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简称:中国中冶 A 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 2016-031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
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
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由于公司实施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
行底价由人民币 3.85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3.80 元/股。
2、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 2,548,716,883 股,调整
为不超过 2,582,252,631 股。
2015 年 10 月 15 日,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冶金
科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2016 年 4 月 20 日,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6 年第一
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对发行方案进行调整。根据调整后的发行方案,本
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人民币 3.85 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
2,548,716,883 股,若公司 A 股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
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公司将对发行底价
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016 年 4 月 20 日,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
国中冶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根据该分配方案,公司以 2015 年末总股
本 191.1 亿股为基数计算,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 0.55 元(含税),分配股利共计人民币 105,105 万元。2016 年 4 月 28 日,
公司发布了《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A 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
告》,A 股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5 月 5 日,A 股除权(除息)日及 A 股现金红
利发放日为 2016 年 5 月 6 日。
目前,公司 2015 年度 A 股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现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
和发行数量上限作如下调整:
1、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决议公告日(2016 年 2 月 20 日),调整前发行底价为人民币 3.85 元/股。公
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按每 1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55 元(含税),实施完
毕后,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调整为人民币 3.80 元/股。具体计算如下:调整后发
行底价=调整前发行底价-每股现金红利=3.85 元/股-0.055 元/股=3.795 元/股,向
上取整后为人民币 3.80 元/股。
2、发行数量:本次发行调整前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2,548,716,883 股。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毕后,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调整为 2,582,252,631
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发行数量上限=调整前发行数量上限×调整前发行底价÷调整后发行
底价=2,548,716,883 股×3.85 元/股÷3.80 元/股=2,582,252,631 股(向下取整)。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发行的其他相关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