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凯乐科技 编号:临 2016-027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
益,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
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
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制定了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事项作出了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荆州市科达商贸投资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公安县凯乐塑管
厂承诺:在持续作为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期间,
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二、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为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五)承诺在推动公司股权激励(如有)时,应使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
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
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
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