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岩土: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之承诺函(一)

来源:深交所 2016-05-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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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之承诺函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的方式收购王健、吴湘蕾、上海力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

持有的上海力行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行工程”)100%的股

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王永刚、冯英、邓忠文、叶楠、杨少玲、杨勇、刘

国民、严雷、尚连锋、王秀娟、郭建鸿、冯璐、王立娟、崔洙龙、白雪峰、王

振鹏、刘远思、顾安晖合计持有的北京主题纬度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主题纬度”)100%的股权,收购汪齐梁持有的浙江中青国际航空俱乐

部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浙 江 中 青 ” ) 49% 的 股 权 ( 以 下 简 称 “ 本 次 交

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

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特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

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

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

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的、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

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系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

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

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

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

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

前,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

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

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

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

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

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

节,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

安排。

特此承诺。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之承诺函》之签

署页)

董事:

吴延炜 梁富华 宋伟民

刘忠池 王亚凌 张 强

周 青 江 华 孙 奇

监事:

柴世忠 李学洪 李岳峰

高级管理人员:

王锡良 杨远红 王秀格 刘悦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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