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补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现就关于增补董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鉴于赵蕾女士、周健先生因工作需要向董事会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经第一
大股东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拟将陈阳友先生、李磊先生作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我们
认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指导意见》的规定;陈阳友
先生、李磊先生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指导意
见》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最近三年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陈阳友先生、李磊先生拥有履行董事职责
所应具备的能力。
我们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补董事的独立意见)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严天南:
独立董事孟兆胜:
独立董事王树军:
2016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