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日药业: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1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26 证券简称:红日药业 公告编号:2016-045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以公告方

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16年5月10日下午

14:00在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泉发路西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

月9日15:00至2016年5月10日15:00的任意时间。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8人,合计持有股份511,356,290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50.908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6人,合计持

有股份498,903,7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669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

合计持有股份12,452,5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397%。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姚小青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律师列席了现场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

成本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1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511,356,29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6,685,369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11,356,29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6,685,369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湖州展望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11,356,29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6,685,369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李赫和张伟丽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红日药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

2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日

3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红日药业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