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关于转让所持展志电子科技(南通)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04 12:3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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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6-049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所持展志电子科技(南通)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转让展志电子科技(南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出售公司持有的展志

电子科技(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展志”)29.82%股权。本次交易完

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南通展志的股权。本次交易情况主要如下:

一、交易概述

南通展志为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新材”“公司”)

参股 29.82%的公司。经广东粤和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

告》(粤和资评字[2016]第 035 号),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南通展志净资产

评估价为 25,162,103.15 元。对应公司持有的南通展志 29.82%的股权评估价为

750.33 万元。公司将所持南通展志 29.82%股权转让给成兵,股权转让价格以评

估价为基础,经协商,股权转让价为 800 万元。

本次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

本次交易的股权受让方:成兵,居民身份证:32010619********58;住所:

江苏省如皋市江安镇。

股权受让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前十名股东、公司董监高没

有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介绍

公司名称:展志电子科技(南通)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江苏省如皋市下原镇工业集中区(邹庄村)

法定代表人:沈陈鹏

注册资金:肆仟万元

实收资本:肆仟万元

成立日期:2006 年 12 月 19 日

经营范围:生产芯片、按键、模具、手机 IO 塞、USB 塞销售自产产品(凡涉及

国家专项规定的,取得专项许可手续后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转让发生时,南通展志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南通图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0%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9.82%

沙洪兵 4.94%

金秀芳 4.42%

张翠芳 4.39%

其他 9 名小股东持股 16.43%

合计 100.00%

2、近两年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元)

截止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01,197,437.86 30,219,413.75 66,823,812.99 741,758.88

(或 2014 年全年)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04,135,551.10 24,706,085.50 82,913,206.30 -5,497,570.37

(或 2015 年全年)

上述财务数据经南通酬勤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酬勤审

字【2016】045 号)。

3、标的公司说明

南通展志母公司主营手机按键业务,2015 年基本没有业务收入,收入主要

来自于其子公司深圳市展志塑胶有限公司(“深圳展志”)。因此南通展志主要股

东拟对南通展志母公司进行战略转型,拟将股权全部转让给其它新股东;将子公

司深圳展志 100%股权转让给成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宏达新材将持有南通展志 29.82%的股权转让给成兵,双方同意股权转让

价格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评估价为基础,股权转让价为 800 万元。

2、支付期限: (1)协议生效后成兵支付预付款 400 万元;(2)过户完成 1

年内支付 200 万;(3)过户完成 2 年内支付其余 200 万元。

成兵妻子为成兵履行协议作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深圳展志 100%股权完成过

户登记 7 日内,成兵将深圳展志 100%股权作为履行本协议的质押担保并作质押

登记。

3、协议生效条件:(1)宏达新材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权转让并公告。(2)

南通展志股东会同意本协议所涉股权转让相关事项。(3)宏达新材和成兵在本协

议上完成签字盖章手续。(4)成兵成功受让南通展志持有的深圳展志的 100%股

权。

4、定价依据:经广东粤和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粤和资评字[2016]第 035 号),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南通展志净资产评估

价为 25,162,103.15 元,比审计后的账面净资产 24,706,085.50 元,增值 456,017.65

元。对应公司持有的南通展志 29.82%的股权评估价为 750.33 万元。股权转让价

为 800 万元,比评估价溢价 6.62%。

5、违约责任:(1)成兵未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每延迟一日,

按照全部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宏达新材违约金。(2)宏达新材收到成兵 400

万元股权价款后按照乙方通知的时间(提前 7 个工作日通知),宏达新材配合完

成南通展志 29.82%股权的过户手续(签字盖章)。由于宏达新材方原因拖延的,

每延迟一日,宏达新材按照全部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成兵违约金。

五、出售该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出售该股权有利于公司盘活资金,对公司经营不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股权转

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南通展志的任何股权,将增加公司 2016 年度利润约 50

万元。

六、备查文件

1、 董事会决议

2、 股权转让合同

3、 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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