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8 证券简称:四方精创 公告编号:2016-028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
事会会议的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和监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周
志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补充说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审议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 1.5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不超过人民币 15,588,225.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以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
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但鉴于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2 日(公告编号:2015-0021)
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提示性公告》中提及的《深圳四
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目前尚在实施过程中,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尚未明确。为明确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总股本基数,并保持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3 日披露的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
编号:2016-021)中之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总额上限共计 15,588,225.00 元不变,
对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作出如下补充说明:
以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000 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分
配共计现金人民币 15,588,225.00 元,即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约 1.56 元人民币(含
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
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