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8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佳
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源公司”)于2014年11月3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
流通股9,200,000股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
行”)并办理了质押手续(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11月4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上的公告)。
201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了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的议案,该权益分配方案于2015年5月7日实施完毕,
转增后公司上述质押股数变更为12,880,000股。
2016年5月9日,本公司接到佳源公司通知,佳源公司已于2016年5月5日将上
述质押给交通银行的12,8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3%)股份全部解除质押,
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本次股权质押解除后,佳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64,543,8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股份全部无质押冻结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