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四通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家茂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春晓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7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上市后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3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2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年度报告期内,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
1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了
1 次独立意见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0次
除按规定出具的独立意见、现场检查报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告外,不存在其他需向交易所报告的情
形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5 年 12 月 25 日
1、介绍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一
般规定;
2、介绍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行为规范;
3、介绍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买卖股票的规定,禁止窗口期买卖股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票、禁止短线交易等;
4、就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定义、内幕信
息的定义、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幕交易
的法律责任、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等进行了重点说明,督促相关人员
切实避免内幕交易。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无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无
2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无 无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
无 无
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无 无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蔡镇城、蔡镇茂、李
维香、蔡镇锋、蔡镇通及其亲属蔡镇煌、蔡
怿旬、蔡怿烁、苏国荣、蔡培周承诺:自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该等股
份。如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 是 无
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
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
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
定期。
公司其他股东陈庆彬、富祥投资、阳爵名光
和黄奕鹏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是 无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
所持有的该等股份。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林浩茂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 是 无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
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蔡镇城、蔡镇茂、李
是 无
维香、蔡镇锋、蔡镇通及其近亲属蔡镇煌、
3
蔡怿旬、蔡怿烁承诺:①自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后,在其或其近亲属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
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②其或
其近亲属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
作为公司股东的其他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黄
奕鹏同时承诺: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
股份总数的 25%,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如本人在上述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
是 无
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
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
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
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
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
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富祥投资承
诺:如本公司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是 无
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
的发行价。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无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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