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虹普: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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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84 证券简称:三联虹普 公告编号:2016-042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与江苏永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聚合设备供货及技术服务合同》,

合同金额为 9,600 万元,占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25.56%。现根据相关规定

将合同情况公告如下:

一、 合同风险提示

1、 由于项目执行周期较长,存在因宏观经济形势或市场物价水平大幅上升造成公

司预期收益降低及其它不可预见的风险。

2、 合同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江苏永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海安县海安镇圣元大道 98 号

注册资本:29,8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1 年 10 月 9 日

法定代表人:陈文凤

主营业务:工程塑料、锦纶 6 切片、锦纶长丝的研发及销售;差别化功能性锦纶 6

联合纺丝的研发、生产。

合同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业务往来,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江苏永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由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控股,江苏文凤集团、中山合成

纤维公司共同持股,无论从经济实力还是聚酰胺生产管理及产品开发等方面均具有雄厚

的实力,履约能力较强。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名称:聚合设备供货及技术服务合同

合同范围:包括合同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人员培训及技术服务。

1/2

合同价格:9,600 万元

合同签订时间:2016 年 4 月

结算方式:按预付款、交货款、验收款、质保款支付。

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收到预付款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项下设备机械质保期期满之日止。

违约责任:如因承包人原因在合同规定条件下进行的 72 小时工艺性能考核中达不到

合同规定的产能及技术指标,应按照合同规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的签署,深化了公司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聚酰胺板块的合作。项目发挥双

方在聚酰胺聚合工程技术及聚酰胺产品应用开发领域的优势,打造亚洲最大的聚酰胺化

工产品生产基地。双方的合作对公司未来在聚酰胺新材料应用领域的拓展产生积极影

响。

2、本合同金额为 9,600 万元,占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25.56%。如合同

顺利履行,将对公司未来 2 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没有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

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了

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相关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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