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16-030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投资北京中军新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富贵金洲(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贵金洲”)
(乙方),拟与中国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甲方)、中军金控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丙方)签署《北京中军新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份额
转让协议》,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人民币30,000万元(占合
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10%出资比例,其中已实缴出资额为0元)转让给乙方,乙
方同意受让该出资份额;丙方作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认为本次出资份额转让
符合本合伙企业的最大利益,同意上述出资份额转让。
本次转让完成后,富贵金洲在合伙企业中的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30,000万
元,其中未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将由富贵金洲根据合伙企业
的合伙协议等约定承担继续缴付的义务和责任。
2、本次受让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占公司2015年末经
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10.97%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须提交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相关方介绍
1、中国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100000717839620C
(2)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新外大街23号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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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类型:社会团体
(4)法定代表人:杨志琦
(5)注册资本:贰佰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14年9月22日
(7)营业期限:2014年9月22日至2019年9月22日
(8)业务范围:理论研究、学术交流、专业培训、国际合作、咨询服务。
2、中军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军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经营与
投资进行管理。其基本情况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27317157B
(2)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43号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臧家顺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5年1月9日
(7)营业期限:2015年1月9日至2065年1月8日
(8)经营范围:投资咨询;资产管理;项目投资。
(9)股东情况:中国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持股25%;民生商联资
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0%;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中微小企业
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金洲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 。
3、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除富贵金洲外,合伙企业的其他有限合伙人还包括:昆山民生瑞银股权投资
企业(有限合伙)、民生商联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
务促进会、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博达恒盛科技有限公司。
三、合伙企业情况
1、合伙企业的目的
合伙企业将专注于大中型军工企业并购项目、军民融合产业的股权投资项目
和涉军中小企业的新三板融资项目等项目的投资,以期最终达到提高军工企业市
场竞争力、推进军工技术转化和军民融合发展进程、实现投资人资产保值增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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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共赢目标。
2、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中军新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路30号
(4)成立日期:2015年11月11日
(5)合伙期限:201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0日
(6)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3、合伙企业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1)合伙企业收入的分配按照项目处置收入和非项目处置收入有不同的分
配方式。但无论采用何种分配方式,有限合伙人之间都是按照他们认缴的出资比
例来分配全体有限合伙人应得的收入。其中,项目处置收入在处置后应及时分配,
非项目处置收入按财务年度分配。
(2)合伙企业项目投资所取得的收益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全体合伙人进
行分配,不得用于再投资。项目投资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利、股权转让
所得。
(3)合伙财产不足清偿合伙债务时,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
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4、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1)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企业及其投资业务以及其
他活动之管理、控制、运营、决策的权利全部排他性地归属于普通合伙人,由其
直接行使或通过其委派的代表行使。普通合伙人有权以合伙企业之名义,在其自
主判断为必须必要、有利或方便的情况下,为合伙企业缔结合同及达成其他约定、
承诺,管理及处分合伙企业之财产,以实现合伙企业之经营宗旨和目的。
(2)全体合伙人共同委托普通合伙人中军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企业执
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5、合伙人的入伙、退伙
有限合伙人可依据协议约定转让其持有的有限合伙财产份额从而退出有限
合伙,除此之外,有限合伙人不得提出退伙或分割有限合伙财产的要求。如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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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为满足法律、法规及有权机关的监管规定的变化而不得不提出退伙,则对
于该有限合伙人拟退出的有限合伙财产份额,普通合伙人和其他守约合伙人参照
协议相关条款规定享有和行使优先受让权。
四、资金来源
1、本次投资合伙企业的资金来源为富贵金洲自有资金。
本次投资合伙企业,不属于: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②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③将超募资金永久
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2、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情况如下:
(1)2015年12月10日,富贵金洲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亿元,投资浙江领航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015年12月14日,富贵金洲与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订了《华鑫信
托-慧智投资57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资金信托合同》,富贵金洲以自有
资金人民币1亿元申购该信托产品,计划持有18个月。
(3)2015年12月30日,富贵金洲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千万元认缴出资,投资
北京正和兴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出资比例为4.88% 。
(4)2016年3月24日,富贵金洲将自有资金人民币1亿元划入中信建设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帐户,拟进行股票投资。
(5)截至2016年4月30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保本型)余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
五、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的目的
本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份额,可以借助合作方专业的经验和资源,实
现较高的资本增值收益,进一步拓宽公司投资平台,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将产生
积极影响。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合伙企业是公司正常的经营投资行为,对公司主营业务的独立性无
重大影响。合伙企业通过向具有较好成长性和发展前景良好的项目进行投资,公
司可以从中分享投资回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为公司转型升级提供更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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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战略。
3、风险提示
合伙企业在项目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
管理、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导致投资不能实现预期效益或
投资亏损的风险。由于宏观政策、市场风险等客观因素的存在,无法完全规避投
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合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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