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16-024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
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6年5月13日召开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已于2016年4月21日发布了《公司关于召开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2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发布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
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
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
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
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参加现场会议
的股东请于会前15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12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13日下午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3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下午15:00-2016年5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1799号开元名都大酒店27楼名仕
阁大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9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5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表决,该代理人可
以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聘请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8、《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 2016 年 4 月 21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的议案 4、5、8、9 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其他公
众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
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16年5月10日-5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
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蔡家浜路18号
联系人:童小晖
电话:021-37017626
传真:021-57674077
邮编:201619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0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5501”。
2、投票简称:“海顺投票”。
3、投票时间:2016 年 5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
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序:
(1)在投票当日,“海顺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
别申报。
股东大会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 100,申报价格为 100.00 元。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申报价格(元)
100 总议案 100.00
1 《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00
2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
3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00
4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00
5 《关于聘请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5.00
6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00
7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7.00
8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00
9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00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数量 1股 2股 3股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 2: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上海海顺新
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号 审 议 的 议 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关于聘请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6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8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附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
决。
2、如欲投赞成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
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本授权委托的有效
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3:
回 执
截至2016年5月9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6年5月12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传
真号码:021-57674077)。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