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和晶科技
股票代码:300279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惠进
住址:浙江省义乌市稠城街道***
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68号B5座5楼
一致行动人:ZHANG JIEFU
住址:上海市殷高东路***
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68号B5座5楼
一致行动人:上海群池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 1688 弄 68 号 B5 座 5 楼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6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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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准则第 15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
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
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和晶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
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
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和晶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和晶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一
部分。和晶科技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惠进及一致
行动人 ZHANG JIEFU 、上海群池合计持有的澳润信息 74.91%的股权。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本次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尚须经股东
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
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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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受处罚、涉及诉讼或仲裁的情
况.............................................................................................................................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6
第三节 持股目的 .......................................................................................................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
例............................................................................................................................. 9
二、信息披露义务及其一致行动人人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9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 1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8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 19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20
一、备查文件 ...................................................................................................... 20
二、备查地点 ...................................................................................................... 20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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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和晶科技 指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张惠进
ZHANG JIEFU 、上海群池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一致行动人 指
伙)
澳润信息的全体股东张惠进、ZHANG JIEFU、上海时
空五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慧联投资
交易对方 指 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群池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上海品惠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智卫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称
澳润信息 指 上海澳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本次重大资 指 和晶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澳润信息 100%股权
产重组、本次重组
张惠进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其持有澳润信息股权认购和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股份增加 指
晶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
评估基准日/审计基准日 指 2015 年 8 月 31 日
江苏公证/审计机构 指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天评估/评估机构 指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和晶科技与澳润信息全体股东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
指
资产协议》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准则第 15 号》 指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万元 指 人民币万元
说明: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
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张惠进
姓名 张惠进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30725196305******
住址 浙江省义乌市稠城街道***
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68号B5座
通讯地址
5楼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2、ZHANG JIEFU
姓名 ZHANG JIEFU
曾用名 张介富
性别 男
国籍 加拿大
护照号码 GA116***
住址 上海市殷高东路***
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68号B5座
通讯地址
5楼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
无
留权
3、上海群池
公司名称 上海群池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中心路348号103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张惠进
注册资本 9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4 年 11 月 17 日
注册号 310117003196804
5
组织机构代码 32089857-7
投资管理咨询,实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市场信息咨询
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
经营范围
测验),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税务登记证号 310227320898577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惠进和 ZHANG JIEFU 系姐弟关系,上海群池的执行事务
合伙人系张惠进。因此,张惠进、ZHANG JIEFU 及上海群池构成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受处罚、涉及诉讼或
仲裁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的最近五年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
年内不存在受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等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
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6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和晶科技是白色家电智能控制器行业领先的生产服务商,智能控制器基本覆
盖了家庭日常的主要电器设备,并与三星、海尔、海信、美的、博世西门子等建
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近年来,随着消费水平的提升、以及互联网的快
速普及和应用,家电行业的技术革新步伐也在加速向高端、智能化、节能环保的
新型家电转型,家电智能化得以加速,消费者的消费观念也在发生改变。公司作
为智能控制器制造与服务提供商,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带来的机遇,全面推进了以
“智慧生活”为主题的智能控制器产品和系统研发工作。
和晶科技子公司中科新瑞主要从事智能化工程、系统集成产品和系统维护及
技术服务业务,目前的客户涵盖政府、教育、医疗等行业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业
务领域主要包括数字化校园、医院信息系统、数字化安防系统、楼宇自控系统等,
涉及智能医疗、智能安防、智能建筑、智慧校园等物联网应用产业。
为了在“互联网+”时代获得更为广阔的市场机遇,和晶科技启动了本次收购,
旨在布局“智能家居”中的家庭智能终端,有机连接“智能家电”和“智能建筑”,
从而打造更为完整的“智慧生活”。澳润信息是一家专注于广电网络设备服务商,
具有多年的广电网络数通设备和终端机顶盒的研发以及生产经验。通过收购澳润
信息,和晶科技将获得重要的家庭智能终端入口。
通过本次交易,澳润信息将成为公司的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随着三网
融合下广电网络的加速发展以及家庭数字终端的更新换代,澳润信息近年来的业
务快速增长,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良好。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将进一步增强。
本次交易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其他交易对方以其合计
持有的澳润信息 100%的股权认购本次和晶科技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及获得现金对
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
划
7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
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
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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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133,151,513 股。公司本次发行股份 1,226,468
股,发行完成后和晶科技总股本为 145,377,981 股。
公司本次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澳润信息 100%股权。信息披露义
务人张惠进及其一致行动人 ZHANG JIEFU、上海群池以其持有的澳润信息
74.91%的股权认购本次发行股份 10,064,807 股,占本次发行完成后和晶科技总股
本的比例为 6.92%;并获得现金对价 59,109.376.40 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澳润信息100%股权交易作价为54,000万元。其中,
80.45%的股权对价采用定向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数量为
1,226,468股。同时,上市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4,000万元。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系用于购买资产,发行股份数量为1,222.65万股,占交易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8.41%,具体如下:
发行对象/认购人 发行数量(万股)
张惠进 755.42
ZHANG JIEFU 157.10
上海时空五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9.15
无锡慧联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13.09
上海群池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3.95
上海品惠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33.93
合计 1,222.65
9
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为13,315.15万股。公司本次发行股份1,222.65万股,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如下表所示:
本次交易之前 本次交易完成后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号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 (%)
1 陈柏林 34,573,674 25.97 34,573,674 23.78%
2 张晨阳 19,098,181 14.34 19,098,181 13.14%
3 邱小斌 9,715,250 7.30 9,715,250 6.68%
4 应炎平 7,267,500 5.46 7,267,500 5.00%
5 张惠进 - - 7,554,248 5.20%
6 ZHANGJIEFU - - 1,571,020 1.08%
7 上海时空五星 - - 691,528 0.48%
8 无锡慧联 - - 1,130,870 0.78%
9 上海群池 - - 939,539 0.65%
10 上海品惠 - - 339,263 0.23%
11 其他 62,496,908 46.94 62,496,908 42.99%
合计 133,151,513 100.00% 145,377,981 100.00%
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为13,315.15万股,陈柏林持有公司股份3,457.37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97%,系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后陈柏林
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3.78%,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张惠进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6.92%的股份。根据
深交所《上市规则》,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与潜在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之间的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1、购买资产部分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相关决议公告日。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均价的90%,即35.63元/股。经2015年5月6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经除息调整后,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35.53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本公
司股东大会批准。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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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数量也将根据本次换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最终发行数量将以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
为依据,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提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
数额为准。
2、募集配套资金部分
本次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4,000万元,根据《发行办法》的相应
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按照以下方式之一通过询价方式
确定:
(1)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2)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
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
之九十。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
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
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陈柏林、副总经理汪进、监事王雅琪及部分核心
员工已共同设立“上银基金和晶科技1号”资产管理计划,由上银基金作为资产
管理人,与公司签署了《认股协议》,将无条件接受本次发行询价结果,认购金
额为1.6亿元。认购资金来源于其自有资金、家庭积蓄或自筹资金。
若上市公司股票在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依据相关规定对本次发行
价格作相应除权除息处理,发行数量也将根据本次发行价格的情况进行相应调
整。
3、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根据《重组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
可以明确,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前,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相比最初确定的发行价格
发生重大变化的,董事会可以按照已经设定的调整方案对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
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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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款规定的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应当明确、具体、可操作,详细说明是否相应
调整拟购买资产的定价、发行股份数量及其理由,在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时充分
披露,并按照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董事会按照已经设
定的方案调整发行价格的,上市公司无需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向中国证
监会重新提出申请。”
为应对因整体资本市场原因造成和晶科技股价大幅波动对本次交易可能产
生的不利影响,根据《重组办法》规定,拟引入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如下:
(1)价格调整方案对象
价格调整方案的调整对象为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交易标
的价格不进行调整。
(2)价格调整方案生效条件
和晶科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价格调整方案。
(3)可调价期间
和晶科技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交易获得证监会
核准前。
(4)触发条件
自和晶科技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算,满足下列条件
之一即触发价格调整机制:
1)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10个交易日,创业板指数
(399006.SZ)收盘点数较和晶科技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2015年4
月21日收盘点数(即2566.09点)跌幅达到或超过10%;
2)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10个交易日,和晶科技股票
收盘价格较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2015年4月21日收盘价格(即
38.30元,经2015年5月6日召开的上市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市公
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除息后该价格调整为每股38.20
元)跌幅偏离值达到或超过15%。
其中,偏离值的计算公式为:偏离值=(和晶科技股票收盘价格-38.20元)
/38.20元-(创业板指数(399006.SZ)收盘点数-2566.09点)/2566.09点。
(5)调价基准日
可调价期间内,满足上述“(4)触发条件”后的首个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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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当调价基准日出现时,和晶科技承诺在调价基准日出现后十个交易日内召开
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是否按照本价格调整方案对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若①本次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的生效条件满足;②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对发行价格
进行调整,则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相应进行调整,调整为调价基准日前20 个交
易日和晶科技股票交易均价的90%。
若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不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公司后续则不再对发行价格
进行调整。
(7)发行股份数量调整
标的资产价格不进行调整,发行股份数量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相应进行调
整。
由于近期股票市场波动较大,已触发上述发行价格调整安排。拟取得股份对
价的交易对方张惠进、ZHANG JIEFU、上海时空五星、无锡慧联、上海群池、
上海品惠已向和晶科技出具了《关于放弃向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张发行
价格调整权力之情况说明》,一致认可已经约定的发行价格,放弃向和晶科技主
张对本次重组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权利。
(四)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收购澳润信息100%股权所需支付的对价为54,000万
元,其中80.45%的对价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19.55%的对价以现金方式支付;
公司拟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支付对价43,440.64万元,支付现金对价10,559.35万
元。具体如下:
获取对价 获得股份对价数 股份对 获得现金对价 现金对价
交易对方
(万元) 量(万股) 价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张惠进 32,751.18 755.42 81.95% 5,910.94 18.05%
ZHANG JIEFU 5,581.83 157.10 100.00% 0.00 0.00%
上海时空五星 4,914.00 69.15 50.00% 2,457.00 50.00%
无锡慧联 4,017.98 113.09 100.00% 0.00 0.00%
上海群池 3,338.18 93.95 100.00% 0.00 0.00%
上海品惠 2,410.81 33.93 50.00% 1,205.40 50.00%
上海智卫 986.01 0.00 0.00% 986.01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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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54,000.00 1,222.65 80.45% 10,559.35 19.55%
注:上表中“持有标的资产股权比例”由相应股东的出资额除以标的资产出资总额四舍五
入后得到,“获得股份对价数量(股)”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1股的尾数舍去取整,下同。
本次配套资金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
(五)已履行批准程序
2015 年 10 月 20 日,澳润信息召开董事会,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2015 年 10 月 20 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
2015 年 10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相关议案。
201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与张惠进、ZHANG JIEFU 和上海群池签署了附条件生效
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201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的相关议案。
2015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
2016 年 2 月 26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张惠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52 号),
核准和晶科技向张惠进发行 7,554,248 股股份,向 ZHANG JIEFU 发行 1,571,020
股股份,向上海时空五星发行 691,528 股股份,向无锡慧联发行 1,130,870 股股
份,向上海群池发行 939,539 股股份,向上海品惠发行 339,263 股股份购买相关
资产;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54,000 万元。
(六)转让限制或承诺
张惠进、ZHANG JIEFU 均承诺,其认购的所有新股(包括但不限于送红股、
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的锁定期均为 12 个月。上海群池承诺,如本次交
易在 2015 年 12 月 23 日之前完成,认购的所有新股(包括但不限于送红股、转
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的锁定期为 36 个月,如本次交易在 2015 年 12 月 23
日及之后完成,认购的所有新股(包括但不限于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
14
股份)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
在满足上述法定锁定期要求的情况下,为保障承担盈利预测补偿责任的交易
对方张惠进、ZHANG JIEFU 和上海群池的业绩承诺履约能力,在法定锁定期满
后,交易对方张惠进、ZHANG JIEFU 和上海群池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应按业绩
实现进度分批解除限售,具体安排约定如下:
在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2015 年度《专项审
核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后 30 个工作日后,各方可转让股份数不超过其于本
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 30%。
在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2016 年度《专项审
核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后 30 个工作日后,各方累计可转让股份数不超过其
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 60%。
在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2017 年度《专项审
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后 30 个工作日后,各方累计可
转让股份数不超过其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 100%。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约定。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上述锁定期
和限售期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澳润信息的售股股东将根据监管机
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出具相应调整后的锁定期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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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
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除本次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惠进及其一致行动人 ZHANG JIEFU、上
海群池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情况。
除上市公司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协议及信息披露义务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承诺之外,本次交易过程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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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经自查,本次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均没有
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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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
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
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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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惠进
一致行动人: ________________
ZHANG JIEFU
一致行动人:上海群池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张惠进
2016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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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张惠进身份证复印件、ZHANG JIEFU 护照、上海群池营业执照;
2、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4、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自查报告;
5、和晶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注册地址:无锡新区长江东路 177 号
公司办公地址:无锡新区汉江路 5 号
电话:0510-85259761
联系人:陈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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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惠进
一致行动人: ________________
ZHANG JIEFU
一致行动人:上海群池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张惠进
2016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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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
在地
股票简称 和晶科技 股票代码 300279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 息 披 露 义 浙江省义乌市稠
张惠进
名称 务人住址 城街道***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份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
有√ 无 □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动人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务人是否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是□ 否 √
上市公司实
第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重大资产重组(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
披 露 前 拥 有 权 益 股票种类:普通股
的 股 份 数 量 及 占 持股数量:0 股 持股比例:0 %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股票种类:普通股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直接持股数量:10,064,807 股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份 持股比例:6.92%
数量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 否 √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是 □ 否 √
在二级市场买卖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是 □ 否 □
否存在侵害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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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 是 □ 否 □
解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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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惠进
一致行动人: ________________
ZHANG JIEFU
一致行动人:上海群池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张惠进
2016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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