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建材: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06 18:12:5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简称:北新建材 股票代码:000786 公告编号:2016-044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6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13,981,59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7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10股派1.575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75元,权益登

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

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

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5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75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1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5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6 年 5 月 13 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5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5 月 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

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94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 年 5 月 4 日至登记日:

2016 年 5 月 1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

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7 号国海广场 2 号楼 15 层

咨询联系人:张晓

咨询电话: 010-68138786

传真电话: 010-68138822

六、备查文件

2

1、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5 日

3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北新建材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