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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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8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已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批准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8 日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根据

新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16 年修订)》要求,现将会议情况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名称: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2、 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6 月 8 日 14:00 时整。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 年 6 月 7 日-2016 年 6 月 8 日 ,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6

月 8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6 月 7 日 15:00 至 2016 年 6 月 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

式。

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 A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A 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

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董事会邀请的

人员及见证律师;

(2) 截止 2016 年 5 月 9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营业时间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持有本公司 A 股股份的股东;

(3) 截止 2016 年 5 月 9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香港联合交易

所营业时间结束时,在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

H 股股份的股东。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但需要授

权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7、会议召开地点:鞍钢东山宾馆会议室(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

东区东风街 108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普通决议案方式审议如下事项:

议案一、审议《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审议《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审议《201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四、审议《201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议案五、审议《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六、审议《关于 2015 年度董事及监事酬金的议案》。

议案七、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6 年度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

议案》。

议案八、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子议案 1、关于选举姚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

案。

子议案 2、关于选举王义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

议案。

子议案 3、关于选举李忠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

议案。

子议案 4、关于选举张景凡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

议案。

议案九、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履行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子议案 1、关于选举吴大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

董事的议案。

子议案 2、关于选举马卫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

董事的议案。

子议案 3、关于选举罗玉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

董事的议案。

议案十、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子议案 1、关于选举林大庆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

事的议案。

子议案 2、关于选举刘晓晖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

事的议案。

以特别决议案方式审议如下事项: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

案》。

议案十二、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见 2016 年 3 月 31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特别强调事项:

议案八、议案九、议案十分别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即:有表

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所选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

数为股东拥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与拟选出的董事/监事人数(议

案八为 4 人,议案九为 3 人,议案十为 2 人)的乘积;股东可以在拟

选出的董事/监事人数范围内集中使用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也可以

分散使用。

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

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所投选举票无效;

股东对董事候选人所投反对票、弃权票以及无效票不计入选举票

数,但其所持股份的表决权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股份表决权总数

中。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需持公司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

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公众股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

登记,委托出席者需要持授权委托书,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

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本公司董事会

秘书室。

3、登记时间:2016 年 5 月 18 日—5 月 19 日(9:00-12:00,

13:00-16: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98”,投票简称为

“鞍钢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 100

所有议案(即不包含议案八、九、十)

议案一 审议《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

议案二 审议《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议案三 审议《201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00

议案四 审议《201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00

议案五 审议《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00

议案六 审议《关于 2015 年度董事及监事酬金的议 6.00

案》。

议案七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聘任瑞华会计 7.00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6 年

度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

议案八 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 -

案》。

议案八中 关于选举姚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 8.01

子议案 1

董事的议案。

议案八中 关于选举王义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 8.02

子议案 2

行董事的议案。

议案八中 关于选举李忠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 8.03

子议案 3

行董事的议案。

议案八中 关于选举张景凡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 8.04

子议案 4

行董事的议案。

议案九 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 -

事的议案》。

议案九中 关于选举吴大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 9.01

子议案 1

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议案九中 关于选举马卫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 9.02

子议案 2

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议案九中 关于选举罗玉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 9.03

子议案 3

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议案十 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的议案》。

议案十中 关于选举林大庆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 10.01

子议案 1

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十中 关于选举刘晓晖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 10.02

子议案 2

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十一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 11.00

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议案十二 议案十二、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12.00

案》。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

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

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

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

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 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执行董事(如议案八,有 4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4 位执行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4 位

执行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如议案九,有 3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也可以

在 3 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

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十,有 2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

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

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6 月 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7 日(现场股

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8 日(现

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

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

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电话:(0412)-8419192 8417273

联系传真:(0412)-6727772

联系地址: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

邮编:114021

六、备查文件

1、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0 日

10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鞍钢股份

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股东帐户: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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