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16-057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第一大股东西藏吉奥高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吉奥高”)正在筹划股权转让事项,同时公司相应筹划后续重
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焦作万方”,股票代码“000612”)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5 日、2016 年 3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公司股票停牌进展公告》。公司确认本次停牌的重
大事项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披露了《公
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3 月 18 日起继续停牌。由于重组
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要与交易对方及有关方面进行持续沟通,因此,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披露了《公司董事会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
票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起继续停牌。
公司原预计在累计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即在 2016 年 5
月 27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现因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资产、业务、财务等各方面核查工作量较大,
且涉及境外资产,公司预计无法在 2016 年 5 月 27 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
书。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如公司未能在前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且公司有意继续停牌筹划重组,则应就相关事项履行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
案后,公司将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或其转授权人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继续停牌申请,
并预计在 2016 年 8 月 26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潜在交易对手方或其关联方为全球领先的工业铝型材研发制造商之
一。
2.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内容:初步重组方案包括两部分交易:①潜在交易对手
方拟通过竞拍方式取得西藏吉奥高所持公司 17.56%的股份,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②
本公司向潜在交易对手方或其控制的公司发行股份购买盈利能力较强且满足有关监管
要求的境外铝加工行业优质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前述第一部分交易的实施结果不
会对第二部分交易产生实质性影响。
目前,公司正就重组方案与潜在交易对手方进行商讨和论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交易内容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为准。
二、上市公司在停牌期间做的工作
公司自停牌之日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
登记和申报,并提交了相关单位及个人的自查报告,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度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交易进程备忘录。公司与潜在交易对手方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潜在交易对手方及中介机构已完成了对本公司的尽职调查、
审计等工作,并就本次重组拟采用的交易方案进行了多次沟通。2016 年 4 月 22 日之前,
交易对方已履行内部程序并向焦作中院提交了相关资质文件,拟于 4 月 22 日参与西藏
吉奥高所持焦作万方 17.56%的股份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的强制拍卖,但因被执行人
西藏吉奥高对法院拍卖涉案股权提出书面异议,经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决定暂停
拍卖。目前,法院正在对西藏吉奥高所提异议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
同时,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三、申请继续停牌的必要性
在公司股票停牌后,重组双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由于本次
重组的标的资产涉及境外资产,其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重大资产重
组方案较复杂,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协商、确定与完善,商讨和完善所需时间较长,
审批程序较多,因此,公司预估无法在 5 月 27 日前按照监管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
息。为确保本次重组工作申报、披露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
动,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顺利进行,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拟继续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及申请继续停牌。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及预计复牌时间
公司拟在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先生及/
或其转授权人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自 2016 年 5
月 27 日继续停牌(以下统称“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3
个月,即预计在 2016 年 8 月 26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五、其他事项
1.承诺:如《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未获得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公司未能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
告书,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复牌,同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至少 6 个月
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
一次上述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