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6-047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增加的临时提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
司与参股子公司之间关联交易事项(修订稿)的议案》与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与参股子公司之间关联
交易事项的议案》为同一事项,故导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
公司与参股子公司之间关联交易事项出现两种不同提案,因此股东及
其代理人在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不得对上述同一事项的不同提案
同时投“同意”票,只能就其中一项议案投“同意”票,如对上述同
一事项不同提案同时投“同意”票的,视为投票人对该两项议案放弃
表决权利。具体投票注意事项详见《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16-048)。
2、上述两项议案均是针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与
参股子公司之间关联交易事项而提出的议案,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
会对其审议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3、本次增加临时提案《关于选举王曙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王曙光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将与其他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全岁先生、贾生华先生、于永
生先生一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
会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得票最高的三位将成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40),定于 2016 年 5 月 16 日(星期
一)14:30 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6年5月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滨江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将下述议案以临时
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临时提案1:《关于选举王曙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临时提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与参股子
公司之间关联交易事项(修订稿)的议案》
本次增加的临时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于
2016年5月5日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6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
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 2016年5月5日,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247,671,1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10%,其临
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
提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除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4月26日发
布的《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
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补充通知详见公司2016年5月6日公告《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16-048)。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