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光防雷: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10 17: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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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14 证券简称:中光防雷 公告编号:临-2016-27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 23,79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4.1162%;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22,95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3.6178%,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6 年 5 月 13 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

发行 63,195,000 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11 号”文

件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107 万股,并于 2015 年 5 月 1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实施 201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84,265,000 股为基数,使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转增 84,265,000 股,不送股,不派发现金股利。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68,530,000 万股。

目前,公司股份总额为 168,530,000 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26,3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朱成、周辉、许慧民、汪建华的承诺: 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其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上述减持价格及

收盘价均作相应调整。此承诺持续有效,其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

履行此承诺。

2、除董监高之外的其他 50 名自然人股东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曾任或现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朱成、康力、李运春、王

士龙、周辉、汪建华、许慧民分别承诺:除上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

年内,其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

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

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

若上述股东违反承诺,(1)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

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进行解释说明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在符

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前提下于 3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回购

完成之日除继续履行上述股份锁定承诺外,另追加延长锁定期 6 个月;(3)如果

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则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4)如果因未履行

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

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法人股东上海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广信)承诺: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上海广信违反承诺,(1)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

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进行解释说明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在符

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前提下于 3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回购

完成之日除继续履行上述股份锁定承诺外,另追加延长锁定期 6 个月;(3)如果

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或者

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上海广信关于公开发行上市后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及约束措施

上海广信承诺:其所持发行人的股份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二年内减持的:减持

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

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价格为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每年

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上市时股份的 50%。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

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上述减持行为将由发行人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中披露本公司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

若上海广信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

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进行解释说明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

未履行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上海广信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

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16 年 5 月 13 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23,79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4.1162 %;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 55 人,其中法人股东 1 人,自然人股

东 54 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 所持限售条 本次申请解 本次实际可上

序号 备注

全称 件股份总数 除限售数量 市流通数量*

1 杨朝文 100,000 100,000 100,000

2 任红愉 140,000 140,000 140,000

3 周兵 40,000 40,000 40,000

4 邹焱 80,000 80,000 80,000

5 周红 80,000 80,000 80,000

6 肖平 80,000 80,000 80,000

7 刘影 80,000 80,000 80,000

8 王士龙 40,000 40,000 10,000 现任监事

9 张红文 60,000 60,000 60,000

10 朱成 140,000 140,000 35,000 现任董事

11 肖文骏 80,000 80,000 80,000

12 康厚建 110,000 110,000 110,000

13 赵恒 180,000 180,000 180,000

14 周辉 300,000 300,000 75,000 现任董秘、副总经理

15 汪建华 200,000 200,000 50,000 现任财务总监

16 刘寿先 80,000 80,000 80,000

17 谭龙 70,000 70,000 70,000

18 康力 100,000 100,000 25,000 现任监事会主席

19 张勇 120,000 120,000 120,000

20 王权 60,000 60,000 60,000

21 王忠 80,000 80,000 80,000

22 霍晋阳 60,000 60,000 60,000

23 倪文远 90,000 90,000 90,000

24 李运春 140,000 140,000 35,000 曾任监事

25 徐莉 150,000 150,000 150,000

26 阮建中 120,000 120,000 120,000

27 黄忠棋 60,000 60,000 60,000

28 雷成勇 140,000 140,000 140,000

29 裴果 140,000 140,000 140,000

30 吴彬 140,000 140,000 140,000

31 王卫国 80,000 80,000 80,000

32 张金辉 120,000 120,000 120,000

33 陈贤琼 50,000 50,000 50,000

34 何剑 70,000 70,000 70,000

35 高吉祥 80,000 80,000 80,000

36 彭文萍 100,000 100,000 100,000

37 代德志 80,000 80,000 80,000

38 王建波 100,000 100,000 100,000

39 谢飞 120,000 120,000 120,000

40 石侃 120,000 120,000 120,000

41 许慧民 200,000 200,000 50,000 现任副总经理

42 陈剑雄 100,000 100,000 100,000

43 王俊生 80,000 80,000 80,000

44 王重林 100,000 100,000 100,000

45 廖术鉴 150,000 150,000 150,000

46 陈勇 100,000 100,000 100,000

47 傅祥云 80,000 80,000 80,000

48 李旭斌 180,000 180,000 180,000

49 邓小林 180,000 180,000 180,000

50 李天密 60,000 60,000 60,000

51 于勤 100,000 100,000 100,000

52 徐昌荃 60,000 60,000 60,000

53 刘同书 140,000 140,000 140,000

54 魏新杰 80,000 80,000 80,000

上海广信科技 36,000,000 18,000,000 18,000,000 注1

55

发展有限公司

合计 41,790,000 23,790,000 22,950,000

注 1、上海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中承诺: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其所持发行人的股份在承

诺锁定期满后二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上市时股份的

50%,即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数量为 18,000,000 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8,000,000 股。

四、股权结构变动表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 比例(%)

一、限制流通股 126,390,000 75 23,790,000 102,600,000 60.88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20,790,000 12.34 5,790,000 15,000,000 8.9

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105,600,000 62.66 18,000,000 87,600,000 51.98

二、无限售流通股 42,140,000 25 23,790,000 65,930,000 39.12

合计 168,530,000 100 168,530,000 1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和股东的承诺;3、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中光防

雷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

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

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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