团或其全资子公

司中散集团视为中海发展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中海发展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三条

规定的“借壳上市”的情形。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油运业务、LNG 运输业务和散运业务。本次交易

完成中,上市公司将出售全部散运业务,同时购买从事油运业务、LNG 运输等业务的

大连远洋 100%股权。大连远洋 100%股权注入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变更为专注于

油运业务、LNG 运输业务的专业油气运输公司。

1、整合后对 COA 合同获取能力及客户服务能力的影响

COA 合同获取能力主要取决于船队规模及是否可以满足客户多样化、长期的运力

需求。大连远洋注入公司后,中海发展的运力规模将得到显著提升,客户服务能力也将

有进一步增强。具体表现为以下方面:

33

(1)整合后公司全球运力规模排名全球第一:

单位:万载重吨

2,000.0 1,870

1,800.0

1,600.0

1,400.0

1,200.0 959 910

1,000.0

800.0

600.0

400.0

200.0

0.0

资料来源: Clarksons,统计口径自有运力+订单

整合后公司的自有运力与订单总计将成为全球第一,载重吨达到 1,870 万吨。而整

合前中海发展与大连远洋自有运力与订单规模合计分别位居世界第十四与第十二。

(2)整合后公司 VLCC 船队规模大幅提升,一举成为世界第二:

单位:万载重吨

1,600.0 1,338

1,400.0

1,200.0

1,000.0 791

800.0 547

600.0

400.0

200.0

0.0

资料来源: Clarksons,统计口径自有运力+订单

整合后公司的 VLCC 的自有运力与订单规模合计达到世界第二,载重吨 1,338 万载

重吨。而整合前前中海发展与大连远洋自有运力与订单规模合计分别位居世界第十一与

第八。

(3)整合后公司将拥有包括 VLCC、苏伊士级、阿芙拉级、巴拿马级等各型油轮,

具体如下表所述:

34

项目 VLCC 苏伊士 阿芙拉 巴拿马 灵便型 通用型 LNG LPG

自有运力

(万载重吨 966.52 47.78 109.55 142.82 137.21 0.63 138.61 1.16

/万立方米)

在建运力

(万载重吨 371.80 - 22.80 55.47 15.00 - 432.32 -

/万立方米)

合计

(万载重吨 1,338.32 47.78 132.35 198.29 152.21 0.63 570.93 1.16

/万立方米)

平均船龄

6.52 11.59 6.32 7.54 7.68 2.98 N.A 13.45

(年)

注:在建运力统计至 2018 年

(4)整合后公司不仅在控制运力规模上有显著的提升,与原有客户的合作也将更

加深入,将大幅减轻运力规模对公司未来获取新的 COA 合同能力的制约,对公司维持

现有客户资源并开拓国内外优质客户带来重要的积极影响。

通过两大集团油运资源的整合,公司有条件着力布局全球市场,借助新的海外经营

网络,实现市场、运营管理网络和资源整合的“全球化”,更好的呈现“客户全球化”

的布局。各区域网点将发挥各自地域和时区优势,以本部的总体战略为导向,协同经营,

高效运作保证整个船队的全天候、全时段运作和管理,尽可能的满足客户的全方位需求。

与网点布局全球化相对应,合理的业务全球化布局可以规避过度依赖单一地区货源

带来的市场风险,实现海外网点业务与本部业务的有机互补。同时随着公司的客户数量

增加、公司客户结构的不断完善、公司货源渠道的整合提升,在整合完成后,公司将进

一步结合不同区域市场的运价走势,通过长短航线、即期与期租操作配合,使得船队经

营、运力投放更加灵活,有利于公司在市场波动中获取更大的经营效益,提升整体油轮

运输业务的长期效益。

2、整合后对成本控制及运输效率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通过统筹各项资源的优化配置,将有效释放油气业务整合在成

本控制上的协同效应。例如在采购成本方面,将显著提高供应商的集约化程度,有利于

进一步优化采购决策、改善供应商管理机制、提高公司的议价能力,进而降低燃油、备

件等采购成本;在运输成本方面,公司船队规模显著增加,各类型船舶数量得以满足各

运输区域、客户的差异化需求,能够通过合理的船舶摆位,灵活的开展自营、COA 经

营、期租等多样化经营方式,减少船舶空载率,从而降低单位运输成本。

35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受全球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下跌、散运需求大幅萎缩、运力供过于求的影响,近期国

际散运市场持续低迷;在沿海散运市场方面,受中国经济增速放缓、结构转型等因素的

影响,国内火电需求下降,沿海散货运输市场需求不足,运力过剩格局延续,导致沿海

干散货运价持续走低。在低迷的市场环境下,2015 年度公司干散货业务板块毛利率由

上年同期的 8.3%降至 3.0%,盈利能力较弱。

而受益于国际原油价格低位运行,国际油轮运输市场强劲复苏步伐加速,各主要航

线的平均运价水平较去年同期均有所提高,船东收益大幅改善。内贸油运市场方面,上

半年受中石化管道检修及国际油价下跌影响,进口中转油运输需求旺盛,海洋油等长航

线货源减少,航线结构呈短程化趋势;LNG 运输业务方面,近年来国内液化天然气市

场快速发展,在能源消费结构中所占比重加速上升,中国进口 LNG 的高速发展为我国

LNG 运输业务提供了重大战略机遇。受益于市场复苏,2015 年度公司油运业务板块毛

利率由上年同期的 15%提升至 35.6%,盈利能力显著增强。

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剥离散运业务,注入油运业务、LNG 运输业务相关资产,

成为船队控制运力规模全球第一的油运公司。从近期原油和天然气价格趋势、消费情况、

商业库存及国家战略储备情况来看,价格下降刺激了需求增长,既有商业库存的新增需

求,也有国家增加战略储备的需求。因此,在当前较为旺盛的原油和天然气运输需求市

场环境下,油气运输行业向好,有利于保持相对较高的运价水平。此外,天然气运输通

常采用项目绑定的运营模式,运价受天然气价格波动的影响较小,在油运市场遭遇行业

周期波动时,天然气运输可以有效提升公司抗行业周期性,保证稳定的盈利能力。综上

所述,在行业发展环境和国家政策的多重因素支持下,以能源运输为主业有利于公司提

升盈利能力,并且降低行业周期对公司盈利水平影响程度,提高公司盈利状况的稳定性。

根据经天职国际审阅的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备考合并财务报表,2015 年度备考营业

收入和营业成本分别为 1,098,713.53 万元和 764,869.33 万元,备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为 292,371.60 万元,较公司 201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8,968.57

万元增长 650.28%。

本次交易对公司盈利能力影响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第八章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之“四、交易完成后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之“(三)及(四)”。

36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前,中海发展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章程对

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进行了规定;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能够依据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关联交易及时发表独立意见。

中海发展对关联交易的控制能够有效防范风险,维护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次交易前,拟购买资产与公司控股股东中海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不包括公司及公

司下属子公司)之间不存在交易,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拟购买资产与中海集团及其下

属其他企业不会新增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拟购买资产与其控股股东中远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存在金融服务、

物业租赁、采购物料、提供劳务等交易,鉴于中海集团与中远集团正在实施重组,若前

述重组完成后中远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成为上市公司之关联方,则于本次交易完成后,前

述关联交易将成为新增关联交易。

由于本次交易将剥离公司散运业务资产,因此与拟出售资产相关的中海集团与中海

发展的海运物料和服务供应、中海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与中海发展的船员管理服务、

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中海发展的金融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规模将相应减少。

本次交易后中海发展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参见重组报告书“第十二章同业竞争和关

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为保护中海发展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中海发展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规范本次

交易完成后的关联交易。公司的关联交易将采用市场定价的方式,并由中海发展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以确保相关关联交易定价的合理性、公

允性和合法性。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1、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油运业务、LNG 运输业务和散运业务。本次交易

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散运业务将被全部出售,同时购买从事油运业务、LNG 运输等业

务的大连远洋 100%股权,中海发展及其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将变更为油气运输业务,

37

且为中海集团下属唯一专业从事油气运输业务的平台。

公司于 2010 年承租一艘散货船(即“爱德华”轮),租期自交船之日起不少于 120

个月,但不超过 122 个月零 15 天。该散货船目前由中海散运实际经营,公司及中海散

运正在与船东就租船人变更为中海散运或其下属子公司事宜进行沟通,拟于本次交易交

割前完成变更事宜。

根据大连远洋提供的文件及大连远洋的说明,大连远洋目前承租两艘散货船(即“艾

维亚”轮和“帕维亚”轮),租期自 2011 年 8 月 30 日起七年;从租赁期限的第五年开

始,船东每年有一次选择是否终止租赁合同的权利;大连远洋已将该等散货船转租给第

三方,未实际从事散运业务。鉴于大连远洋并未实际从事散运业务,前述大连远洋存在

船舶租赁协议的情形不会影响中海发展本次交易完成后主要从事油气运输业务的定位。

综上,本次交易完成后中海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中海发展不存在实质性的同

业竞争。

鉴于中海集团与中远集团正在实施重组,本次交易完成后,中远集团及其控制的企

业均不从事油气运输的相关业务,中远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与中海发展亦不存在同业竞

争。

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中海发展控股股东中海集团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不会直接或间接地(包括但不限于以独资、

合资、合作和联营等方式)参与或进行与中海发展所从事的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或可

能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活动。

(2)对于将来可能出现的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或所从事

的业务与中海发展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情况,如中海发展提出要求,本公司承诺

将出让本公司在前述企业中的全部出资或股份,并承诺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给予中海

发展或其全资子公司对前述出资或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

价格是经公平合理的及与独立第三者进行正常商业交易的基础上确定的。

(3)如出现因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中海发展及其

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8

(4)鉴于本公司已于 2011 年 6 月 15 日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以下称

“原承诺函”),承诺如下:

“a. 中海海运将中海发展定位为中国海运下属专业从事油运、散货和 LNG 运输最

终整合的唯一业务平台。

b. 对于中国海运及其控制的非上市企业拥有所有权的散货轮和油轮,中海海运承

诺在 5 年内,选择合适的时机,通过资产并购、重组等方式,将该等散货轮和油轮资产

在条件成熟时注入中海发展,或将该等资产对外处置,从而消除中国海运与中海发展的

同业竞争,促进中海发展持续、稳定的发展。

……

d. 在中国海运完成将上述散货轮和油轮资产注入中海发展或对外处置前,中国海

运将根据中海发展的业务需要,将上述船舶按市场化原则出租给中海发展(包括控股子

公司及/或合营公司)经营,或者将上述船舶委托给中海发展(包括控股子公司及/或合

营公司)经营管理,以避免同业竞争。”

考虑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中海发展将不再从事散货运输业务,而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能否实施以及能否在 2016 年 6 月 15 日之前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上述与

散运业务相关的承诺内容调整为:如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则原承诺函中(a)

项、(b)项中关于散运资产应注入中海发展或对外处置的承诺、(d)项中关于散运资产

注入或对外处置前进行租赁和委托经营的承诺均无需继续履行;如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未能实施,则原承诺函中承诺事项应继续履行,履行期限延长至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

止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重组不涉及发行股份,因此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因本次重组而发生变化。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负债的影响

根据经天职国际审阅的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

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具体如下:

39

单位:万元

本次交易后(备考数) 本次交易前(实际数)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7,029,479.75 6,646,758.99 6,837,865.33 6,575,040.16

负债总额 4,145,428.95 4,474,680.88 4,185,545.09 4,310,267.17

所有者权益总额 2,884,050.80 2,172,078.11 2,652,320.24 2,264,772.99

资产负债率 58.97% 67.32% 61.21% 65.55%

本次交易中,公司在收到拟出售资产转让价款和拟出售资产对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

司的债务清偿款,并支付拟购买资产转让价款后,预计将获得的现金净额约合人民币

135 亿元。公司计划利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现金归还公司借款约 107 亿元,将相应减少

公司负债规模并将使得公司资产负债率降低至 49%左右。

40

第二章 中海发展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中文名称: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hina Shipping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

曾用名称: 上海海兴轮船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 1994 年 5 月 3 日

法定代表人: 许立荣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4,032,032,861 元

公司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业盛路 188 号 A-1015 室

经营范围: 主营沿海、远洋、长江货物运输,船舶租赁,货物代理、代运业

务;兼营船舶买卖、集装箱修造、船舶配备件代购代销,船舶技

术咨询和转让;国内沿海散货船、油船海务管理、机务管理及船

舶检修、保养;国际船舶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设立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设立

经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体改生[1994]54 号文批准,公司由上海海运(集团)公

司作为独家发起人发起设立,成立时公司名称为上海海兴轮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为 14 亿元。1994 年 4 月 28 日,上海中华社科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沪中社会字(94)第

443 号《关于对上海海兴轮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的验资证明》,验证公司设立时的

股本已足额缴付。公司于 1994 年 5 月 3 日获得上海市工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 15001650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重要变更

1、1994 年公开发行 H 股并上市

41

经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证委发(94)13 号文批准,公司于 1994 年 11 月 1 日在香港

公开发行 10.8 亿股 H 股,并于 1994 年 11 月 11 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1994 年 11 月 21

日,上海中华社科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沪中社会字(94)第 735 号《关于上海海兴轮船股

份有限公司实收股本金的验资报告》,验证公司该次新增股本 10.8 亿元已足额缴付。

该次发行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内资股 140,000 56.45

H股 108,000 43.55

合计 248,000 100.00

2、1997 年股权转让

1997 年 7 月 18 日,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企发[1997]153 号文批准,中海集

团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上海海运(集团)公司持有的公司 14 亿股股份,成为公司

的控股股东。

3、1997 年名称变更

1997 年 12 月,经上海市工商局核准,公司名称由“上海海兴轮船股份有限公司”

更名为“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4、1998 年增发 H 股及配售内资股

经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证委发[1998]11 号文和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体改生

[1997]209 号文批准,1998 年 3 月,公司以每股 1.8832 元(折合港币 1.76 元)增发 4.96

亿新股;其中向中国海运配售 2.8 亿股内资股,向 H 股股东配售 2.16 亿股 H 股。1998

年 6 月 22 日,上海中华社科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沪中社会字(98)第 574 号《验资报告》,

验证该次新增股本 4.96 亿元已足额缴付。

该次增发新股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内资股 168,000 56.45

H股 129,600 43.55

42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 297,600 100.00

5、2002 年首次公开发行 A 股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1]113 号文批准,公司于 2002 年 5 月 13 日首次公开

发行 3.5 亿股 A 股,并于 2002 年 5 月 23 日在上交所上市。2002 年 5 月 17 日,上海众

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沪众会字(2002)第 0939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该次新增

股本 3.5 亿元已经足额缴付。

该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A股 203,000 61.03

H股 129,600 38.97

合计 332,600 100.00

6、2007 年发行 20 亿元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150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 20 亿元,债券期限为 5 年。经上交所上证上字[2007]148 号文批准,该等可转换公司

债券于 2007 年 7 月 12 日在上交所挂牌上市。公司 2008 年第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行使中海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议案》,决定行使赎回权。截至 2008

年 3 月 26 日,已有 1,988,173,000 元中海转债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累计转股 78,552,270

股,总股本增至 3,404,552,270 股。

该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A股 210,855 61.93

H股 129,600 38.07

合计 340,455 100.00

7、2011 年发行 39.5 亿元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43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152 号文批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9.5

亿元,债券期限为 6 年。经上交所上证发字[2011]32 号文批准,该等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11 年 8 月 12 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公司 2015 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前赎回“中海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赎回权。截至 2015 年 2 月 9 日,累计已有

3,915,504,000 元中海转债转为公司 A 股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 627,480,591 股,总股本

增至 4,032,032,861 股。

该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A股 273,603 67.86

H股 129,600 32.14

合计 403,203 100.00

三、公司最近三年控制权变动情况

中海发展的控股股东为中海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最近三年未发生变

更。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概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概述

截止重组报告书签署之日,中海集团持有中海发展股份 1,554,631,593 股(其中中

海集团直接持有 1,536,924,595 股,中海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持有的资产管理计划持有

17,706,998 股),持股比例为 38.56%,是中海发展的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为中海发

展的实际控制人。

截止重组报告书签署之日,中海发展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44

国务院国资委

100%

中海集团

38.56%

中海发展

(二)公司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中海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东大名路 700 号

注册资金: 6,919,963,000 元

法定代表人: 许立荣

注册号: 100000000002181

经营范围: 沿海、远洋、国内江海直达货物运输、集装箱运输(有效期至 2018

年 06 月 30 日)。进出口业务;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码头与港口的

投资;船舶租赁及船舶修造;通讯导航及设备、产品的制造与维修;

仓储、堆场;集装箱制造、修理、销售;船舶及相关配件的销售;

钢材的销售;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通讯信息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五、公司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中海发展主要从事沿海、远洋、长江货物运输,船舶租赁,货物代理,代运业务。

公司已由地区性航运公司,成长为以油运、煤运为核心业务的远东地区最大航运公司之

一,在中国及远东地区航运市场占据了重要地位。中海发展目前是中国最大的油运企业,

与沿海沿江的主要炼化企业建立了长期运输合作关系,是国内沿海、沿江主要炼化企业

的最大沿海原油运输供应商。除油运业务外,中海发展在沿海煤炭运输中占有主导地位,

45

不但与华东地区主要电力公司、钢铁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是华东地区电力企业和

钢铁企业的最大煤炭运输供应商。此外,公司还积极开展其他干散杂货运输、LNG 运

输业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中海发展(含本部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共拥有和控制

油轮运力 70 艘,818.76 万载重吨;拥有和控制散货船运力超过 200 艘、约 1,700 万载

重吨。截至 2018 年,中海发展在建油轮船舶订单 VLCC 4 艘、LR2 型 2 艘、巴拿马型

3 艘,在建散货船舶订单 1 艘灵便型散运船,在建 LNG 船舶订单 7 艘。

中海发展最近三年主营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分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内贸原油 196,778.5 16.10% 172,261.1 14.03% 175,967.6 15.51%

内贸成品油 10,946.1 0.90% 21,195.5 1.73% 29,491.5 2.60%

内贸油品船舶租赁 8,987.1 0.74% 5,686.6 0.46% 551.4 0.05%

外贸原油 217,808.3 17.82% 201,995.4 16.45% 166,246.3 14.65%

外贸成品油 94,123.2 7.70% 121,336.3 9.88% 148,810.2 13.11%

外贸油品船舶租赁 80,171.1 6.56% 27,843.8 2.27% 17,996.5 1.59%

油品运输 608,814.3 49.81% 550,318.7 44.82% 539,063.5 47.50%

内贸煤炭 131,076.3 10.72% 193,366.5 15.75% 209,432.4 18.45%

内贸铁矿石运输 14,982.9 1.23% 27,736.2 2.26% 33,558.7 2.96%

内贸其他干散货运输 26,402.1 2.16% 25,838.8 2.10% 32,061.5 2.83%

内贸散货船舶租赁 93,891.8 7.68% 15,104.4 1.23% 9,189.3 0.81%

外贸煤炭 25,430.5 2.08% 44,096.6 3.59% 60,531.5 5.33%

外贸铁矿石运输 211,030.4 17.27% 260,584.1 21.22% 212,055.7 18.69%

外贸其他干散货运输 54,263.2 4.44% 20,733.1 1.69% 14,758.8 1.30%

外贸散货船舶租赁 56,324.1 4.61% 90,123.5 7.34% 24,208.5 2.13%

干散货小计 613,401.4 50.19% 677,583.2 55.18% 595,796.4 52.50%

合计 1,222,215.7 100.00% 1,227,901.9 100.00% 1,134,859.9 100.00%

46

六、公司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天职业字[2016]998 号、天职业字[2015]5925 号、天职业字

[2014]5170 号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6,837,865.33 6,575,040.16 5,884,247.90

负债合计 4,185,545.09 4,310,267.17 3,663,060.22

股东权益合计 2,652,320.24 2,264,772.99 2,221,187.68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569,720.55 2,182,900.07 2,122,737.13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总收入 1,277,652.90 1,233,382.04 1,139,203.69

营业总成本 1,226,985.30 1,265,071.11 1,324,920.38

营业利润 85,229.96 -6,338.87 -172,846.97

利润总额 56,469.97 32,354.61 -229,364.48

净利润 46,244.92 40,337.98 -228,174.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8,968.57 31,096.56 -229,840.08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6,634.28 328,665.00 155,484.0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2,457.56 -921,427.97 -414,027.3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0,940.41 644,420.73 123,725.0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6,335.17 53,003.61 -136,654.07

47

(四)其他主要财务指标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资产负债率(%) 61.21 65.55 62.25

毛利率(%) 18.42 11.08 1.2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80 0.0913 -0.675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80 0..0913 -0.6751

七、公司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公司最近三年内未进行重大资产重组。

八、公司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九、公司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之日,公司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

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

48

第三章 拟出售资产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拟出售资产交易对方为中远集团或其指定的全资子公司中散集团。中远集团的基本

情况请见本报告“第四章拟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中散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交易对方概况

中文名称: 中远散货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hina COSCO Bulk Shipping (Group) Co., Ltd.

成立日期: 2011 年 10 月 26 日

法定代表人: 叶伟龙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2,596,802.53945 万元

税务登记号码: 津税证字 120121583282846 号

组织机构代码: 58328284-6

公司住所: 天津自贸区(东疆保税港区)洛阳道 601 号(海丰物流园十号

仓库 4 单元-40)

公司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五里桥一街 1 号院 23、24 号楼

经营范围: 国际船舶普通货物运输;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

输;船舶租赁、买卖、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货运代理;企业

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二、交易对方设立及股本变动情况

2011 年 10 月,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同意筹建中远散货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的

批复》(交水批[2011]619 号)以及《关于同意中远散货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开业的批

复》(交水批[2011]730 号),中国远洋出资设立中散集团,注册资本为 10 亿元。2011

年 10 月 26 日,中散集团取得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由中国远洋

49

持有中散集团 100%的股权。

2011 年 12 月 13 日,中国远洋决定将中散集团注册资本增加至 11,696,755,600 元,

并签署了《中远散货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中国远洋以其持有的以 2010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作价评估的中远散运 100%股权、青岛远洋 100%股权、深圳远

洋 51.72%股权出资。本次增资完成后,中国远洋持有中散集团 100%股权。

2012 年 3 月 31 日,中国远洋决定将中散集团注册资本增加至 25,968,025,394.50 元,

并签署了《中远散货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中国远洋以其持有的以 2012

年 3 月 29 日为基准日经评估的价值为 14,271,269,794.50 元的应收账款出资。本次增资

完成后,中国远洋持有中散集团 100%股权。

经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远散货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协议转让有关问题

的批复》(国资产权[2016]144 号)批准,中国远洋将所持有的中散集团 100%股权转让

给中远集团,该项股权转让已于 2016 年 3 月 15 日交割,目前由中远集团持有中散集团

100%股权。该项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三、交易对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概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之日,中散集团的控股股东为中远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

国资委。

四、交易对方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中散集团现自有好望角型、巴拿马型和灵便型等各类大型散装船舶 230 艘、1800

多万载重吨,年平均控制船舶 400 余艘,运力规模超过 3500 万载重吨,航线覆盖全球

100 多个国家和地区的 1000 多个港口,年货运量超 2 亿吨。

中散集团主营干散货运输业务,分别在北京总部和香港设立“经营平台”,在香港、

欧洲、美洲、澳洲、新加坡和印尼建立经营公司,在非洲、日本、韩国、印度等设有服

务机构,为客户提供粮食、矿砂、煤炭、化肥、钢材、木材、农产品、水泥等货物的海

上运输服务,也可为货主租船定舱及代办其它有关国际贸易提供相关服务。

50

五、交易对方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中散集团 2013 年度、2014 年度财务数据出

具了瑞华专审字[2014]01630046 号、瑞华审计[2015]01630106 号审计报告。中散集团

2015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管理层数据。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3,917,103.51 3,673,852.34 3,899,991.73

负债合计 3,358,175.14 3,064,445.77 3,121,530.58

股东权益合计 558,928.37 609,406.57 778,461.16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

500,608.01 582,047.36 751,899.74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总收入 900,857.38 1,255,715.36 1,407,170.70

营业总成本 1,199,323.09 1,523,189.63 1,702,578.99

营业利润 -218,383.89 -240,937.51 -104,856.88

利润总额 8,107.37 -163,913.06 -166,564.76

净利润 7,689.65 -167,156.35 -165,695.0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823.31 -169,665.56 -167,783.49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749.21 -63,003.68 -167,783.4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0,040.68 -108,820.17 118,830.3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0,704.17 11,360.44 -329,566.98

5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8,064.72 -158,599.54 -138,674.65

六、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中散集团拥有的二级子公司 9 家,其中全资子公司 3 家,

控股子公司 6 家。具体情况如下:

所在城市/ 直接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国家 比例(%)

国际海上杂散货运输,揽货、订舱、

租船,租赁、建造、买卖船舶以及与

海运业务有关的船舶燃物料、伙食供

应及其相关业务;国内沿海、长江中

中远散货运输 下游普通货船运输;国际贸易;国际

1 629,000 万元 天津 100

有限公司 船舶管理业务;为外国籍或港澳台地

区籍海船提供配员,代理外派海员办

理申请培训、考试及申领相关证书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际船舶普通货物运输;从事船舶买

卖、租赁以及其他船舶资产管理业

务;从事机务、海务和安排维修;1、

国内沿海普通货船海务、机务管理;

2、船舶检修、保养;3、船舶买卖、

租赁及其他船舶资产管理;国内沿

海、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为中

青岛远洋运输有 国籍、港澳台地区籍及外国籍海船提

2 321,400 万元 青岛 100

限公司 供配员,代理船员用人单位管理海船

船员事务,代理海船船员申请培训、

考试、办证等业务。企业管理信息咨

询,投资咨询服务(金融、证券除外);

船舶管理、租赁;项目投资;房屋租

赁和场地租赁;国内劳务派遣。(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无船承运业务;国际水路货运代理。

北京中散船务有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3 500 万元 北京 87.5

限公司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

国际及国内海上运输、船务代理、货

深圳远洋运输股 运代理、船舶修理、船舶技术、船舶

4 119,570.9081 万元 深圳 64.06

份有限公司 买卖、船员对外技术服务、船员培训、

运输服务及信息咨询。

昌盛投资 2011 有 英属维尔

5 10 万美元 100 控股公司

限公司 京群岛

中国矿运有限公 专项 40 万吨船铁矿石及相关干散货

6 3.3 亿美元 新加坡 51

司 海上运输

52

所在城市/ 直接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国家 比例(%)

中远(澳洲)租船 主要从事干散货运输经纪业务及租

7 20,002 澳元 澳大利亚 51

有限公司 船业务

中远散运美洲有 主要从事干散货运输经纪业务及租

8 50 万美元 美国 51

限公司 船业务

中远欧洲散货运 主要从事干散货运输经纪业务及租

9 50 万欧元 德国 50

输有限公司 船业务

七、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中海发展控股股东中海集团正在与中远集团实施重组,因此,中海发展将本次重大

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中远集团或其全资子公司中散集团视为中海发展关联方。

八、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之日,中散集团未向上市公司推荐任何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九、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说明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之日,中散集团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

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

讼或者仲裁。

十、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说明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之日,中散集团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诚信状况良好,不

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过上交所

纪律处分等情况。

53

第四章 拟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概况

中文名称: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英文名称: China Ocean Shipping(Group) Company

成立日期: 1983 年 10 月 22 日

法定代表人: 马泽华

企业性质: 全民所有制

注册资本: 410,336.7 万元

税务登记号码: 京税证字 1101011100001430 号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143-0

公司住所: 北京市东长安街六号

公司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

经营范围: 1、国际船舶普通货物运输;2、国际船舶集装箱运输;3、国际

船舶危险品运输;4、国际船舶旅客运输(有效期至 2016 年 02

月 11 日)。境外期货业务:原油、成品油(有效期至 2016 年 10

月 11 日)。接受国内外货主订舱、程租、期租船舶业务;承办租

赁、建造、买卖船舶、集装箱及其维修和备件制造业务;船舶代

管业务;国内外与海运业务有关的船舶物资、备件、通讯服务;

对经营船、货代理业务及海员外派业务企业的管理。(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交易对方设立及股本变动情况

中远集团的前身是 1961 年 4 月 27 日成立的中国远洋运输公司。1983 年,交通部

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关于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注册登记事》((83)交海字 1973

号),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中国远洋运输公司于 1983 年 10 月 22 日登记注册。

1987 年 7 月 6 日,中国远洋运输公司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证书(工商

企证进字第 01143 号)。

54

1992 年 12 月 25 日,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和国务院经济贸

易办公室下发《关于同意成立中国远洋运输集团的复函》(计规划[1992]2583 号),同意

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更名为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同意以中国远洋运输(集团)

总公司为核心企业,整合中国外轮代理总公司、中国船舶燃料供应总公司、中国汽车运

输总公司的资源组建成立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1993 年 2 月 16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中远集团核发了注册号为 10000143-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 190,000 万元。

2003 年 10 月 21 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国务院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名单的通知》(国办发[2003]88 号),中远集团成为

首批纳入中央直接管理的 53 家特大型中央企业集团之一。

2008 年 3 月 7 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关于修改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章

程的批复》(国资改革[2008]231 号),同意中远集团的注册资本变更为 410,336.70 万元。

2008 年 3 月 18 日 ,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向 中 远 集 团 核 发 了 注 册 号 为

100000000001437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由 190,000 万元变更为 410,336.70

万元。

三、交易对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概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之日,中远集团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四、交易对方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中远集团是中国最大的航运企业、中国最大的海洋运输公司之一,中远集团已经成

为以航运、物流、修造船为主业,集码头、海上燃物料供应、金融、贸易、劳务输出等

业务于一体跨国家、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大型企业集团。

截至 2014 年底,中远集团拥有和控制 649 艘现代化商船,4,762.58 万载重吨,远

洋航线覆盖全球 160 多个国家和地区的 1,500 多个港口,船队规模居中国第一、世界前

列。

55

其中,集装箱船队规模在中国国内排名第一、世界排名第六;干散货船队规模居世

界前列;专业杂货、多用途和特种船队综合实力居国内行业之首;油轮船队是当今世界

超级油轮船队之一。

此外,中远集团旗下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集装箱年吞吐量在全球专业码头投资商中

排名第五;佛罗伦集装箱租赁箱队现为全球第四大集装箱租赁公司;中国远洋物流有限

公司也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目前,中远集团已形成以北京为中心,以香港、美洲、欧洲、新加坡、日本、澳洲、

韩国、西亚、非洲等九大区域公司为辐射点的全球架构,在 50 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千

余家企业和分支机构,员工总数 13.5 万人,其中境外员工 4,600 多人,资产总额超过

3,300 亿元人民币,海外资产和收入已超过总量的半数以上。

总体来看,近年来,中远集团面向全球市场,通过不断提升航运综合能力和拓宽物

流服务领域,经营范围和业务规模得到拓展,已成为全球主要综合航运公司之一,规模

优势明显。同时,中远集团也在积极调整船队结构,强化专业营销,优化航线布局,控

制燃油成本,着力发挥公司的规模优势,增强抗风险能力。

五、交易对方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中远集团 2013 年度、2014 年度财务数据出

具了瑞华审字[2014]第 01640230 号审计报告和瑞华审字[2015]01640136 号审计报告;中

远集团 2015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管理层数据。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36,308,990 35,905,744.92 34,184,010.91

负债合计 19,844,417 20,103,587.44 20,456,693.73

股东权益合计 16,464,573 15,802,157.48 13,727,317.19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

12,342,673 11,746,003.90 9,766,619.90

56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总收入 14,513,918 16,933,574.68 16,481,142.33

营业总成本 15,243,027 17,057,649.51 16,982,944.62

营业利润 542,023 546,771.54 -94,310.10

利润总额 950,497 506,562.07 -241,289.26

净利润 700,659 525,114.97 -396,445.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74,465 333,724.83 -229,456.05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30,242 95,510.15 153,549.2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0,832 -330,390.14 -1,611,274.5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3,972 -751,306.04 324,711.5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118 -985,186.48 -1,324,779.68

六、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中远集团拥有二级子公司 28 家,其中全资子公司 24 家,

控股子公司 4 家。具体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所在城市/ 直接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万元) 国家 比例(%)

许可经营项目:国际船舶普通货物运

输;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

船、外贸集装箱内支线班轮运输(有

效期至 2016.06.30);国际船舶集装箱

运输(有效期至 2017.06.25);国际集

中国远洋控股股

1 1,021,627.4357 天津市 52.01 装箱班轮运输业务(有效期至

份有限公司

2017.04.04);一般经营项目:在天津

口岸从事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实业项

目投资与管理;码头投资;海上、陆

路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国内陆路货运

代理;船舶与集装箱生产、销售、租

57

注册资本 所在城市/ 直接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万元) 国家 比例(%)

赁、维修;仓储、装卸;运输方案设

计;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国际船舶代理;水上运输设备租赁服

务;水上运输设备批发;金属船舶制

造;非金属船舶制造;船舶修理;装

卸搬运;海洋工程建筑;提供施工设

备服务;工程环保设施施工;工程围

栏装卸施工;土石方工程服务;工程

排水施工服务;其他仓储业(不含原

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

仓储);通讯设备修理;软件开发;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运输代理;

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

技术进出口;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

房地产经营活动;物业管理;汽车租

赁;律师及相关法律服务;广告业;

海运及海运辅助业人员培训;室内装

饰、设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

中远航运股份有 广东省广

2 169,044.639300 50.58 咨询服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

限公司 州市

务;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房地产

咨询、中介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

单位后勤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的

项目除外);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

批发;厨房、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

批发;文具用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

贸易代理;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厨

房用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文具用品零

售;五金零售;沿海货物运输;远洋

货物运输;职业中介服务;劳务派遣

服务;人才中介服务;境外就业中介

服务;国际船舶管理;专业停车场服

务;酒店住宿服务(旅业);非酒精

饮料、茶叶批发;酒类批发;非酒精

饮料及茶叶零售;酒类零售;烟草制

品零售

进出口物资海陆联运,货运船舶代

理,国际旅客运输,码头储运过驳,

集装箱修理,装卸,船舶修理;船员

培训;国际、国内船舶管理业务;船

舶生活物料供应;货物、技术进出口;

大连远洋运输有 辽宁省大 为外国籍或港澳台地区籍海船提供

3 637,815.255736 100

限公司 连市 配员,代理外派海员办理申请培训、

考试及申领相关证书;代理海船船员

办理申请培训、考试、申领证书(海

员证和外国船员证书除外)等有关手

续,代理船员用人单位管理海船船员

事务,为国内航行海船提供配员等相

58

注册资本 所在城市/ 直接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万元) 国家 比例(%)

关活动;(以下限分公司经营)船舶

物资供应;普通货运、危险货物运输;

服装加工、劳动防护服装加工;船舶

备件、散装食品、船员免税品、船用

油漆、润滑油、木材、化学涂料品、

家用电器及器材、汽车配件销售;物

资储存、船退旧料综合利用;家电维

修;房屋租赁;仓储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远洋货物运输;沿海货物运输;内河

货物运输;国内沿海旅客运输;国际

班轮旅客运输;内河旅客运输;船舶

管理业务;船舶修理;其他未列明的

机械与设备租赁(不含需经许可审批

的项目);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货运

代理;旅客票务代理;其他未列明企

业管理服务(不含须经审批许可的项

厦门远洋运输公 福建省厦

4 60,513 100 目);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不含

司 门市

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自有房地产

经营活动;商务信息咨询;其他人力

资源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

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

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

及技术除外。兼营:承办租赁、买卖

船舶业务;信息咨询服务;房屋出租。

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

冷藏保鲜),大型物件运输(1,2,3,4)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9 年 04 月 02 日);无船承运业务

(有效期至 2015 年 11 月 21 日);国

中国远洋物流有

5 318,302.985075 北京市 100 际货运代理业务及相关信息处理服

限公司

务及相关业务咨询服务;利用计算机

网络管理与运作物流业务;运输方案

设计、物流软件开发。(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船舶的修理、制造、拆解;生产涂料;

家具制造;承包本行业境外工程和境

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

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本行业

工程、生产及服务的劳务人员。设施、

中远造船工业公

6 258,591.8 北京市 100 设备的拆解;船舶解体设备及材料、

集装箱的代购、代销;购销机电设备

及配件、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

交电化工(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

品)、船舶设备及配件;零售汽车(不

含小轿车);销售涂料;技术开发、

59

注册资本 所在城市/ 直接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万元) 国家 比例(%)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交流、技

术培训;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设备租

赁(汽车除外);服装制造;自营和

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

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

进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

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

易。

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

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

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

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

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

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

中远财务有限责

7 160,000 北京市 43.125 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

任公司

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

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

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

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

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

券投资。

为外轮、远洋船舶、沿海、内河水上

船舶及港口生产用供应成品油及淡

水;船用成品油的进出口及与国外换

油业务;利用现有的油库基地和设

备,对外开展船用润滑油来料加工业

务;对国外石油公司代供船用成品

油;成品油的仓储、运输;不带有储

存设施经营汽油[-18℃≤闪点

<23℃]、煤油、天然气[含甲烷的;液

中国船舶燃料有 化的](城镇燃气除外)(危险化学品

8 100,000 北京市 50

限责任公司 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5 年 12 月 19

日);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

合经营的 16 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

核定公司经营的 14 种进口商品以外

的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开展

“三来一补”、进料加工业务;对销

贸易和转口贸易;物业管理;出租办

公用房;销售燃料油、润滑油。(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国际、国内航线船舶货物及集装箱的

理货、理箱;集装箱装、拆箱理货;

货物计量、丈量;船舶水尺计量;监

中国外轮理货总

9 20,000 北京市 100 装、监卸;货损、箱损检验与鉴定;

公司

出具理货单证及理货报告;理货信息

咨询等相关业务(有效期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60

注册资本 所在城市/ 直接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万元) 国家 比例(%)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中远对外劳务合 从事对外派遣各类人员业务;技术培

10 1,500 北京市 100

作公司 训;劳务市场信息咨询服务。

旅游项目开发;房地产开发;商业项

目、旅馆、酒店管理;会议展览服务

(不含旅行社业务);高尔夫球场投

资;装潢设计;建筑材料;酒店经营

海南中远博鳌有 海南省琼 (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康体健身(仅

11 40,000 99.375

限公司 海市 限分支机构经营);文化娱乐服务(仅

限分支机构经营);美容美发(仅限

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仅限分

支机构经营);水上观光旅游客运服

务。

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汽车运输国际货

中国汽车运输国

12 48,670.10 北京市 100 运代理业务(包括揽货、包装、托运、

际货运代理公司

报关、报验)

技术服务,揽货及再生物品经营,船

舶通信导航设备装修,建筑材料,五

上海远洋实业总

13 1,500 上海市 100 金交电,日用百货,服装鞋帽,劳防

公司

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投资管理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涉及

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物业管理;

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室内装饰、

设计;广告业;商品批发贸易(许可

广州远洋投资管 广东省广 审批类商品除外);计算机批发;计

14 50 100

理公司 州市 算机零配件批发;其他文化娱乐用品

批发;办公设备耗材批发;办公设备

批发;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

品除外);计算机零售;计算机零配

件零售;办公设备耗材零售

大连昌盛国际货 辽宁省大 国际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信息咨询服

15 539 100

运公司 连市 务

出版、发行《中国远洋报》(报纸出

版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中国远洋航务》杂志(期刊出

《中国远洋报》 版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8 年 12 月 31

16 30 北京市 100

社 日);承办《中国远洋航务》杂志国

内广告;发布外商来华广告;摄影;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

经济信息咨询

培养远洋运输行业高等技术应用性

人才,促进远洋事业发展。航海技术、

青岛远洋船员职 山东省青

17 3,375 100 轮机工程学科成人高等本科学历教

业学院 岛市

育。相关学科高等专科学历教育。相

关培训及科技研发服务。

18 中远(香港)集 364,446.5326 香港 100 航运服务业、IT 业、非航运资产管理。

61

注册资本 所在城市/ 直接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万元) 国家 比例(%)

团有限公司

19 中远美洲公司 17,071.313321 美国 100 航运辅助。

中远欧洲有限公

20 3,638.8732 德国 100 航运辅助。

中远控股(新加

21 49,850.171182 新加坡 100 航运辅助。

坡)有限公司

中远日本株式会

22 286.876 日本 100 航运辅助。

中远(澳洲)有

23 1,572.505981 澳大利亚 100 航运辅助。

限公司

中远韩国有限公

24 438.861608 韩国 100 航运辅助。

中远非洲有限公

25 0.226 南非 100 航运辅助。

26 中远西亚公司 676.08 阿联酋 100 航运辅助。

中远(开曼)福

27 80.702 香港 100 投资控股及航运。

庆控股有限公司

中远投资(新加

28 137,151.972062 新加坡 53.35 航运辅助。

坡)有限公司

七、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中海发展控股股东中海集团正在与中远集团实施重组,因此,中海发展将本次重大

资产购买的交易对方中远集团视为中海发展关联方。

八、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之日,中远集团未向上市公司推荐任何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九、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说明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之日,中远集团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

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

讼或者仲裁。

62

十、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说明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之日,中远集团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诚信状况良好,不

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过上交所

纪律处分等情况。

63

第五章 拟出售资产基本情况

一、拟出售资产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中海散货运输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 56 号之 11-402 房

主要办公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中路 308 号 21-28 楼

法定代表人: 邱国宣

注册资本: 4,300,000,000 元

设立日期: 2012 年 6 月 1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598316164J

经营范围: 水上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国际货运代理;煤炭及制品批发;谷物、

豆及薯类批发;金属及金属矿批发(国家专营专控类除外);钢

材批发;钢材零售;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国家专营专控类除外);

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水上货物运输代理;建材、

装饰材料批发;水上运输设备批发;船舶修理;船舶零配件销售;

船舶、海上设施、岸上工程的技术检验;国际船舶管理;国内船

舶管理;国际船舶运输;内贸普通货物运输

二、拟出售资产历史沿革

(一)2012 年设立

中海散运设立于 2012 年 6 月 12 日,成立时注册资本为 50,000 万元,由中海发展

100%出资。2012 年 5 月 25 日,天职国际出具《验资报告》(天职穗 QJ[2012]号),验

证中海散运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已缴足,全部由中海发展以现金缴付。中海散运于 2012

年 6 月 12 日获得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 440101000205185 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

64

(二)2012 年增加注册资本

2012 年 6 月 30 日,中海发展作出股东决定,同意中海发展以其享有的对中海散运

的债权对中海散运增资,出资金额按照经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且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结果确定为 422,409 万元,其中 116,7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

款项计入资本公积。中通诚于 2012 年 8 月 10 日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

[2012]154 号),确认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2 年 6 月 30 日,该次增资涉及的债权评估值为

4,224,089,229.08 元。该资产评估结果已向有权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办理了备案手续。天

职国际于 2012 年 8 月 21 日出具《验资报告》(天职沪 ZH[2012]T67 号),验证中海散

运该次增资的注册资本已经缴足。中海散运于 2012 年 10 月 19 日获得广州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就该次增资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该次增资完成后,中海散运注册资本变更为 166,700 万元,仍由中海发展持有 100%

股权。

(三)2013 年增加注册资本

2012 年 9 月 17 日,中海发展做作出股东决定,中海散运注册资本增加至 43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263,300 万元由中海发展以其持有的中散上海 100%股权、中海华

润 51%股权以及 79,724.02 万元现金出资。中通诚于 2012 年 9 月 3 日出具《资产评估报

告》(中通评报字[2012] 178 号),确认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2 年 6 月 30 日,该次增资涉

及的股权评估价值为 183,575.98 万元,其中中散上海 100%股权评估值为 152,245.90 元,

中海华润 51%股权评估值为 31,330.08 元。该资产评估结果已向有权国有资产主管部门

办理了备案手续。天职国际于 2013 年 7 月 4 日出具《验资报告》(天职沪 QJ[2013]1937

号),验证中海散运该次增资的注册资本已经缴足。中海散运于 2013 年 7 月 22 日获得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就该次增资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该次增资完成后,中海散运注册资本变更为 430,000 万元,仍由中海发展持有 100%

股权。

三、拟出售资产是否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出具之日,中海散运不存在出资瑕疵,不存在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

65

况,中海发展持有的中海散运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质押、

冻结、查封或其他限制权利行使之情形,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

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拟出售资产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出具之日,中海散运 100%股权由中海发展持有。

五、拟出售资产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拟出售资产作为中海集团下属专业从事干散货运输的整合平台,主营沿海、远洋的

散运业务,经营航线覆盖国内沿海沿江和世界各主要港口。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拟出售资产共拥有和控制干散货运力超过 200 余艘,总运力超过 1,700 万载重吨。

(一)沿海干散货运输

拟出售资产的沿海散运业务来源于原交通部直属三大海运集团的沿海散运业务,在

沿海市场处于领先地位,长期以来承担我国沿海电煤、粮食等重点物资的运输任务。拟

出售资产坚持“大客户、大合作”的经营战略,长期以来与宝钢、神华、中煤、华能、

大唐、中电投、华润、广州发展、上海申能等大客户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经营的船型包

括 2 万吨级、3 万吨级、4 万吨级、4.8 万吨级、5.7 万吨级、7 万吨级等各类型干散货

船舶,提供沿海煤炭、铁矿石、粮食、钢材等大宗散运服务,经营航线遍及国内沿海、

沿江各主要港口。

(二)远洋干散货运输

拟出售资产远洋散运业务经营的远洋船舶包括:小灵便型、灵便型、超灵便型、巴

拿马型、好望角型、VLOC 等,船队发展日趋大型化、规模化、远程化、年轻化。拟出

售资产远洋散运业务经营区域立足中国、面前世界,以远东、东南亚地区为主,辐射澳

洲、印度洋和大西洋,为国内外客户提供煤炭、铁矿石、粮食、铝粉、镍矿、钢材、化

肥等大宗散运服务,经营航线遍及全球各主要港口。

中海散运业务分货种运输周转量最近三年主要数据如下:

66

单位:亿吨海里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分类

周转量 占比 周转量 占比 周转量 占比

内贸运输 721.1 23.78% 723.7 30.21% 666.2 30.68%

煤炭 531.0 17.51% 567.3 23.68% 540.3 24.88%

铁矿石 77.2 2.55% 71.0 2.96% 67.0 3.09%

其他干散货 112.9 3.72% 85.4 3.56% 58.9 2.71%

外贸运输 2,310.9 76.22% 1,672.1 69.79% 1,505.5 69.32%

煤炭 200.8 6.62% 121.7 5.08% 178.0 8.20%

铁矿石 1,767.5 58.29% 1,475.4 61.58% 1,130.7 52.07%

其他干散货 342.7 11.30% 75.1 3.13% 196.8 9.06%

运输周转量合计 3,032.0 100.00% 2,395.8 100.00% 2,171.7 100.00%

中海散运最近三年分货种营业收入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分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内贸运输 266,353.1 43.43% 262,045.9 38.68% 284,241.9 47.70%

煤炭 131,076.3 21.37% 193,366.5 28.54% 209,432.4 35.15%

铁矿石 14,982.9 2.45% 27,736.2 4.09% 33,558.7 5.64%

其他干散货 26,402.1 4.30% 25,838.8 3.81% 32,061.5 5.39%

内贸船舶租赁 93,891.8 15.31% 15,104.4 2.23% 9,189.3 1.54%

外贸运输 347,048.2 56.57% 415,537.3 61.32% 311,554.5 52.30%

煤炭 25,430.5 4.15% 44,096.6 6.51% 60,531.5 10.15%

铁矿石 211,030.4 34.40% 260,584.1 38.46% 212,055.7 35.60%

其他干散货 54,263.2 8.84% 20,733.1 3.05% 14,758.8 2.48%

外贸船舶租赁 56,324.1 9.18% 90,123.5 13.30% 24,208.5 4.06%

营业收入合计 613,401.4 100.00% 677,583.2 100.00% 595,796.4 100.00%

六、拟出售资产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天职业字[2016]996 号”《审计报告》,中海散运最近三年的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67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中海散运最近三年资产及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3,411,775.31 3,107,700.63 2,993,129.81

负债合计 2,874,655.03 2,245,885.37 2,161,008.12

所有者权益合计 537,120.28 861,815.26 832,121.68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433,029.07 766,223.79 746,004.39

者权益合计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中海散运最近三年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663,596.03 672,918.44 590,834.79

营业利润 -93,267.49 -17,825.68 -55,017.09

利润总额 -150,526.98 20,518.12 -71,454.62

净利润 -147,075.18 27,813.30 -54,033.3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153,678.72 18,538.58 -55,817.17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

-111,056.87 -37,583.93 -69,204.75

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中海散运最近三年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37,976.23 263,458.56 73,220.67

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2,794.63 -149,174.86 -146,276.09

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12,606.02 -122,281.68 -14,482.93

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13,921.94 -7,532.41 -89,193.95

68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加额

(四)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32,339.36 -12,181.44 -9,502.7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

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 39,644.28 47,618.04 604.75

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

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

38,114.18 - -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产生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

3,038.93 65,299.92 31,042.69

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2,319.55 471.55 452.71

和支出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49,222.41 101,208.07 22,597.36

所得税影响额 -12,305.60 25,302.02 5,649.3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705.04 10,508.82 1,776.63

报告期内,中海散运主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的政府补助以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等。

七、拟出售资产控股、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 2016 年 3 月 29 日,中海散运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以及直接参股的公司基本

信息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中海散货运输(上海) 中国(上海)自由

1 100,000 万元 中海散运持股 100%

有限公司 贸易试验区

上海惠通船舶服务有限

2 中国上海 20 万元 中海散运持股 100%

公司

中海散货运输(武汉)

3 中国武汉 10,000 万元 中海散运持股 100%

有限公司

69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中海散运持股 51%,江苏苏龙能

4 上海银桦航运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 20,000 万元

源有限公司持股 49%

中海散运持股 51%,北京首钢钢

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20%,

5 广州京海航运有限公司 中国广州 13,000 万元

中国首钢国际贸易工程公司持

股 29%

天津中海华润航运有限 中海散运持股 51%,华润电力物

6 中国天津 76,800 万元

公司 流(天津)有限公司持股 49%

中海散运持股 51%,申能股份有

7 上海嘉禾航运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 24,000 万元

限公司持股 49%

中海散运持股 50%,广州发展燃

8 广州发展航运有限公司 中国广州 62,649.708 万元

料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0%

中海散运持股 50%,上海电力股

9 上海友好航运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 30,000 万元

份有限公司持股 50%

中海散运持股 10%,宝钢资源有

中国(上海)自由 限公司持股 40%,中国长江航运

10 上海宝江航运有限公司 4,000 万元

贸易试验区 (集团)总公司持股 30%,福建

冠海海运有限公司持股 20%

中海散运持股 8%,河北港口集

团有限公司持股 68%,太原铁路

秦皇岛海运煤炭交易市

11 中国秦皇岛 375 万元 辅 业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中 心 持 股

场有限公司

8%,中能电力工业燃料公司持股

8%,中国煤炭运销协会持股 8%

中国(上海)自由 中海散运持股 50%,华能国际电

12 上海时代 120,000 万元

贸易试验区 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0%

中国(上海)自由 中海散运持股 49%,中国神华能

13 神华中海 518,000 万元

贸易试验区 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1%

中海散运持股 51%,宝钢资源

14 香港海宝 香港 800 万美元

(国际)有限公司持股 49%

中海散运持股 49%,中远散货运

15 中国矿运 新加坡 3.3 亿美元

输(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1%

16 仁达航运公司 巴拿马 2 美元 香港海宝持股 100%

17 义达航运公司 巴拿马 2 美元 香港海宝持股 100%

18 礼达航运公司 巴拿马 2 美元 香港海宝持股 100%

19 智达航运公司 巴拿马 2 美元 香港海宝持股 100%

20 风华航运公司 巴拿马 2 美元 香港海宝持股 100%

21 光华航运公司 巴拿马 2 美元 香港海宝持股 100%

中海散运(香港)维利

22 香港 10 万港元 中海散运持股 100%

有限公司

中海散货运输(香港) 10 万港元+300 中海散运(香港)维利有限公司

23 香港

有限公司 万美元 持股 100%

中海散运(香港)维利有限公司

24 中海浦远航运有限公司 香港 1,900 万美元

持股 100%

中海散运(香港)维利有限公司

25 平安航运有限公司 巴拿马 2 美元

持股 100%

70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中海散运(香港)维利有限公司

26 希望航运有限公司 巴拿马 2 美元

持股 100%

中海散运(香港)维利有限公司

27 吉祥航运有限公司 巴拿马 2 美元

持股 100%

中海散运(香港)维利有限公司

28 繁华航运有限公司 巴拿马 2 美元

持股 100%

中海散运(香港)维利有限公司

29 荣华航运有限公司 巴拿马 2 美元

持股 100%

中海散运(香港)维利有限公司

30 韶华航运有限公司 巴拿马 2 美元

持股 100%

中海散运(香港)维利有限公司

31 年华航运有限公司 巴拿马 2 美元

持股 100%

中海散运(香港)维利有限公司

32 英华航运有限公司 巴拿马 2 美元

持股 100%

中海散运(香港)维利有限公司

33 才华航运有限公司 巴拿马 2 美元

持股 100%

中海散运(香港)维利有限公司

34 嘉惠山航运有限公司 巴拿马 2 美元

持股 100%

中海散运(香港)维利有限公司

35 嘉隆山航运有限公司 巴拿马 2 美元

持股 100%

中海散运(香港)维利有限公司

36 嘉茂山航运有限公司 巴拿马 2 美元

持股 100%

中海散运(香港)维利有限公司

37 嘉盛山航运有限公司 巴拿马 2 美元

持股 100%

中海散运(香港)维利有限公司

38 锂川航运有限公司 巴拿马 2 美元

持股 100%

中海浦远航运有限公司持股

39 兴隆船务有限公司. 巴拿马 2 美元

100%

上表所列控股子公司中,占中海散运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资

产额或净利润来源 20%以上的重要子公司——中散上海基本情况及历史沿革如下:

1、2012 年设立

中散上海设立于 2012 年 6 月 25 日,成立时注册资本为 30,000 万元,由中海发展

100%出资。2012 年 5 月 25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天

职沪 QJ[2012]586 号),验证中散上海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已缴足,全部由中海发展以现

金缴付。中散上海于 2012 年 6 月 25 日获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颁发的

注册号为 310115001984886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013 年增加注册资本

71

2012 年 7 月 26 日,中海发展做出股东决定,同意中海发展以其享有的对中散上海

的债权对中散上海增资 70,000 万元,债权评估值超出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中通诚于

2012 年 8 月 10 日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12]155 号),确认截至评估基

准日 2012 年 6 月 30 日,本次增资涉及的债权评估价值为 1,239,063,226.35 元。上述评

估结果已经中海集团备案。天职国际于 2012 年 8 月 16 日出具《验资报告》(天职沪

ZH[2012]T66 号),验证中散上海该次增资的注册资本已经缴足。中散上海于 2013 年 2

月 19 日获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就该次增资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该次增资完成后,中散上海注册资本变更为 100,000 万元,仍由中海发展持有 100%

股权。

3、2013 年股权转让

2012 年 9 月 26 日,中海发展与中海散运签署《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约定中海

发展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内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将中散上海 100%股权转让给中海散

运。2012 年 9 月 26 日,中海发展就此做出股东决定。中通诚于 2012 年 9 月 3 日出具

《资产评估报告》 中通评报字[2012]178 号),确认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2 年 6 月 30 日,

中散上海 100%股权评估价值为 152,245.90 万元。上述评估结果已经中海集团备案。2012

年 9 月 28 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就上述股权转让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中散上海于 2013

年 6 月 18 日获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就该次股权转让换发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

该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散上海由中海散运持有 100%股权。

八、拟出售资产主要资产的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1、自有房产

截至 2016 年 3 月 29 日,中海散运及其下属子公司不拥有自有房产。

2、租赁房产

72

截至 2016 年 3 月 29 日,中海散运及其下属子公司用于生产经营的租赁房产情况如

下:

承租方 出租方 地址 用途 租赁面积 租赁期限

中石化中海船

上海市大连路 277 号 1

舶燃料供应有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1 中海散运 号楼四层、五层、2 号 办公 1,489.6 平方米

限公司上海物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楼底层

资分公司

海珠区滨江中路 308 号

广州海运 11 楼自编 D/E 室;21、

8,949.04 平方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 中海散运 (集团)有限 22、23、25、28 楼全层; 办公

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 M3(24)楼自编 A1 室、

A2IJK 单元、南面

上海自贸区联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

2014 年 5 月 1 日至

3 中散上海 合发展有限公 区业盛路 188 号 A- 办公 36.3 平方米

2016 年 4 月 30 日

司 535 室

中海散货

武汉惠川房地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运输(武 2015 年 9 月 9 日至

4 产开发有限公 255 号“东信资本大厦” 办公 163.61 平方米

汉)有限公 2017 年 10 月 9 日

司 第 10 层 2 号房

中石化中海船

上海银桦

舶燃料供应有 上海市大连路 277 号、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5 航运有限 办公 174.00 平方米

限公司上海物 72 幢东楼四层 421 室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

资分公司

广州京海 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中

广州海运(集 2014 年 12 月 1 日至

6 航运有限 路 308 号 M3 楼自编 C 办公 260.41 平方米

团)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 30 日

公司 室

广州京海 广州市南沙光 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

2014 年 10 月 1 日至

7 航运有限 华房地产开发 道中富汇街 5 号 302 之 办公 56.4 平方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 公司 二

广州京海 北京首钢华夏 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

2014 年 6 月 1 日至

8 航运有限 国际贸易有限 东路 65 号融科创意中 办公 77.52 平方米

2017 年 5 月 30 日

公司 公司 心 A 座 1902A 室

天津中海 新世界葡萄酒 天津市开发区新城西

2015 年 5 月 15 日至

9 华润航运 (天津)有限 路 52 号 7-408、409、 办公 879.77 平方米

2016 年 5 月 14 日

有限公司 公司 410、411 室

上海嘉禾

上海申能燃料 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2015 年 4 月 1 日至

10 航运有限 办公 679.35 平方米

有限公司 518 号 A 座 17 楼 2025 年 3 月 31 日

公司

上海惠通

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办公、 4,464.69 平方 2015 年 7 月 1 日至

11 船舶服务 中海发展

5268 号 厂房 米 2025 年 6 月 30 日

有限公司

中海散货

香港九龙葵涌葵昌路

运输(香 中海荣泰有限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12 51 号九龙贸易中心二 办公 5,549 平方尺

港)有限公 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座 32 楼

POINTPIPER CENTRE POINT

2015 年 10 月 22 日至

13 香港海宝 INVESTMEN 181-185 办公 5,240 英尺

T LTD GLOUCESTER ROAD 2018 年 10 月 21 日

73

承租方 出租方 地址 用途 租赁面积 租赁期限

WANCHAI HONG

KONG

3、自有船舶

截至 2016 年 3 月 29 日,中海散运及其下属子公司拥有的自有船舶基本情况如下,

其中自有船舶上设定的抵押不存在为除自身及其下属企业外的第三方债务提供担保的

情况:

序 总载重量 所有权证书/登记证 抵押情

所有权人 船名 船舶类型 船旗

号 (吨) 书编号 况

1 中海散运 九龙峰 散货船 中国 73,937 090013000005 无

2 中海散运 莲花峰 散货船 中国 73,901 090012000049 无

3 中海散运 光明峰 散货船 中国 73,978 090013000004 无

4 中海散运 神农峰 散货船 中国 73,983 090013000014 无

5 中海散运 嘉信山 散货船 中国 57,187 090013000008 无

6 中海散运 嘉祥山 散货船 中国 57,646 090012000045 无

7 中海散运 嘉和山 散货船 中国 57,596 090012000047 无

8 中海散运 嘉安山 散货船 中国 57,605 090013000003 无

9 中海散运 嘉永山 散货船 中国 57,095 090013000011 无

10 中海散运 嘉宁山 散货船 中国 57,095 090012000048 无

11 中海散运 嘉顺山 散货船 中国 57,250 090013000012 无

12 中海散运 翠屏峰 散货船 中国 75,486 090013000013 无

13 中海散运 日观峰 散货船 中国 75,566 090013000023 无

14 中海散运 月观峰 散货船 中国 75,581 090013000024 无

15 中海散运 玉柱峰 散货船 中国 75,519 090013000020 无

16 中海散运 芙蓉峰 散货船 中国 75,444 090013000026 无

17 中海散运 云密峰 散货船 中国 75,421 090013000019 无

74

序 总载重量 所有权证书/登记证 抵押情

所有权人 船名 船舶类型 船旗

号 (吨) 书编号 况

18 中海散运 凤凰峰 散货船 中国 75,396 090013000021 无

19 中海散运 玉霄峰 散货船 中国 75,398 090013000022 无

20 中海散运 宝月岭 散货船 中国 47,731 090013000031 已抵押

21 中海散运 宝日岭 散货船 中国 47,828 090013000034 已抵押

22 中海散运 宝祥岭 散货船 中国 47,514 090013000035 已抵押

23 中海散运 宝安岭 散货船 中国 47,483 090014000007 已抵押

24 中海散运 宝星岭 散货船 中国 47,753 090014000019 已抵押

25 中海散运 宝宁岭 散货船 中国 47,443 090014000020 已抵押

26 中海散运 宝辰岭 散货船 中国 47,805 090015000014 已抵押

27 中海散运 宝广岭 散货船 中国 47,821 090015000012 已抵押

28 中海散运 宝达岭 散货船 中国 47,801 090015000013 已抵押

29 中海散运 宝和岭 散货船 中国 47,442 090015000022 无

30 中海散运 宝源岭 散货船 中国 47,807 090015000023 无

31 中海散运 宝仁岭 散货船 中国 47,483 090015000025 已抵押

32 中海散运 宝德岭 散货船 中国 47,830 090015000027 无

33 中海散运 安国山 散货船 中国 57,668 090112000194 无

34 中海散运 安民山 散货船 中国 57,652 090112000191 无

35 中海散运 安强山 散货船 中国 57,667 090112000190 无

36 中海散运 安惠山 散货船 中国 57,688 090112000192 无

37 中海散运 安诚山 散货船 中国 57,691 090122000304 无

38 中海散运 安永山 散货船 中国 57,652 090112000302 无

39 中海散运 安裕山 散货船 中国 57,617 090112000301 无

40 中海散运 安盛山 散货船 中国 57,679 0100113000011 无

75

序 总载重量 所有权证书/登记证 抵押情

所有权人 船名 船舶类型 船旗

号 (吨) 书编号 况

41 中海散运 安隆山 散货船 中国 57,727 090113000010 无

42 中海散运 安华山 散货船 中国 57,668 090113000042 无

43 中海散运 安悦山 散货船 中国 57,668 090113000047 无

44 中海散运 安绣山 散货船 中国 57,668 090113000018 无

45 中散上海 云龙峰 散货船 中国 75,394 010013000119 无

46 中散上海 集贤峰 散货船 中国 75,410 010013000170 无

47 中散上海 朝阳峰 散货船 中国 75,396 010013000167 无

48 中散上海 安茂山 散货船 中国 57,684 010012000248 无

49 中散上海 安锦山 散货船 中国 57,668 0100120000230 无

50 中散上海 安顺山 散货船 中国 57,644 0100120000184 无

51 中散上海 安康山 散货船 中国 57,672 010013000017 无

52 中散上海 安泰山 散货船 中国 57,668 090012000221 无

53 中散上海 安信山 散货船 中国 57,559 010013000016 无

中海散货运

54 输(武汉)有 嘉诚山 散货船 中国 57,187 090013000007 无

限公司

上海银桦航

55 银桦 1 散货船 中国 47,500 010013000204 无

运有限公司

上海银桦航

56 银桦 2 散货船 中国 46,097 010014000078 无

运有限公司

广州京海航

57 京海昌 散货船 中国 15,034 090113000092 已抵押

运有限公司

天津中海华

58 润航运有限 华润电力 1 散货船 中国 45,429 020009000138 无

公司

天津中海华

59 润航运有限 华润创业 散货船 中国 45,830 020010000026 无

公司

天津中海华

60 润航运有限 华润电力 2 散货船 中国 45,541 020012000078 无

公司

天津中海华

61 润航运有限 华润电力 3 散货船 中国 45,567 020013000006 无

公司

76

序 总载重量 所有权证书/登记证 抵押情

所有权人 船名 船舶类型 船旗

号 (吨) 书编号 况

天津中海华

62 润航运有限 华润电力 5 散货船 中国 45,555 020013000018 无

公司

天津中海华

63 润航运有限 华润电力 6 散货船 中国 45,560 020013000037 无

公司

天津中海华

64 润航运有限 华润电力 7 散货船 中国 43,984 020013000063 已抵押

公司

天津中海华

65 润航运有限 中海华润 1 散货船 中国 75,397 020013000072 已抵押

公司

天津中海华

66 润航运有限 华润电力 8 散货船 中国 43,961 020013000080 已抵押

公司

天津中海华

67 润航运有限 华润电力 9 散货船 中国 43,403 020013000092 已抵押

公司

天津中海华

68 润航运有限 华润电力 10 散货船 中国 43,402 020014000001 已抵押

公司

上海嘉禾航

69 嘉禾航运 1 散货船 中国 53,106 010012000039 已抵押

运有限公司

上海嘉禾航

70 嘉禾航运 2 散货船 中国 53,007 010012000152 已抵押

运有限公司

上海嘉禾航

71 振奋 14 散货船 中国 20,362 010014000096 无

运有限公司

上海嘉禾航

72 友谊 20 散货船 中国 20,698 010014000099 无

运有限公司

平安航运有

73 中海兴旺 矿砂船 香港 228,991 HK-2595 已抵押

限公司

希望航运有

74 中海希望 矿砂船 香港 228,990 HK-2581 已抵押

限公司

吉祥航运有

75 中海吉祥 矿砂船 香港 229,127 HK-2994 已抵押

限公司

嘉惠山航运

76 嘉惠山 散货船 香港 56,611 HK-3019 已抵押

有限公司

嘉隆山航运

77 嘉隆山 散货船 香港 56,603 HK-3067 已抵押

有限公司

嘉盛山航运

78 嘉盛山 散货船 香港 57,099 HK-3068 已抵押

有限公司

嘉茂山航运

79 嘉茂山 散货船 香港 57,098 HK-3154 已抵押

有限公司

荣华航运有

80 中海荣华 矿砂船 香港 315,063 HK-3306 已抵押

限公司

繁华航运有

81 中海繁华 矿砂船 香港 315,279 HK-3248 已抵押

限公司

77

序 总载重量 所有权证书/登记证 抵押情

所有权人 船名 船舶类型 船旗

号 (吨) 书编号 况

韶华航运有

82 中海韶华 矿砂船 香港 315,228 HK-3452 已抵押

限公司

英华航运有

83 中海英华 矿砂船 香港 315,145 HK-3529 已抵押

限公司

年华航运有

84 中海年华 矿砂船 香港 315,085 HK-3464 已抵押

限公司

才华航运有

85 中海才华 矿砂船 香港 315,041 HK-3619 已抵押

限公司

中海散货运

86 输(香港)有 锦霞峰 散货船 香港 81,537 HK-4017 已抵押

限公司

中海散货运

87 输(香港)有 中海祥和 散货船 香港 180,364 HK-4014 已抵押

限公司

中海散货运

88 输(香港)有 中海顺和 散货船 香港 180,429 HK-4075 已抵押

限公司

中海散货运

89 输(香港)有 中海康和 散货船 香港 180,301 HK-4099 已抵押

限公司

中海散货运

90 输(香港)有 中海泰和 散货船 香港 180,193 HK-4169 已抵押

限公司

中海散货运

91 输(香港)有 中粮 1 散货船 香港 81,531 HK-4018 已抵押

限公司

兴隆船务有

92 兴隆 矿砂船 香港 228,694 HK-3152 已抵押

限公司

仁达航运公

93 仁达 矿砂船 香港 228,990 HK-2755 已抵押

义达航运公

94 义达 矿砂船 香港 228,990 HK-2905 已抵押

礼达航运公

95 礼达 矿砂船 香港 230,000 HK-3216 已抵押

智达航运公

96 智达 矿砂船 香港 230,000 HK-3372 已抵押

光华航运公

97 光华 散货船 香港 179,872 HK-3920 已抵押

风华航运公

98 文德 散货船 香港 81,200 HK-3963 已抵押

风华航运公

99 风华 散货船 香港 180,000 HK-3729 已抵押

光华航运公

100 铭德 散货船 香港 81,200 HK-3964 已抵押

4、在建船舶

78

截至 2016 年 3 月 29 日,中海散运及其下属子公司拥有的在建船舶基本情况如下:

金额 船舶类 载重吨数 合同约定交

序号 订购方 承建方 合同签订日期 现状

(万元) 型 (吨) 付时间

广州京海 武昌船舶重

合同生效后

1 航运有限 工集团有限 2015 年 3 月 18 日 3,480 散货船 6,600 在建

13 个月

公司 公司

广州京海 武昌船舶重

合同生效后

2 航运有限 工集团有限 2015 年 3 月 18 日 3,480 散货船 6,600 在建

14 个月

公司 公司

广州京海 武昌船舶重

合同生效后

3 航运有限 工集团有限 2015 年 3 月 18 日 3,480 散货船 6,600 在建

15 个月

公司 公司

(二)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16 年 3 月 29 日,中海散运及其下属子公司不拥有自有土地所有权。

2、注册商标

截至 2016 年 3 月 29 日,中海散运及其下属子公司不拥有注册商标。

3、专利权

截至 2016 年 3 月 29 日,中海散运及其下属子公司不拥有专利权。

九、拟出售资产主要业务资质

截至 2016 年 3 月 29 日,中海散运及其下属子公司主要从事散运业务,中海散运及

其下属子公司拥有以下相关业务资质:

(一)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

中海散运拥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

证书编号:MOC-MT00420,被准予从事国际船舶普通货物运输,证书有效期至 2016

年 11 月 25 日。

中散上海拥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

证书编号:MOC-MT00445,被准予从事国际船舶普通货物运输,证书有效期至 2016

79

年 6 月 14 日。

中海散货运输(武汉)有限公司拥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国际船

舶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MOC-MT00490,被准予从事国际船舶普通货物运输,

证书有效期至 2017 年 1 月 13 日。

(二)水路运输许可证

中海散运拥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路运输许可证》,证书编号:

交直 XK0109,被准予从事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证书有效期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中散上海拥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路运输许可证》,证书编号:

交直 XK0110,被准予从事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证书有效期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上海银桦航运有限公司拥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路运输许可

证》,证书编号:交直 XK0075,被准予从事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证

书有效期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广州京海航运有限公司拥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国内水路运输经

营许可证》,证书编号:交直 XK0097,被准予从事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

输,证书有效期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天津中海华润航运有限公司拥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路运输许

可证》,证书编号:交津 XK0111,被准予从事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

证书有效期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上海嘉禾航运有限公司拥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路运输许可

证》,证书编号:交直 XK0102,被准予从事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证

书有效期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中海散货运输(武汉)有限公司拥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国内水

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交直 XK00351,被准予从事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

通货船运输,证书有效期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80

(三)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

中海散运拥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

证》,证书编号:交粤服 XK002,被准予从事国内沿海散货船海务、机务管理和安全与

防污染管理,证书有效期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四)国际海运辅助业经营资格登记证

中海散运拥有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颁发的《国际海运辅助业经营资格登记证》,证

书编号:粤字 MA(12)1001,被准予从事国际船舶管理业务,证书有效期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

(五)港口经营许可证

上海惠通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拥有由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颁发的《港口经营

许可证》,证书编号:(沪外)港经证(0474)号,被准予从事船员接送;国际、国内航

行船舶物料、生活品(非食品),证书有效期至 2016 年 9 月 3 日。

(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上海惠通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拥有由上海市宝山区城市交通运输管理署颁发的《道路

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沪交运管许可宝字 310113001095 号,被准予从事普通货

运,证书有效期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

十、拟出售资产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16 年 3 月 29 日,中海散运及其下属子公司为中海散运及其下属子公司以外

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中海散运为广州发展航运有限公司就其与广州发展燃料集团有限公司之间不超过

2,625 万元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广州发展航运有限公司与广州发展燃料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的《委托贷款合同》编号为兴银粤委借字(环市东)第 201504140252 号,担保期

限为上述《委托贷款合同》有效期间及其后一年。上述《委托贷款合同》项下的还款日

期为 2016 年 4 月 21 日,根据《委托贷款合同》约定,其有效期至该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及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之日为止。广州发展航运有限公司由中海散运持股 50%、广州

81

发展燃料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0%。

十一、拟出售资产主要负债情况

(一)中海散运主要负债概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中海散运的主要负债状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万元) 占负债总额比例(%)

短期借款 53,880.02 1.87%

应付账款 61,385.58 2.14%

预收款项 25,159.42 0.88%

应付职工薪酬 1,714.18 0.06%

应付利息 11,910.15 0.41%

其他应付款 1,434,409.68 49.9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5,998.44 4.04%

长期借款 1,028,885.66 35.79%

长期应付款 121,117.89 4.21%

(二)中海散运对中海发展及其子公司负债概况

截至 2016 年 3 月 29 日,除下文所述内部散运整合所产生的负债情况外,中海散运

及其下属子公司对中海发展及中海发展下属子公司负有的债务共计人民币

6,261,344,338.44 元、港币 3,444,300,104.55 元及美元 386,714,730.29 元。根据《资产购

买及出售协议》以及中海集团及中远集团共同作出的进一步承诺,上述债务应由中海集

团和/或其指定的关联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割日之前或交割日当日清偿完毕,中远

集团就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确保本次交易交割完成后中海散运及其子公司不

存在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形。

(三)内部散运整合所产生的负债情况

内部散运整合所产生的对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发香港的债务根据内部散运整

合的交易价格确定,共计为人民币 42.33 亿元、港币 21.05 亿元及 5 美元。根据《资产

购买及出售协议》,上述债务将由中远集团和/或中远集团指定的全资子公司于本次重大

82

资产重组交割日之前或交割日当日清偿完毕。

实施内部散运整合所产生的负债

内部散运整合标的资产

人民币 港币 美元

平安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 - 152,782,681 -

希望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 - 324,573,495 -

吉祥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 - 329,531,238 -

嘉惠山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 - - 1.00

嘉隆山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 - - 1.00

嘉茂山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 - - 1.00

嘉盛山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 - - 1.00

繁华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 - 162,430,025 -

荣华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 - 205,436,587 -

韶华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 - 166,170,439 -

年华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 - 87,885,904 -

英华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 - 173,232,883 -

才华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 - 67,905,612 -

锂川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 - 407,117,601 -

中海散运(香港)维利有限公司 100%股权 - - 1.00

中海散货运输(香港)有限公司 100%股权 - 7,874,186 -

中海浦远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 - 19,666,639 -

神华中海航运有限公司 49%股权 2,898,944,240.07 - -

上海时代航运有限公司 50%股权 765,856,616.46 - -

中国矿运有限公司 49%股权 292,892,087.96 - -

香港海宝航运有限公司 51%股权 275,671,645.65 - -

合计 4,233,364,590.14 2,104,607,290.00 5.00

十二、拟出售资产或有负债情况

截至 2016 年 3 月 29 日,中海散运不存在重大或有负债。

83

十三、拟出售资产未决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其他

妨碍权属转移情况

截至 2016 年 3 月 29 日,中海散运及其下属子公司标的额在人民币 1,000 万元以上

的未决诉讼共三宗,情况如下:

(一)2011 年 8 月 26 日,中海散运所属“碧华山”轮 1115 航次在长江高桥航段

与厦门力鹏船运有限公司(“力鹏船运”)所属的装箱船“力鹏 1”轮发生碰撞,两船

遭 受 不 同 程 度 的 损 伤。 中 海 散 运 已 在 厦 门海 事 法 院 由 保 险 人 出具 信 用 担 保 设 立

23,025,287.87 元责任限制基金;2012 年 7 月 6 日,中海散运向厦门海事法院起诉力鹏

船运;2012 年 8 月 27 日,力鹏船运和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向厦

门海事法院起诉中海散运。案件经历了一审和二审,二审判决中海散运应赔偿力鹏船运

4,391,710.52 元及利息,并赔偿宁波大地保险 7,960,652.95 元及利息,中海散运应承担

受理费、鉴定费等 306,404.60 元。2015 年 7 月 20 日,中海散运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

审申请。2015 年 10 月 12 日,最高人民法院就中海散运提起的再审申请组成合议庭立

案审查。“碧华山”轮已投保了船壳险及船东责任保赔险,若需由中海散运承担赔偿责

任及“碧华山”轮的损失,将根据赔款性质分别由“碧华山”轮之保险公司及保赔协会

承担。

由于目前案件尚在审理中,中海散运是否需要承担赔偿义务的可能性尚无法判断,

可能产生的赔偿义务金额亦无法确认,但无论如何,赔偿力鹏船运及货主的所有损失都

不会超过责任限制基金额。同时,“碧华山”轮案件发生前中海散运已向中国人民财产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了船壳险及船东责任保赔险,因此即使最终判决裁定中海散运承

担赔偿责任及船舶损失,相关损失也将由保险公司及保赔协会全额承担。故中海散运未

对该事项计提预计负债。该未决诉讼不会对中海散运造成预计损失,不会对拟出售资产

预估作价构成实质影响。

(二)2007 年 12 月 6 日,中海散货运输(香港)有限公司将其租入的“SANKO KING”

轮以定期租船合同方式转租给 Uniocean Maritime Co., Ltd.(以下简称“Uniocean”),并

于 2008 年 1 月 23 日交船。2008 年 11 月 18 日,Uniocean 单方毁约提前还船给中海散

货运输(香港)有限公司。2010 年 4 月 1 日,双方就 Uniocean 违约还船一事,在广州

签署了《和解协议书》,约定由 Uniocean 分期赔付中散香港总额为 599 万美元的赔偿款。

84

截至目前,Uniocean 仅赔付中散香港 134 万美元,尚欠 465 万美元。2015 年 6 月,中

海散货运输(香港)有限公司向广州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 Uniocean 承担不依《和

解协议书》约定支付和解款的违约责任。广州海事法院于 2015 年 8 月 13 日受理此案。

目前,起诉状尚未送达,法院正在寻求合适途径向被告送达起诉状。截至重组报告书签

署之日,该案尚未审结。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或有事项形成的或有资产只有在企业基本确定能够收到

的情况下,才能转化为资产并予以确认。考虑到诉讼尚未判决且对方公司的偿债能力无

法确定,故中海散货运输(香港)有限公司未确认资产。该诉讼事项不会对拟出售资产

预估作价构成实质影响。

(三)2013 年 1 月 30 日,才华航运有限公司与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

《安全管理委托协议》,才华航运有限公司委托其对“中海才华”船舶实施空船安全管

理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2013 年 3 月 9 日,“中海才华”轮船舶失控,碰撞多艘停靠的

船舶,并碰撞大连南成修船有限公司船厂的浮船坞及其他设施。大连南成修船有限公司

申请法院扣押了“中海才华”轮,由“中海才华”轮的船壳保险人和保赔协会合计提供

了 6,500 万元的信用担保后,“中海才华”轮于 2013 年 7 月 17 日被释放。2013 年 7 月

11 日,大连南成修船有限公司提起诉讼。2014 年 8 月 14 日,法院同意追加大连船舶重

工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三人。2014 年 8 月 20 日,大连南成修船有限公司将诉讼标的提高

到 1.7 亿元并要求追加 4,500 万元担保,但才华航运以南成公司未达到担保协议要求为

由予以婉拒。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之日,该案尚未审结。才华航运有限公司已为“中海

才华”轮投保了船壳险和保赔险,本案如最终判决才华航运有限公司需承担的赔偿责任,

将根据不同的赔款性质分别由船壳保险人和保赔协会负责赔偿。

由于目前案件尚在审理中,才华航运有限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赔偿义务的可能性尚无

法判断,可能产生的赔偿义务金额亦无法确认。同时,“中海才华”轮在案件发生前已

投保了船壳险及保赔险,因此即使最终判决判定才华航运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及船舶

的损失,相关损失也将由保险公司及保赔协会全额承担,故才华航运有限公司未对该事

项计提预计负债。该未决诉讼不会对才华航运有限公司造成预计损失,不会对拟出售资

产预估作价构成实质影响。

除上述由中海散运或其子公司作为诉讼主体的案件外,涉及拟出售标的资产且尚未

85

了结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如下:

2007 年 12 月 18 日,中海发展与武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武钢国

贸”)签订了 300,000 吨位散货船包运合同,用于运输武钢国贸的进口铁矿石。为执行

该包运合同,中海发展向大连船厂订造了两艘 30 万吨级散货船,船名分别为“中海年

华”、“中海才华”。两船分别于 2013 年 4 月 17 日、2013 年 6 月 20 日交付给武钢国贸

使用,但武钢国贸一直未按合同约定指定首航装货港,两船被迫在大连港和新加坡港锚

地停泊待命,“中海年华”、“中海才华”轮等待时间分别为 132.34 天、150.962 天。按

照合同基本运价计算,“中海年华”轮和“中海才华”轮的日边际利润分别为 47,746.91

美元/天、47,515.17 美元/天,船东损失共计 13,491,771.46 美元(6,318,786.37 美元

+7,172,985.09 美元)。2015 年 4 月 14 日,中海发展就“中海年华”轮案向中国海事仲

裁委员会(下称“仲裁委”)申请仲裁,并于 2015 年 6 月 17 日正式追加了“中海才华”

轮案仲裁请求申请。武钢国贸于 2015 年 10 月向仲裁委提出暂时中止仲裁程序的申请,

经中海发展同意后,仲裁委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通知双方仲裁程序中止。截至重组报

告书签署之日,双方正在积极协商,争取庭外和解。

根据中海发展与中远集团签署的《资产购买及出售框架协议》中对于过渡期间损益

的约定,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交割审计基准日止的过渡期间内,上述未决诉讼事项对拟出

售资产损益的影响将由公司承担。交割审计基准日后,上述未决诉讼、仲裁事项对拟出

售资产损益的影响将由拟出售资产受让方承担。

十四、拟出售资产最近三年曾进行的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

或估值情况

最近三年拟出售标的公司未曾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或估值。

十五、取得拟出售标的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或者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

转让前置条件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之日,中海散运为中海发展的全资子公司,其股权转让事宜不

86

需要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中海散运公司章程中亦没有规定有关股权转让的特殊限制性

条件。

十六、拟出售资产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之日,拟出售资产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十七、拟出售资产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之日,拟出售资产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

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

87

第六章 拟购买资产基本情况

一、拟购买资产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大连远洋运输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Dalian Ocean Shipping Co., Ltd.

住所: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友好广场 6 号大连远洋大厦 B 座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要办公地点: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友好广场 6 号大连远洋大厦 B 座

法定代表人: 朱建辉

注册资本: 人民币 6,378,152,557.36 元

成立日期: 1978 年 1 月 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2001184172667

经营范围: 进出口物资海陆联运,货运船舶代理,国际旅客运输,码头储运

过驳,集装箱修理,装卸,船舶修理;船员培训;国际、国内船

舶管理业务;船舶生活物料供应;货物、技术进出口;为外国籍

或港澳台地区籍海船提供配员,代理外派海员办理申请培训、考

试及申领相关证书;代理海船船员办理申请培训、考试、申领证

书(海员证和外国船员证书除外)等有关手续,代理船员用人单

位管理海船船员事务,为国内航行海船提供配员等相关活动;(以

下限分公司经营)船舶物资供应;普通货运、危险货物运输;服

装加工、劳动防护服装加工;船舶备件、散装食品、船员免税品、

船用油漆、润滑油、木材、化学涂料品、家用电器及器材、汽车

配件销售;物资储存、船退旧料综合利用;家电维修;房屋租赁;

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88

二、拟购买资产历史沿革

大连远洋系由 1978 年 1 月 1 日于辽宁省大连市设立的大远公司改制而来。于 2015

年改制前,大远公司的企业性质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注册资金为 7,189,225,446 元,全

部由中远集团出资。

中远集团分别于 2015 年 11 月 18 日和 2015 年 12 月 10 日下发《关于大连远洋运输

公司企业改制及相关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有关事项的批复》 中远战发[2015]422 号)和《关

于大连远洋运输公司改制的批复》(中远战发[2015]443 号),批准大远公司企业改制及

无偿划转整体实施方案,同意大远公司以 2015 年 9 月 30 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进行企

业改制。

根据中远集团 2015 年 11 月 18 日批准的《大连远洋运输公司企业改制及国有产权

无偿划转方案》,大远公司将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房地产相关板块的股权及与之相关

的债权/应收往来款、未房改房、瑕疵房产等不适合纳入上市公司的资产进行剥离后,

剩余的全部资产均纳入改制范围,并以纳入改制范围资产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的净资

产评估值作为改制后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

就本次企业改制工作,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11 月 18 日

出具了《审计报告》(瑞华专审字[2015] 01640105 号);中通诚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出

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15〕372 号),该资产评估报告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完成资产评估结果备案。

大远公司改制为大连远洋的工商登记手续已于 2015 年 12 月 24 日完成,大连远洋

已获得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执照》,由中远集团持有 100%股权。

三、拟购买资产是否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出具之日,大连远洋合法存续,不存在出资瑕疵。中远集团持有的

大连远洋权益产权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或其他

限制权利行使之情形,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

转移的其他情况。

89

四、拟购买资产股权结构、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重组报告书出具之日,大连远洋的股东为中远集团,其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

所示:

国务院国资委

100%

中远集团

100%

大连远洋

五、拟购买资产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一)大连远洋所处行业监管情况

1、国内监管政策

①有关经营资质的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是中国规范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的国际海上

运输经营活动以及与国际海上运输相关的辅助性经营活动的主要法律依据。根据该条例

规定,从事国际船舶运输、无船承运业务、国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管理、国际海运货

物装卸、国际海运货物仓储、国际海运集装箱站和堆场等业务,必须接受交通部和有关

地方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获得上述部门的批准和相应的资质证书。

在中国沿海、江河、湖泊及其它通航水域内从事水路运输和水路运输服务,必须遵

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并须符合《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

理规定》中关于经营资质条件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规

定,设立水路运输企业及设立水路运输服务企业,须由交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核发相

应的许可证书。

90

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规定。同时,根据《商

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登记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商贸发[2005]32 号)和《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商务部令 2005 年第

9 号),企业申请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不须再由商务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批,

但需向商务部或商务部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根据该规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办理

备案之后,可以作为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代理人,也可以作为独立经营人,从

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②有关船舶、航线和运费的监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的规定,依据中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场所

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均应依照该条例规定进行登记,取得船舶国籍证书、船舶

所有权登记证书。中国海事局是船舶登记主管机关,凡在或拟在中国登记的船舶,均应

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进行法定检验。船舶经检验合格后,船舶检验机构将按照规定签发

相应的检验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运条例》,新开或停开国际班轮运输航线,或者变更国际

班轮运输船舶或班期,应当提前十五日予以公告,并应当自行为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备案。经营国际班轮运输业务的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的运费价格,

应当按照规定格式向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③有关海上安全的监管

在海上安全经营方面,我国颁布的主要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

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根据该等条例规定,中国籍船

舶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必须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建造、定期检验;符合一定条件的船

舶(从事国际航行的船舶、在海上航行的乘客定额 100 人以上的客船、载重量 1,000 吨

以上的油船、滚装船、液化气体运输船和散装化学品运输船),必须向中国船级社申请

入级检验。

外国籍船舶在我国港口和沿海水域航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国籍船舶管

理规则》、《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规,进出中国港口必须接受主管机关的检查,在港内

航行、移泊以及靠离港外系泊点、装卸站等,必须由主管机关指派领航员领航。

91

④有关防止环境污染的监管

交通部于 1983 年 12 月和 2001 年 7 月分别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

海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船舶防污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

止污染管理规则》。根据该等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的所有任何国籍

船舶、外国籍船舶所有人及其它个人均须遵守《船舶防污条例》,不得违反《中华人民

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船舶防污条例》的规定排放油类、油性混合物、废弃物和

其它有毒有害物质。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和《船舶防污条例》的规定,符合一定条

件的船舶(150 总吨或以上的油轮、400 总吨以上的非油轮和载运 2,000 吨以上的散装

货油的船舶),必须取得相应的船舶防污文书。国际航线的船舶还必须有《油类记录簿》

及 IOPP 证书。

2、国际监管政策

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主要公约包括《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经 1978 年议定书

修订的 1973 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及《国际载重线公约》。从事国际航运业务

应受到以上国际公约的约束。根据《1958 年日内瓦公海公约》和《1982 联合国海洋法

公约》,每个国家应对悬挂该国旗帜的船舶进行有效的行政、技术和社会事项上的管辖

和控制。船旗国负责对船舶进行注册登记管理,进行船舶检验并颁发《船籍证》。同时,

全球范围内还存在许多区域性港口国监管协议,主要有巴黎备忘录、黑海备忘录、印度

洋备忘录及东京备忘录等。各区域港口国监管协议的签署国的港口监管部门对于到达其

港口的外国籍商船,无论其船旗国为哪一国,均有权就水上安全监管、防止船舶污染、

检验船舶及海上设施进行检查。此外,《船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还对船

员的任职资格进行约束。

(二)大连远洋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

1、大连远洋主营业务概况

大连远洋主营业务为液体散货运输业务,经营油轮运输、LNG 运输、LPG 运输等。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大连远洋(本部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共拥有油轮 29

艘,运力共计 659.77 万载重吨。大连远洋以油轮运输业务为核心业务,同步发展 LNG

运输和 LPG 运输业务。多年来,大连远洋通过全面强化船舶管理和船员培养,企业核

92

心竞争力显著增强,国际知名度不断提升。

最近三年,大连远洋油轮运输业务及 LPG 运输业务经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收入金额 占比 收入金额 占比 收入金额 占比

油轮运输业务 455,312.80 94.46% 377,391.62 91.45% 322,174.74 89.30%

LPG 运输业务 7,069.43 1.47% 6,951.76 1.68% 5,998.53 1.66%

小计 462,382.23 95.92% 384,343.38 93.14% 328,173.27 90.96%

其他业务收入 19,656.43 4.08% 28,311.32 6.86% 32,598.07 9.04%

合计 482,038.66 100.00% 412,654.70 100.00% 360,771.34 100.00%

大连远洋 LNG 运输业务主要通过 CLNG 公司进行运营。最近三年,CLNG 公司实

现营业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CLNG 营业收入 96,252.39 92,839.93 97,538.75

注:为 CLNG 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总额,其中大连远洋持有 CLNG 公司 50%股份。CLNG 公司营

业收入不反映在大连远洋合并报表范围内。

2、大连远洋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1)油轮运输业务

①油轮运输业务情况介绍

大连远洋的油轮运输业务主要包括内外贸原油运输和内贸成品油运输,在大连远洋

业务中资产规模最大,收入贡献最多,是现金流和利润的主要来源。大连远洋油轮运输

业务资产除本部油轮业务运输资产外,由 2 家全资子公司、1 家合营公司和 1 家联营公

司所属的油轮运输业务构成。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大连远洋(本部及其全资、控

股子公司)共拥有油轮 29 艘,运力共计 659.77 万载重吨;在建油轮船舶订单 16 艘,

包括 VLCC8 艘,巴拿马型 5 艘,MR 型 3 艘。

93

大连远洋在油轮运输方面始终保持战略核心地位并实施结构调整。大连远洋以运力

更新为手段,以优化大型原油运力和发展成品油运力为两大重点,着力推进油轮船队结

构调整,力争实现船队经营结构和运力结构不断优化。截至目前,大连远洋已与国际国

内知名货主建立了紧密的战略关系,业务范围已经遍及世界 70 多个国家和地区的 300

多个港口。

②经营模式

大连远洋主要经营远洋油品运输业务。远洋油品运输主要采取航次租船、定期租船

和 COA(Contract of Affreightment)合同三种经营模式。

A、航次租船(程租)

航次租船是指根据船舶前一航次即将空放的时间和地点,综合考虑市场形势,选择

最恰当的时机,与租家直接协商或通过经纪人进行洽谈形式,在现货市场上按照效益最

大化的原则,以签订航次租船合同形式进行经营。

B、定期租船(期租)

期租是指船东把船舶租予承租人在一定期限(如一年)内使用。在租约期内,承租

人根据租约规定的允许航行区域自行营运,如安排揽货、订立租约、挂港、货载及调度

等。在此期间船长在经营方面服从承租人的命令,租金则以每天或每载重吨为单位按固

定期限支付。在期租方式下,船东将船舶出租给承租人并不涉及对船舶占有权的失去,

只是向承租人提供一种租船服务。

C、COA 是指包运租船所签订的合同。COA 合同是指船东按照合同承诺,在一段

时期内完成货主指定货物的运输,而无论航次或者具体使用的船舶。COA 合同本质上

可视为与一个租家签订的多个航次租船的集合。该模式有利于保证船东货源的稳定,也

有利于保证货主长期运输需求的稳定,同时在市场价格波动剧烈的情况下可以避免经营

收益的大幅波动。与单航次租船比可以获取稳定的货源和相对固定的收益,与定期租船

比,参照现货市场定价,保留双方获取市场化收益的机会。

③业务流程

大连远洋三种经营模式的基本业务流程概括为以下:

94

A、航次租船与定期租船

a. 大连远洋与客户接洽,确定承运意向,大连远洋根据市场和自身情况调配运力;

b. 签订合同,通常约定:

a) 确定业务类型(期租、程租);

b) 确定承运量,航线;

c) 租金、运费或租金计算方法、支付方式以及其他费用的约定;

d) 结算方式:期租合同通常约定在期租期间由承运人按一定时间(通常为 15 天)

提前支付下一期租金,至航行结束前,租金付清;程租合同通常采用货到付款的方式。

c. 公司安排船舶出租;

d. 租船结束,收取剩余租金或相关运费。

具体业务流程图如下所示:

确 根据市场情 期租

况及自身情

定 况

调 签

承 配 订 租船结束、收

运 运 合 安排船舶出租

取费用

意 力 同

现货经营

确定承运量,航线

确定租金、运费或租金计算方法以及其他费用的约定

结算方式:期租合同通常约定在期租期间由承运人按

一定时间(通常为15天)提前支付下一期租金,至

航行结束前,租金付清;程租合同通常采用货到付款

的方式

B、COA 合同

COA 合同业务流程可以概括为:

a. 大连远洋与客户签订的 COA 合同,通常约定:

a) 合同期限;

b)承运量和航线初步安排;

95

c) 运价或者运价的计算方法以及其他费用的约定;

d) 结算方法;

e) 其他约定。

b. 大连远洋就 COA 合同期限内某一次具体运输与该客户签订航次运输合同,航

次运输合同在 COA 合同的基础上对本航次运输牵涉的具体内容进行补充,确定该航次

的具体承运量、运输价格、航线等;

c. 公司安排具体船舶承运;

d. 航次完成,收取运费。

具体业务流程图如下所示:

签订年度COA合同

签订航次合同a 签订航次合同b 签订航次合同c …… 签订航次合同

安排具体承运 安排具体承运 安排具体承运 …… 安排具体承运

航次完成 航次完成 航次完成 …… 航次完成

收取费用 收取费用 收取费用 …… 收取费用

④大连远洋主要客户情况

最近三年,大连远洋油轮运输业务前五大客户及其销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份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销售总额比例

2015 年 1 中国国际石油化工联合公司 110,823.64 22.99%

96

年份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销售总额比例

2 CHINA OIL (HK) CO.,LTD 27,962.21 5.80%

3 BLUE FIN TANKER INC LTD 25,678.85 5.33%

4 上海华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22,503.27 4.67%

5 DAY HARVEST LTD 17,520.18 3.63%

合计 204,488.15 42.42%

1 中国国际石油化工联合公司 139,002.12 33.68%

2 DAY HARVEST LTD 22,889.14 5.55%

3 上海华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20,591.16 4.99%

2014 年

4 BLUE FIN TANKER INC LTD 14,346.23 3.48%

5 CHINA OIL (HK) CO.,LTD 7,252.07 1.76%

合计 204,080.72 49.46%

1 中国国际石油化工联合公司 134,628.23 37.32%

2 上海华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17,199.48 4.77%

3 DAY HARVEST LTD 13,674.00 3.79%

2013 年

4 BLUE FIN TANKER INC LTD 10,242.16 2.84%

5 CHINA OIL (HK) CO.,LTD 5,773.67 1.60%

合计 181,517.55 50.32%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他主要关联人或者持有

拟购买资产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拟购买资产前五名客户中未占有权益。

⑤主要供应商及采购情况

最近三年,大连远洋油轮运输业务前五大供应商及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份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采购总额比例

1 中远石油有限公司 83,321.38 23.05%

2 中国船舶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4,105.36 1.14%

3 中远(香港)保险顾问有限公司 2,303.97 0.64%

2015 年

4 广东海陆通国际船舶代理钦州分公司 1,651.74 0.46%

5 远通海运设备服务有限公司 1,664.81 0.46%

合计 93,047.26 25.75%

2014 年 1 中远石油有限公司 132,589.72 32.22%

97

年份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采购总额比例

2 中远(香港)保险顾问有限公司 2,774.67 0.67%

3 广东海陆通国际船舶代理钦州分公司 2,033.91 0.49%

4 中国船舶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1,926.75 0.47%

5 远通海运设备服务有限公司 1,149.85 0.28%

合计 140,474.90 34.13%

1 中远石油有限公司 137,993.32 33.34%

2 中远(香港)保险顾问有限公司 3,586.40 0.87%

3 中国船舶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2,695.15 0.65%

2013 年

4 远通海运设备服务有限公司 1,188.97 0.29%

5 广东海陆通国际船舶代理钦州分公司 1,026.72 0.25%

合计 146,490.56 35.39%

报告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他主要关联人或者持有拟购

买资产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拟购买资产前五名供应商中未占有权益。

⑥经营情况介绍

油轮运输业务最近三年主营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分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内贸原油 30,106.71 6.61% 27,953 7.41% 22,890.37 7.10%

内贸成品油 - - - - - -

外贸原油 352,669.07 77.46% 342,905 90.86% 288,284.21 89.49%

外贸成品油 6,175.24 1.36% 4,399 1.17% 11,000.16 3.41%

外贸油品船舶租赁 66,361.78 14.57% 2,136 0.57% - -

油品运输业务合计 455,312.80 100% 377,392 100.00% 322,174.74 100%

(2)LNG 运输业务

①LNG 运输业务情况介绍

LNG 运输业务主要通过 CLNG 公司进行运营。CLNG 公司于 2004 年 3 月 15 日经

国家商务部批准(商合批[2004]88 号)在香港登记设立,CLNG 公司股东为大远公司和

招商轮船 LNG 运输投资有限公司,各持有 50%股份。CLNG 公司拥有中国第一支也是

98

最大的一支 LNG 运输船队。

CLNG 公司经营范围为:投资与 LNG 运输相关的业务;开发、管理 LNG 运输项目

投资;投资 LNG 船舶;投资 LNG 船舶管理公司;投资 LNG 运输公司;提供 LNG 运

输的管理、技术和融资等咨询服务。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除现有 6 艘 LNG 船舶营

运外,CLNG 公司还持有 15 艘 LNG 船舶订单。

在现有项目的经营和船舶管理方面,CLNG 公司所属管理公司管理的 6 艘船舶安全

稳定运营,为租船人履行贸易合同提供了可靠的海运保障。

在项目开发方面,CLNG 公司于 2014 年取得突破性进展,先后参与了 15 艘 LNG

船舶投资,包括与中海油合作投资建造 QC 项目 4 艘 LNG 船舶;积极参与亚马尔 LNG

项目北极型 LNG 船的投资,与加拿大 Teekay 公司合作投资建造 6 艘北极型 LNG 船舶;

与 Dynagas 和中外运长航合作投资 5 艘北极型 LNG 船。

②LNG 运输业务经营模式

LNG 运输业务经营模式大多数为项目绑定的模式。

CLNG 公司目前开发的项目包括与中海油合作投资建造 QC 项目、与加拿大 Teekay

公司合作的亚马尔北极型 LNG 项目、与 Dynagas 和中外运长航合作的亚马尔北极型

LNG 项目等,以上项目经营模式除与中海油合作的 QC 项目外均为项目绑定经营模式,

而与中海油合作投资建造的 QC 项目经验模式为全球船队统一调配模式,但船舶均长期

(20 年及以上)期租给租船人。

③CLNG 公司经营情况介绍

大连远洋 LNG 运输业务主要通过 CLNG 公司进行运营。报告期内,CLNG 公司实

现营业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CLNG 营业收入 96,252.39 92,839.93 97,538.75

注:为 CLNG 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总额,其中大连远洋持有 CLNG 公司 50%股份。CLNG 公司营

业收入不反映在大连远洋合并报表范围内。

(3)LPG 运输业务

99

①LPG 运输业务情况介绍

LPG 运输业务主要通过深圳中远龙鹏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简称“龙鹏公司”)经

营。龙鹏公司是大连远洋与若干家民营企业(为龙鹏公司重要货主)于 2004 年成立的

合资公司,其中,大连远洋持股 70%。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龙鹏公司拥有 LPG 船

舶 4 艘、1.16 万载重吨。

②LPG 运输业务经营模式

大连远洋 LPG 运输业务主要采取期租与自营相结合的经营模式。大连远洋通过对

两艘 LPG 船舶以期租形式出租,确保在市场波动的情况下能够获得稳定收益。同时在

自营船舶方面,大连远洋积极拓展租金相对较高的台海航线,以确保另外两艘 LPG 船

舶实现较好的收益水平。

②LPG 运输业务经营情况介绍

大连远洋 LPG 运输业务最近三年主营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分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LPG 自营 4,694 66.40% 3,428 49.31% 2,805 46.76%

LPG 期租 2,375 33.60% 3,524 50.69% 3,194 53.24%

LPG 业务合计 7,069 100% 6,952 100% 5,999 100%

(三)大连远洋服务质量控制情况

大连远洋按照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及交通运输部有关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以

市场为导向,加强质量工作,提高质量意识和服务质量,制订了《质量管理手册》,并

要求各下属公司在此基础上制订实施细则,以便层层抓质量管理,层层落实。

大连远洋通过开展船员派前培训、船舶三长述职交流以及船舶和船员等级评定活动,

把质量工作落实到在船工作的每个人、每个环节,不断总结经验并进行广泛的交流,推

行全面质量管理。大连远洋建立了履约跟踪机制、客户满意度调查和客户投诉管理制度,

定期向客户征求意见,及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迅速有效地响应客户投诉,改进服

务。大连远洋总体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大石油公司检查通过率连续三年实现 100%,

100

PSC 检查成绩优异,位于国内油运公司之首。

(四)大连远洋主要人员构成及变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大连远洋高级船员在船员总人数中占比约为 59.60%,高

级船员数量居中国液体散货船员总人数之首。

最近三年,大连远洋具体人员构成(按职能划分)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

员工类型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高管 9 9 10

经营管理人员 43 56 55

安全管理人员(船员管理人员和船舶管理人员) 106 108 99

其他管理人员(含财务、审计、法律、信息技术、行政

377 414 459

和党务人员)

高级船员 1,478 1,443 1,506

船员

普通船员 1,002 1,107 1,162

合计 3,015 3,137 3,291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大连远洋本科生学历以上人员占比约 37.88%,具体人员

构成(按学历划分)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

员工类型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研究生 63 59 50

本科生 1,079 1,087 1,095

专科生 881 912 953

中专生 623 786 829

中专以下 369 293 364

合计 3,015 3,137 3,291

六、拟购买资产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审字[2014]第 01640164 号”

《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5]01640120 号”《审计报告》和“瑞华审字[2016]01640070

101

号”《审计报告》,拟购买资产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拟购买资产最近三年资产及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1,723,883.57 1,519,206.46 1,459,911.17

负债合计 1,112,924.69 1,153,944.31 1,108,815.62

所有者权益合计 610,958.88 365,262.16 351,095.54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

607,271.22 387,469.41 370,228.60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拟购买资产最近三年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营业收入 482,038.66 412,654.70 360,771.34

营业成本 361,415.47 411,529.02 413,910.88

营业利润 78,288.21 -35,990.58 -85,971.04

利润总额 81,645.70 -31,794.82 -93,489.61

净利润 80,813.78 -40,391.46 -94,457.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0,408.91 -37,317.27 -90,949.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母公司

76,460.28 -38,532.56 -85,135.44

净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拟购买资产最近三年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2,072.15 49,013.38 -23,981.6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6,959.58 -100,579.02 -25,512.62

10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575.19 44,761.43 85,072.5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7,950.67 -6,485.72 33,913.12

注:2013 年、2014 年度财务数据为大远公司改制前经审计的原始财务数据(合并口径);2015

年度财务数据为改制后大连远洋经审计的原始财务数据(合并口径)。

(四)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1、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

-4,791.36 -8,903.62 -6,968.13

准备的冲销部分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9,769.60 19,269.65 1,055.36

3、持有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92.91 -2,977.20 381.84

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投资收益

4、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999.94

5、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620.74 -6,170.18 -1,605.80

6、其他 1,371.18

小计 4,264.53 1,218.64 -5,765.55

所得税影响额 46.31 -22.80 27.3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69.59 26.15 20.67

合计 3,948.63 1,215.29 -5,813.5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0,408.91 -37,317.27 -90,949.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76,460.28 -38,532.56 -85,135.44

2013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5 年度,拟购买资产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

分别为-5,813.57 万元、1,215.29 万元、3,948.63 万元,2015 年度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

经常性损益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为 4.91%。

以上主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为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及计入当期的政府补助。

2013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5 年度,拟购买资产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分别为

-6,968.13 万元、-8,903.62 万元及-4,791.36 万元,主要是处置船舶产生的净损失所致。

由于“拆旧建新”的政策原因,大连远洋对老旧船舶进行拆除淘汰,随着 2014 年起新

建船舶的陆续接船,后期对老旧船舶的淘汰步伐将减慢,但仍将对部分老旧船舶进行拆

除淘汰。

2013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5 年度,拟购买资产计入当期的政府补助分别为 1,055.36

103

万元、19,269.65 万元及 19,777.60 万元,主要是船舶报废更新补助资金入账所致,该资

金自 2014 年起陆续到位。

除上述由于老旧船舶拆除淘汰以及收到的船舶报废更新补助资金外,拟购买资产其

他非经常性损益所占比重不大。

七、拟购买资产控股、参股公司情况

(一)大连远洋控股、参股公司

截至 2016 年 3 月 29 日,大连远洋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以及直接参股的公司基本

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股本 持股比例

1 寰宇船务企业有限公司 香港 835,460,000 港币 大连远洋持股 100%

2 Cosglory Lake Maritime Limited 巴拿马 10,000 美元 寰宇公司持股 100%

3 Cosbright Lake Maritime Limited 巴拿马 10,000 美元 寰宇公司持股 100%

4 Cosgrace Lake Maritime Limited 巴拿马 10,000 美元 寰宇公司持股 100%

5 Cosgrand Lake Maritime Limited 巴拿马 10,000 美元 寰宇公司持股 100%

6 Cosgreat Lake Maritime Limited 巴拿马 10,000 美元 寰宇公司持股 100%

7 Cosmerry Lake Maritime Limited 巴拿马 10,000 美元 寰宇公司持股 100%

8 Cosgold Lake Maritime Limited 香港 200 美元 寰宇公司持股 100%

9 Cosglad Lake Maritime Limited 香港 200 美元 寰宇公司持股 100%

10 Cosrich Lake Maritime Limited 香港 200 美元 寰宇公司持股 100%

11 Cosjade Lake Maritime Limited 香港 10,000 美元 寰宇公司持股 100%

12 Cospearl Lake Maritime Limited 香港 10,000 美元 寰宇公司持股 100%

13 Cosflying Lake Maritime Limited 香港 200 美元 寰宇公司持股 100%

14 Cosrising Lake Maritime Limited 香港 200 美元 寰宇公司持股 100%

15 Coswisdom Lake Maritime Limited 香港 200 美元 寰宇公司持股 100%

16 Cosdignity Lake Maritime Limited 香港 200 美元 寰宇公司持股 100%

17 Coshonour Lake Maritime Limited 香港 200 美元 寰宇公司持股 100%

18 Cosflourish Lake Maritime Limited 香港 200 美元 寰宇公司持股 100%

19 Lian Xi Hu Maritime Limited 香港 200 美元 寰宇公司持股 100%

20 Lian Le Hu Maritime Limited 香港 200 美元 寰宇公司持股 100%

21 大连华昌船务有限公司 中国大连 1,165,302,618.93 元 大连远洋持股 100%

104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股本 持股比例

22 大连远洋对外劳务合作有限公司 中国大连 600 万元 大连远洋持股 100%

深圳中远龙鹏液化气运输有限公

23 中国深圳 2,000 万元 大连远洋持股 70%

24 大连远洋通大电子有限公司 中国大连 60 万元 大连远洋持股 60%

25 大连希云自动化有限公司 中国大连 24 万美元 大连远洋持股 57.5%

中国液化天然气运输(控股)有限

26 香港 308,405,892 美元 大连远洋持股 50%

公司

27 华洋海运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大连 10,000 万元 大连远洋持股 50%

28 海洋石油(洋浦)船务有限公司 中国海南 2,000 万元 大连远洋持股 43%

29 大仁轮渡有限公司 韩国 2,385,000,000 韩币 大连远洋持股 15%

30 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北京 160,000 万元 大连远洋持股 3%

31 大连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大连 12788.6322 万美元 大连远洋持股 2.24%

此外,大连远洋拥有一家分公司,即大连远洋运输有限公司供应分公司。

(二)重要子公司情况

在上述控股子公司中,占大连远洋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资产

额或净利润来源 20%以上的重要子公司包括寰宇船务企业有限公司和大连华昌船务有

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及历史沿革如下:

1、寰宇船务企业有限公司(简称“寰宇公司”)

寰宇公司系一家注册于香港的私人公司,成立于 1995 年 2 月。2010 年 10 月,大

远公司收购寰宇公司 100%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寰宇公司成为大远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

截至重组报告书出具之日,寰宇公司股本为 835,460,000 港币,注册地址为 Rooms

3601-3602, 36/F, West Tower, Shun Tak Centre, 168-200 Connaught Road Central, Hong

Kong,主营船舶运营及船舶管理。

2、大连华昌船务有限公司(简称“华昌公司”)

华昌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中文名称: 大连华昌船务有限公司

105

英文名称: DALIAN HUACHANG SHIPPING CO., LTD.

成立日期: 1994 年 11 月 23 日

法定代表人: 顾文军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人民币:壹拾壹亿陆仟伍佰叁拾万贰仟陆佰壹拾捌元玖角叁分

(1,165,302,618.93)

社会信用代码: 91210242242376393J

公司住所: 大连保税区国贸中心 E 座 11-E

公司办公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七七街 29 号

经营范围: 国际船舶危险品运输;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成品油船运输;国

际船舶管理业务;货运代理、包租船、包装托运

华昌公司的历史沿革情况如下:

(1)1994 年设立

华昌公司设立于 1994 年 11 月 23 日,成立时的公司名称为大连大龙船务有限公司

(“大龙有限”),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大远公司以其所属大连大龙船务公司出资 600

万元,大连远洋运输公司工会(“大远公司工会”)出资 400 万元。大连市经济体制改革

委员会于 1994 年 6 月 20 日作出《关于组建大连大龙船务有限公司的批复》(大体改委

发[1994]71 号),同意大远公司和大远公司工会共同出资组建大龙有限,批准《大连大

龙船务有限公司章程》。大连中华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4 年 10 月 25 日出具《验资报告》

(大中会验字[1994]第 181 号),验证大龙有限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已缴足。

(2)1998 年变更名称

1998 年,大龙有限完成更名手续,名称变更为大连远昌船务有限公司(“远昌公司”)。

(3)2005 年股权转让

2005 年 10 月 17 日,大远公司工会与大远公司、大连昌盛国际货运公司(“昌盛公

司”)签订《大连远昌船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大远公司工会将其所持远昌公司

3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大远公司,1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昌盛公司。该次股权转让于 2005

年 10 月 18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106

该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大远公司持有 90%股权,昌盛公司持有 10%股权。

(4)2006 年股权转让

2006 年 3 月 30 日,昌盛公司与大远公司签署协议,昌盛公司将其持有的远昌公司

1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大远公司。该次股权转让于 2006 年 4 月 3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该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远昌公司由大远公司持有 100%股权。

(5)2007 年增加注册资本

2007 年 7 月 20 日,远昌公司作出股东决议,同意将远昌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0 万

元增加至 138,468,466.84 元,其中货币出资 37,260,540.05 元,“映松湖”轮实物出资

91,207,926.79 元。中通诚已对上述用于出资的船舶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中通评报字[2007]16 号)。环宇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7 年 8 月 8 日出具《验资报告》

(环内验字[2007]第 013 号),验证远昌公司该次增资的注册资本已经缴足。该次增资于

2007 年 8 月 17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该次增资完成后,远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38,468,466.84 元,仍由大远公司持有

100%股权。

(6)2013 年增加注册资本

2013 年 5 月 2 日,远昌公司作出股东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增加至 257,576,818.93

元,其中资本公积转增 2,238,490.06 元,大远公司以截至 2013 年 3 月 31 日持有的远昌

公司债权转增 116,869,862.03 元。大连宝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已就上述转增资本债权进

行评估并出具了债权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辽宝业评报字[2013]第 036 号)。大连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7 日出具《验资报告》(大瑞会审[2013]057 号),

验证远昌公司该次增资的注册资本已经缴足。该次增资于 2013 年 6 月 21 日完成工商变

更登记。

该次增资完成后,远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257,576,818.93 元,仍由大远公司持有

100%股权。

(7)2014 年公司名称变更

2014 年 3 月 14 日,远昌公司名称变更为“大连华昌船务有限公司”。

107

(8)2014 年增加注册资本

2014 年 12 月 23 日,华昌公司作出股东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由 257,576,818.93

元变更为 1,165,302,618.93 元,其中实物(船舶)出资 82,472.58 万元,货币出资 8,300

万元。中通诚对上述拟出资的船舶“远洋湖”和“远山湖”进行了评估,并于 2014 年

5 月 15 日出具《大连远洋运输公司拟以“远洋湖”和“远山湖”2 艘船舶作价出资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14]120 号)。该评估结果已经中远集团备案。该次增资

于 2014 年 12 月 25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该次增资完成后,华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165,302,618.93 元,仍由大远公司持

有 100%股权。

八、拟购买资产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1、自有房产

截至 2016 年 3 月 29 日,大连远洋及其控股公司自有房产情况如下:

房屋所有 建筑面 抵押

序号 房产证号 房屋坐落 用途

权人 积(㎡) 情况

大房权证高集字第 活动中

1 大连远洋 旅顺口区海龙路 59-6 号 1,268.25 无

2016000008 号 心

大房权证高集字第

2 大连远洋 旅顺口区龙塘镇小龙塘村 38.22 车间 无

2016000009 号

大房权证高集字第

3 大连远洋 旅顺口区龙塘镇小龙塘村 3,280.00 教学楼 无

2016000010 号

大房权证高集字第

4 大连远洋 旅顺口区龙塘镇小龙塘村 2,721.74 教学楼 无

2016000011 号

大房权证高集字第

5 大连远洋 旅顺口区海龙路 59-8 号 2,790.4 教学楼 无

2016000013 号

大房权证高集字第

6 大连远洋 旅顺口区海龙路 59-5 号 700 食堂 无

2016000014 号

大房权证高集字第

7 大连远洋 旅顺口区海龙路 59 号 28.8 门卫 无

2016000015 号

大房权证高集字第

8 大连远洋 旅顺口区海龙路 59-2 号 2,400 宿舍 无

2016000016 号

大房权证高集字第

9 大连远洋 旅顺口区海龙路 59-7 号 309.79 锅炉房 无

2016000017 号

大房权证高集字第

10 大连远洋 旅顺口区龙塘镇小龙塘村 777.50 食堂 无

2016000018 号

108

房屋所有 建筑面 抵押

序号 房产证号 房屋坐落 用途

权人 积(㎡) 情况

11 (甘国有)2011800648 号 大连远洋 甘井子区关东路 200 号-1 3,407.76 非住宅 无

12 (甘国有)2011800651 号 大连远洋 甘井子区关东路 200 号-2 509.20 非住宅 无

13 (甘国有)2011800645 号 大连远洋 甘井子区关东路 200 号-3 8162.62 非住宅 无

14 (甘国有)2011800650 号 大连远洋 甘井子区关东路 200 号-4 5,378.56 非住宅 无

15 (甘国有)2011800652 号 大连远洋 甘井子区关东路 200 号-5 346.50 非住宅 无

16 (甘国有)2011800649 号 大连远洋 甘井子区关东路 200 号-6 2,071.63 非住宅 无

17 (甘国有)2011800647 号 大连远洋 甘井子区关东路 200 号-7 38.71 非住宅 无

18 (甘国有)2011800646 号 大连远洋 甘井子区关东路 200 号-8 38.71 非住宅 无

中山区友好广场 6 号-2 层

19 (中国有)2011200859 大连远洋 1,101.91 非住宅 无

21 号

中山区玉光街 11 号-2 层 8

20 (中国有)2011200860 大连远洋 80.81 非住宅 无

中山区玉光街 11 号-2 层 7

21 (中国有)2011200861 大连远洋 98.48 非住宅 无

中山区玉光街 11A 号-2 层

22 (中国有)2011200862 大连远洋 2,842.78 非住宅 无

1号

中山区玉光街 11A 号 1 层

23 (中国有)2011200863 大连远洋 1,264.78 非住宅 无

1号

中山区玉光街 11 号 18 层 1

24 (中国有)2011200864 大连远洋 1,320.60 非住宅 无

中山区玉光街 11 号 19 层 1

25 (中国有)2011200865 大连远洋 1,302.51 非住宅 无

中山区玉光街 11 号 20 层 1

26 (中国有)2011200866 大连远洋 1,294.79 非住宅 无

中山区玉光街 11 号 21 层 1

27 (中国有)2011200867 大连远洋 1,302.51 非住宅 无

中山区玉光街 11 号 22 层 1

28 (中国有)2011200868 大连远洋 1,302.51 非住宅 无

中山区玉光街 11 号 23 层 1

29 (中国有)2011200869 大连远洋 1,273.39 非住宅 无

中山区玉光街 11 号 24 层 1

30 (中国有)2011200870 大连远洋 1,325.91 非住宅 无

中山区玉光街 11 号 25 层 1

31 (中国有)2011200871 大连远洋 1,346.64 非住宅 无

中山区玉光街 11 号 26 层 1

32 (中国有)2011200872 大连远洋 1,343.06 非住宅 无

大房权证沙单字第

33 大连远洋 沙河口区南岳街 31 号 183.26 非住宅 无

2000141802

109

房屋所有 建筑面 抵押

序号 房产证号 房屋坐落 用途

权人 积(㎡) 情况

大房权证西单字第 西岗区八一路智勇巷 44

34 大连远洋 85.63 非住宅 无

2000135575 号

大房权证中单字第

35 大连远洋 中山区七七街 29 号 1-5 层 3,882.22 其他 无

1999600065 号

大房权证中单字第

36 大连远洋 中山区七七街 29 号 1-6 层 6,266.65 办公 无

1999600066 号

大房权证中单字第

37 大连远洋 中山区顺阳街 3 号 1-3 层 540.10 非住宅 无

2006200210 号

大房权证中单字第

38 大连远洋 中山区顺阳街 3 号 5-7 层 606.30 非住宅 无

2006200208 号

大房权证中单字第

39 大连远洋 中山区顺阳街 5-7 号 1 层 466.05 非住宅 无

2006200211 号

大房权证中单字第 工业厂

40 大连远洋 中山区顺阳街 11 号 1,182.63 无

1999600120 号 房

大连希云

大房权证中单字第

41 自动化有 中山区平阳街 7 号 227.69 办公 无

1999600522 号

限公司

注:上述第 11 项至第 40 项房屋仍登记在大远公司名下,尚未完成更名至大连远洋名下的手续。

2、租赁房屋

截至 2016 年 3 月 29 日,大连远洋及其控股公司租赁并使用的房屋情况如下: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房屋坐落 面积 租赁起始期限

深圳中远龙鹏 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

106.32 平 2013 年 8 月 16 日至

1 陈尔鹏 液化气运输有 光彩新天地公寓

方米 2016 年 8 月 15 日

限公司 23B1-B2

香港干诺道中 168—200

HOM FU LEE 寰宇船务企业 3,852 平方 2016 年 3 月 17 日至

2 号信德中心西翼 36 楼

CO., LTD. 有限公司 呎 2018 年 3 月 16 日

3601-3602 室

珠江船务企业

寰宇船务企业 香港干诺道西 28 号威腾 679 平方 2015 年 5 月 1 日至

3 (集团)有限公

有限公司 商业大厦 6 楼 612 室 呎 2017 年 4 月 30 日

3、自有船舶

截至 2016 年 3 月 29 日,大连远洋及其控股公司自有船舶情况如下,其中自有船舶

上设定的抵押均不存在为除自身及其下属企业外的第三方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况:

所有权证书/登 抵押情

序号 所有权人 船名 船舶类型 船旗 载重吨

记证书编号 况

1. 大连远洋 连平湖 油船 CN 71,940 030005000008 无

110

所有权证书/登 抵押情

序号 所有权人 船名 船舶类型 船旗 载重吨

记证书编号 况

2. 大连远洋 连顺湖 油船 CN 71,956 030005000095 无

3. 大连远洋 连运湖 油船 CN 75,493 030006000096 无

4. 大连远洋 连兴湖 油船 CN 75,504 030006000137 无

5. 大连远洋 连盛湖 油船 CN 75,499 030006000150 无

6. 大连远洋 洋宁湖 油船 CN 109,815 030009000008 无

7. 大连远洋 洋美湖 油船 CN 109,855 030010000002 无

8. 大连远洋 洋丽湖 油船 CN 109,892 030010000004 无

9. 大连远洋 大明湖 油船 CN 159,149 030003000340 无

10. 大连远洋 大源湖 油船 CN 159,149 030004000078 无

11. 大连远洋 大理湖 油船 CN 159,549 030005000007 无

12. 大连远洋 远春湖 油船 CN 308,013 030014000009 无

13. 大连远洋 远月湖 油船 CN 308,000 030015000003 无

14. 大连远洋 远花湖 油船 CN 308,663 030015000010 无

15. 大连远洋 远秋湖 油船 CN 308,581 030015000007 无

16. 华昌公司 远洋湖 油船 CN 297,305 030014000004 无

17. 华昌公司 远山湖 油船 CN 297,316 030014000007 无

18. 龙鹏公司 芙蓉源 LPG 船 CN 2,854 140010000002 已抵押

19. 龙鹏公司 百花源 LPG 船 CN 3,338 140010000001 已抵押

20. 龙鹏公司 同心源 LPG 船 CN 2,736 140014000067 无

21. 龙鹏公司 同德源 LPG 船 CN 2,716 140014000068 无

Cosgreat Lake Maritime

22. 远大湖 油船 PANAMA 298,833 28900-03-CH 已抵押

Limited

Cosglory Lake Maritime

23. 远荣湖 油船 PANAMA 299,145 28942-03-C 已抵押

Limited

Cosbright Lake Maritime

24. 远明湖 油船 PANAMA 299,079 29131-03-C 已抵押

Limited

111

所有权证书/登 抵押情

序号 所有权人 船名 船舶类型 船旗 载重吨

记证书编号 况

Cosgrand Lake Maritime

25. 远盛湖 油船 PANAMA 298,997 31417-06-B 已抵押

Limited

Cosgrace Lake Maritime

26. 远惠湖 油船 PANAMA 299,118 31947-06-B 已抵押

Limited

Cosmerry Lake Maritime

27. 远怡湖 油船 PANAMA 298,920 32394-07-A 已抵押

Limited

Cospearl Lake Maritime HONG

28. 远珍湖 油船 298,195 HK3877 已抵押

Limited KONG

Cosjade Lake Maritime HONG

29. 远翠湖 油船 298,216 HK0876 已抵押

Limited KONG

Cosgold Lake Maritime HONG

30. 远金湖 油船 297,163 HK3875 已抵押

Limited KONG

Cosglad Lake Maritime HONG

31. 远兴湖 油船 297,388 HK3873 已抵押

Limited KONG

Cosrich Lake Maritime HONG

32. 远富湖 油船 297,163 HK3874 已抵押

Limited KONG

Cosflying Lake Maritime HONG

33. 远翔湖 油船 310,421 HK4265 已抵押

Limited KONG

4、在建船舶

截至 2016 年 3 月 29 日,大连远洋及其控股公司在建船舶情况如下:

序号 船名 船型 船旗 预计交船日期 设计载重量(吨)

1 连欢湖 MR 中国 2016 年 11 月 30 日 50,000

2 P72K-1 LR1 中国 2017 年 11 月 30 日 72,000

3 P72K-2 LR1 中国 2018 年 3 月 31 日 72,000

4 远腾湖 VLCC 香港 2016 年 12 月 308,000

5 远智湖 VLCC 香港 2016 年 10 月 308,000

6 远尊湖 VLCC 香港 2017 年 1 月 308,000

7 远誉湖 VLCC 香港 2017 年 5 月 308,000

8 远旺湖 VLCC 香港 2017 年 11 月 308,000

9 连喜湖 MR 香港 2017 年 2 月 28 日 50,000

10 连乐湖 MR 香港 2017 年 5 月 31 日 50,000

112

序号 船名 船型 船旗 预计交船日期 设计载重量(吨)

11 P72K-3 LR1 香港 2018 年 6 月 30 日 72,000

12 P72K-4 LR1 香港 2018 年 9 月 30 日 72,000

13 P72K-5 LR1 香港 2018 年 12 月 31 日 72,000

14 T300K-77 VLCC 香港 2018 年 4 月 30 日 319,000

15 T300K-78 VLCC 香港 2018 年 8 月 31 日 319,000

16 DE045 VLCC 香港 2017 年 8 月 31 日 308,000

(二)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16 年 3 月 29 日,大连远洋及其控股公司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使用权面

序 土地使用 使用权 土地用 抵押

证号 座落 积(平方 终止日期

号 权人 类型 途 情况

米)

高新园区国

旅顺口区龙王塘 2055 年 6 月

1 用(2016)字 大连远洋 出让 教育 19,940 无

街道小龙塘村 23 日

第 05001 号

高新园区国

旅顺口区龙王塘 2055 年 6 月

2 用(2016)字 大连远洋 出让 教育 2,986.28 无

街道小龙塘村 23 日

第 05002 号

高新园区国

旅顺口区龙王塘 2055 年 10

3 用(2016)字 大连远洋 出让 教育 575.4 无

街道小龙塘村 月 24 日

第 05003 号

大国用

其他商 2047 年 7 月

4 (2007)第 大连远洋 中山区顺阳街 出让 1,100.8 无

服用地 1日

01128 号

大国用

中山区七七街 29 其他商 2046 年 12

5 (2007)第 大连远洋 出让 4,255 无

号 服用地 月 13 日

01004 号

大国用

甘井子区大连湾 2059 年 11

6 (2009)第 大连远洋 出让 仓储 24,751.3 无

街道大房身村 月 29 日

04117 号

(中国有) 中山区友好广场 商服用 3,963.80 2047 年 3 月

7 大连远洋 出让 无

2011200859 6 号-2 层 21 号 地 (共有) 29 日

(中国有)

2011200860

商服用 3,629.60 2047 年 3 月

8 (中国有) 大连远洋 中山区玉光街 出让 无

地 (共有) 29 日

2011200861

(中国有)

113

使用权面

序 土地使用 使用权 土地用 抵押

证号 座落 积(平方 终止日期

号 权人 类型 途 情况

米)

2011200862

(中国有)

2011200863

(中国有)

2011200864

(中国有)

2011200865

(中国有)

2011200866

(中国有)

2011200867

(中国有)

2011200868

(中国有)

2011200869

(中国有)

2011200870

(中国有)

2011200871

(中国有)

2011200872

大国用 大连希云

商务金 2050 年 3 月

9 (2010)第 自动化有 中山区平阳街 出让 110.2 无

融用地 18 日

01042 号 限公司

注:上述第 4 项至第 9 项土地使用权仍登记在大远公司名下,尚未完成更名至大连远洋名下的手续。

2、注册商标

截至 2016 年 3 月 29 日,大连远洋及其控股公司的注册商标情况如下:

序号 注册商标 注册人 注册号 类别 专用期限

2009 年 11 月 21 日至 2019

1 大连远洋 1337487 39

年 11 月 20 日

注:上述注册商标仍登记在大远公司名下,尚未完成更名至大连远洋名下的手续。

3、专利权

截至 2016 年 3 月 29 日,大连远洋及其控股公司不拥有专利权。

九、拟购买资产主要业务资质

截至 2016 年 3 月 29 日,大连远洋及其控股公司拥有以下主要业务资质:

114

(一)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

大连远洋拥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船舶运输

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MOC-MT 00168,被准予从事国际船舶危险品运输,证书有

效期至 2017 年 1 月 10 日。

大连华昌船务有限公司拥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国际船舶运输经

营许可证》,证书编号:MOC-MT00464,被准予从事国际船舶危险品运输,证书有效

期至 2018 年 8 月 11 日。

深圳中远龙鹏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拥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国际

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MOC-MT00416,被准予从事国际船舶危险品运输,

证书有效期至 2016 年 5 月 29 日。

(二)水路运输许可证

大连远洋拥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证书编号:交直 XK0039,被准予从事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原油、成品油

船、液化气船运输,证书有效期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大连华昌船务有限公司拥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路运输许可

证》,证书编号:交直 XK0056,被准予从事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成品油船运输,证

书有效期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深圳中远龙鹏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拥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路

运输许可证》,证书编号:交直 XK0055,被准予从事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液化气船

运输,证书有效期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三)国际船舶管理资格登记证明书

大连远洋拥有由辽宁省交通厅水路运输管理局颁发的《国际船舶管理资格登记证明

书》,证书编号:VM00122,被准予从事:(一)船舶机务海务管理。管理船舶等级:

3,000 总吨以上、主推进动力装置 3,000 千瓦以上;500 至 3,000 总吨、主推进洞里装置

750 至 3,000 千瓦;未满 500 总吨、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 750 千瓦。管理船舶种类:油

轮。(二)船舶其他管理:船舶检修和保养;船员招聘、训练、配给和管理;船舶买卖、

租赁以及其他船舶资产管理;保证船舶技术状况和正常航行的其他船舶管理业务。证书

115

有效期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大连华昌船务有限公司拥有由辽宁省交通厅水路运输管理局颁发的《国际船舶管理

资格登记证明书》,证书编号:VM00162,被准予从事:一、船舶机务海务管理:(一)

管理船舶等级:3000 总吨以上、主推进动力装置 3000 千瓦以上;(二)管理船舶种类:

油轮。二、船舶其他管理:船舶检修和保养;船员招聘、训练、配给和管理;船舶买卖、

租赁、以及其他船舶资产管理;保证船舶技术状况和正常航行的其他船舶管理业务。证

书有效期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大连远洋对外劳务合作有限公司拥有由辽宁省交通厅水路运输管理局颁发的《国际

船舶管理资格登记证明书》,证书编号:VM00159,被准予从事管理船舶等级:3000 总

吨以上、主推进动力装置 3,000 千瓦以上;500 至 3,000 总吨、主推进洞里装置 750 至

3000 千瓦;管理船舶种类:客船、散货船、气体运输船、油轮、化学品船、其他货船;

船舶其他管理。证书有效期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四)台湾海峡两岸间水路运输许可证

深圳中远龙鹏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拥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台湾

海峡两岸间水路运输许可证》,证书编号:ML0144,被准予从事台湾海峡两岸间海上液

化气运输。证书有效期至 2019 年 1 月 19 日。

(五)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

大连远洋对外劳务合作有限公司拥有由辽宁省交通厅水路运输管理局颁发的《水路

运输服务许可证》,证书编号:辽 VMD00150,被准予从事国内船舶管理种类及数量:

10 艘(含)以内客船、油船、液化气船、化学品船、散货船和集装箱船。经营范围:

船舶机务管理;船舶海务管理;船舶检修、保养;船舶买卖、租赁、营运及资产管理;

其他船舶管理服务。

十、拟购买资产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16 年 3 月 29 日,大连远洋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116

十一、拟购买资产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一)主要负债概况

大连远洋(合并口径)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主要负债状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占负债总额的比例(%)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0,000.00 3.59%

衍生金融负债 375.04 0.03%

应付账款 57,353.45 5.15%

预收款项 26,178.22 2.35%

应付职工薪酬 7,372.89 0.66%

应交税费 1,888.50 0.17%

应付利息 2,325.33 0.21%

应付股利 24.20 0.00%

其他应付款 7,322.53 0.6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45,945.52 22.10%

流动负债合计 388,785.68 34.9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95,854.15 62.52%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3,452.70 1.21%

预计负债 7,368.46 0.66%

递延收益 8.67 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7,455.03 0.67%

非流动负债合计 724,139.01 65.07%

负债合计 1,112,924.69 100.00%

(二)或有负债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大连远洋不存在重大或有负债。

117

十二、拟购买资产涉及的未决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

或其他妨碍权属转移情况

截至 2016 年 3 月 29 日,大连远洋及其控股的公司存在一宗标的额在人民币 1,000

万元以上的未决诉讼,情况如下:

大连远洋所有的“洋美湖”轮于 2011 年 2 月 20 日收到摩洛哥 Mohammedia 码头方

MarsaMaroc 公司(以下简称“码头方”)的函件,称其在当日下午在该码头停泊并装货

期间碰擦码头缆桩。2011 年 2 月 23 日,码头方向摩洛哥当地法院申请扣押“洋美湖”

轮,要求大连远洋提供码头方预估损失 5500 万迪拉姆(摩洛哥法币)的担保。2011 年

3 月,“洋美湖”轮保赔协会根据“洋美湖”轮入会证书的承保约定,为“洋美湖”轮

向码头方提供相应担保后,“洋美湖”轮离港。码头方于 2014 年 4 月在当地法院提起诉

讼,要求大连远洋赔偿码头相关损失 17,380,001.33 迪拉姆及 2,061,530.88 欧元。截至重

组报告书出具之日,本案的诉讼尚在进行中。如本案最终判决大连远洋需承担赔偿责任,

按照保赔协会入会证书的约定,相关赔偿费用将主要由保赔协会承担,大连远洋须承担

免赔额 15,000 美元。

十三、拟购买资产最近三年曾进行的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

或估值情况

最近三年,因大远公司进行企业改制,中通诚以 2015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

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15〕372 号)。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有关本

次资产评估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9 月 30 日,大远公司评估前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044,517.72

万元,负债账面价值为 536,868.90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507,648.82 万元。经评估,

总资产为 1,154,684.16 万元,负债为 536,868.90 万元,净资产为 617,815.26 万元,总资

产评估值比账面值增值 110,166.445 万元,增值率为 10.55%;净资产评估值比账面值增

值 110,166.44 万元,增值率为 21.70%,具体情况请详见下表:

118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293,656.74 291,757.17 -1,899.57 -0.65%

2 非流动资产 750,860.98 862,926.99 112,066.01 14.93%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569.98 12,780.81 7,210.83 129.46%

4 长期股权投资 296,125.40 349,800.01 53,674.61 18.13%

5 投资性房地产 2,844.01 2,856.62 12.61 0.44%

6 固定资产 412,619.15 442,087.46 29,468.31 7.14%

7 在建工程 24,714.66 40,669.35 15,954.69 64.56%

8 无形资产 4,267.66 10,012.62 5,744.96 134.62%

9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17.46 1,517.46 0.00 0.00%

10 其他非流动资产 3,202.66 3,202.66 0.00 0.00%

11 资产总计 1,044,517.72 1,154,684.16 110,166.44 10.55%

12 流动负债 233,391.99 233,391.99 0.00 0.00%

13 非流动负债 303,476.91 303,476.91 0.00 0.00%

14 负债总计 536,868.90 536,868.90 0.00 0.00%

15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507,648.82 617,815.26 110,166.44 21.70%

本次评估结论是根据以上工作得出,即大远公司净资产的评估价值为 617,815.26

万元。

(二)收益法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9 月 30 日,大远公司的净资产账面价值 507,648.82 万元(母

公司口径,经审计);评估后,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637,257.87 万元,较股东全部

权益账面值增值 129,609.05 万元,增值率 25.53%。

(三)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评估结果的差异及其原因

股东全部权益的两种评估结果的差异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股东全部权益 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方法 增值额 增值率

账面值 评估值

资产基础法 617,815.26 110,166.45 21.70%

507,648.82

收益法 637,257.87 129,609.05 25.53%

119

股东全部权益 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方法 增值额 增值率

账面值 评估值

差异额 -19,442.61 - -

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差异的原因:收益法评估中包含商誉无形资产的一定影响。故

其评估结果稍高于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四)最终评估结果的确定

本次评估目的为公司制改建,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公司制改建用于出资的资产

不应包括企业商誉。故根据本次评估目的,选择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即大远公司净资产的评估价值为 6,178,152,557.36 元。

十四、取得拟购买标的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或者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

转让前置条件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之日,大连远洋为中远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其股权转让事宜不

需要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大连远洋公司章程中亦没有规定有关股权转让的特殊限制性

条件。

十五、拟购买资产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之日,拟购买资产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十六、拟购买资产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之日,拟购买资产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

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

120

十七、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1、收入成本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商品销售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

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

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2)其他业务收入

按相关合同、协议的约定,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金额能够

可靠计量,与收入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其他业务收入的

实现。

(3)提供劳务收入

大连远洋运输收入包括已完航次和未完航次运输收入,按航次作为核算对象。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航次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运输收入,

完工百分比按航次已发生的营运天占估计的总营运天的比例确认与计量。

航次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A、航次的收入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B、与航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C、航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D、与航次相关的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航次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应分别按以下情况确认计量:

A、如果已经发生的航次运行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应按已经发生的航次运行成

本确认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成本;

B、如果已经发生的航次运行成本预计不能全部得到补偿,应按能够得到补偿的航

121

次运行成本确认收入,同时结转航次运行成本;

C、如果已经发生的航次运行成本全部不能得到补偿,应全部结转已经发生的航次

运行成本,不确认收入。

(4)使用费收入

根据有关合同或协议,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5)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中海发展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财务报表编制基础,确定合并报表时的重大判断和假设

(1)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大连远洋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

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

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1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

规定》(2014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大连远洋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

融工具外,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

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大连远洋拥有对被投资

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

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大连远洋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大连远

洋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大连远

洋将进行重新评估。

122

3、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拟购买资产纳入合并范围的直接二级子公司共 6 户。

具体如下表所示:

主要 持股比例(%)

注册

子公司名称 经营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地 直接 间接

Pan Cosmos Shipping & Enterprises 同一控制下

香港 香港 船舶运输 100.00 100.00

Co Ltd 的企业合并

大连华昌船务有限公司 大连 大连 船舶运输 100.00 100.00 投资设立

船舶修理及拆

大连希云自动化有限公司 大连 大连 57.50 57.50 投资设立

船舶修理及拆

大连远洋通大电子有限公司 大连 大连 60.00 60.00 投资设立

大连远洋对外劳务合作有限公司 大连 大连 职业中介服务 100.00 100.00 投资设立

深圳中远龙鹏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船舶运输 70.00 70.00 投资设立

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除上述 6 家直接二级子公司外,拟购买资产的合并财务报

表范围还包括大连远洋大厦酒店有限公司(简称“大厦公司”)和大连丰源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等 2 家直接二级子公司。

2015 年度,大连远洋改制及无偿划转完成,原由大连远洋持有的大厦公司 70%股

权和大连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0%股权已无偿划转至大连昌盛国际货运公司(简称

“大连昌盛”),相应上述 2 家公司调整出拟购买资产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4、报告期内资产转移剥离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中远集团 2015 年 11 月 18 日批准的《大连远洋运输公司企业改制

及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方案》,大远公司将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房地产相关板块的股权

及与之相关的债权/应收往来款、未房改房、瑕疵房产等不适合纳入上市公司的资产进

行剥离后,剩余的全部资产均纳入改制范围,并以纳入改制范围资产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作为改制后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相关无偿划转情况如下:

(1)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拟购买资产将所持有的大厦公司 70%股权无

偿划转至大连昌盛,划转基准日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0 元;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拟购买资产将所持有的大连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0%股权无偿划转至

大连昌盛,划转基准日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21,755,780.55 元。

123

(2)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拟购买资产将 161 宗房产及其相关的土地,

按账面价值无偿划转至大连昌盛,划转基准日该 161 宗房产原值 4,032,452.81 元,累计

折旧 2,601,551.42 元,减值准备 326,018.54 元,净值 1,104,882.85 元。

(3)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拟购买资产将部分应收大厦公司的债权无偿

划转至大连昌盛,划转基准日该部分债权原值 499,838,490.66 元,坏账准备 0 元,净值

499,838,490.66 元。

上述资产无偿划转事项对拟购买资产改制前净资产的影响,调减资本公积

4,295,760.00 元,调减盈余公积 518,403,394.06 元。

除上述事项外,拟购买资产在改制前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改制后的公司继续享有和

承担。

5、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的差异及影响

报告期内,大连远洋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的主要差异主要体现在固定资

产折旧政策方面,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 30 0 3.33

运输船舶 20 轻吨*预计废钢价 -

大连远洋

运输设备 5 0 20

办公及其他设备 3-10 0 10-33.33

房屋及建筑 30-40 0 2.40-3.20

运输船舶* 17-25 轻吨*预计废钢价 -

中海发展

运输设备 5-10 原值*4% 9.60-19.20

办公及其他设备 5 原值*4% 19.20

注:新造船舶统一采用 25 年预计使用寿命,二手船舶按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年限。

以 2015 年大连远洋财务数据为基础计算,仅考虑到将大连远洋固定资产折旧政策

调整为上市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的因素影响,将增加大连远洋 2015 年净利润约 1.47

亿元。

6、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大连远洋所属行业会计处理政策不存在特殊情况。

124

第七章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一、《资产购买及出售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中海发展(作为甲方)与中远集团(作为乙方)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签署《资产

购买及出售框架协议》,其主要内容包括(1)本次交易方案概述;(2)交易价格;(3)

支付方式;(4)先决条件;(5)资产交割;(6)过渡期及期间损益约定;(7)人员安置;

(8)债权债务处置;(9)保证与承诺;(10)违约责任;(11)协议的生效;(12)协议

的变更、终止及解除等。除本报告“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

案”涉及内容,《资产购买及出售框架协议》其余条款主要内容如下:

(一)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拟出售资产交易价款由中远集团向中海发展支付,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款

由中海发展向中远集团支付,双方应将拟出售资产交易价款与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款相抵,

就差额部分由一方向另一方在本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全部满足或被交易各方豁免之日

起 30 个工作日内付清。

(二)先决条件

双方同意,以本协议的生效为前提,除非交易各方另有约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须

于以下先决条件全部成就或被交易各方豁免后方可实施:

(1)大远公司已就其改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2)内部散运整合相关的股权/股份过户已经全部完成;

(3)标的资产已完成审计、评估,并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

分别出具标的资产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相关报告文件;

(4)交易各方已经签署补充协议和/或具体的资产购买/出售协议就交易价格等事项

作出进一步约定;

(5)交易各方及标的公司已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依照相应协议的约定,履行完

成相关合同通知义务,并已取得所需的债权人书面同意函;或已按照相关债权人的要求,

提前清偿债务或就该等债务另行提供担保;

125

(6)自评估基准日起,标的公司的业务、经营、资产、债务等情况未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但如因双方已于签署本协议前已向另一方披露之事项所衍生之变化者,不在此

限);

(7)未出现本协议项下之违约情形,且双方在本协议项下所作之声明、陈述和保

证持续有效。

(三)资产交割

拟出售资产的权属于交割日转移至拟出售资产受让方,拟出售资产受让方自交割日

起作为拟出售标的公司的股东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拟购买资产的权属于交割日转移至拟购买资产受让方,拟购买资产受让方自交割日

起作为拟购买标的公司的股东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四)人员安置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不影响标的公司员工与该等公司已经建立的劳动关系,

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五)债权债务处置

双方同意,除另有约定,标的资产所涉的所有债权、债务仍由标的公司按相关约定

继续享有或承担。

双方同意,拟出售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对甲方及甲方下属子公司的债务应妥善

处理,具体方式将由双方和/或交易各方签署补充协议或具体的资产购买/出售协议约定。

双方同意,中海散运因实施内部散运整合产生的对甲方和/或甲方全资子公司中发

香港的债务(预计总计不超过 589,369 万元)应由乙方和/或乙方指定的全资子公司于交

割日清偿完毕。前述内部散运整合的转让价格拟按照内部散运整合标的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净资产为基准确认(在该审计基准日至内部散运整合交割日期间,若内部散运整

合标的公司因发生分红、增资、减资事项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转让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内部散运整合标的公司拟转让价格具体如下(实际以内部散运整合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为

准):

126

内部散运整合标的资产 转让价格(元)

平安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 120,530,256.74

希望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 256,056,029.87

吉祥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 259,967,192.96

嘉惠山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 6.36

嘉隆山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 6.36

嘉茂山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 6.36

嘉盛山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 6.36

繁华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 128,141,046.08

荣华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 162,068,923.07

韶华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 131,091,858.57

年华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 69,333,189.21

英华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 136,663,420.76

才华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 53,570,736.94

锂川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 321,175,075.45

中海散运(香港)维利有限公司 100%股权 6.36

中海散货运输(香港)有限公司 100%股权 6,211,944.96

中海浦远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 15,515,010.76

神华中海航运有限公司 49%股权 2,898,944,240.07

上海时代航运有限公司 50%股权 765,856,616.46

中国矿运有限公司 49%股权 292,892,087.96

香港海宝航运有限公司 51%股权 275,671,645.65

合计 5,893,689,307.31

注 1:以上转让价格为 6.36 元的交易系因该等内部散运整合标的公司截至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为

负数,拟按名义对价 1 美元进行转让(暂按 2015 年 9 月 30 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 1 美元兑人民币

中间价 6.36 折算为 6.36 元);其余内部散运整合标的公司的转让价格均按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作价(其中涉及境外内部散运整合标的公司的审计报告以港币编制的,按照审计基准日国家外汇管

理局公布的港币兑人民币汇率折算);

注 2:除审计基准日至内部散运整合交割日期间内部散运整合标的公司股东权益变动影响外,汇率

变动也可能导致上述转让价格发生变化。

(六)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下述条件全部得到满足之日起生效:

①协议双方完成本协议的签署,即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及加

127

盖公章;

②交易各方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同意本次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中海发展股东大会同意

本次交易、中远集团有权内部决策机构同意本次交易;

③标的公司有权内部决策机构同意本次交易;

④有权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批准本次交易;

⑤商务部审查通过本次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

若出现前述条件不能在可预计的合理期限内实现或满足的情形,双方应友好协商,

在继续共同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则和目标下,在不实质改变本次交易对价或不实

质影响本次交易双方权利、义务的前提下,按相关政府部门要求的或有关法律规定的方

式和内容,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修改、调整。

(七)协议的变更、终止及解除

本协议的变更和修改,应经本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对本协议的变

更和修改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协议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①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经协议双方书面确认后本协议终止;

②协议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

③协议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导致对方不能实现本协议目的的,守约方有权终

止本协议。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或多项的,本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解除本

协议:

①因政府主管部门、监管机构、司法机构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提出异议从而导致

本协议终止、被撤销、被认定为无效,或者导致本协议的重要条款无法得以履行以致严

重影响签署本协议之目的;

②本协议所依赖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致使本协议的主要内容不合

法,或由于国家的政策、命令而导致本协议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主要义

128

务。

二、《资产购买及出售协议》主要内容

中海发展(作为甲方)与中远集团(作为乙方)、中散集团(作为丙方)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签署《资产购买及出售协议》,其主要内容包括(1)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2)交易价格;(3)支付方式;(4)先决条件;(5)资产交割;(6)过渡期及期间损

益约定;(7)人员安置;(8)债权债务处置;(9)保证与承诺;(10)违约责任;(11)

协议的生效;(12)协议的变更、终止及解除等。除本报告“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

“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涉及内容,《资产购买及出售协议》其余条款主要内容如

下:

(一)支付方式

各方同意,拟出售资产交易价款由中远集团向中海发展支付,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款

由中海发展向中远集团支付,双方应将拟出售资产交易价款与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款相抵,

就差额部分由一方向另一方在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先决条件全部满足或被交易双方豁

免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付清。

(二)先决条件

各方同意,以本协议的生效为前提,除非交易各方另有约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须

于以下先决条件全部成就或被交易各方豁免后方可实施:

(1)拟出售资产和拟购买资产的资产评估结果已根据相关法规分别完成备案;

(2)交易各方及标的公司已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依照相应协议的约定,履行完

成相关合同通知义务,并已取得所需的债权人和/或担保权人书面同意函;或已按照相

关债权人的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就该等债务另行提供担保;

(2)自评估基准日起,标的公司的业务、经营、资产、债务等情况未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但如因各方已于签署本协议前已向其他方披露之事项所衍生之变化者,不在此

限);

(3)未出现本协议项下之重大违约或违反承诺的情形,且各方在本协议项下所作

129

之声明、陈述和保证持续有效;

(4)乙方及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已按照本协议第 8.2 条、第 8.3 条的约定,向

甲方及其下属子公司清偿完毕了拟出售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所负债务。

(三)资产交割

拟出售资产的权属于交割日转移至拟出售资产受让方,拟出售资产受让方自交割日

起作为拟出售标的公司的股东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拟购买资产的权属于交割日转移至中海发展,中海发展自交割日起作为拟购买标的

公司的股东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四)人员安置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不影响标的公司员工与该等公司已经建立的劳动关系,

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五)债权债务处置

各方同意,除另有约定,标的资产所涉的所有债权、债务仍由标的公司按相关约定

继续享有或承担。

各方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拟出售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对甲方及甲方下

属子公司负有的债务(除本协议第 8.3 条约定的因实施内部散运整合产生的债务外)共

计 6,261,344,338.44 元及港币 3,444,300,104.55 元及 386,714,730.29 美元;除各方另有约

定外,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甲方将不再为拟出售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任何非经营性

的资金资助。前述债务将由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和/或其指定的关联方于交割日之

前或交割日当日清偿完毕,乙方同意就该等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确保本次交易交

割完成后拟出售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占用甲方及其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形。

各方同意,中海散运因实施内部散运整合产生的对甲方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发香港的

债务(共计 4,233,364,590.14 元及港币 2,104,607,290 元及 5 美元,具体金额如下表)将

由乙方和/或乙方指定的全资子公司于交割日之前或交割日当日清偿完毕。内部散运整

合标的资产转让价格具体如下:

130

内部散运整合标的资产 转让价格

平安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 港币 152,782,681 元

希望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 港币 324,573,495 元

吉祥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 港币 329,531,238 元

嘉惠山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 1 美元

嘉隆山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 1 美元

嘉茂山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 1 美元

嘉盛山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 1 美元

繁华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 港币 162,430,025 元

荣华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 港币 205,436,587 元

韶华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 港币 166,170,439 元

年华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 港币 87,885,904 元

英华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 港币 173,232,883 元

才华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 港币 67,905,612 元

锂川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 港币 407,117,601 元

中海散运(香港)维利有限公司 100%股权 1 美元

中海散货运输(香港)有限公司 100%股权 港币 7,874,186 元

中海浦远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 港币 19,666,639 元

神华中海航运有限公司 49%股权 2,898,944,240.07 元

上海时代航运有限公司 50%股权 765,856,616.46 元

中国矿运有限公司 49%股权 292,892,087.96 元

香港海宝航运有限公司 51%股权 275,671,645.65 元

(六)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下述条件全部得到满足之日起生效:

①各方完成本协议的签署,即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及加盖公

章;

②交易各方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同意本次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中海发展股东大会同意

本次交易、中远集团及中散集团有权内部决策机构同意本次交易;

③标的公司有权内部决策机构同意本次交易;

④有权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批准本次交易;

131

⑤商务部审查通过本次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

若出现前述条件不能在可预计的合理期限内实现或满足的情形,各方应友好协商,

在继续共同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则和目标下,在不实质改变本次交易对价或不实

质影响本次交易各方权利、义务的前提下,按相关政府部门要求的或有关法律规定的方

式和内容,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修改、调整。

(七)协议的变更、终止及解除

本协议的变更和修改,应经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对本协议的变

更和修改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协议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①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经协议各方书面确认后本协议终止;

②协议各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

③协议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导致对方不能实现本协议目的的,守约方有权终

止本协议。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或多项的,本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解除本

协议:

①因政府主管部门、监管机构、司法机构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提出异议从而导致

本协议终止、被撤销、被认定为无效,或者导致本协议的重要条款无法得以履行以致严

重影响签署本协议之目的;

②本协议所依赖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致使本协议的主要内容不合

法,或由于国家的政策、命令而导致本协议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主要义

务。

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修订)》主要内容

中海发展(作为甲方)与中远集团(作为乙方)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签署《盈利预

测补偿协议(修订)》,其主要内容包括:

132

1、承诺净利润数

中通诚于 2016 年 3 月 8 日出具了《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拟转让其所持有的

大连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16〕38 号)。以前述

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净利润测算数据为基准,乙方确定拟购买标的公司 2016 年至 2018

年三年累计预测净利润数为 8.19 亿元。乙方承诺拟购买标的公司补偿期间年度合并报

表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实际净利润”)不低于前述乙方确定

的预测净利润数。

上述资产评估报告尚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备案程序,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如

果前述评估结果在备案过程中对预测净利润数有所调整的,乙方承诺标的公司补偿期间

的实际净利润不低于相应调整后的预测净利润数。

2、补偿义务主体

本次交易前,乙方为拟购买标的公司的股东,其作为补偿义务方,应承担拟购买标

的公司实际净利润与预测净利润数差额的补偿责任。

3、补偿期间

双方确认,《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修订)》项下的补偿期间为本次交易完成日当年至

本次交易完成日后的第三个会计年度末,本次交易完成日当年作为补偿期间的第一个会

计年度计算,即:如本次交易于 2016 年度内完成,则补偿期间为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

4、补偿期间内的利润补偿方式

(1)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修订)》第 4.3 条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若拟购买

标的公司存在补偿期间累积实际净利润数高于或等于补偿期间累积预测净利润数,则补

偿义务方无需对甲方进行补偿。否则,补偿义务方应就专项审核报告核定的拟购买标的

公司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与累积预测净利润数之间的差额以现金方式对甲方进行补偿,具

体计算方式见《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修订)》第 5.2 条的约定。

(2)乙方作为补偿义务方应补偿现金依照下述公式计算:

应补偿现金=补偿期间拟购买标的公司累积预测净利润数-补偿期间拟购买标的公

133

司累积实际净利润数

(3)补偿义务方应在补偿期间届满当年甲方年报披露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以

现金形式支付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金额。

(4)尽管有上述约定,如拟购买标的公司在过渡期内发生亏损,且补偿义务方已

根据《资产购买及出售协议》之约定向甲方履行了等额现金补足义务,则补偿期间发生

的相应亏损金额应在上述公式中约定的应补偿现金金额中扣除。

5、拟购买拟购买标的资产整体减值测试补偿

(1)补偿期间届满后,甲方将对拟购买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具有证券

从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出具专项意见。若拟购买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大于补偿义务方已

补偿现金数额,则乙方应当参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修订)》第五条约定的补偿程序

另行补偿。

(2)补偿义务方另需补偿的金额=拟购买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补偿义务方根据《盈

利预测补偿协议(修订)》第五条约定已补偿的现金金额。

(3)如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修订)》的约定,发生补偿义务方需对甲方进行

补偿的情形,补偿义务方向甲方补偿的现金数额不超过补偿义务方在本次资产购买中所

获得的现金对价金额。

6、违约责任

若补偿义务方未依《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修订)》如期足额向甲方进行补偿的,甲

方有权要求补偿义务方立即履行,并可向补偿义务方主张违约责任。

7、协议的生效、解除和终止

(1)《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修订)》在经双方签署(即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满足下述条件后生效:

①《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修订)》所述之差额补偿事项,已分别获得双方各自有权

内部决策机构的批准;

②《资产购买及出售协议》项下交易已获得所有必须政府主管部门、监管机构及其

他第三方的同意、审批或核准;及

134

③《资产购买及出售协议》项下约定的先决条件全部成就或被交易各方豁免。

(2)除《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修订)》另有约定外,经协议双方书面一致同意,方

可解除《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修订)》。若《资产购买及出售协议》解除或终止,则《盈

利预测补偿协议(修订)》同时解除或终止。

135

第八章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真审阅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审计报告和有关协

议、公告等资料,并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假设前提成立以及基本原则遵循的

前提下,在专业判断的基础上,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一、基本假设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是基于如下的主要假设:

(一)本次交易各方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均按照有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其应承担

的责任;

(二)本报告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三)有关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评估报

告等文件真实可靠;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权益所在地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五)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无重大变化,宏观经济形势不会出现恶化;

(六)所属行业的国家政策及市场环境无重大的不可预见的变化;

(七)无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二、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

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重大方面符合环境保护、土地管理法律和行政法规

规定,并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商务部递交经营者集中申报。

136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影响中海发展的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不会导致中海

发展的股权结构和股权分布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符合《重组办法》

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中海发展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由交易各方以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

基础并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公平协商确定。前述资产评估报告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完

成了备案程序。中海发展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的定价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定价原则和

方法恰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众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中海发展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

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

权债务处理合法

1、拟出售资产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之日,拟出售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也

不存在质押、担保、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等权利限制情形,待获得本次交易

所需批准后,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

根据《资产购买及出售协议》,(1)除另有约定之外,拟出售标的资产所有债权债

务仍由拟出售标的公司按相关约定继续享有或承担;(2)交易各方将按照借款合同的约

定履行相关债权人通知义务并取得所需的债权人书面同意,或按照债权人的要求提前清

偿债务或另行提供担保;(3)拟出售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对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

司负有的债务(除因实施内部散运整合产生的债务外)将由中海集团和/或其指定的关

联方于交割日之前或交割日当日清偿完毕,中远集团同意就该等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以确保本次交易交割完成后拟出售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占用中海发展及其子公

137

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形;(4)拟出售标的公司因实施内部散运整合产生的对上市公司及

其全资子公司中发香港的债务将由中远集团和/或中远集团指定的全资子公司于交割日

之前或交割日当日清偿完毕。

2、拟购买资产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之日,拟购买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也

不存在质押、担保、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等权利限制情形,待获得本次交易

所需批准后,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

根据《资产购买及出售协议》,(1)除另有约定之外,拟购买标的资产所有债权债

务仍由拟购买标的公司按相关约定继续享有或承担;(2)交易各方将按照借款合同的约

定履行相关债权人通知义务并取得所需的债权人书面同意,或按照债权人的要求提前清

偿债务或另行提供担保。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待获得本次交易所需批准后资产过户

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方案合法,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

(四)项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的主要资产为现

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剥离持续低迷、盈利能力较弱的散运业务,注入盈利情况良

好的油运业务、LNG 运输业务相关资产,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本次

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成为船队控制运力规模全球第一的油运公司,将集中优势资源专注

于油气运输业务的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

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不会造成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依赖于实际控制人

138

及其关联人。控股股东中海集团已出具《关于保持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函》,承诺其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与中海发展保持分开,并遵守中国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违反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程

序,干预中海发展经营决策,损害中海发展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公司章程》的框架下,设置了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完善

的内部控制制度。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

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标的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

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评估值为基础,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确定。相关资产评估报告尚

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备案程序。

(二)本次交易标的定价的公允性分析

1、拟出售资产的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分析

(1)评估合理性分析

中通诚对本次交易拟出售资产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了评估,并选择以

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139

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资产基础法评估,中海散运净资产的评估值

为 185,088.43 万元,较净资产账面价值评估减值 343,658.44 万元,减值率为 64.99%。

经收益法评估,评估后的中海散运股东全部权益资本价值(净资产价值)为 533,238.58

万元,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单户会计报表口径)评估增值 4,491.71 万元,增值率

0.85%。

中海散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为 185,088.43 万元,收益法

的评估结果为 533,238.58 万元,两者相差 348,150.15 万元,差异率为 65.84%。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反映的是中海散运现时重置价值,对于航运业这种周期性十分

明显的行业而言,仅采用静态的角度,假定按某一低谷时点的重置费用标准在该时点立

刻就能重新购建起整个中海散运,并据此来确定其价值,显然是不尽合理的。

收益法是以中海散运持续经营为核心假设,采用动态的角度,考虑未来航运市场的

预期发展变化,消除市场波峰波谷因素的短期影响,预计中海散运未来长期经营过程中

产生的收益,反映出中海散运持续经营状态下的评估价值。采用收益法的结果,更符合

现实,也更为合理。

同时,在采用资产基础法得出的评估结果中,无法涵盖中海散运的知识、经验、品

牌、人才、组织、管理、客户关系等很难单独计量的无形资产价值。而在采用收益法评

估时,则可以将这些价值因素综合体现在对预期未来企业总体收益的创造和贡献当中。

因此,收益法评估结果所反映的评估价值也更为完整。

基于上述因素,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即中海发展所持

有的中海散运的 100%股权评估价值为 533,238.58 万元。

根据中通诚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海散运评估值增值 4,491.71 万元,增值率

为 0.85%,与净资产账面价值基本持平。

中通诚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和有关部门颁发的评估资格证书,具有从事评估工作的专

业资质,能胜任本次评估工作。中通诚独立于交易各方,其接受委托后对待估资产的账

面金额、形成及权属状况(含应评估的相关资产)进行了核实,并组织开展了资产核实

和现场复核,取得了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所需的资料和证据。

因此,本次交易聘请的资产评估师符合独立性要求,具备相应的业务资格和胜任能

140

力;具体工作按资产评估准则等法规要求执行了现场核查,取得了相应的证据资料。

(2)交易定价公允性分析

根据中通诚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海散运的评估值为 533,238.58 万元,对应

其 2015 年末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33,029.07 万元的市净率为 1.23 倍。

中海散运主营干散货运输业务。除中海散运外,在我国境内 A 股市场上目前没有

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干散货运输业务的上市公司;在境外市场上主营业务为干散货运输

业务的上市公司主要为在香港上市的太平洋航运以及在美国上市的 Diana Shipping Inc.、

Safe Bulker Inc.、Star Bulk Carriers Corp.和 Navio Maritime Holdings Inc.。以上述 5 家境

外上市公司作为中海散运的可比公司,根据各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收盘价、

净资产和汇率,计算得到可比公司市净率估值水平如下:

序号 证券代码 可比公司名称 市值/评估值(亿元) 2015 年末市净率

1 2343.HK 太平洋航运集团有限公司 27.70 0.44

2 DSX.N Diana Shipping Inc. 23.30 0.29

3 SB.N Safe Bulker Inc. 4.39 0.11

4 SBLK.O Star Bulk Carriers Corp. 8.60 0.12

5 NM.N Navio Maritime Holdings Inc. 12.28 0.17

可比公司平均值 15.25 0.23

可比公司中值 12.28 0.17

中海散运交易 53.32 1.23

注:2015 年末市净率=2015 年末市值或评估值/2015 年末或最近一期归母净资产

与同行业境外上市公司相比,中海散运本次出售交易对应 2015 年末市净率显著高

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当前航运业尤其是干散货运输业处于行业周期低谷时点,

境外可比上市公司的资本市场估值水平受短期行业低谷抑制效应明显,而未充分反映相

关可比公司由于行业周期性所带来的未来的潜在价值上升空间。

综上所述,标的资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合理,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现有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中海散运此次评估结果公允、合理。

(3)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披露日交易标的重要变化及其影响

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披露日期间,本次拟出售资产未发生重要变化。

141

(4)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的差异及其合理性

经综合考虑多项因素并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拟出售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533,238.58 万元,与拟出售资产的评估值一致,本次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不存在实质性

差异。

2、拟购买资产的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分析

(1)评估合理性分析

中通诚对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分别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进行了评估,并选择以

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大连远洋账面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624,299.58万元;

评估后,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662,940.88万元,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增值38,641.30

万元,增值率6.19%。

在评估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大连远洋评估前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197,541.81万

元,负债账面价值为573,242.23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624,299.58万元。经评估,总资

产为1,220,026.45万元,负债为573,233.56万元,净资产为646,792.89万元,总资产评估

值比账面值增值22,484.64万元,增值率为1.88%;净资产评估值比账面值增值22,493.31

万元,增值率为3.60%。

资产基础是立足于资产重置的角度,通过评估各单项资产价值并考虑有关负债情况,

来评估企业价值。收益法是立足于判断资产获利能力的角度,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资

本化或折现,来评估企业价值。相比较而言,前者评估企业价值的角度和途径是间接的,

难以全面反映非账面资产的价值,而后者则是按“将本求利”的逆向思维来“以利索本”,

直接评估并能全面体现企业价值。

就本次评估的具体情况来看,大连远洋经营所依赖的主要资源除了固定资产船舶、

营运资金等有形资源之外,还包括航运市场的规模、航运技术、供求网络、服务能力、

管理技术、人才团队、商誉等重要的无形资源。上述非账面无形资产和各项有形资产,

以及大连远洋运输有限公司下属各公司的综合协同效应,对企业价值产生的贡献,在收

益法评估结果中得到充分体现。

综上所述,评估人员认为收益法评估值较资产基础法估值更能真实合理的反映企业

的股东权益价值。故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即大连远洋运输有限

142

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 662,940.88 万元。

中通诚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和有关部门颁发的评估资格证书,具有从事评估工作的专

业资质,能胜任本次评估工作。中通诚独立于交易各方,其接受委托后对待估资产的账

面金额、形成及权属状况(含应评估的相关资产)进行了核实,并组织开展了资产核实

和现场复核,取得了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所需的资料和证据。

因此,本次交易聘请的资产评估师符合独立性要求,具备相应的业务资格和胜任能

力;具体工作按资产评估准则等法规要求执行了现场核查,取得了相应的证据资料。

(2)交易定价公允性分析

根据中通诚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大连远洋的评估值为 662,940.88 万元,对应

其 2015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07,271.22 万元的市净率为 1.09 倍。

大连远洋主营业务为液体散货运输业务。除大连远洋外,在境内市场上主营业务为

液体散货运输的有招商轮船及中海发展;在境外市场上主营业务为液体散货运输业务的

上市公司主要为 EuronavNV、Teekay Corporation.。以上 4 家境内外上市公司作为大连

远洋的可比公司,根据各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收盘价、净资产和汇率,计算

得到可比公司市净率估值水平如下:

序号 证券代码 可比公司名称 市值/评估值(亿元) 2015 年末市净率

1 601872 招商轮船 340.23 2.44

2 600026 中海发展. 181.59 0.71

3 EURN EuronavNV 142.45 1.15

4 TK Teekay Corporation 46.47 0.78

可比公司平均值 177.68 1.27

可比公司中值 162.02 0.96

大连远洋交易 66.29 1.09

注:2015 年末市净率=2015 年末市值或评估值/2015 年末或最近一期归母净资产

与同行业境外上市公司相比,大连远洋本次交易对应 2015 年末市净率与可比公司

平均水平基本一致。

拟购买资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上

143

市公司现有股东利益的情况。

从业务关系来看,本次交易的目的是将中海发展打造成为专业的油气运输上市平台,

增強整体盈利能力,大连远洋的主营业务系油气运输业务,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一致,

为上市公司带来油气运输业务的协同价值,因此,本次评估值定价已充分考虑并保护了

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大连远洋此次评估结果公允、合理。

(3)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披露日交易标的重要变化及其影响

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披露日期间,本次拟购买资产未发生重要变化。

(4)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的差异及其合理性

经综合考虑多项因素并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拟收购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662,940.88 万元,与拟收购资产的评估值一致,本次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不存在实质性

差异。

(三)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相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在认真审阅

了公司所提供的本次交易相关评估资料后,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

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意见如

下:

中海发展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标的资产定价

公允,评估机构选择的重要评估参数、预期未来各年度收益或现金流量等重要评估依据

及评估结论具有合理性。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资产交易评估事项的意见

中海发展独立董事对本次资产交易评估事项的说明如下: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和胜任能力

本次重组的评估机构中通诚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除为公司提供资产评

估服务的业务关系外,中通诚及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及其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

144

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本次对标的资产的评估中,中通诚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

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

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拟出售标的资产及拟购买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重组提供定价参考依据。中通诚采用了收益法和资产基础

法两种评估方法分别对标的资产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择了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本

次评估结果。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所选用的评估

方法合理,与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重组的交易价格系参考中通诚出具的标的资产评估结果确定,标的资产的评估

定价公允。本次评估的评估价值分析原理、采用的模型、选取的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

符合标的资产的实际情况,预期各年度收益和现金流量等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合理。

综上所述,本次重组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

选取得当,评估方法和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定价公允。

四、交易完成后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

(一)交易前后中海发展财务状况情况分析

1、本次交易前后资产结构及其变化分析

①资产总体分析

最近一年,中海发展合并报表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备考合并报表之间的资产构成对

比情况如下所示:

145

单位: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本次交易前(实际数) 本次交易后(备考数) 本次交易前后变动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变动率

流动资产合计 646,590.14 9.46% 2,451,472.54 34.87% 1,804,882.40 279.14%

非流动资产合计 6,191,275.19 90.54% 4,578,007.21 65.13% -1,613,267.98 -26.06%

资产总计 6,837,865.33 100.00% 7,029,479.75 100.00% 191,614.42 2.80%

单位:万元

2014 年 12 月 31 本次交易前(实际数) 本次交易后(备考数) 本次交易前后变动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变动率

流动资产合计 645,537.29 9.82% 2,669,737.00 40.17% 2,024,199.71 313.57%

非流动资产合计 5,929,502.88 90.18% 3,977,021.99 59.83% -1,952,480.89 -32.93%

资产总计 6,575,040.16 100.00% 6,646,758.99 100.00% 71,718.83 1.09%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海发展的总资产规模基本保持稳定,略有增长。201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由 6,575,040.16 万元增加到 6,646,758.99 万元,增幅为 1.09%;2015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由 6,837,865.33 万元增加到 7,029,479.75 万元,增幅为 2.80%。

从资产结构来看,本次交易完成后,中海发展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将显著上升。

2014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资产占比由 9.82%增加到 40.17%;2015 年 12 月 31 日,流动

资产占比由 9.46%增加到 34.87%。流动资产占比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中海发展

对中海散运的债权规模较高,中海散运出售后将新增较大规模的对中海散运的其他应收

款;另一方面系由于本次交易过程中收购的大连远洋船舶资产规模显著小于中海散运,

本次交易完成后非流动资产规模将出现下降。

②流动资产分析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中海发展的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交易前(实际数) 本次交易后(备考数) 本次交易前后变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变动率

货币资金 208,588.86 32.26% 428,683.48 17.49% 220,094.62 105.52%

应收票据 45,714.18 7.07% 12,734.69 0.52% -32,979.49 -72.14%

146

本次交易前(实际数) 本次交易后(备考数) 本次交易前后变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变动率

应收账款 181,696.86 28.10% 114,500.04 4.67% -67,196.82 -36.98%

预付款项 36,265.62 5.61% 23,563.60 0.96% -12,702.02 -35.02%

应收利息 - - 5,401.90 0.22% 5,401.90 n.m.

应收股利 29,132.29 4.51% 27,622.56 1.13% -1,509.73 -5.18%

8252.77

其他应收款 21,424.67 3.31% 1,789,553.99 73.00% 1,768,129.32

%

存货 58,242.72 9.01% 36,891.95 1.50% -21,350.77 -36.66%

其他流动资产 65,524.94 10.13% 12,520.33 0.51% -53,004.61 -80.89%

流动资产合计 646,590.14 100.00% 2,451,472.54 100.00% 1,804,882.40 279.14%

单位:万元

本次交易前(实际数) 本次交易后(备考数) 本次交易前后变动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变动率

货币资金 306,114.03 47.42% 466,647.51 17.48% 160,533.48 52.44%

应收票据 23,862.96 3.70% 7,737.85 0.29% -16,125.11 -67.57%

应收账款 150,763.32 23.35% 111,631.31 4.18% -39,132.01 -25.96%

预付款项 40,074.53 6.21% 31,469.56 1.18% -8,604.97 -21.47%

应收利息 1,528.97 0.24% 2,360.12 0.09% 831.15 54.36%

应收股利 5,711.26 0.88% 5,122.56 0.19% -588.70 -10.31%

其他应收款 33,951.85 5.26% 1,974,826.87 73.97% 1,940,875.02 5716.55%

存货 83,530.36 12.94% 62,298.68 2.33% -21,231.68 -25.4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 - 1,560.40 0.06% 1,560.40 n.m.

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 - 6,082.14 0.23% 6,082.14 n.m.

流动资产合计 645,537.29 100.00% 2,669,737.00 100.00% 2,024,199.71 313.57%

本次交易前后变动幅度较大的流动资产项目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

款。

货币资金 2014 年 12 月 31 日较交易前增长 52.44%,2015 年 12 月 31 日较交易前增

长 105.52%,主要原因系本次交易完成后纳入合并范围的大连远洋货币资金规模显著高

于本次交易过程中出售的中海散运货币资金规模所致。

147

应收账款 2014 年 12 月 31 日较交易前减少 25.96%,2015 年 12 月 31 日较交易前减

少 36.98%,主要原因系本次交易过程中出售的中海散运应收账款规模较高,出售后应

收账款规模下降。

其他应收账 2014 年 12 月 31 日较交易前大幅增长 5716.55%,2015 年 12 月 31 日较

交易前增长 8252.77%,主要原因系中海散运对中海发展的负债规模较高,中海散运出

售后中海发展将形成规模较大的对中海散运其他应收款。

③非流动资产分析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海发展的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交易前(实际数) 本次交易后(备考数) 本次交易前后变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变动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537.91 0.06% 15,888.72 0.35% 12,350.81 349.10%

长期应收款 211,928.61 3.42% 255,644.57 5.58% 43,715.96 20.63%

长期股权投资 644,316.01 10.41% 398,261.09 8.70% -246,054.92 -38.19%

投资性房地产 108,865.86 1.76% 109,969.10 2.40% 1,103.24 1.01%

固定资产 4,483,797.90 72.42% 3,029,798.48 66.18% -1,453,999.42 -32.43%

在建工程 688,344.08 11.12% 740,563.66 16.18% 52,219.58 7.59%

无形资产 1,448.78 0.02% 10,117.45 0.22% 8,668.67 598.34%

长期待摊费用 870.05 0.01% 539.53 0.01% -330.52 -37.99%

递延所得税资产 48,165.99 0.78% 973.06 0.02% -47,192.93 -97.98%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16,251.55 0.35% 16,251.55 n.m.

非流动资产合计 6,191,275.19 100.00% 4,578,007.21 100.00% -1,613,267.98 -26.06%

单位:万元

本次交易前(实际数) 本次交易后(备考数) 本次交易前后变动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变动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528.43 0.06% 8,668.41 0.22% 5,139.98 145.67%

长期应收款 78,653.95 1.33% 165,633.15 4.16% 86,979.20 110.58%

长期股权投资 650,233.92 10.97% 333,815.02 8.39% -316,418.90 -48.66%

投资性房地产 103,223.91 1.74% 106,618.57 2.68% 3,394.66 3.29%

固定资产 4,536,496.58 76.51% 2,891,161.05 72.70% -1,645,335.53 -36.27%

148

本次交易前(实际数) 本次交易后(备考数) 本次交易前后变动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变动率

在建工程 513,941.30 8.67% 442,111.14 11.12% -71,830.16 -13.98%

无形资产 1,615.89 0.03% 5,996.69 0.15% 4,380.80 271.11%

长期待摊费用 1,003.65 0.02% 1,003.65 0.03% 0.00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40,805.23 0.69% 1,871.59 0.05% -38,933.64 -95.41%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20,142.72 0.51% 20,142.72 n.m.

非流动资产合计 5,929,502.88 100.00% 3,977,021.99 100.00% -1,952,480.89 -32.93%

本次交易前后变动幅度较大的非流动资产项目主要为长期股权投资和固定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2014 年 12 月 31 日较交易前减少 48.66%,2015 年 12 月 31 日较交易

前减少 38.19%,主要原因系本次交易过程中出售的中海散运长期股权投资规模显著高

于收购的大连远洋长期股权投资规模所致。

固定资产 2014 年 12 月 31 日较交易前减少 36.27%,2015 年 12 月 31 日较交易前减

少 32.43%,主要原因系本次交易过程中出售的中海散运拥有的船队规模显著高于收购

的大连远洋,本次交易完成后中海发展船舶资产规模下降。

2、本次交易前后负债结构及其变化分析

①负债总体分析

最近一年,中海发展合并报表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备考合并报表之间的负债构成对

比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本次交易前(实际数) 本次交易后(备考数) 本次交易前后变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变动率

流动负债合计 1,002,147.07 23.94% 1,056,161.79 25.48% 54,014.72 5.39%

非流动负债合计 3,183,398.03 76.06% 3,089,267.16 74.52% -94,130.87 -2.96%

负债合计 4,185,545.09 100.00% 4,145,428.95 100.00% -40,116.14 -0.96%

149

单位:万元

本次交易前(实际数) 本次交易后(备考数) 本次交易前后变动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变动率

流动负债合计 1,357,555.30 31.50% 1,522,574.73 34.03% 165,019.43 12.16%

非流动负债合计 2,952,711.87 68.50% 2,952,106.16 65.97% -605.71 -0.02%

负债合计 4,310,267.17 100.00% 4,474,680.88 100.00% 164,413.71 3.81%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海发展的总负债规模基本保持稳定。2014 年 12 月 31 日,负

债总额由 4,310,267.17 万元增加到 4,474,680.88 万元,增幅为 3.81%;2015 年 12 月 31

日,负债总额由 4,185,545.09 万元减少到 4,145,428.95 万元,降幅为 0.96%。从负债结

构来看,本次交易完成后,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的比例也基本保持稳定。

②流动负债分析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中海发展的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交易前(实际数) 本次交易后(备考数) 本次交易前后变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变动率

短期借款 538,959.34 53.78% 461,572.92 43.70% -77,386.42 -14.36%

衍生金融负债 50.83 0.01% 425.87 0.04% 375.04 737.83%

应付账款 90,443.76 9.02% 86,413.89 8.18% -4,029.87 -4.46%

预收款项 26,905.25 2.68% 31,325.33 2.97% 4,420.08 16.43%

应付职工薪酬 4,224.51 0.42% 9,883.22 0.94% 5,658.71 133.95%

应交税费 16,318.46 1.63% 16,951.74 1.61% 633.28 3.88%

应付利息 24,584.37 2.45% 20,109.72 1.90% -4,474.65 -18.20%

应付股利 - - 24.20 0.00% 24.20 n.m.

其他应付款 14,307.55 1.43% 13,154.83 1.25% -1,152.72 -8.0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286,353.00 28.57% 416,300.08 39.42% 129,947.08 45.38%

流动负债合计 1,002,147.07 100.00% 1,056,161.79 100.00% 54,014.72 5.39%

单位:万元

本次交易前(实际数) 本次交易后(备考数) 本次交易前后变动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变动率

150

本次交易前(实际数) 本次交易后(备考数) 本次交易前后变动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变动率

短期借款 616,427.80 45.41% 551,913.18 36.25% -64,514.62 -10.47%

衍生金融负债 - - 1,857.81 0.12% 1,857.81 n.m.

应付账款 99,066.90 7.30% 134,273.11 8.82% 35,206.21 35.54%

预收款项 18,500.29 1.36% 14,610.66 0.96% -3,889.63 -21.02%

应付职工薪酬 4,190.54 0.31% 12,496.04 0.82% 8,305.50 198.20%

应交税费 -46,810.25 -3.45% 1,394.28 0.09% 48,204.53 -102.98%

应付利息 14,719.48 1.08% 14,860.88 0.98% 141.40 0.96%

应付股利 - - 29.29 0.00% 29.29 n.m.

其他应付款 20,371.74 1.50% 192,332.14 12.63% 171,960.40 844.1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31,088.80 46.49% 598,807.34 39.33% -32,281.46 -5.12%

流动负债合计 1,357,555.30 100.00% 1,522,574.73 100.00% 165,019.43 12.16%

本次交易前后变动幅度较大的流动负债项目主要为短期借款、其他应付款和一年内

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014 年 12 月 31 日较交易前减少 10.47%,2015 年 12 月 31 日较交易前减

少 14.36%,主要原因系本次交易过程中出售的中海散运短期借款规模高于收购的大连

远洋短期借款规模所致。

其他应付款 2014 年 12 月 31 日较交易前增加 844.11%,2015 年 12 月 31 日较交易

前减少 8.06%,主要原因系 2014 年末时中海发展子公司中发香港存在对中海散运子公

司中海散运(香港)维利有限公司较大金额的资金往来负债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14 年 12 月 31 日较交易前减少 5.12%,2015 年 12 月

31 日较交易前增加 45.38%,主要原因系受本次交易过程中收购的大连远洋长期借款期

限结构影响,其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规模较上年末大幅增长,导

致本次交易完成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显著增加。

③非流动负债分析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中海发展的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对比如下:

151

单位:万元

本次交易前(实际数) 本次交易后(备考数) 本次交易前后变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变动率

长期借款 2,545,338.07 79.96% 2,507,306.56 81.16% -38,031.51 -1.49%

应付债券 397,848.82 12.50% 397,848.82 12.88% - -

长期应付款 155,354.26 4.88% 77,952.33 2.52% -77,401.93 -49.82%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9.83 0.00% 13,452.70 0.44% 13,442.87 136753.49%

预计负债 26,676.21 0.84% 26,634.77 0.86% -41.44 -0.16%

递延收益 0.06 0.00% 8.73 0.00% 8.67 14449.75%

递延所得税负债 17,032.27 0.54% 24,924.75 0.81% 7,892.48 46.34%

其他非流动负债 41,138.50 1.29% 41,138.50 1.33%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3,183,398.03 100.00% 3,089,267.16 100.00% -94,130.87 -2.96%

单位:万元

本次交易前(实际数) 本次交易后(备考数) 本次交易前后变动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变动率

长期借款 2,342,534.25 79.34% 2,382,207.27 80.70% 39,673.02 1.69%

应付债券 397,512.43 13.46% 397,512.43 13.47% - -

长期应付款 133,542.65 4.52% 85,246.91 2.89% -48,295.74 -36.17%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1,912.58 0.06% 1,912.58 n.m.

预计负债 28,181.49 0.95% 32,878.93 1.11% 4,697.44 16.67%

递延收益 0.06 0.00% 16.73 0.00% 16.67 27783.09%

递延所得税负债 21,785.66 0.74% 23,175.97 0.79% 1,390.31 6.38%

其他非流动负债 29,155.33 0.99% 29,155.33 0.99%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2,952,711.87 100.00% 2,952,106.16 100.00% -605.71 -0.02%

本次交易前后变动幅度较大的非流动负债项目主要为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

长期借款 2014 年 12 月 31 日较交易前增加 1.69%,2015 年 12 月 31 日较交易前减

少 1.49%,总体规模基本保持稳定,但由于长期借款规模较大,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很

高,长期借款规模的少量变动已构成非流动负债变动的主要部分。

长期应付款 2014 年 12 月 31 日较交易前减少 36.17%,2015 年 12 月 31 日较交易前

减少 49.82%,主要原因系本次交易过程中收购的大连远洋不存在长期应付款,出售中

152

海散运导致长期应付款规模下降。

3、本次交易完成后偿债能力分析

本次交易前后,中海发展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实际数) (备考数) (实际数) (备考数)

资产负债率 61.21% 58.97% 65.55% 67.32%

流动比率 0.65 2.32 0.48 1.75

速动比率 0.59 2.29 0.41 1.71

本次交易前后,中海发展资产负债率总体基本保持稳定,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则大

幅上升,短期偿债能力显著增长,资产负债结构显著改善。本次交易后与同行业上市公

司相比,资产负债率水平和偿债能力指标均在合理范围内。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盈利能力分析

最近一年,中海发展合并报表与本次交易完成后备考合并报表之间的盈利能力对比

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后 本次交易前后

2015 年度

(实际数) (备考数) 变动金额 变动率

营业收入 1,277,652.90 1,098,713.53 -178,939.37 -14.01%

营业利润 85,229.96 240,992.41 155,762.45 182.76%

利润总额 56,469.97 317,160.14 260,690.17 461.64%

净利润 46,244.92 293,435.25 247,190.33 534.5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8,968.57 292,371.60 253,403.03 650.28%

本次交易完成后,由于本次交易过程中出售的中海散运收入规模高于购买的大连远

洋,导致交易完成后公司营业收入有所下降。由于 2015 年干散货航运市场十分严峻,

中海散运出现大幅亏损;而另一方面由于全球油运市场逐步好转,2015 年中海发展和

大连远洋的油品运输业务业绩较好,因此在出售经营干散货运输业务的中海散运并购买

从事油品运输业务的大连远洋后,中海发展的营业利润较本次交易前大幅增长。此外,

由于 2015 年中海散运存在较大规模的船舶处置损失,因此出售中海散运后,利润总额

153

及净利润的增长幅度较营业利润增长幅度进一步提升。

总体而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将得到显著改善,盈利能力大幅

提升。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

1、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规模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海发展将形成以油气运输业务为核心的专业化能源运输平台。

中海发展下属的全资子公司中海油运是中国最大的油品运输企业。中海油运拥有和

控制各类型油轮 60 余艘,运力规模 800 多万载重吨,主力船型为 VLCC、阿芙拉型、

巴拿马型、通用型和灵便型,航线遍布全球 100 多个国家和地区,年石油运输量超过

8,000 万吨。中海发展下属的中海集团液化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拓展 LNG 运输业

务的专业平台,将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提供新的动力。目前,公司已参与投资建造十三

艘 LNG 运输船舶,其中公司控股 6 艘,该十三艘船舶在 2015-2019 年陆续投产后预期

将为中海发展带来较稳定的收益。

本次交易的置入资产大连远洋主要从事油气运输业务。大连远洋油轮运输业务主要

包括内外贸原油运输和内贸成品油运输。大连远洋 LNG 运输业务主要通过 CLNG 公司

进行运营。CLNG 公司拥有中国第一支也是最大的一支 LNG 运输船队。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海发展的油轮自有运力与订单总计将成为全球第一,载重吨达

到 1,870 万吨,其中 VLCC 的自有运力与订单规模合计达到世界第二,载重吨 1,338 万

载重吨。交易完成后中海发展拥有的各型油轮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 VLCC 苏伊士 阿芙拉 巴拿马 灵便型 通用型 LNG LPG

自有运力

(万载重

966.52 47.78 109.55 142.82 137.21 0.63 138.61 1.16

吨/万立方

米)

在建运力

(万载重

吨 371.80 - 22.80 55.47 15.00 - 432.32 -

/ 万立方

米)

合计

(万载重 198.2

1,338.32 47.78 132.35 152.21 0.63 570.93 1.16

吨/万立方 9

米)

154

项目 VLCC 苏伊士 阿芙拉 巴拿马 灵便型 通用型 LNG LPG

平均船龄

6.52 11.59 6.32 7.54 7.68 2.98 N.A 13.45

(年)

注:在建运力统计至 2018 年

2、本次交易对公司成本控制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通过统筹各项资源的优化配置,公司将有效释放油气业务整合在

成本控制上的协同效应。例如在采购成本方面,将显著提高供应商的集约化程度,有利

于进一步优化采购决策、改善供应商管理机制、提高公司的议价能力,进而降低燃油、

备件等采购成本;在运输成本方面,公司船队规模显著增加,各类型船舶数量得以满足

各运输区域、客户的差异化需求,能够通过合理的船舶摆位,灵活的开展自营、COA

经营、期租等多样化经营方式,减少船舶空载率,从而降低单位运输成本。

3、本次交易对公司客户服务能力的影响

整合后中海发展不仅在控制运力规模上有显著的提升,与原有客户的合作也将更加

深入,将大幅减轻运力规模对公司未来获取新的 COA 合同能力的制约,对公司维持现

有客户资源并开拓国内外优质客户带来重要的积极影响。

通过两大集团油运资源的整合,公司有条件着力布局全球市场,借助新的海外经营

网络,实现市场、运营管理网络和资源整合的“全球化”,更好的呈现“客户全球化”的布

局。各区域网点将发挥各自地域和时区优势,以本部的总体战略为导向,协同经营,高

效运作保证整个船队的全天候、全时段运作和管理,尽可能的满足客户的全方位需求。

与网点布局全球化相对应,合理的业务全球化布局可以规避过度依赖单一地区货源

带来的市场风险,实现海外网点业务与本部业务的有机互补。同时随着公司的客户数量

增加、公司客户结构的不断完善、公司货源渠道的整合提升,在整合完成后,公司将进

一步结合不同区域市场的运价走势,通过长短航线、即期与期租操作配合,使得船队经

营、运力投放更加灵活,有利于公司在市场波动中获取更大的经营效益,提升整体油轮

运输业务的长期效益。

4、当前行业发展及监管环境下,本次交易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在行业发展环境和国家政策的多重因素支持下,以能源运输为主业有利于公司提升

155

盈利能力,并且降低行业周期对公司盈利水平影响程度,提高公司盈利状况的稳定性。

(1)原油和天然气的价格趋势

近年来,国际原油价格经历了较大的价格波动,国际原油价格自 2014 年 6 月起持

续下跌,近期国际原油价格已接近 10 年以来的最低。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WTI

原油均价分别为 98.02 美元/桶、92.91 美元/桶和 48.63 美元/桶。2015 年全年国际原油市

场处于低位,未来 1-2 年内国际原油价格长期低位徘徊的可能性较大。

因国际油价持续低位运行加之国内液化天然气市场供应充足而需求疲弱,2015 年,

国内液化天然气价格呈下滑趋势。数据显示,2015 年初国内液化天然气均价为 5,034

元/吨,年末均价为 3,296 元/吨,下跌 22.75%;2015 上半年国内液化天然气市场总体均

价为 4,459 元/吨,全年下跌 34.53%。

(2)原油和天然气的消费情况

2014 年,全球石油消费 9,208.6 万桶/日,同比增幅为 80 万桶/日,增长 0.8%,而

中国石油消费录得全球能源消费的最大增加(39 万桶/日)。根据中国海关统计,2015

年石油进口量攀升至 3.34 亿吨,同比增幅达到 8.8%,其中 7 月份单月进口 3,071 万吨,

创中国单月最高纪录。

天然气作为清洁低碳能源,在温室气体减排、改善环境方面一直受到各方重视。当

前社会对环保诉求日益高涨,能源、经济和社会的清洁化转型已经迫在眉睫,天然气作

为清洁能源仍然拥有很好的发展空间。2014 年,全球天然气消费 33,930 亿立方米,增

长 0.4%。经合组织成员国和新兴经济体的天然气消费增长均低于平均水平,美国、中

国和伊朗的消费均在 2014 年大幅增长,其中中国的增速达 8.6%。预计未来五年,世界

天然气需求增速可反弹至 2%,至 2020 年世界天然气需求量将达到 3.96 万亿立方米。

国务院颁布的《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 年)》提出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坚

持增加供应与提高能效相结合,加大液化天然气和管道天然气进口力度,加强供气设施

建设,有序拓展天然气城镇燃气应用。经综合测算,2020 年中国天然气消费量可达 4,000

亿立方米。

(3)原油和天然气的商业库存情况

据国际能源署消息,由于石油输出国组织和其它地方强劲的石油生产,发达国家的

156

原油库存总数已达 30 亿桶。国际能源署表示,尽管世界燃油需求出现了五年来的最快

增长,但由于伊拉克、俄罗斯和沙特阿拉伯创纪录的石油供应,巨大的石油库存出现了

扩张。

虽然天然气的消费量增速明显不及往年,但天然气库存大量增加。主要是因为天然

气产量增速依然相对稳定,我国天然气的库存量相对往年的库存量已经由 20 亿立方米

增加至 70 亿立方米。

(4)国家战略储备情况

目前,我国石油储备一期工程包括舟山、镇海、大连和黄岛等四个国家石油储备基

地,总储备库容为 1,640 万立方米,储备原油 1,243 万吨(9,000 余万桶)。国家发改委

关于总库容达 2,680 万立方米的第二批国家战略石油储备基地的规划也已经完成。目前,

我国政府战略原油储备只够使用 8.9 天,商业原油储备可用 13.8 天,全国原油储备的静

态能力总共约为 22.7 天,远低于国际能源署设定的 90 天的安全标准。因此,我国为了

实现 90 天的石油消费量的战略储备,尚需大幅提高石油储备量。除石油战略储备外,

我国目前尚没有战略天然气储备库。

因此,从近期原油和天然气价格趋势、消费情况、商业库存及国家战略储备情况来

看,价格下降刺激了需求增长,既有商业库存的新增需求,也有国家增加战略储备的需

求。因此,在当前较为旺盛的原油和天然气运输需求市场环境下,油气运输行业向好,

有利于保持相对较高的运价水平。此外,天然气运输通常采用项目绑定的运营模式,运

价受天然气价格波动的影响较小,在油运市场遭遇行业周期波动时,天然气运输可以有

效提升公司抗行业周期性,保证稳定的盈利能力。

(四)本次资产购买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

1、本次交易的整合计划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大连远洋将成为中海发展的全资子公司,中海发展将按照上市公

司下属子公司的方式对中海油轮、大连远洋进行管理。中海发展与大连远洋将通过业务、

客户、资源等全方位整合,实现船队结构优化、营销定价优化、航线布局优化、船员整

合优化、采购成本优化、船队运营优化,有效提升中海发展的整体竞争力,释放油气业

务整合的潜在协同效应。

157

2、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发展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海发展致力于打造世界一流的能源运输企业,具体细分市场的

发展目标如下:

(1)内贸市场:成为创新理念的引领者、市场秩序的维护者、物流解决方案的提

供者,巩固和提升内贸市场的龙头地位。

(2)外贸市场:进一步提升市场研判能力、抢抓机遇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抗风

险能力,进一步提升适应能力、创新能力、控制能力、发展能力,国际化的经营管理理

念、经营管理水平跻身全球油轮船东前列。

(3)LNG 运输市场:成为中国 LNG 运输的领军者。

为实现上述目标,中海发展拟采取如下措施:

(1)打造规模化船队,在实现船队专业化管理的同时推进国际化布局

通过运力资源整合,中海发展将在现有业务基础上,着力布局全球市场,推进全面

实现货源、客户、航线和网点的“四个全球化”,以此实现国际市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的进一步提升。同时,重组完成后中海发展将有条件优化船队运力分配,进一步提升船

队的专业化运营管理。在巩固和提升在油运领域的优势地位的同时,将成为中国 LNG

运输业务的旗舰。

(2)通过多元化设计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

①资产、业务多元化:公司将对资产和业务进行多元化构化,例如形成“四个联动”

的业务结构——内、外贸市场联动,原油、成品油市场联动,大、小船市场联动,油、

气市场联动,以及增加 LNG、油轮长期期租等拥有长期稳定回报的资产和业务比例。

②货源、客户、市场、航线多元化:公司将推行货源、客户、市场、航线的全球化

和多元化,以减少对单一资源、客户、市场和航线的依赖度,提升公司的议价能力。

③资产运营多元化:公司将积极开拓其他轻资产、低风险的业务,以提升公司抗风

险能力。

(3)优化人员结构

158

重组后的中海发展将按照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人员资源安排,加强国际化、复合型

人才队伍的建设,并将对优秀的营销人员、租船人员、船管人员进行海外培训,加大优

秀员工的培养力度。此外,公司还将向大型石油公司输出安全技术人员,促进其知识结

构、能力结构的转型,以满足公司将来全球化经营管理的需要。在船员方面,公司将加

大培训培养力度,盘活现有船员人力资源,为船队发展培养储备人才。

(4)提升资本运营能力

中海发展将继续发挥上市公司资本运营平台优势,通过重组、并购、融资等手段,

改善资本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运行效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股东

利益最大化。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指标和其他指标影响分析

1、本次资产购买前后每股收益比较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项目

本次交易前(实际数) 本次交易后(备考数)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8,968.57 292,371.60

每股收益(元/股) 0.10 0.73

由于本次交易不涉及新增股份发行,因此,在净利润规模大幅上升的情况下,本次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也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

上市公司不排除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增加对标的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计划。但本次

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下属企业,其未来的资本性支出计划将纳

入上市公司未来的年度计划、发展规划中统筹考虑。

159

五、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市场地位、经营业绩、持续发展能力、公

司治理机制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市场地位、经营业绩、持续发展能力分析

请参见本报告“第八章独立财务顾问意见”之“四、交易完成后的财务状况、盈利

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

(二)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治理机制分析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公司章程》的框架下,设置了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完善

的内部控制制度。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

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资产交付安排的说明

本次交易中,交易各方已签署了《资产购买及出售协议》,该协议已就标的资产付

款及过户作出了相应安排。

根据《资产购买及出售协议》的约定,本次资产购买及本次资产出售均以现金方式

支付。各方同意,拟出售标的资产交易价款由中远集团向中海发展支付,拟购买标的资

产交易价款由中海发展向中远集团支付,双方应将拟出售标的资产交易价款与拟购买标

的资产交易价款相抵,就差额部分由一方向另一方在《资产购买及出售协议》约定的先

决条件全部满足或被交易各方豁免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付清。

根据《资产购买及出售协议》的约定,各方同意:(1)中海发展应于本次交易全部

价款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支付完毕之日起 30 日内,配合拟出售资产购买方办理完

成拟出售资产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中远集团应于本次交易全部价款按照本协议第

三条的约定支付完毕之日起 30 日内,配合中海发展办理完成拟收购资产的工商变更登

160

记手续。各方确认:(1)拟出售资产的权属于交割日转移至拟出售资产购买方,拟出售

资产购买方自交割日起作为拟出售标的公司的股东享有权利、承担义务。(2)拟购买资

产的权属于交割日转移至中海发展,中海发展自交割日起作为拟购买标的公司的股东享

有权利、承担义务。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在交易各方切实履行相关协议的前提下,本次交易约

定的资产交付安排切实有效,不会导致中海发展面临不能及时获得对价或在支付对价后

不能及时获得标的资产的风险。

七、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中海发展控股股东中海集团正在与中远集团实施重组,因此,中海发展将本次重大

资产购买的交易对方中远集团及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中远集团或其全资子公

司中散集团视为中海发展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八、本次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必要性

1、全球航运业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海洋运输业承担着全球 85%的货物贸易和我国 90%以上的外贸物资运输。海洋运

输业既是世界各国提升经济贸易发展和国家实力的生命线,也是我国全方位、宽领域、

深层次融入世界经济的战略通道。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海运业取得长足发展,但“大而

不强”问题仍然突出。打造强大的海洋运输业是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2、国际航运市场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机遇

受全球经济低迷影响,各航运细分市场自金融危机以来不断下滑,其中波罗的海国

际干散货运价指数(BDI)在今年创下历史新低,航运市场业绩出现明显分化,航运企

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在当前全球经济形势的大背景下,国际航运市场发生了许多深刻的变化,呈现出“产

161

业发展规模化、商业模式联盟化、承载能力大型化”等趋势,国际航运业正在由“高风

险、高投入、高回报、强周期”的传统运营模式向“规模化、集约化、薄利多销、长周

期”的工业化模式转变。与此同时,航运企业业绩出现明显分化,除部分规模型企业盈

利能力较强外,其他航运企业盈利能力持续削弱。

为适应国际航运业的发展趋势,抓住航运业的发展机遇,国有骨干航运企业减少不

必要的竞争、做大规模、优化配置、降低成本、提质增效势在必行。

3、国家战略对海运业提出了新的发展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一带一路”战略构想和中国装备“走出

去”、推进国际产能合作等重大战略举措,出台了《国务院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14]32 号)。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深入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总体要求,航运企业需要围绕实现做大做强做优的核心目标,打造

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综合性物流供应链服务集团,为中国经济全球化提供支撑和保障。

4、本次交易将中海发展打造成为专业的油气运输上市平台,提升全体股东利益

在全球航运业重要性日益凸显的背景下,拟通过本次交易将中海发展打造成为专业

的油气运输上市平台,增強整体盈利能力,进而提升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将主要

从以下几方面推动上述战略目标的实现:

(1)打造专业的油气运输上市平台,提升行业抗周期能力:通过出售散运业务、

购买大连远洋 100%股权,交易完成后中海发展将成为专业从事油气运输的上市平台,

以打造世界一流的能源运输企业为战略发展目标,缔造一家全球领先的大型能源运输船

队,运力规模将在全球油运市场上跃居领先,并打造专业化的油气运输船队。中海发展

将利用航运板块的既有资源促进新产业发展,在进一步巩固内贸油运市场龙头地位的同

时,在各细分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从而实现商业模式优化和业务多元化发展,提高

公司的盈利能力。此外,通过整合双方的 LNG 业务,有利于中海发展实现长期、稳健

的收益,将有效提升公司抵抗行业周期风险的能力。

(2)统一布局,提升国际竞争力:交易完成后,中海发展将把握国际航运市场转

型发展的历史机遇,扩大全球市场份额,加快国际化进程;着力统一布局海外投资,避

免资源浪费,提高投资效率;制定统一的海内外市场拓展战略,集中力量在国内外竞争

162

中获得更加有力的地位;统一品牌形象,集中双方优势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3)整合双方资源、增强协同,提升整体实力:交易完成后,中海发展与大连远

洋将在船队结构、航线布局、营销定价、船员结构、采购成本、船队运营等领域充分发

挥协同效应,实现资源合理配置,提升公司整体实力,满足公司未来船队规模的扩张需

求及全球航线布局的战略需求,以便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战略、保障国家能源运输安全。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影响

鉴于中海发展控股股东中海集团正在与中远集团实施重组,因此将本次重大资产购

买的交易对方中远集团及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中远集团或其全资子公司中散

集团视为中海发展的关联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

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未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时,关联股东亦将

回避表决相关议案,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九、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中海发展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三条

规定的“借壳上市”的情形。

十、独立财务顾问内核程序及内核意见

(一)中金公司内部审核程序简介

根据《财务顾问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以及中金公司的内核制度,本

机构自项目立项后、在不晚于首次公告或首次向证券监管机构提交相关文件前,即组建

了对应的内核工作小组,负责项目执行过程中具体的审核工作,并在审核后提交内核小

组审议并出具内核意见。

本机构内核程序如下:

(1)立项审核

项目组在向投资银行部业务发展委员会申请项目立项时,项目执行与质量控制委员

163

会就立项申请从项目执行角度提供立项审核意见。

(2)尽职调查阶段的审核

内核工作小组组建后,项目正式开展进场工作之前需向内核工作小组提交尽职调查

工作计划;项目组已经进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的,需向内核工作小组提交前期尽职调查

情况、主要关注问题的说明及解决方案。项目类型不涉及尽职调查工作的,应由项目组

向内核工作小组提交项目情况及方案的说明。

(3)申报阶段的审核

项目方案首次公告前,项目组需在相关文件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前 10 个自然

日(不少于 8 个工作日)将相关方案及公告文件提交内核工作小组审核,内核工作小组

审阅无异议后方可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

项目方案首次公告前需提交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审核的文件,需在提交交易所及中

国证监会前提交内核工作小组审议,并需将证券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及其答复报内核工

作小组。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类项目,在上市公司将最终确定的项目方案正式提交董事会

审议前,需将相关方案提交内核工作小组审核,召开初审会并经内核小组会议审议通过

后,方可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正式申报文件时,如无重大会后事项,可不再召开

初审会及内核小组会议。

项目组计划向证券监管机构提交全套申报材料之前 10 个自然日(至少包括 8 个工

作日),提交首次申报材料内核申请,需包括全套申报材料。上述材料提供齐备后,内

核工作小组应针对申报材料提供书面审核意见,项目组应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并获得内核

工作小组确认。在内核工作小组无进一步审核意见的情况下,召开项目初审会,与会各

方在初审会上就项目基本情况及审核中关注的重点问题进行讨论,初审意见将提交给内

核小组会议作为参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和上市公司要约收购项目,将召集内核小

组会议;内核小组经充分讨论后,做出决议,出具内核意见。

(4)申报后的审核

项目组将申报材料提交证券监管机构后,项目组须将证券监管机构的历次反馈意见

答复及向证券监管机构提交的文件提交内核工作小组审核,获得内核工作小组审核通过

164

后方可上报。

(二)中金公司内核意见

经过对重组报告书和信息披露文件的严格核查和对项目组人员的询问,中金公司内

核小组对本次交易的内核意见如下:《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真实、准确、完整,同意就《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购

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上报相关证券交

易所审核。

十一、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的总体结论

中金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证券法》、《公司法》、《重组办法》

和《财务顾问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通过尽职调查和对重组报告

书等信息披露文件的适当核查,并与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审计师及评估师经过充分沟

通后认为: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重组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3、本次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的

条件。

4、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促进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

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5、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价格以独立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平、合理;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评估假设前提合

理,方法选择适当,结论公允,有效地保证了交易价格的公平性。

6、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7、在本次交易获得相关批准、核准或备案且交易各方切实履行本次交易相关协议

的情况下,不存在上市公司不能及时获得对价或在支付对价后不能及时获得标的资产的

165

风险。

8、本次交易涉及的盈利预测补偿安排系交易各方遵循市场原则经友好协商确定,

在当前市场情况下,相关补偿安排具有可行性和商业合理性。

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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