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乐科技:关于签订成立量子技术数据链研究中心合作协议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5-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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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凯乐科技 编号:临 2016-029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成立量子技术数据链

研究中心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凯乐科技”)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与北京中创为量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为”)签署了《关

于成立量子技术数据链应用研究中心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现就

合作协议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作协议签订概述

量子通信应用方式基于单光子实现的量子密钥分发技术,已经日臻成熟,国

内量子保密通信产业化处于国际领先水平。随着国内一系列项目的建设,促进了

以科大国盾量子为首的量子通信核心产品成熟,量子保密通信技术逐步进入产业

化规模应用。

中创为依托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技术和产品,面向科大国

盾量子授权的行业市场提供定制化量子产品及方案。

公司已向多个客户提供数据链相关产品:包括星状网络数据链通信机、小型

数据链终端、智能自组网数据通信台站等,围绕专网通信、特种通信积极开拓军

用民用市场。为更好的服务客户、满足客户日益突出的安全性、提高信息保护和

信息对抗能力等需求,公司与中创为合作开展基于量子通信的数据链产品研发工

作,通过结合已经成熟应用量子保密通信技术实现数据链产品的升级换代。

本次协议的签订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协议的

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情况。

二、合作方介绍

合作方名称:北京中创为量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杨雁路 88 号 E24 号

法定代表人:沈方红

北京中创为量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是从事量子通信技术产业化的企业,依托

科大国盾量子的相关技术和产品,作为量子系统服务供应商,面向科大国盾量子

授权的行业市场提供定制化量子产品及方案的高科技公司。

三、主要合作内容

甲方: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中创为量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一)关于成立量子技术数据链应用研究中心

1、研究中心的设立与发展模式

量子技术数据链应用研究中心以筹资设立,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1 个自然月

内,由合作双方共同会商确定研究中心的战略发展目标、组织架构、管理机构以

及各项职责等具体合作内容,并经双方共同确定后签署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附

件内容。

2、技术研究的主要方向

量子技术在数据链上的应用研发,开发基于量子技术数据链相关产品及产业化应

用。

(二)合作形式与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研究中心设立经费的筹措及数据链量子产品产业化生产的技术

研发

甲方计划提供资金用于设立量子技术数据链应用研究中心,持有研究中心

100%股权,并由甲方负责研究中心的选址和实体建设。于此同时,甲方将利用自

身在通信领域的产品开发优势和经验,负责数据链量子产品产业化生产的技术研

发工作。

2、乙方负责提供量子系统服务及参与定制化量子产品开发

乙方依托科大国盾量子的相关技术和产品,为相关项目提供量子具体应用及相关

应用开发,负责面向数据链应用量子技术的定制开发以及所需材料、相关设备的

提供,参与研究中心科研成果转化实施工作。

(三)资金投入与知识产权

研究中心的创立经费由甲方负责,甲方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研究中心

坚持走产研一体化道路,研究中心的发展经费不足时,由甲方提供资金。

研究中心设立各专项技术研究组,应配备充足的研发设备和条件,研发过程

中如需引进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应约定知识产权引进方式,由相关方签署相关协

议。研究中心成立后,原创性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研究中心及甲乙方共有,各

方应及时共同申请知识产权,量子技术数据链应用研究中心如注册法人实体,相

关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或出资应得到甲乙双方书面认可。

(四)合作期限

双方协商确定合作期限为五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到期之前三个月

由双方另行协商后续合作事宜。

(五)保密责任

协议双方应对履行本合作协议过程中所涉及的军事、装备、技术等信息要严

格保密,合作双方相互提供的保密资料,除经提供方认可外只限用于内部平台工

作所用,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记录、传递提供给第三方。合作双方相互提供的

保密资料,按照涉密文件要求进行管理。

四、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创为合作协议的签署,促进了量子保密通信技术在数据链产品产业

化应用,有利于公司做大做强通信产业,进一步向专网通信、特种通信领域拓展,

符合公司打造大通信产业链闭环,开拓军用民用市场的发展战略。

五、协议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协议约定付诸实施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

可能性。合作拟成立研究中心的具体内容仍需双方共同协商后确定。

2、本合作协议中并未就违约条款作明细规定,故双方无明确的违约责任,

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虽然量子通信技术产业化具有紧迫性和有利条件,但公司与中创为合作

能否开发出基于量子技术在数据链上的产业化应用,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将视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关于成立量子技术数据链应用研究中心合作协议》;

2、凯乐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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