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电力: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来源:上交所 2016-05-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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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材 料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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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议 程

一、审议议案

(一)《关于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六)《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七)《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

案》;

(九)《关于确定第六届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十)《关于暂停所持新嘉南公司股权、银科担保股权挂牌转让的议

案》。

二、议案表决

三、律师发表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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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报告一]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本年度,在董事会、经营层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各项工

作得以顺利推进。电网持续发展、优质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态势

平稳,完成了 2015 年确定的各项生产经营目标任务,公司保持了良好发

展势头。

报告期内,完成售电量 22.73 亿千瓦时,营业收入 12.50 亿元,利

润总额 1.98 亿元,净利润 18610.36 万元,每股基本收益 1.16 元。扣除

本年度资产处臵等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7746.84 万元,基本每股收益 0.48 元。

一、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情况

2015 年,公司董事会贯彻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共召集召开了 8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31 项重要议案,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运行良好。

公司全体董事积极参与公司股权清理、关联交易、人事任免、资产

处臵、换届选举等重要事项的决策;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按期参加董

事会会议, 在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的基础上,充分运

用各自的专业知识,积极为公司的管理提升和长远发展出谋献策,并对公

司关联交易、资产处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等重大事项发表了

客观、公正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促进了公司董事会

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二、公司治理及内控建设情况

本年度,为了持续提升风险管理和规范化运作水平,公司续聘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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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协助公司不断完善《涪陵电力内

部控制手册》,保持对公司重要业务和高风险领域的重点关注,及时针对

控制测试发现的问题,督促公司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

改措施及整改时限,考核整改结果;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

完善,内控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三、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集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12 项重要议

案,并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

议:公司实施了日常性关联交易;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5 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等。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在与大股东充分沟通取得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公司及时召开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完成了对新一届董事会和经营团队的聘任;同时,确定了各专门委

员会成员和主任委员。董事会、经营层工作顺利交接,各项职责得到全面

落实。

四、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认真做

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按时编制、审议、披露了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和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的定期报告,及时

披露了本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以及公司业绩快报、

关联交易、人事变动、资产处臵、股价异动、换届选举等重要事项临时报

告。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

全年信息披露规范、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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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工作

本年度,为加强股权投资管理,进一步提高集团化运作效率和加强集

约化管理,公司持续开展对外股权投资清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实现东海证券股权对外转让,并收到东海证券股

权转让价款 12950.55 万元及区间收益 1356 万元,实现投资收益 1.17 亿

元。同时,公司将原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水江发电有限公司相关资产在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挂牌转让,最终转让成功并收到全部转让价

款 1795.37 万元,目前该合同已全部履行完毕。

六、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开展情况

本年度,公司通过接听投资者来电咨询,耐心解答投资者的质疑,

澄清市场不实传闻;同时,保持与媒体的沟通交流,持续关注主要财经报

刊、主要门户网站等,并指定专人负责收集、跟踪与公司相关的媒体报道,

并通过“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上证 e 互动”和公司网站与投

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回复留言,促进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保持

公司良好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形象。

报告期内,股票市场多次发生非理性大幅波动,本公司股价也受其

影响出现大幅波动的情形。为稳定公司股价,公司及时与控股股东进行沟

通、积极促成控股股东公开发布稳定股价方案,维护了公司广大股东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七、2016 年工作重点

(一)经营目标

2016 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公司工作的总的要

求是:持续强基固本,努力提质增效,确保安全稳定,全面完成年度目标

任务,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全年工作目标:

——安全生产:实现“八不发生”目标;城市综合电压合格率和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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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靠率不低于 99.995%和 99.962%;农网综合电压合格率和供电可靠率不低

于 99.145%和 99.845%。

——电网建设:协调加快推进 500 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及 220 千伏

输变电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补强 220 千伏网架,加快 110 千伏输变电工程;

完善 110 千伏网络,形成坚强区域中心电网架构。

——企业经营:企业经营:完成售电量 23.60 亿千瓦时,实现营业

收入 12.84 亿元,当期电费回收率 99.95%。由于配电网节能业务刚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尚未完成交割,所以以上经营指标未含这部分业务。

(二)全面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加强电力市场跟踪研判,量入为出统筹项目需求,优化计划和预算

安排;抓好项目评审、采购招标、结算支付等全过程管理,严格项目调整

程序,增强项目执行刚性;加大市场战略合作,拓展港口岸电、电窑炉等

电能替代新领域;持续降本增效,落实“三节约”要求,在物资、工程建

设和运行等领域严格执行标准成本,大力压降可控费用;进一步夯实管理

基础,深入开展管理诊断分析,细化专业基础管理提升方案,明确下一步

提升重点和措施;加强对标管理,强化诊断分析,明确年度对标目标,做

好任务分解、过程预警和评价考核,着力提升弱势指标和滞后指标,推动

争先进位;持续推进公司对外股权投资清理工作,进一步提高集团化运作

效率和加强集约化管理水平;加强对外投资监管,降低投资风险。

(三)持续做好重大资产重组后的相关工作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同意公司以现金购买资产方式收购国家

电网节能服务有限公司配电网节能业务。今年,公司将积极推进并尽快完

成重大资产购买的后续相关事宜;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交割后,公司主要业

务将新增配电网节能业务,从而将会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较大幅度的提

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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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持续加强内控建设

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相关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和协同监

督,定期发布公司有效自建规章制度名录及《内部控制缺陷汇总评价表》,

对内控审计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加以整改,堵塞管理漏洞;继续深化公

司内控体系建设,重点结合经营管理实际,对已颁布内控制度适时进行修

订完善;同时加大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推进力度,确保公司各部门、各层级

对内控制度正确理解和规范执行,促进公司规范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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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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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报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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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职责。

2015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 6 次监事会会议,出席了报告期内召开的 2 次

股东大会,监事会注重对公司经营运作的规范性、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督促公司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报告期内监事

会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2015 年 4 月 1 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估计变更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4 年度银行贷款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关于公

司 2014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

案》。

2、2015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五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2015年8月6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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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2015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五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2015 年 12 月 3 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推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坏账核销的议

案》。

6、201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 列席董事会及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 8 次董事会、出席了 2 次股东大会,

并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以及所作决议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

为: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在此基础上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对 2015 年度公司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建立

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运作合法、

合规,决策合理、有效,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授权的各项权责,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

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

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5 年年度报

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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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实现东海证券股权对外转让,并收到东海证券股

权转让价款 12950.55 万元及区间收益 1356 万元,实现投资收益 1.17 亿

元。同时,公司将原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水江发电有限公司相关资产在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挂牌转让,最终转让成功并收到全部转让价

款 1795.37 万元,目前该合同已全部履行完毕。

经核实,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权

益的行为,不存在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形。

(五)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能够较严格的控制担保行为,并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15 年度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六)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15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

规定,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协议进行,交易公平合理、客观公允;重大关联

履行了法定的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

符合公司治理结构的有关要求,已建立了较为完善、有效的与财务报告和

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较有效的实施,对公司的规

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重大和重

要缺陷,一般缺陷事项整改效果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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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检查监督防控内幕交易情况

监事会经过检查后确认,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落实监管部门、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防控内幕交易的法规政策和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

制度》的相关规定,在对外提供信息、解答投资者咨询、定期报告编制披

露、重大事项决策实施等方面,均严格执行信息管理和披露制度,没有发

生重大信息泄露和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九)报告期监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在与大股东充分沟通取得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公司及时召开监事会、职工

代表大会和股东大会,完成了对新一届监事会的聘任;第六届监事会成员

3 人,没有发生人数、人员变化。

2016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

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持续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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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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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报告三]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我们作为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2015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

关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负责

地行使职权,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

极出席公司 2015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

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切实

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5 年度全体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杨 俊 重庆市产业经济学学术技术带头人,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

理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管理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

后。

曾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

生导师,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2012 年 1 月至今,任重庆

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党委书记。主要研究方向为宏观经济、能源经济

与企业战略。现任中国嘉陵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刘 斌 重庆市会计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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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会计学系主任, 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厦门

大学会计发展研究中心博士后,中国会计学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非执业会员,重庆市会计学会理事,审计学会副会长,重庆市司法鉴定委

员会司法会计鉴定专家,重庆市企业信息化专家组成员,重庆市科技咨询

协会管理咨询专家。

曾任重庆大学科技企业集团副总经理,美国华盛顿大学 Foster 商学

院会计系高级访问学者;2012 年 3 月至今,任重庆大学校办产业管理委

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重庆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广东

TCL 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宗申动

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重庆金

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丰华实业

有限公司、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邱业伟 重庆市高等学校“十二五”市级重点学科法学专业民商法方

向负责人、重庆邮电大学法学教授(三级)、硕士研究生导师、网络知识

产权法研究创新团队负责人,重庆业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重庆市法

学会环境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重庆市信息安全专家库专家,重

庆市第一批社会科学普及专家库专家、西南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兼职研究

员。

曾任重庆市联合职业技术大学综合教学部主任,重庆市联合职业技术

大学专职法学教师,重庆电大渝中区分校法学(本科)责任教师,重庆邮

电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主任;现任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和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其

他职务。与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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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或个人有可能妨碍我们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15 年度,我们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任期届满。在任期内,按照规定和要求,我们以审慎负责、积极

认真的态度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是否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姓名 加董事会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东大会 年度股东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的次数 大会

杨俊 7 6 5 1 0 否 1 否

刘斌 7 7 5 0 0 否 0 否

邱业伟 7 7 5 0 0 否 2 是

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定期

报告、资产处臵、换届选举等重大事项。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召

开相关会议前主动了解和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会议中,认

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并以专业能力和

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充分配合与支

持。

(二)在各专业委员会中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与发展、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委员会等

专业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并根据公司各独立

董事的专业特长,我们分别在各专业委员会中任职,并分别担任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及证券监管部门的

有关要求,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期间,就公司相关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事前、事中和事后沟通,并对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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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意见,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战略与发展

委员会对公司制订的发展战略规划进行了充分讨论,并提供了专业及建设

性意见,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薪酬委员会根据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年度生产经营任务的完成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确定薪酬

发放标准,有效地增强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

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提名委员会认真审核董事候选

人的任职资格,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上发挥积极的作用。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与我们

保持了定期的沟通,通过定期通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

况,组织实地考察,使我们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了大量

作出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公司在重要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积极、

主动与我们进行事前沟通,提供相关资料说明,为我们履行职责,发表客

观、公正的独立意见提供了有效依据。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能够认真执行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

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精神,2015 年度公

司无对外担保及大股东资金占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三)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我们对公司 2015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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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做出了判断并按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 2015 年度关联交易

事项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在审议时均

回避表决;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

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

指标完成情况对公司 201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

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与发放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严格

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15 年 4 月 1 日,公司第五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瑞华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4 年度实现净利润 71,960,836.05 元,根据《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7,165,998.86 元后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6,479,483.72 元,本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8,315,353.47 元。

结 合 公 司 实 际 经 营 情 况 , 同 意 公 司 拟 以 2014 年 度 末 总 股 本

1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 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 3200 万元,尚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

度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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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公司及股东违反承诺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们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 认为:2015 年

度,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

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续聘了专业的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协助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工作,定期发布《内部控制缺陷汇总

评价表》并进行逐项清理、整改等一系列工作。 公司内控制度不断健全,

内控规范实施到位。2015 年,公司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

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得到有效的执行和落

实。

(十)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发展、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等四个专门委

员会,报告期内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审议,运作规范。

(十一)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

4、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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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

面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判断。

希望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未来一年能够保持规范运作,也希望公

司稳健经营、以更为优异的经营成果回报公司全体股东。

请审议。

独立董事:杨俊、刘斌、邱业伟

二○一六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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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报告四]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公司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 2015 年度财

务报告进行了审计。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

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本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瑞华审字【2016】第 51060003 号)。

一、2015 年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15年 2014年 同比增减 增减率

营业收入 (元) 1,249,963,933.38 1,268,629,191.59 -18,665,258.21 -1.47%

营业利润 (元) 194,058,238.64 55,294,692.79 138,763,545.85 250.95%

利润总额(元) 197,868,386.26 88,737,067.27 109,131,318.99 122.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元) 186,103,573.96 71,960,836.05 114,142,737.91 158.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元) 77,468,422.55 42,349,447.26 35,118,975.29 82.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元) 169,964,361.03 151,495,991.73 18,468,369.30 12.19%

资产总额(元) 1,230,032,891.08 836,115,171.43 393,917,719.65 47.11%

负债总额(元) 535,743,222.04 310,610,735.88 225,132,486.16 72.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

者权益(元) 694,289,669.04 525,504,435.55 168,785,233.49 32.12%

总股本(万股) 16,000 16,000 - -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1.47%,主要是由于市场竞

争加剧,电力安装及材料销售等非电业务量减少。

2、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 250.95%、122.98%、158.62%,主要是公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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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收益增长及资产减值损失减少导致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及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增长。

3、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1,846.84 万元,增长 12.19%,主要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

幅大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幅。

4、报告期内,资产总额较上期增加 39,391.77 万元,增幅 47.11%,

主要原因:一是收到处臵东海证券收到处臵价款 14,306.62 万元;二是

2015 年小区配电建设资金、弃管小区资金净增加 14,037.56 万元;三是

经营积累。

5、报告期内,负债总额较上期增加 22,513.25 万元,增幅 72.48%,

主要是收到小区配电建设资金、弃管小区等资金引起其他应付款项增加。

6、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较上期增加

16,878.52 万元,增幅 32.12%,主要是报告期内本年利润及资本公积增加。

二、2015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5年 2014年 同比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6 0.45 157.7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16 0.45 157.7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8 0.26 84.6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0.85 15.38 增加15.47个百分点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1.06 0.95 12.19%

归属于上市公司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4.34 3.28 32.12%

资产负债率(%) 43.56 37.15 增加6.41个百分点

1、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为 1.16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57.78%;

主要是处臵东海证券股权取得投资收益影响利润增加。

2、报告期内,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30.85%,较上年同期增加

15.47 个百分点,主要是处臵东海证券股权取得投资收益,净利润增加,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提高。

3、报告期内,公司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06 元,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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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年同期增长 12.19%,主要是本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加。

4、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 4.34 元,较上年

同期增长 32.12%,主要是本年业绩增长所致。

5、报告期内,资产负债率增加 6.41 个百分点,主要是收到小区配电

建设资金、弃管小区等资金引起其他应付款项增加。

三、2015 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2015 年末资产负债状况

单位:元

资产项目 2015年末 2014年末 增减率

货币资金 516,550,953.29 167,806,478.76 207.83%

应收票据 8,000,000.00 -

应收账款 996,236.13 6,138,472.60 -83.7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287,230.00 35,754,230.00 -71.23%

固定资产 475,407,679.83 435,073,096.42 9.27%

在建工程 49,411,070.26 25,959,518.75 90.34%

其他流动资产 15,988,125.30 -

资产总额 1,230,032,891.08 836,115,171.43 47.11%

应付票据 32,935,609.70 -

应付账款 93,548,811.22 69,132,194.54 35.32%

预收款项 102,192,855.09 75,746,332.84 34.91%

其他应付款 274,102,808.84 129,867,280.97 111.06%

负债总额 535,743,222.04 310,610,735.88 72.48%

未分配利润 193,808,570.03 58,315,353.47 232.35%

股东权益总额 694,289,669.04 525,504,435.55 32.12%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 34,874.45 万元,增幅 207.83%,

主要原因:一是收到处臵东海证券收到处臵收入 14,306.62 万元;二是

2015 年小区配电建设资金、弃管小区资金净增加 14,037.56 万元;三是

经营累积。

2、应收票据较期初增加 800.00 万元,期初无余额,系年底收取的银

行承兑汇票尚未支付。

3、应收账款较期初减少 514.22 万元,减幅 83.77%,主要是收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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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晨鑫源材料款 567.05 万元。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期初减少 2,546.70 万元,是由于处臵东海证

券股权。

5、固定资产较期初增加 4,033.46 万元,增幅 9.27%,主要是工程完

工转固。

6、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 2,345.16 万元,增幅 90.34%,主要是新增

工程尚未完工转固。

7、其他流动资产 1,598.81 万元,主要是以前年度资产损失在本年末

获得税务认可,对该部分税费冲回并在报表中重分类,期初无余额。

8、应付票据较期初增加 3,293.56 万元,期初无余额,主要是票据未

到期。

9、应付账款较期初数增加 2,441.66 万元,增幅 35.32%,主要是本

年物资采购增加,尚未到期支付的应付账款增加。

10、预收款项较期初数增加 2,644.65 万元,增幅 34.91%,主要是预

收安装工程款增加。

11、其他应付款较期初数增加 14,423.55 万元,增幅 111.06%,主要

是弃管小区专用资金及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资金增加,该部

分资金所投资工程尚未完工结转资本公积。

12、股东权益较期初增加 16,878.52 万元,增幅 32.12%,主要是本

年利润及资本公积增加。

(二)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项目 2015年末 2014年末 同比增减

股本(股) 160,000,000.00 160,000,000.00 -

资本公积(元) 281,206,359.25 266,524,699.72 5.51%

盈余公积(元) 59,274,739.76 40,664,382.36 45.77%

未分配利润(元) 193,808,570.03 58,315,353.47 232.35%

股东权益合计 694,289,669.04 525,504,435.55 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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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报告期内,公司资本公积较期初增加 1,468.17 万元,增幅 5.51%,

主要是用户无偿移交资产、弃管小区资金及财政返回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

用于电网建设,完工转固后确认资本公积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未分配利润和股东权益增长,主要是公司本年净

利润增加所致。

(三)2015 年度经营成果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同比增减

营业收入 1,249,963,933.38 1,268,629,191.59 -1.47%

营业成本 1,119,448,152.91 1,111,868,133.17 0.68%

管理费用 58,732,913.27 59,134,884.59 -0.68%

财务费用 -4,654,954.64 -1,326,105.47 —

资产减值损失 -555,350.98 45,804,817.54 -101.21%

营业利润 194,058,238.64 55,294,692.79 250.95%

营业外收入 7,890,969.82 38,325,379.74 -79.41%

利润总额 197,868,386.26 88,737,067.27 122.98%

所得税费用 11,764,812.30 16,776,231.22 -29.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6,103,573.96 71,960,836.05 158.62%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1.47%,主要是非电业务量

减少引起非电收入减少。

2、报告期内,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 0.68%,主要是对电网维护

加大,检修运维成本及折旧费用增加等共同引起营业成本增加。

3、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公司货币资金持续

增加,资金充裕无贷款,利息收入增加。

4、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减值损失-55.54 万元,主要是收回部分应收

款项;上年同期因有蓬威石化减值因素,减值损失金额较大。

5、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79.41%,主要是上年确认

原水江子公司容量指标转让款收入及无法支付往来款项转收入。

6、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 29.87%,主要是以前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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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资产损失在本年末获得税务认可,对该部分税费冲回。

7、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158.62%,主要原因是投

资收益增长及资产减值损失减少等因素共同引起净利润增长。

(四)2015 年度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项 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同比增减(%)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12,079,275.63 1,540,265,378.00 4.6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42,114,914.60 1,388,769,386.27 3.8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9,964,361.03 151,495,991.73 12.1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36,762,248.58 89,505,607.40 276.2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5,982,135.08 74,848,117.76 68.3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0,780,113.50 14,657,489.64 1338.04%

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700,000.00 51,000,000.00 -88.8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7,700,000.00 101,561,500.00 -62.8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000,000.00 -50,561,500.00 36.7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48,744,474.53 115,591,981.37 201.7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16,550,953.29 167,806,478.76 207.83%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 12.19%,

主要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幅大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的现金增幅。

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

1338.04%,主要原因:一是处臵东海证券收到处臵价款;二是 2015 年收到

小区配电建设资金、弃管小区等资金较去年同期增加 11,324.88 万元,增

幅 205.64%。

3、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 36.71%,

主要是 2014 年归还贷款 10,000.00 万元,2015 年无该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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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

18,610.36 万元,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 5,831.54 万元, 2015 年末未

分配利润为 19,380.86 万元。

请审议。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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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报告五]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4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完成了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请审议。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六年五月十日

附:1、《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

2、《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 26 —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报告六]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 年度实现净利润

186,103,573.96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 18,610,357.4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58,315,353.47

元,扣除 2015 年已分配利润 32,000,000.00 元,本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为 193,808,570.03 元。

为保证公司可持续增长,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以 2015 年

度末总股本 1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 3.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5600 万元,尚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

年度分配;本年度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请审议。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六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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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报告七]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现将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

况报告如下:

一、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一)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按产品或

2015 年 2015 年实际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

关联交易 劳务进一 关联人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步划分

国 网 重 庆市电力公司

7000 5768.86 无

(长寿供电公司)

向关联人 销售 重 庆 市 亚东亚集团变

300 322.88 无

销售商品 电力 压器有限公司

国 网 重 庆武隆县供电

1800 1715.68 无

有限责任公司

国 网 重 庆武隆县供电 无

150 109.08

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 重 庆 川 东电力集团有

采购商品 72000 65154.66 无

电力 限责任公司

国 网 重 庆市电力公司

9800 10388.77 无

(长寿供电公司)

土地租赁 201 201 无

房屋租赁 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 227 227 无

接受关联

限责任公司

人服务 综合服务 60 60 无

重 庆 市 涪陵区瑞熹物

劳务服务 250.50 249.73 无

业服务有限公司

提供关联 重 庆 川 东电力集团有

电力过网 400 430.49 无

人服务 限责任公司

— 28 —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本次预计

本年年初至

占同类 金额与上

披露日与关 占同类业

2016 年 交易的 上年实际 年实际发

关联交易 关联人 联人累计已 务 比 例

预计金额 比 例 发生金额 生金额差

发生的交易 (%)

(%) 异较大的

金额

原因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长

6500 4.69 633 5768.86 5.08 无

寿供电公司)

销售 重庆市亚东亚集团变压器

400 0.28 54 322.88 0.28 无

电力 有限公司

国网重庆武隆县供电有限

2000 2.71 240 1715.68 1.51 无

责任公司

国网重庆武隆县供电有限

130 0.12 17.5 109.08 0.13 无

责任公司

购买 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

75000 79.80 13100 65154.66 77.90 无

电力 任公司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长

11000 12.04 2643 10388.77 12.42 无

寿供电公司)

土地租赁 201 37.71 0 201 37.27

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 无

房屋租赁 227 42.59 0 227 42.10

任公司

综合服务 60 11.26 0 60 11.13 无

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

电力过网 500 100 114 430.49 100 无

任公司

注:由于配电网节能业务刚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尚未完成交割,以上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未含配电网节能业务。

二、关联交易合同内容

(一)公司拟与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

1、公司与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

同》,合同金额为 201 万元/年,合同有效期一年。报告期内,公司继续

执行该合同。

2、公司与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金额为 227 万元/年,合同有效期一年。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执行该

合同。

— 29 —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3、公司与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综合服务协议书》,

合同金额为 60 万元/年,合同有效期一年。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执行该合

同。

4、公司与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2016 年度《趸购电合

同》,电价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电量按实际电量结算,电费每月结算

一次,并按月支付。合同有效期一年,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则合同继续

生效。

5、公司与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2016 年度《电力过网

协议》,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经过公司电网向重庆市电力公

司购电,公司按过网电量向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取过网费,

价格为 3 分/千瓦时(包括线损、管理费用等),电量按实际过网电量结

算,每月结算一次,并按月支付。合同有效期一年,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

则合同继续生效。

(二)公司拟与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签订的生产经营性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与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长寿供电公司)签订 2016 年度《趸购

电合同》,电价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电量按实际电量结算,按国家规

定和市场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结算支付。合同有效期一年,期满后如双方

无异议,则合同继续生效。

(三)公司拟与国网重庆武隆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

隆公司”)签订生产经营性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与武隆公司签订 2016 年度《趸购电合同》,电价按照国家相关

规定执行,电量按实际电量结算,电费每月结算一次,并按月支付。合同

有效期一年,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则合同继续生效。

(四)公司拟与重庆市亚东亚集团变压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东

亚公司”)签订生产经营性关联交易协议

— 30 —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与亚东亚公司签订《供用电合同》,公司作为售电人根据用电

计量装臵的记录和电价,与购电人亚东亚公司定期结算电费,售电价格按

国家规定价格执行。合同有效期一年。在协议有效期内,电价调整按政府

有关电价调整文件执行。

三、关联方关系介绍

序号 关联单位名称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 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股东

2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间接控股股东

3 国网重庆武隆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间接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4 重庆市亚东亚集团变压器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四、关联交易说明

公司根据《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及国家电价政策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合理、互利共赢的原则

依法合规与关联方进行电力供应与交易、材料采购、提供和接受劳务服务,

互相依赖,互相信任,彼此成为对方生产经营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是

双方共同承担和履行的社会责任,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需要,有

利于公司电网安全有序稳定运行,符合电力行业的自然属性和特殊性。交

易是必要的、连续的、合理的。

2016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定价公允、交

易合理,遵循了市场交易条件,交易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着积

极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请审议。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六年五月十日

— 31 —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报告八]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

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事务所”)为公

司 2015 年度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在其为本公司提供

201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坚持稳健、谨慎的审计原则,审计工作团队具有良好的

职业道德操守和敬业精神,较好地完成了本公司 2015 年度授托的各项工

作。

为了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连贯性,经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拟续聘瑞华事务所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审计费用为 36 万元;拟续聘瑞华事务所为公司 2016 年度内控审计

机构,审计费用为 12 万元。

如公司因资产重组而增加审计业务范围,其费用双方另行协商后提交

董事会审议。

请审议。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六年五月十日

— 32 —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报告九]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第六届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公司本届独立董事津贴拟参照第五届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执行,即每人

每年人民币五万元(含个人所得税);年度董事会基金奖励仍按原标准每

人每年三万元(含个人所得税)执行。

请审议。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六年五月十日

— 33 —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报告十]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停所持新嘉南公司股权、银科担保股权

挂牌转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股权投资管理,持续提高集团化运作效率和加强

集约化管理,2014 年 11 月,公司将所持重庆市新嘉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新嘉南公司")35%股权、重庆市涪陵区银科融资担保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银科担保")3.333%股权,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

公开挂牌转让。(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2014-037 号公告 )

截止目前,挂牌转让时间已超过一年,一直无意向受让方,同时,

现在由于上述挂牌标的已超过评估时效,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根据相关规

定已予撤牌。

鉴于以上原因,公司拟暂停新嘉南公司、银科担保股权挂牌转让,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市场情况,择机研究相关事宜。

请审议。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六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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