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岩土: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来源:深交所 2016-05-1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

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岩土”或“公司”)本次拟向王

健、吴湘蕾、上海力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

合计持有上海力行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行工程”)100%股权;向

王永刚、冯英、邓忠文、叶楠、杨少玲、杨勇、刘国民、严雷、尚连锋、王秀娟、

郭建鸿、冯璐、王立娟、崔洙龙、白雪峰、王振鹏、刘远思、顾安晖发行股份购买

其合计持有北京主题纬度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题纬度”)100%

股权;向汪齐梁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浙江中青国际航空俱乐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浙江中青”)49%股权。

公司董事会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

定进行逐项对照并予以论证,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该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本次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标的资产为:王健、吴湘蕾、

上海力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上海力行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力行工程”)100%股权;公司本次拟以发行股份购买的标的资产为:

1、王永刚、冯英、邓忠文、叶楠、杨少玲、杨勇、刘国民、严雷、尚连锋、王秀

娟、郭建鸿、冯璐、王立娟、崔洙龙、白雪峰、王振鹏、刘远思、顾安晖合计持有

的北京主题纬度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题纬度”)100%的股权;2、

汪齐梁持有的浙江中青国际航空俱乐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中青”)49%的股

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

(2)交易对方合法拥有上述股权完整的所有权,标的资产不存在权属纠纷,

未设置任何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托管等限制其转让的情形,

资产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力行工程、主题纬度、浙江中青均为依法设立并

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

法存续的情况。

(3)力行工程、主题纬度、浙江中青均拥有生产经营所需的资产,本次交易

拟购买的标的资产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具有独立性,本次公司拟

购买标的公司的股权,交易完成后不会影响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

产权等方面的独立性,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完整性。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增强抗风险能

力,本次交易不会新增公司持续性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0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化岩土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