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业资本: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上交所 2016-05-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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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一六年五月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19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19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13:00-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华业国际中心A座16层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

现场会议主持人:徐红女士

一、 全体现场参会人员签到;

二、 见证律师确认与会人员资格;

三、 主持人向大会介绍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及其代表的股份数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

员出席情况;

四、 主持人提议推选监票人;

五、 审议议案

是否为特别决

序号 提案内容

议事项

1 2015 年年度报告和摘要的议案 否

2 2015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否

3 2015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否

4 2015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否

5 2016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否

6 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否

7 201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及薪酬兑现方案的议案 否

8 制定 2016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草案)的议案 否

9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否

10 关于认定李仕林及其控制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方的议案 否

公司与华业发展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 2016 年度预计日常关

11 否

联交易的议案

12 公司 2016 年度预计与关联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否

13 公司 2016-2017 年度预计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是

六、 听取《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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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八、 监票人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 现场会议结束;

十、 统计网络投票及现场投票汇总结果;

十一、 董事会秘书宣读大会决议;

十二、 出席会议的董事在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三、 出席本次会议的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四、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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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须知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同股同权和权责平等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各项议案的通过,由股东或股东代表以记名方式分别表决。

二、每一表决票分别注明该票所代表的股份数,每股为一票表决权,投票结果按股份数判定票数。

三、会议设监票人二名,其中一名为股东代表,一名为监事代表;由监票人计票并当场宣布表决

结果。

四、表决时,在每项议案相应的“表决意见”栏内的“同意”、“ 不同意”、“弃权”选项后的括号

内打“√”。每项议案出现两个以上符号或涂改或不填的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五、不使用本次会议统一发放的表决票,填写规定外文字或填写模糊无法辨认者,视为无效票,

作弃权处理。

六、提交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十三项,为出席会议股东表决议案,其中《公司与华业发展 2015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 201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需要股东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

司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13 项议案为特别议案,应由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议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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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议案一:《2015 年年度报告和摘要的议案》;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全 文 和 摘 要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www.sse.com.cn ) 和 公 司 网 站

(www.huayedc.com),同时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见 2016 年 4 月 29 日出版的《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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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2015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年报 P1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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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2015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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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15 年度本公司共召开了八次监事会会议。

(一)2015 年 1 月 12 日召开六届四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重大资产购买协议>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的议案》。

(二)2015 年 4 月 22 日召开六届五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4 年年度报告和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2014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2014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201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审议通过《2014 年度监事绩效考核及薪酬兑现方案的议案》;

7、审议通过《制定 201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草案)的议案》。

(三)2015 年 4 月 29 日召开六届六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四)2015 年 5 月 4 日召开六届七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重大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五)2015 年 8 月 7 日召开六届八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六)2015 年 8 月 28 日召开六届九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七)2015 年 10 月 14 日召开六届十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八)201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六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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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规范运作。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尽职尽责,

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公司章程》或其他法律法规的行为,也没有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况。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是规范

的、健全的,执行是合理有力的。2015 年度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三)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入情况与公司承诺一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四)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未发现有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

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发生的购买及销售产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程序合法,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关于关

联交易的规定,未发现有损害本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发生。

(六)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及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认为该报告全

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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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2015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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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公司年末财务状况

2015 年度,公司期末总资产为 2,026,308.26 万元,比上年度增加 337,507.11 万元。公司资产负债

项目主要变动项目及其原因分析如下:

1.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 31.52 亿元,比期初增加 1.69 亿元,增加 5.65%,主要是项目销售回款和

取得投资收益增加。

2. 应收帐款

应收帐款期末余额为 16,375.54 万元,比期初增加 16,294.36 万元,增加 20,071.89%,主要是

合并医疗项目后产生的业务往来款。

3.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56,117.86万元,比期初减少10,136.98万元,减少15.30%,主要原因

是报告期关联方华富新业往来款收回。

4. 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期末余额为 7,028.14 万元,比期初增加 4,259.06 万元,增加 153.81%,主要是合并

医疗项目后产生的业务往来款。

5. 存货

存货期末余额为610,207.48万元,比期初减少218,428.91万元,减少26.36%,主要是报告期

内项目结转收入所致。

6. 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17,243.52万元,比期初减少7,650.45万元,减少30.73%,全部为

预缴的税费。

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204,968.31万元,比期初增加32,968.31万元,增加19.17%,主

要是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瑞信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合并医疗项目增加的投资。

8.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为11,066.36万元,比期初增加719.26万元,增加6.95%,主要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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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内所投资的深圳国泰君安申易一期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按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收益。

9.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期末余额为114,149.00万元,比期初增加1,236.00万元,增加1.09%,主要是投

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10.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为21,946.05万元,比期初增加93.33万元,增加0.43%。

11. 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64,958.83万元,比期初增加59,220.07万元,增加1,031.93%;无形资产

期末余额为59,515.26万元,比期初增加46,680.82万元,增加363.73%。

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对捷尔医疗项目的收购。

12. 商誉

商誉期末余额为125,692.46万元,比期初增加122,204.03万元,增加3,503.12%,增加的原因

为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对捷尔医疗的收购。

13. 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报告期末余额为395,557.33万元,比期初增加281,624.80万元,增加247.19%,

主要是报告期内新收购债权所致

14.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11.3亿元,比期初增加7.3亿元,增加182.50%,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新

增借款所致。

15.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57,573.26万元,比期初减少309.85万元,减少0.54%,主要是报告期支

付工程款所致。

16. 预收账款

预收账款报告期末余额为344,590.09万元,比期初增加19,998.23万元,增加6.16%,主要是

华业东方玫瑰家园项目预收款增加所致。

期末预收账款余额,是报告期末尚不具备收入确认条件的预售房款,但为公司今后年度主营

业务收入的实现打下了良好基础。

17.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为126.27万元,比期初增加12.48万元,增加10.97%。

18. 应交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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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费报告期末余额为97,898.23万元,比期初减少13,862.94万元,减少12.40%,主要是

报告期内缴纳各项税费。

19.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为172,081.90万元,比期初增加128,098.64万元,增加291.24%。主要是

应支付的捷尔医疗股权收购款。

2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报告期末余额为320,863.00万元,比期初增加259,863.00万元,增

加426.00%,全部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1. 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报告期末余额为167,000.00万元,比期初减少474,663.00万元,减少73.97%,主要

是偿还债务及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2. 其他非流动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68,361.40万元,比期初增加65,301.90万元,增加2,134.40%,主

要是转让应收债权所致。

二、公司2015年度经营成果

2015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归属母公司普通股股东)8.83亿元,每股收益0.62元,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20.86%。

1. 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468,136.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93,041.35万元,增加70.17%。主要是

结算规模增加。

2. 营业成本

报告期内营业成本292,753.8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3,684.14万元,增加84.04%。主要是

结算规模增加。

3. 营业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营业税金及附加44,228.80万元,是按规定计缴的各项税费。

4. 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5,026.3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732.20万元,减少48.49%,主要是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规模减少。

5. 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14,465.9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053.48万元,增加26.76%,主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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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扩大。

6. 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29,693.4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407.09万元,增加39.50%,主要是

公司融资规模扩大所致。

三、公司 2015 年度现金流量状况

1.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公司年初现金余额为198,515.33万元(已扣除受限制的货币资金)。

2. 现金来源(流入)

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来源为1,414,878.13万元,主要包括:

(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567,369.32万元,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70,392.45万

元;

(2)投资活动现金流入147,224.25万元。其中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47,816.35万元。

(3)筹资活动现金流入700,284.56万元, 其中借款收到的现金347,700.00万元,发行债券

收到的现金200,000.00万元。

3. 现金使用(流出)

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使用为 1,355,440.50 万元,包括:

⑴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224,692.85 万元;

⑵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421,010.47 万元;

⑶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709,737.18 万元。

4. 期末现金余额

公司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 257,952.96 万元(已扣除受限制的货币资金)。

5.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金状况良好。一、公司各开发项目销售状况良好,总计回笼销售资金约47.04

亿元,为公司在建项目顺利开发提供资金保障;二、 公司积极探索新型融资方式,成功发行公司

债15亿元,发行私募债5亿元,有效降低了融资成本;三、 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加大

对医疗行业和医疗供应链业务的投入,积极推进矿业项目建设,为后续业绩增加奠定了基础。

以上为华业资本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请董事会审议。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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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2016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预算方案是根据宏观经济环境,现有市场状况、公司战略目标的基础,围绕公司2016年度经营

计划、投资活动和财务活动,并遵循相关法律及公司制度编制。

一、预算编制的前提条件:

1、预算期内本公司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无重大变化;

2、预算期内本公司经营业务所在行业形势、市场行情无异常变化;

3、预算期内现行的国家主要税收政策、汇率、银行信贷利率无重大变化;

4、预算期内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计划、投资方案、融资需求能够按计划贯彻执行;无重大合同纠

纷;

5、预算期内公司会计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主要财务预算指标说明:

1、房地产板块:加快长春、大连等项目剩余房源的去化速度,提高北京、深圳项目产品的整体

品质,力争实现项目收益最大化;

2、医疗板块:捷尔医疗根据收购协议中的业绩对赌承诺,全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2.2亿;

3、金融板块:持续完善金融板块相关风险控制措施,作好医院回款的催收工作以及前期投资的

后续管理,确保投资收益如期实现;

4、矿业板块:保持现有业务的稳定经营,实现矿业勘探和建设工作正常推进;

综上,在保证公司整体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比年初增长不低于10%;

2016年的财务预算不构成任何业绩承诺,不代表本公司2016年的盈利预测,仅作为本公司内部经

营管理和业绩考核的参考指标。如实际经营指标与本公告所载数据出现较大变化,本公司将根据相关

规定及时作出披露。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8日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 13 页 共 24 页

议案六、《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5年度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882,616,633.81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合并未分配利润为2,814,144,293.94元。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

净利润283,628,319.97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67,679,630.77元。为使股东分享

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董事会提出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1,424,253,600

股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共计分配利润142,425,360.00元。

同时,董事会提出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 14 页 共 24 页

议案七、《201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及薪酬兑现方案的议案》;

兑现范围:公司内部董事、公司内部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兑现依据:公司内部董事、公司内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绩效考核薪酬制度。本次薪酬确认,

依据公司2015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年度工作计划完

成情况进行薪酬核定。根据上述确认依据,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审定,认为兑现的薪酬

符合市场规则和行业薪酬水平,符合责、权、利统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经营管理。

其中,董事、监事薪酬的确定须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 15 页 共 24 页

议案八、《制定 2016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草案)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制定了 2016 年度董事(在公司领薪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草案)。主要内容:

1、在公司领薪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薪级薪酬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的年薪制度,根

据公司绩效考核管理规定,薪酬总额由月度基本工资、月度绩效考核金、年度绩效考核金三部分组成,

各部分在年薪中所占的比重和包含的项目根据岗位薪级的高低而不同。其中:月度基本工资为定额发放

项目,根据岗位级别核定发放标准;月度绩效考核金根据月度绩效考核结果按月发放、年度绩效考核金

年底考核合格者一次性发放。

2、其他事项:

(1)董事(在公司领薪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行月度薪金按月发放、年底清

算绩效奖金的办法支付。

(2)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上述人员中,董事、监事薪酬的确定须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 16 页 共 24 页

议案九、《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含下属子公司)进行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

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师的具体工作量确定其报酬。

2015年度公司支付年度财务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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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关于认定李仕林及其控制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方的议案》;

公司于 2015 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收购了重庆捷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尔医疗)100%

股权,捷尔医疗原为李仕林女士控制的家族企业,在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增选刘荣华先生、尹艳女

士、孙涛先生为公司董事,刘荣华先生、尹艳女士、孙涛先生曾在李仕林控制的企业或关联方任职。

鉴于此,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董事会认定刘荣华先生、尹艳女士、孙涛先生与李仕林及其

控制的企业存在关联关系,将李仕林及其控制的企业均列为我公司关联方。

李仕林(含直系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企业名称 控制或关联关系

(万元)

重庆鸿侨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500.00 李仕林实际控制

重庆溢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40,000.00 李仕林实际控制(鸿侨医疗持股 80%)

重庆恒韵医药有限公司 57,500.00 李仕林实际控制(溢成医疗持股 93.5%)

重庆雅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00.00 李仕林实际控制

重庆韵恒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50,100.00 李仕林实际控制(雅隆医疗持股 79.84%)

重庆玖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500.00 李仕林持股 99%

四川自豪时代药业有限公司 5,000.00 玖威医疗持股 70%

中经国际新技术有限公司 104,100.00 韵恒医疗持股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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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公司与华业发展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 201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

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5 年度预计向控股股东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业发展)申请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报告,2015 年公司实际向华业发展借款金额为 0 元,未超出年度预计发生额。

根据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和资金安排需要,预计 2016 年度向控股股东华业发展申请借款,此事项

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对以下事项进行决策:

1) 公司预计 2016 年向控股股东华业发展申请借款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借款利率不超过华业

发展取得借款的同等利率。

2) 授权期内发生的,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的控股股东借款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总经理进行签批。

3) 授权期内与控股股东发生借款总额超过本议案规定的额度后发生的每一笔借款均需提交董事

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4) 本次借款事项授权有效期为自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 2016 年度预计与控股股东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 19 页 共 24 页

议案十二、《公司2016年度预计与关联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华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华烁”)从事三甲医院应收账款供应链金

融业务,李仕林控制的重庆恒韵医药有限公司从事医药代理、供应、配送等业务,与西藏华烁在三甲

医院应收账款供应链金融业务上有合作关系,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在以下范围

内对此类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决策:

1) 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50 亿元,单笔不超过 10 亿元;

2) 授权期内发生的,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的关联交易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授权公司总经理对上述关联交易相关协议、文件等进行签批。

3) 授权期内与李仕林控制的关联公司发生交易总额超过本议案规定的额度后发生的每一笔交易

均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4) 授权期限自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 2016 年度预计与关联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 20 页 共 24 页

议案十三、《公司2016-2017年度预计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16-2017 年度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要,同时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对以下事项进行决策:

1) 公司 2016-2017 年度新增融资担保(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合计不超过人

民币 100 亿元(包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担保和子公司间相互担保)。其中,预计公司与全资下属公司(含

其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0 亿元,公司与控股下属公司(含其下属公司)之间的

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2) 授权期内发生的,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总经理进行签批。

3) 授权期内发生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本议案规定的额度后发生的每一笔对外担保均需经公司董事

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4) 本次担保事项授权有效期为自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止。

5)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的公司在累计不超过 160 亿元范围内对金融产品中的优先级

资金的本金及收益等提供的担保不含在本次授权范围内。

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 2016-2017 年度预计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六届三十次董事会及六届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现申请提交本次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 21 页 共 24 页

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出席了公司 2015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各项议案,并就其中的部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就 2015 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进行汇报: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颉茂华先生,男,1962 年出生,硕士学历。2000 年至今在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任会计系

主任。曾于 2002 年 7 月至 2008 年 7 月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11 年 7 月起再次担任本公司独立董

事。

2、黄健先生,男,1975 年出生,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2012 年至今在中瑞国际资产评估(北

京)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4 年 8 月起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3、王涛先生,男,1973 年出生,硕士学历,律师,北京市鼎尚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2015 年

11 月起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不为公司提供任何关于财

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会,5 次临时股东大会,20 次董事会,我们出席了部分股

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我们都做到了亲自出席。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了 13 次战略委员

会会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出

席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我们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

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诚信、勤勉地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2015 年度,我们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

议,所有提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与华业物业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 22 页 共 24 页

际发生额及 201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华业发展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额及 201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该项拟进行的关联交易符合

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交易价格合理,体现了公允原则,有利于公司开展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 2015-2016 年度预计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2015-2016 年度预计发生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公

司为该类公司提供担保时为了满足各公司项目开发及融资的需要,有利于加快项目开发进度,提高决

策效率,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增选董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

认为:

1、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尹艳女士、孙涛先生、刘荣华先生;独立

董事候选人王涛先生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

不属于《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的人员、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且尚在禁入期的人员、被证

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未满两年的人员;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2、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

3、同意提名尹艳女士、孙涛先生、刘荣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涛先

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关于增选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规定披露了业绩预告,没有出现实际与披露不符的情况。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

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 2014 年度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 23 页 共 24 页

润 414,644,717.26 元,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未分配利润为 2,102,315,852.53 元。2014 年度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 466,989,578.26 元,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54,839,503.20 元。为

使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董事会提出以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 1,424,253,600 股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共计分配利

润 142,425,360.00 元。同时,董事会提出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我们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共发布定期报告 4 份、临时公告 76 份。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未

发生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事项。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始终关注并督促管理层推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与完善,自公司启动内部控制

规范建设以来,我们定期听取公司内部控制进展情况汇报,有效监督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情况。我们认

为公司内控体系的设计和执行总体是有效的,全员上下的内控意识和理念不断强化,公司的内部控制

环境持续改善,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况。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与审计委员会,

各专门委员会分别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的实际情

况,按照各自的工作条例认真、勤勉的履行了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15 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查阅了

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在工作中,我们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

原则,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

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6 年度,我们将继续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秉承诚信、谨慎、勤勉的态度,利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与经验,结合公司自身情况,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加强学习,提高专业知识和

决策能力,为更好的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稳定持续发展发挥作用。

2016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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