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启源机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独立意见
鉴于西安启源机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继
续推进发行股份购买中节能六合天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之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拟向中节能六合天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全体
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六合环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天
融环保设备中心、中科坤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新余天融兴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中节能六
合天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0%之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调整事项的议案》、《关于
<西安启源机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我们对公司本次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西安启源机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
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
2、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
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的召集、
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西安启源机电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3、本次交易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可行
性和可操作性。
4、公司聘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该机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及
交易各方不存在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其进行评估符合客
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要求,具有充分的独立性。评估机构出具
的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符合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遵循了市场
通行惯例及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
理性。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
性、客观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符合评估资产实际情况的资产
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评估
方法选用适当,评估目的与评估方法具备相关性。本次评估结论客
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具有合理性和
公允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5、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增强公司竞争能力、
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
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6、《西安启源机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该报告书已经
详细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要履行的法律程序,并充分披露
了相关风险。
7、公司已就本次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过程中的相关事
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本次交易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次交易作为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利
益,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
益的情形。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交易的有关安排。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安启源机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
闫长乐 赵守国 李秉祥
2016 年 5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