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6-031
债券代码:122126 债券简称:11庞大02
债券代码:135250 债券简称:16庞大01
债券代码:135362 债券简称:16庞大02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4 日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
(二) 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5 日在北京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 公司董事人数为 13 人,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为 13 人。
(四)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庞庆华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会议。
(五) 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符合现行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债券的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
和资格。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最终发行
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2、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
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将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3、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原有股东配售。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可向公司股
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4、担保事项
本次债券拟无担保发行。最终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
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财务
结构确定。
6、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并按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
方式发行。
7、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次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区间由公司和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协商确定,最终利率由簿记建档发行决定。债券票面
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和调整债券利
率或其确定方式。
8、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9、发行债券的上市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
次公司债券于《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交
易场所上市交易,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后根据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事宜。
10、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
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派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削减或暂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与公司债券相关的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1、承销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2、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
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发行公司债券
的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
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从维护
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决定、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
1、决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
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各期发行金额及期限的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
具体募集资金投向、是否设置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是否设置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
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担保事项、具体发行方式及申购方法、登记机构、
上市地点等与发行上市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代表公司进行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谈判,签署相关协议及其他必
要文件,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3、决定和办理本次发行的挂牌申请、备案、配售转让及其他必要的事项,
包括但不限于:在本次发行前,向交易所提交债券挂牌转让申请书及相关文件;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向证券业协会备案;制订、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
发行及挂牌转让相关的必要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
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挂牌转让申请书及其他法
律文件等)及根据适用法律法规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办理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
等事项;其他与本次发行及挂牌转让有关的事项;
4、如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监
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6、选择及聘任合格的专业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律师、审计机构、
资信评级机构等参与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
7、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
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生效以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第(二)项议案为前提条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的经营范围变更为:“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汽车销售;汽车租赁;经营租赁;农用机动运输车、建筑工程机械及设备租赁销
售、租赁;汽车展览、展示;汽车装饰;电器机械、建材(不含木材、石灰)、
汽车配件批发、零售;二手车买卖代理;市场管理咨询服务;保险兼业代理(代
理险种:货物运输保险、机动车辆保险, 经营至 2019 年 4 月 28 日) ; 货
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项目除外);电子产品销售;融资租赁
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项目除外);其他印刷品(至 2017 年 3 月 20 日);
汽车修理与维护、汽车货运(普货)及配载(限分支凭许可证经营)。并相应修
改公司章程。
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
证合一”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 (国
办发【2015】50 号)和《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
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 号)
的文件要求,同意对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130200000020075)、组织机构代码
证(证号:74688658-1)、税务登记证(证号:130223746886581)进行“三证合
一”。
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