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华意压缩 公告编号:2016-030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的通知及提示性公告已分别刊登于 2016 年 4 月 12 日和 2016 年 4
月 30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会议
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变更提案或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主持人:董事长刘体斌先生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5 月 5 日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5 月 4 日至 2016 年 5 月 5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5 月 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5 月 4 日
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5 月 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高新区长虹大道 1 号公司会议室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19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70,063,5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39%。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代理人)为 10 名,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 169,588,2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30%;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为 9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75,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3)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69,603,394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
反对435,2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弃权25,000股,占参
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763,5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
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3%;反对43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
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弃权2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
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
表决结果:经参与该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
本次会议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
(二)审议通过《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69,603,394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
反对435,2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弃权25,000股,占参
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763,5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
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3%;反对43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
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弃权2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
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
表决结果:经参与该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
本次会议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
(三)审议通过《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69,603,394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
反对435,2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弃权25,000股,占参
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763,5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
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3%;反对43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
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弃权2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
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
表决结果:经参与该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
本次会议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
(四)审议通过《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69,603,394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
反对435,2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弃权25,000股,占参
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763,5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
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3%;反对43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
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弃权2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
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
表决结果:经参与该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
本次会议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
(五)审议通过《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公司 2015 年度
合并报表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217,894,895.46 元,其中母公司报表
2015 年度实现净利润 117,940,745.52 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按 10%提取盈余
公积 11,794,074.55 元,2015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 106,146,670.97
元,母公司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122,155,781.55 元。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为: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559,623,95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 元(含税),共计分配 44,769,916.24 元,剩余金额转入公
司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2015 年度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169,603,394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
反对460,2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弃权0股,占参与该
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763,5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
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3%;反对46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
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经参与该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
本次会议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6
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9,603,394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
反对435,2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弃权25,000股,占参
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763,5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
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3%;反对43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
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弃权2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
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
表决结果:经参与该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
本次会议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1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1)为华意压缩机(荆州)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8000 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169,603,394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
反对460,2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弃权0股,占参与该
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763,5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
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3%;反对46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
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经参与该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
本次会议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
(2)为华意压缩机巴塞罗那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4700 万欧元
表决情况:同意169,603,394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
反对460,2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弃权0股,占参与该
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763,5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
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3%;反对46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
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经参与该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
本次会议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
(3)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为上海加西贝拉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8,800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169,603,394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
反对460,2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弃权0股,占参与该
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763,5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
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3%;反对46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
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经参与该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
本次会议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涉及关联交易,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其所持表决权股份
161,202,564 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预计向美菱电器及其子公司销售压缩机不超过70,000万元(不含税);
表决情况:同意8,400,83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1%;
反对435,2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弃权25,000股,占参
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763,5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
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3%;反对43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
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弃权2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
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
表决结果:经参与该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
本次会议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
(2)预计向美菱电器下属子公司提供压缩空气、提供后勤服务等不超过100
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8,400,83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1%;
反对435,2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弃权25,000股,占参
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763,5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
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3%;反对43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
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弃权2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
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
表决结果:经参与该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
本次会议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
(3)预计向四川长虹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压缩机不超过15,000万元
(不含税)
表决情况:同意8,400,83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1%;
反对435,2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弃权25,000股,占参
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763,5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
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3%;反对43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
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弃权2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
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
表决结果:经参与该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
本次会议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
(4)预计向四川长虹及其子公司购买产品、接受其物流及软件服务等不超
过3,800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8,400,83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1%;
反对435,2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弃权25,000股,占参
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763,5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
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3%;反对43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
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弃权2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
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
表决结果:经参与该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
本次会议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度高管薪酬暨 2016 年高管基本薪酬考核方
案的议案》
因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符念平先生、朱金松先生、吴巍屿先生、庞海
涛先生、王国庆先生、吴景华先生、查春霞女士、王华清先生其所持表决权股
份共1,637,274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67,966,12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
反对460,2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弃权0股,占参与该
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763,5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
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3%;反对46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
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经参与该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
本次会议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计提 2015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9,603,394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
反对460,2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弃权0股,占参与该
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763,5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
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3%;反对46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
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经参与该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
本次会议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副董事长李进先生辞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人数已低于《公司章
程》规定的人数,根据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推荐,经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增补胥邦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第七届董
事会届满。
表决情况:同意169,603,394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
反对435,2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弃权25,000股,占参
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763,5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
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3%;反对43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
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弃权2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
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
表决结果:经参与该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
本次会议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江日华、常晖
3、结论性意见: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
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