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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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说明
附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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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专项说明
X YZH /2016 BJA9057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 据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一临时公告格式指
引》之 《第九十三号一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以 及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8 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要求,招 商 证 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招商证券)编制了后附的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以 下 简 称 “变更事项说明”)。
编制和对外披露变更事项说明,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招商证券的责任。
我们对变更事项说明所载内容进行了检查,未发现变更事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
本报告仅作为招商证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文件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
何目的。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次业务的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〇—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
一、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本公司融资类业务包括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约定购回式交易业务
等,对于上述融资类业务,本公司原减值计提标准为“融资融券业务、买入返售业务等出现
逾期未收回或出现减值迹象的款项,按个别认定法计提减值准备,已对客户账户执行强制平
仓处置、违约处置的或期末客户账户维持担保比例/履约保障比例低于 100%的,按债权金额
与客户账面资产价值的差额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为了更加及时并客观的反映本公司融资类业务资产的可回收情况和风险状况的变化,根
据本公司于 2016 年 4 月【2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决定,本公司对融资类业
务的减值标准调整如下:
公司根据客户信用状况、抵押证券、担保比例、偿付能力及意愿等因素判断相关融资类
业务形成的资产是否有减值迹象。
1、对有减值迹象的融资类业务资产,逐项进行个别认定,分别计提减值准备。
2、其余融资类业务资产依风险特征按照一定比例分别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会计处理
本次融资类业务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变更属于会计估计表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本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影响。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进行核算,根据 2016 年 1 季度末融资类业
务情况测算,该项调整后,将确认当期融资类业务减值损失人民币 0.37 亿元,从而减少当
期净利润和净资产人民币 0.28 亿元。因为融资类业务(包括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
购交易业务、约定购回式交易业务等)未来发生额存在不确定性,所以会计估计变更对未来
的影响数不能确定。
四、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批准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已于 2016 年 4 月【29】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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