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6-051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
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
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以公告的形式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举行,现场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6 日
在公司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召开。网络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分别于 2016 年 5 月 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2016 年 5 月 5 日 15:00 至 2016 年 5 月 6 日 15:00 期间举行。现
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一峰女士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
证律师列席了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上进行了述职。
一、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17 名,代表股份 320,776,439 股,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 320,681,539 股,参加网络投票股东 94,900 股,合计占公司
总股本的 46.3318%。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一峰女士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
1、《关于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 320,776,439 股。表决结果:同意 320,690,539 股,
其中:现场表决票 320,681,539 股,网络表决票 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2%;反对 85,900 股,其中:现场表
决票 0 股,网络表决票 8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68%;弃权 0 股,其中:现场表决票 0 股,网络表决票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6,056,96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99.4679%;85,9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0.5321%;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同意票超过总有效表决票的三分之二,议案通过。
2、《关于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 320,776,439 股。表决结果:同意 320,690,539 股,
其中:现场表决票 320,681,539 股,网络表决票 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2%;反对 85,900 股,其中:现场表
决票 0 股,网络表决票 8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68%;弃权 0 股,其中:现场表决票 0 股,网络表决票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6,056,96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99.4679%;85,9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0.5321%;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同意票超过总有效表决票的三分之二,议案通过。
3、《关于 2015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 320,776,439 股。表决结果:同意 320,690,539 股,
其中:现场表决票 320,681,539 股,网络表决票 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2%;反对 85,900 股,其中:现场表
决票 0 股,网络表决票 8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2
权股份总数的 0.0268%;弃权 0 股,其中:现场表决票 0 股,网络表决票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6,056,96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99.4679%;85,9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0.5321%;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同意票超过总有效表决票的三分之二,议案通过。
4、《关于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 320,776,439 股。表决结果:同意 320,690,539 股,
其中:现场表决票 320,681,539 股,网络表决票 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2%;反对 85,900 股,其中:现场表
决票 0 股,网络表决票 8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68%;弃权 0 股,其中:现场表决票 0 股,网络表决票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6,056,96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99.4679%;85,9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0.5321%;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同意票超过总有效表决票的三分之二,议案通过。
5、《关于 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 320,776,439 股。表决结果:同意 320,690,539 股,
其中:现场表决票 320,681,539 股,网络表决票 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2%;反对 85,900 股,其中:现场表
决票 0 股,网络表决票 8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68%;弃权 0 股,其中:现场表决票 0 股,网络表决票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6,056,96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99.4679%;85,9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0.5321%;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3
0%。
同意票超过总有效表决票的三分之二,议案通过。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 320,776,439 股。表决结果:同意 320,690,539 股,
其中:现场表决票 320,681,539 股,网络表决票 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2%;反对 85,900 股,其中:现场表
决票 0 股,网络表决票 8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68%;弃权 0 股,其中:现场表决票 0 股,网络表决票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6,056,96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99.4679%;85,9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0.5321%;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同意票超过总有效表决票的三分之二,议案通过。
7、《关于 2015 年董事长年终奖励方案的议案》
公司股东周一峰女士、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与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为本
议案的关联方,回避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 16,142,869 股。表决结
果:同意 16,056,969 股,其中:现场表决票 16,047,969 股,网络表决票 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79%;反对
85,900 股,其中:现场表决票 0 股,网络表决票 8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21%;弃权 0 股,其中:现场表决票
0 股,网络表决票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6,056,96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99.4679%;85,9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0.5321%;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同意票超过总有效表决票的三分之二,议案通过。
8、《关于签署<业务合作协议书>的议案》
4
公司股东周一峰女士、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与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为本
议案的关联方,回避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 16,142,869 股。表决结
果:同意 16,056,969 股,其中:现场表决票 16,047,969 股,网络表决票 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79%;反对
85,900 股,其中:现场表决票 0 股,网络表决票 8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21%;弃权 0 股,其中:现场表决票
0 股,网络表决票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6,056,96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99.4679%;85,9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0.5321%;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同意票超过总有效表决票的三分之二,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本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
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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