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000859 编号:2016-025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六届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六届七
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发出。会议应参与投票董事 9 人,实际参与投票董事 9 人。会
议由董事长黄琼宜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国风塑业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国风塑
业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和全文》。
该议案获得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 在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1.6 亿元额
度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
品,投资期限一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国风塑
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该议案获得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佳晶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宁夏佳晶”)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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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为支持宁夏佳晶发展,公司拟通过徽商银行合肥花园街支行向宁
夏佳晶提供 2,000 万元委托贷款,期限 12 个月,贷款利率为同期银行
基准贷款利率。宁夏佳晶以其 50 台长晶设备及有关厂务工程为委托贷
款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该议案获得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委托贷款的议案》。
公司新型高分子膜材料项目申报入选国家第四批专项建设基金项
目,根据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有关政策,公司拟申请国家专项建设
基金项目委托贷款人民币 1.5 亿元用于公司新型高分子膜材料项目建
设。贷款利率、期限以及还本付息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是国家促投资稳增长的重要举措之一,公
司新型高分子膜材料项目入选第四批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并获得中长期
优惠利率贷款资金支持,为公司未来几年的建设与发展提供了充足的
资金保障,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公司产业转型升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该议案获得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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