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6-048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和《证券日报》上发布的《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33),公司将于 2016 年 5 月 11 日(星期三)
下午 14:30 召集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提
示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1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10日-2016年5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1
日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6年5月10日15:00—2016年5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4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 2016 年 5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宝龙5路2号尚荣科技工业园会
议室。
二、会议主要议题
1、审议《关于公司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发行工作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
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2016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审议中,第 1 项议案属于普通表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第 2 至 3 项议案属于特别表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要求,以上第 2 至 3 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及对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
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公司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办理预登记手续:
1、登记时间:2016 年 5 月 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深圳市龙岗区宝龙 5 路 2 号尚荣科技工业园尚荣医疗
证券部。
联系人:陈凤菊、欧阳韵寒
联系电话:0755-82290988
传 真:0755-89926159
邮 箱:gen@glory-medical.com.cn
邮编:518116
3、登记方式:股东本人(或代理人)亲自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外地个人股
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参加股东大会所需的文件、凭证和证件
(1)股权登记日在册的符合参会条件的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
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和持股凭证(或股东证明)。
(2)股权登记日在册的符合参会条件的个人股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
身份证和持股凭证(或股东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持股凭证(或股东证明)、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附
后,下同)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4、其他事项: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
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本次股东
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诺投票包括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51
2、投票简称:尚荣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尚荣投票”“昨日收盘价” 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
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项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股东
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
议案 1 《关于公司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
议案 2 2.00
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发行工作相关事
议案 3 3.00
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
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
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二次
有效投票为准,即对总议案表决时,如果先对各议案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再
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已投票表决的各议案以已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
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再对各议案的一项或
多项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0日下午3:00(现场股东大会
召开前一日),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11日下午3:00(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
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 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帐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帐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二次有效投票结果为
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
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
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它事宜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
按另行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5 月 10 日
附件一
参会股东登记表
本人/本单位兹登记参加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
姓名/单位名称:
证券账户卡号码:
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股):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姓名/名称: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尚荣医疗股
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11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
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委托人可
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本人(或本单
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同 反 弃
序号 议案内容
意 对 权
议案 1 《关于公司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
议案 2
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发行工作相关事
议案 3
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
中打“0”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2、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
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已的意愿进行投票表决。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