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韵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5-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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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27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5 月 5 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5 年 5 月 10 日

15:00-15:30 在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8 号

保利广场 E 座 17 层)七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建华先生主持。应

出席会议的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

调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

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依据《公

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其他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了《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因监事李建华、刘莹、杨丽君均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因此均须对本

项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 50%,关于本议案监事会无

法形成决议,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核实《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

名单》

参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其他正式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101 人。具体

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经核实,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

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现金收购石河子盛世飞扬新媒体有限公司 49%

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现金收购石河子盛世飞扬新媒体有限公司 49%股权。并发表明确

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关联交易定价

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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