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16-044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投资浙江齐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线传媒”)于2012
年10月23日公告以7500万元投资浙江齐聚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金华长风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齐聚”)32%股权。上述公告内容详见2012年10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后因浙江齐聚股权发生变化,公司持有股权比例
变更为26.83%。公司于2016年5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继续投资浙江齐
聚的公告》,根据有关规定,补充说明了浙江齐聚的基本情况,详细内容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浙江齐聚股东金华傲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傲翔”)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以自有资金130,965,120元受让金
华傲翔持有的浙江齐聚36.3792%股权,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浙江齐聚
63.21%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公
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公
司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公司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公司与金华傲翔及金华傲翔
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4、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名称:金华傲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号:330701000068828
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
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16-044
法定代表人:高傲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05月27日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金帆街966号金帆孵化基地3#512室
营业期限:2013年05月27日——2023年05月26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软件研究,网络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
网页设计(除互联网信息服务),计算机技术咨询,软件销售(除电子出版物),
服务器托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浙江齐聚(原名:金华长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12日,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52.4787万元,法定代表人王长田。许可经营项目包括第二
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
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电子公告服务,含文化、广
播电影电视节目(凭有效许可证件经营);利用信息网络经营音乐娱乐产品、游
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动漫产品、举办演出剧(节)目、表演,
举办互联网文化产品展览、比赛活动(网站域名详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凭有效许可证件经营);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的制作、
复制、发行(凭有效许可证件经营);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浙江齐聚是一家专业从事计算机软件研发销售、网络平台建设与运营、计算
机技术服务以及互联网增值服务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浙江齐聚以“娱乐+财经”
的业务模式为主,旗下主要有三大互动平台,其中呱呱演艺社区,主要为挖掘、
培养、包装的艺人提供网络平台;呱呱财经社区,主要为财经类用户打造音视频
实时互动分享交流平台;齐齐互动视频社区,主要为腾讯QQ用户提供视频交友、
直播和教学交流服务的平台。
2、浙江齐聚变动前后股东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 持股比例(%)
1 金华傲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528.4 36.3791
2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389.7168 26.8312%
3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232.7619 16.0252
4 其他 10%以下股东 301.6 20.7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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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变更后: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 持股比例(%)
1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918.1168 63.2103
2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232.7619 16.0252
3 其他 10%以下股东 301.6 20.7645
3、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期间 2016-3-31 2015-12-31
资产总额 138,073,104.75 123,152,223.39
负债总额 54,405,578.67 57,650,341.93
净资产 83,667,526.08 65,501,881.46
营业收入 124,870,023.31 433,303,487.95
净利润 18,165,644.62 5,899,658.73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转让方:金华傲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受让方: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主要内容
金华傲翔将其持有的浙江齐聚合计36.3792%股权转让给光线传媒,转让价格
为130,965,120元。
3、支付方式
本次股权转让款分三次支付,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10%的;办理完
毕工商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80%,两个月内支付剩余10%。
4、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
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均构成其违约,应按照法律
法规和本协议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
失。
5、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在2012年首次投资浙江齐聚时,即已敏锐的发现网络直播等互联网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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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验形式将是下一步的行业发展方向;从去年以来网络直播产业的迅猛发展证明
公司当初的布局是完全准确并具有前瞻性的。为了加大公司与浙江齐聚的资源及
业务整合力度,加快对互联网行业的探索和尝试,更好地使公司业务与网络直播
产业相结合、促进,逐渐摸索并建立新的互联网业务生态圈,公司经过审慎研究
决定继续增加对浙江齐聚的持股,以加强公司在互联网领域的布局。
2、风险提示
浙江齐聚有可能面临行业竞争加剧风险、业务发展风险以及内容监管方面的
风险等。浙江齐聚针对上述风险将加强其内控管理、拓展自身业务、保持行业敏
感性、增强竞争优势。公司对上述风险有着充分的认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