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3 证券简称:聚飞光电 公告编号:2016-020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签订华东生产基地
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华东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属于协议各方合作意愿和
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该协议书作为公司后续开展工作的依据。
2、协议书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化的可能性,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各
方履约能力、市场、政策和法律等方面,该项目的实施等事项亦需履行公司内部
决策程序。
一、合作概述
近日,芜湖聚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丙
方”)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芜湖开发区”或“甲方”)、 中
兴智能科技(芜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智能科技”或“乙方”)签署《华
东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就公司拟在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兴智能科技芜
湖产业园内投资建设华东生产基地项目,拟用地面积 150 亩,建设项目内容为 IC
集成电路封装和 LED 封装及组件生产、研发、销售等经营活动达成合作协议。该
项目的建设及开展尚需本公司权力机构审议通过。
公司与芜湖开发区、中兴智能科技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协议各方基本情况介绍
1、协议甲方: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是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管理部门,对芜湖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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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使经济和行政管理权限。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位
于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银湖北路 219 号。
2、协议乙方:中兴智能科技(芜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昌国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住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湖北路新源大厦 10 楼
经营范围:智能化终端产品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通讯软硬件、企业管
理软硬件设计、开发、销售、咨询及维护;通讯系统工程、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
计、施工;通讯设备类产品采购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或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但国家限定和禁止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股权投资;计算机系统集成;
产业园开发建设;电器设备安装(除特种设备)。
3、协议丙方:芜湖聚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在芜湖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三、协议书主要内容
甲方通过法定程序提供给丙方 150 亩项目用地,同意丙方除享受芜湖市及芜
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普惠制招商引资政策外,另根据甲方给予乙方产业园落地政策,
同意丙方享受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及生产配套相关的财政支持。
四、签署本协议书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是 LED 封装,经过多年的积累,已经发展成为国内
背光 LED 封装领域的龙头企业。为实现“以 LED 产业为依托,做精做强,成
为令人尊敬的世界级优秀企业”的伟大愿景,加快拓展相关产品的发展空间,
公司计划在保证现有业务提高全球市场占有率的基础上,拓展 IC 集成电路及
组件的生产、研发、销售等经营活动。
为满足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保障公司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考虑
到深圳地区用地紧张,公司拟在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申请建设用地,芜湖开
发区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安徽省芜湖市。此次公司拟在芜湖开发
区申请建设用地,是顺应公司发展的长远需要,将对公司未来持续快速增长
提供有力保障,从而为客户、股东和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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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仅为《华东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属于协议各方合作意愿
和基本原则的意向性约定,付诸实施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协议各方后
续合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备查文件
《华东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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