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仁药业: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09 18: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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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16-057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及召集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4

月16日以董事会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6年5月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年5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8日

下午15:00至2016年5月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青岛市高科园株洲路187号第一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梁富友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名,代表股份 284,445,05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2.7820%。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以

下简称“中小投资者”)3 人,所持股份合计 181,2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数的 0.0273%。

2、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6 名,代表股份数

284,337,4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765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7,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62%。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审议的九项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84,337,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2%;

反对10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8%;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84,337,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2%;

反对10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8%;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84,337,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2%;

反对10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8%;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84,337,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2%;

反对10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8%;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3,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40.6345%;反对 10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3655%;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 《2015 年度报告》及《2015 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84,337,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2%;

反对10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8%;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 《关于聘请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4,337,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2%;

反对10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8%;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3,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40.6345%;反对 10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3655%;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 《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4,337,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2%;

反对10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8%;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3,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40.6345%;反对 10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3655%;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4,337,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2%;

反对10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8%;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 《关于计提 2015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4,337,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2%;

反对10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8%;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3,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40.6345%;反对 10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3655%;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法律意见书

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

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五、备查文件

1、《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关于华仁药业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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