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河生物: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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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16-030】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

召开期间无否决议案的情况,无修改议案的情况,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

议的情形,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

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需对中小投资者

(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表决结果已单独列式。

二、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公告方式发出。

1、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5 月 6 日下午 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 年 5 月 5 日至 2016 年 5 月 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5

月 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5 月 5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5 月 6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6 年 4 月 28 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新坪路 71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张兴明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8、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3 名,其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为 107,392,980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 42.2614% 。其中,参加现场投

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1 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07,384,380 股,

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42.258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为 2 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为 8,600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0.0034%。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7 人,代表股份 4,356,726,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7145%。

9、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7,389,58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99.9968%;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的 0%;弃权 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 股),占出席股东

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32%。

(二)《关于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7,389,58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99.9968%;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的 0%;弃权 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 股),占出席股东

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32%。

(三)《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7,389,58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99.9968%;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的 0%;弃权 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 股),占出席股东

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32%。

(四)《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7,389,58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99.9968%;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的 0%;弃权 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 股),占出席股东

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32%。

(五)《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7,389,58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99.9968%;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的 0%;弃权 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 股),占出席股东

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32%。

(六)《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52,894,999.76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5,289,499.97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98,727,419.91 元,扣除本年度分配以前年度利润 21,784,000.00 元,2015 年

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24,548,919.70 元。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回报股东需要,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254,115,862 股为基

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50,823,172.4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 股,共计转增 381,173,793

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数为 635,289,655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 173,725,747.30

元结转下年。

表决结果:同意 107,392,98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356,72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

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

(七)《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7,389,58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99.9968%;反对 3,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0.00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

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八)《关于终止超募资金拟投资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7,389,58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99.9968%;反对 3,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0.00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

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353,32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220%;反对 3,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7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

(九)《公司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5 年度)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7,389,58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99.9968%;反对 3,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0.00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

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353,32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220%;反对 3,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7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十)《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

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7,389,58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99.9968%;反对 3,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0.00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

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353,32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220%;反对 3,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7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十一)《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7,389,58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99.9968%;反对 3,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0.00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

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353,32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220%;反对 3,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7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十二)《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7,389,58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99.9968%;反对 3,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0.00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

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353,32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220%;反对 3,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7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十三)《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7,389,58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99.9968%;反对 3,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0.00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

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353,32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220%;反对 3,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7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十四)《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 107,389,58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99.9968%;反对 3,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0.00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

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十五)《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新增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7,389,58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99.9968%;反对 3,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0.00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

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向股东大会汇报了作为独立董事

2015 年度参加董事会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情况、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

面的工作等。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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