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欧比特控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对周克伟先生的个人基本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对聘任周克伟先生担任公司
副总经理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副总经理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周克伟先生具备了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聘任
周克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本页无正文,为《珠海欧比特控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
总经理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季振洲:
陈秀丽:
邓 路:
2016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