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7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0 日收到公
司实际控制人之陈锋、陈黎慕、陈永汉、俞迪辉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
陈锋为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陈黎慕、陈永汉为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陈锋、陈黎慕、陈永汉、俞迪辉持有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限售条件的股份 无限售条件股份 备注
陈锋 30,940,000 6.45% 23,205,000 7,735,000 高管锁定股
陈永汉 5,127,192 1.07% 3,845,392 1,281,800 高管锁定股
陈黎慕 5,127,190 1.07% 3,845,392 1,281,798 高管锁定股
俞迪辉 4,757,194 0.99% 0 4,757,194
合计 45,951,576 9.58% 30,895,784 15,055,792
二、减持计划
1、拟减持数量:
陈锋: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7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1.46%;
陈黎慕: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2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25%;
陈永汉: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5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1%;
俞迪辉: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5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1%;
上述合计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92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1.92%。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减持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5、价格区间:参照二级市场股票价格,遵照大宗交易相关规定操作
6、拟减持股份来源:上述股东的股份均为公司 2011 年首发上市境内自然人
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永汉、陈黎慕、俞迪辉、陈锋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其股份。该承诺已经实际履行完毕。
陈锋、陈永汉、陈黎慕作为公司董事和高管承诺:每年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
过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
份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
份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该承诺正
在实际履行中。
2、本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
4、陈锋、陈永汉、陈黎慕、俞迪辉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形,公司对其也不存在任何担保;最近一年内,陈锋、陈永汉、陈黎慕、俞迪辉
先生未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处分;公司股票也未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等情形。
5、公司将督促陈锋、陈永汉、陈黎慕、俞迪辉先生按照《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