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日电子: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5-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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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 2016-018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发行数量和价格

(1)发行数量:76,166,375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价格:8.58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653,507,497.50元

2、投资者认购的数量和限售期

认购数量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

(股) (月)

1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821,387 36

2 福建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22,179,487 36

3 福州兴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536,713 36

4 平安大华永智 1 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11,593,823 36

5 王敏桦 17,441,142 36

6 胡红湘 11,593,823 36

合 计 76,166,375 -

3、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6年5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参与认购的6位投资者所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

上市流通时间为2019年5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

1

4、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日电子”、“公司”、“发行

人”)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履行了以下程序:

1、2015 年 3 月 1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批准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与福建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福州兴合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平安大华永智 1 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

划)、王敏桦、胡红湘等相关方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等议案。

2、2015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前述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3、鉴于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

了派息事项,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授权,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9 日出具了《福建福日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除息调整的公告》。

4、2015 年 12 月 2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申请。

5、2015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福日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029 号),核准了本次发行。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发行证券的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数量:76,166,375股。

3、发行证券面值:人民币1.00元。

4、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年3月11日),发行价格为8.6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8.643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

2

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

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实施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方案,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380,280,7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 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26,619,652.15元;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调整为8.58元/股。本次发

行价格相当于发行底价的100%,相当于发送缴款通知书前20个交易日(2016年3

月17日至2016年4月14日)均价的73.40%。

5、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53,507,497.50元

6、发行费用:人民币14,361,970.37元

7、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39,145,527.13 元

8、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兴业证券”)

9、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1)2016年4月28日,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闽华

兴所(2016)验字G-009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人向福建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

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王敏桦、胡红湘、

福州兴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平安大华永智

1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等共6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76,166,375股,

每股价格人民币8.58元。截至2016年4月28日止,兴业证券已收到上述6家特定投

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资金总额人民币陆亿伍仟叁佰伍拾万柒仟肆佰玖拾柒元伍

角(¥653,507,497.50)。

(2)2016 年 4 月 29 日,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闽华兴所(2016)验字 G-010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6 年 4 月 29 日止,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6,166,375 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653,507,497.5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4,361,970.3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39,145,527.13 元,其中:增加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 76,166,375 元;增加资

本公积人民币 562,979,152.13 元。

3

2、股份登记情况

2016年5月4日,发行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权登记相关事宜。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和

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

论意见

兴业证券作为福日电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全程参

与了本次发行工作,兴业证券认为:“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本次发行过程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

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发行对象的选择

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配售的

认购对象的资格符合发行人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发

行对象的规定;认购对象的认购资金均来源其自有或自筹资金,且不会直接或间

接接受福日电子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没有来自于福日电子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关联方资金的情形,且不存在结构化融资的情形。认购对象均为境内自然人、有

限合伙企业、境内法人,并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

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5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合法、有效。”

2、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上海市恒泰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本次发行的相关《认购合

同》合法有效;本次发行认购对象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最终出资

4

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符

合《发行管理办法》、《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

决议的相关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发行最终确认的发行对象及其获得配售的情况如下:

认购数量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 预计上市时间

(股) (月)

1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821,387 36

2 福建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22,179,487 36

3 福州兴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536,713 36

2019 年 5 月 6 日

4 平安大华永智 1 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11,593,823 36

5 王敏桦 17,441,142 36

6 胡红湘 11,593,823 36

合 计 76,166,375

(二)发行对象情况

1、信息集团

公司名称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00年9月7日

注册资本 167628.120257万元

注册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

法定代表人 邵玉龙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产权(股权)经营;对网络产品、软件与电

子信息服务、通信、广播电视视听、计算机和外部设备及应用、电子基

础原料和元器件、家用电器、光学产品、电子测量仪器仪表、机械加工

经营范围

及专用设备、交通电子等产品及电子行业以外产品的投资、控股、参股。

对房地产、物业、酒店的投资。(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

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2、新一代创投

5

公司名称: 福建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12年4月23日

注册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湖东路268号

执行事务合伙

福建兴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陈锋)

合伙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类型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与股权投资有关的咨询服务。

3、兴合投资

公司名称 福州兴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年11月6日

注册资本 30,000,000元

注册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新路171号华威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 陈晓东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对金融业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范围

经营活动)

4、平安大华

公司名称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年1月7日

注册资本 300,000,000元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大厦酒店01:419

法定代表人 杨秀丽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5、王敏桦

姓名: 王敏桦

6

住所: 杭州市下城区东新园住宅区望景苑

最近5年内的职

2010年1月至今担任杭州下城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

业、职务:

6、胡红湘

姓名: 胡红湘

住所: 杭州市江干区毛竹弄

最近5年内的职

2008年10月至今任职广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

业、职务:

本次发行对象之一的信息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其直接持有公司 33,775,634 股股票,通过其全资子公司福日集团间接持有公

司 94,234,189 股股票,合计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33.66%。除信息集团以外,

其他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信息集团、兴合投资、平安大华、王敏桦、胡红湘与本次发行

对象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兴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新一代创投的财务顾问

机构,向新一代创投提供投资顾问服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一代创投有限

合伙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

根据新一代创投的合伙协议,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新一代创投的

有限合伙人,不参与新一代创投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相关法律规定,认购对象新一代创投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非关

联方。

上述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与发行人无重大交易,未来没有交易安

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7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条件股份数

(股) (%)

量(股) 股份状态 股份数量(股)

福建福日集团有

国有法人 94,234,189 24.78 -- -- --

限公司

福建省电子信息

(集团)有限责任 国有法人 33,775,634 8.88 33,775,634 -- --

公司

王清云 境内自然人 16,985,808 4.47 16,985,808 -- --

霍保庄 境内自然人 11,580,104 3.05 11,580,104 -- --

王州明 境内自然人 8,657,079 2.28 -- 质押 7,0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汇添 境内非国有

7,999,960 2.10 -- -- --

富社会责任混合 法人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汇添 境内非国有

5,999,776 1.58 -- -- --

富移动互联股票 法人

型证券投资基金

皖江(芜湖)物流

境内非国有

产业投资基金(有 4,589,049 1.21 -- -- --

法人

限合伙)

陆军 境内自然人 3,711,620 0.98 3,711,620 -- --

福建省鞋帽进出

国有法人 3,505,629 0.92 -- -- --

口集团公司

合计 -- 191,038,848 50.25 66,053,166 -- 7,000,00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后,截止 2016 年 5 月 4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如下: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条件股份数

(股) (%)

量(股) 股份状态 股份数量(股)

福建福日集团有

国有法人 94,234,189 20.65 -- -- --

限公司

福建省电子信息

(集团)有限责任 国有法人 43,677,021 9.57 42,597,021 -- --

公司

8

福建新一代信息

境内非国有

技术创业投资有 22,179,487 4.86 22,179,487 -- --

法人

限合伙企业

王敏桦 境内自然人 17,441,142 3.82 17,441,142 -- --

王清云 境内自然人 16,985,808 3.72 16,985,808 质押 12,739,356

平安大华基金-平

安银行-平安大华

其他 11,593,823 2.54 11,593,823 -- --

永智 1 号特定客

户资产管理计划

胡红湘 境内自然人 11,593,823 2.54 11,593,823 -- --

霍保庄 境内自然人 11,580,104 2.54 11,580,104 -- --

徐亮 境内自然人 7,871,300 1.72 -- -- --

王州明 境内自然人 5,657,079 1.24 -- -- --

合计 -- 242,813,776 53.20 133,971,208 -- 12,739,356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380,280,745 股,其中福建福日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福日集团”)持有公司 94,234,189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24.78%,为

公司的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息集团”)

通过持有福日集团 100%股权间接控股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信息集团仍

直接和间接持有福日电子 137,911,210 股股票,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30.21%。

因此,本次交易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

持股比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股)

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7,109,952 20.28 153,276,327 33.58

其中: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33,775,634 8.88 42,597,021 9.33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0 0 38,310,023 8.39

3、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43,334,318 11.40 72,369,283 15.86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03,170,793 79.72 303,170,793 66.42

其中:A 股 303,170,793 79.72 303,170,793 66.42

9

其他 0 0 0 0

合计 380,280,745 100.00% 456,447,120 100.00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福日电

子降低负债规模,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财务安全水平;同时,

提高公司并购整合绩效,支持各业务子公司业务发展,促进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

进一步落实。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强化公

司的核心业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本次发行后,公司主营业务范

围保持不变,不会导致公司业务和资产的整合。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公

司治理结构。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发行

不会对公司现有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

(四)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高管人员结构造成直接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

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发行后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

理关系、关联关系不会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之间产生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

六、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1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兰荣

保荐代表人: 陈霖、潘光明

项目协办人: 谢丰宇

办公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证券大厦 16 层

联系电话: 021-38281701

传真: 021-38281707

发行人律师: 上海市恒泰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孙加锋

经办律师: 孙加锋、于丽娜

办公地址: 上海市延安西路 1118 号龙之梦大厦 1103-1105 室

联系电话: 021- 62262625

传真: 021-32200273

审计机构: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林宝明

经办注册会计师: 童益恭、林红

办公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七-九楼

联系电话: 0591-87852574

传真: 0591-87840354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核查意见;

4、上海市恒泰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1

2016年5月6日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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