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虹控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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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6-13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855,2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51%;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6 年 5 月 6 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由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共计送出 90,528,739 股股份,作为非流

通股股东获得流通权的对价安排,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流通股将获得 3 股股

份的对价安排。

股权分置改革执行对价安排后首个交易日,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

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本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股本总数、净利润等财务指标均不会因本

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而发生变化。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 2006 年 3 月 27 日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

东会议审议通过。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2006 年 5 月 16 日实施。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承诺及追加承诺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的履行情况

1 海南华盈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所有原非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均遵守 全部履行完毕

公司

1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作出法定最低承诺:其所持有

的公司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 12 个月

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持有公司股

2 海南正坤贸易有限公司 全部履行完毕

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股东通过证券交易

所挂牌出售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在 12 个月内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在 24 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6 年 5 月 6 日;

2、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855,2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51%;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

持有限售股份 本次可上市流通 冻结的股份数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数占公司总股本的

数(股) 股数(股) 量(股)

比例(%)

1 海南华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668,074 668,074 0.0743 0

2 海南正坤贸易有限公司 187,152 187,152 0.0208 0

合 计 855,226 855,226 0.0951 0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数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855,226 0.1 855,226 0 0

4、境内自然人持股

5、境外法人持股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内部职工股

8、高管股份

2

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855,226 0.1 855,226 0 0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人民币普通股 897,924,706 99.90 855,226 898,779,932 99.995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42,272 0.00 0 42,272 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897,966,978 99.90 855,226 898,822,204 100

三、股份总数 898,822,204 100 0 898,822,204 100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股改实施日持有股份情 本次解限前已解限股份 本次解 限前未 解限股

序 限售股份持 况 情况 份情况

股份数量变化沿革

号 有人名称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数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1 海南华盈投

股改垫付股份已于

资控股有限 0 0 0 0 668,074 0.0743

2016 年 1 月 6 日偿还。

公司

2 公司此前所持股份均

海南正坤贸 为股改后其它公司偿

0 0 8,874,362 0.9873 187,152 0.0208

易有限公司 还垫付股份分批获得,

均已解除限售

3 合计 0 0 8,874,362 0.9873 855,226 0.0951 -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 该次解限涉及的股 该次解限的股份总 该次解限股份占当时总

序号

性公告》的日期 东数量 数量(股) 股本的比例(%)

1 2007 年 5 月 31 日 78 132,018,999 17.63%

2 2007 年 6 月 25 日 44 11,966,000 1.60%

3 2007 年 9 月 19 日 5 16,002,440 2.14%

4 2008 年 2 月 22 日 9 16,372,440 2.19%

5 2009 年 7 月 14 日 4 366,000 0.05%

3

6 2013 年 6 月 26 日 3 1,264,000 0.14%

7 2013 年 9 月 30 日 1 213,882,480 23.80%

合 计 144 391,872,359 47.55%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对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是否符合解除限售的条件发表结论性意见如

下:

(一)前述股东不存在违反股权分置改革承诺的行为。

(二)前述股东严格遵守了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各项承诺,不存在尚未完全

履行承诺前出售股份的情形。

(三)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国家关于股

权分置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等规定,本次符合条

件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七、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情况;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

规担保情况;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

的行为;

八、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五月四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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